证券代码:002855 证券简称:捷荣技术 公告编号:2023-047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23 年 9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荣技术”、
月 14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
(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 308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根据《关注函》
函》
的要求,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注函问题 1
根据《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上半年,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94,682.87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31.53%;实现净利润-4,688.86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收入结构等具体情况,对你公司营业收入下降、净利润亏损情况进行充分的分
析说明与风险提示。(关注函第 1 条)
公司回复:
(一)行业发展趋势、行业政策变化、市场需求情况
公司所处的行业是 3C 精密模具、精密结构件高端制造业,该行业主要产品
为精密模具、精密结构件,是主要用于智能手机、智能手表、TWS 耳机、VR/AR、
平板/PC、智能音箱、智能家居等产品的高端硬件。
环境、产业链供应链等多因素影响,全球消费电子整体需求疲软,以智能手机为
主的终端产品出货量仍同比负增长,幅度收窄,终端消费需求尚未恢复。据工信
部《2023 年上半年电子信息制造业运行情况》显示,上半年我国智能手机产量
竞争加剧,公司经营承受较大压力。一方面,公司产品订单量及单价与上年同期
相比出现下滑,导致公司上半年营业收入为 94,682.87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员结构的部分优化调整,但需承担人员优化产生的辞退福利及履行维持就业责任,
人员成本下降受多因素制约等影响,公司期间费用下降幅度小于收入下降幅度,
导致公司上半年净利润为-4,688.86 万元。
(二)公司业务开展情况
公司目前从事的主要业务和经营模式无重大变化,主要业务仍为面向 3C 行
业客户提供精密模具、精密结构件及高外观需求的硬件组件的设计、研发、制造
和销售,主要经营模式仍为以销定产、按单定制的生产模式及面向客户的直接销
售模式。
公司现阶段主要产品为精密模具、精密结构件及高外观需求的硬件组件,包
括但不限于智能手机、智能手表等产品的精密结构件;智能手机、智能手表等产
品的无线充电器整机、PC 的无线皮套键盘整机、AR/VR 的充电器整机、PC 触
控板及键芯组件;智能家居的组件、各种高精密连接器、摄像头等精密零组件。
在传统的智能手机等消费电子产品需求放缓背景下,行业企业积极寻求发展
新业务,纷纷拓展智能穿戴、智能家居、汽车电子和新能源行业等新领域。公司
于 2023 年 7 月成立了深圳市捷荣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公司积累多年精益制造
能力和专业技术拓展的基础上拓展储能业务和储能产品,推动现有业务与新储能
业务协同发展,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但该公司刚成立不久,且在未来实际经营
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及产业发展、经营管理、技术研发
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未来业务进展不达预期
的风险等。请投资者注意公司经营风险,理性投资。
(三)经营情况分析
同期下降约 31.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4,688.85 万元。主要由
于公司产品订单量及单价下滑导致收入减少,同时受固定成本费用等多种因素制
约影响,使得公司营业成本和期间费用下降幅度均小于营业收入下降幅度,导致
公司上半年净利润仍为亏损。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入
金额(元) 金额(元)
入比重 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 946,828,660.23 100% 1,382,795,050.06 100% -31.53%
分行业
计算机、通信和
其他电子设备 946,828,660.23 100.00% 1,382,795,050.06 100.00% -31.53%
制造业
分产品
精密结构件 845,423,848.60 89.29% 1,264,619,950.08 91.45% -33.15%
精密模具 18,594,155.19 1.96% 29,131,520.51 2.11% -36.17%
手机电脑配件
代理
其他业务 11,536,820.19 1.22% 11,118,391.52 0.80% 3.76%
分地区
国内 614,287,958.84 64.88% 921,980,883.28 66.68% -33.37%
国外 332,540,701.39 35.12% 460,814,166.78 33.32% -27.84%
报告期产品结构中,精密结构件金额占比 89.29%,较同期降低 2.16%,其
次是手机电脑配件代理业务占比 7.53%,较同期增加 1.89%,总体产品结构较同期
保持稳定,公司收入结构目前未出现重大变化。
报告期分地区销售结构中,国内销售占比 64.88%,较同期降低 1.8%,国外
销售占比 35.12%,较同期增加 1.8%,在全球智能手机需求负增长的背景下,公
司加大了印度、越南市场销售布局。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比
营业收入(元) 营业成本(元) 毛利率 比上年同 比上年同 上年同期
期增减 期增减 增减
分行业
计算机、
通信和其
他电子设
备制造业
分产品
精密结构
件
分地区
国内 614,287,958.84 532,133,017.34 13.37% -33.37% -32.60% -1.00%
国外 332,540,701.39 302,616,491.83 9.00% -27.84% -27.57% -0.33%
报告期总体毛利率较同期下降 0.85%,其中销售精密结构件毛利率同比下降
比公司订单量及产品单价均出现下降,且成本下降幅度小于收入下降幅度,多因
素导致毛利率下降;从地区来看,国内销售毛利率较同比下降 1%,国外销售毛
利率同比下降 0.33%,国内销售毛利率下降幅度大于国外,公司加大国际市场拓
展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整体毛利额的下降幅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
