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江
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第八届董事会