主要是本报告 期营业收
销售费用(元) 12,424,868.65 14,046,454.12 -11.54% 入下降,销售费用呈现一
定的下降
主要是由于人员优化,管
管理费用(元) 88,305,704.02 107,542,619.23 -17.89%
理费用下降
主要是由于本 报告期汇
财务费用(元) 1,788,833.87 -10,859,861.43 116.47% 率波动产生汇 兑收益减
少所致
主要是由于人员优化,研
研发投入(元) 28,924,488.92 48,050,212.18 -39.80%
发费用减少所致
报告期各类费用较同期均有下降,主要是一方面受营业收入下降影响,另一
方面公司报告期进行人员优化,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开支下降;报告期财务费用
中的汇兑收益 670 万元,与上年同期的汇兑收益 1,970 万元相比,收益减少 1,300
万元。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4,688.85 万元,从第二季度来看,
公司单季度实现营业收入约 4.93 亿元,环比增长 8.63%,单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621.24 万元,环比亏损额减少 1,446.37 万元。
综上分析,2023 年半年度报告期内,受宏观经济及消费电子行业整体需求
持续疲软影响,以智能手机为主的终端产品市场需求订单量和出货量下降,行业
竞争加剧,公司产品订单量及单价下滑导致收入减少,同时受固定成本费用等多
种因素制约影响,使得公司营业成本和期间费用下降幅度均小于营业收入下降幅
度,公司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公司面对复杂的市场环境,
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在进行人员和成本结构优化等系列降低成本费用的情况下,
加大市场开拓及客户服务力度,报告期第二季度经营业绩相比第一季度亏损减少。
公司在2023年9月12日及9月15日披露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
号:2023-045、2023-046)中,提示了公司的经营风险“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
披露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约9.47亿元,同
比下降31.5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88.86万元,业绩亏损。
敬请投资者注意公司经营风险”。
在此,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目前阶段主要业务和经营模式无重大
变化,请关注公司所处行业变化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度及 2023 年上半年度经营业绩均为亏损,请投资者注意公司经营
风险,理性投资。
关注函问题 2
请结合上述经营情况说明你公司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近期股价涨幅
与你公司基本面是否匹配,结合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市盈率、股价变动幅度
等,就你公司近期股价大幅波动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并核查是否存在应披露
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是否存在主动迎合市场热点炒作公司股价的情形。
(关注
函第 2 条)
公司回复:
近期公司股价短期波动较大,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 日、9 月 6 日、9 月 8
日、9 月 12 日及 9 月 15 日分别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
波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经自查,近期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除本函下述问题三所述的股权转
让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不存在主动迎合市场热点炒作公司
股价的情形。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
实现营业收入约9.47亿元,同比下降31.5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4,688.86万元,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上半年度经营业绩均为亏损。
敬请投资者注意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大投资者,股票价格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金融市场流动性、公司经营
情况等多重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市盈率显著偏离公司所属证监会行业 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的最新滚动市盈率。公司股价短期与同期深证 A 股指数偏离度较大,且远高于
同行业公司的同期涨幅,请投资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
投资。
(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
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关注函问题 3
根据你公司前期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意向协议>的提示性
公告》及进展公告,你公司控股股东捷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 29.9%
股权转让给深圳中经大有私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德润世家(深圳)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交易各方签署股份转让意向性协议及补充协议,截
至目前,本次股权转让尚未完成。
(1)请说明上述股权转让事项进展,对上市公司经营管理及控制权稳定性
的具体影响,结合受让方资金资产状况说明其是否具备收购能力。
(2)请向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询并说明,本次股权转让的
原因及后续安排,除股权转让事项外,你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筹划
对公司进行资产重组以及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要求其书面回复。
(关注函第 3 条)
公司回复:
(1)请说明上述股权转让事项进展,对上市公司经营管理及控制权稳定性
的具体影响,结合受让方资金资产状况说明其是否具备收购能力。
公司的控股股东捷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公司 73,679,484 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 29.9%)转让给深圳中经大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
德润世家(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交易各方在 2023 年 4 月 9 日、6
月 8 日和 8 月 7 日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意向协议》《股份转让意向协议之补充
协议》及《补充协议二》,交易各方一致同意将《股份转让意向协议》原定签署
正式协议期限调整为“180 天内签署正式协议”,协议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6 月 9 日及 8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
<股份转让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及相关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号、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捷荣集团等相关方了解:
《股份转让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在此过程中交易各方均积极配合顺利完成尽
调工作,商讨方案及推动股份转让涉及的相关工作,因涉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
各方协商决定调整交易思路和方案,重新磋商交易方案及条款。
条款已初步达成了共识,并积极推动各自内部的审议审批等相关程序,交易涉及
的具体交易架构搭建及资金安排等事项也在同步推进中。
的收购能力,同时各方亦相互认可各自优势,一致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推动上市
公司战略转型升级,在巩固发展现有业务的基础上,发展新业务,与现有业务协
同发展,优势互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待各方商定正式协议后将及时履行
披露义务。
(2)请依规向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询并说明,除股权转让
事项外,你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筹划对公司进行资产重组以及其他
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要求其书面回复。
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询,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晓群女士及其控
制的捷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荣集团”)与捷荣汇盈投资管理(香
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荣汇盈”)书面函复:
捷荣集团、捷荣汇盈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除已披露
的捷荣集团签署的《股份转让意向协议》及补充协议相关事项外,不存在关于捷
荣技术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捷荣集团、捷荣汇盈及捷荣技术实控人在捷
荣技术股票异动期间,不存在买卖捷荣技术股票的行为。
关注函问题 4
请根据本所相关规定,详细说明近期接待机构、个人投资者调研,以及在
互动易回复投资者提问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情形。
(关注函第
公司回复:
近三个月,公司未接待机构或个人投资者调研。公司在互动易按照规定及时、
公平地回复投资者提问的问题,未向任何投资者透露未公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
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情形。
关注函问题 5
请核查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近一个月买卖你公司股票的情况及是否存在涉嫌内幕
交易的情形,未来六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并报备交易明细和自查报告。(关
注函第 5 条)
公司回复:
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查询申请并向全体
董监高相关人员核实确认,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
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经核查,最近一个月(2023 年 8 月 14 日至 2023 年 9 月 14 日期间),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
属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亦未发现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除本函上述问题
三所述的股权转让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在未
来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计划。
关注函问题 6
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公司回复:
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特此公告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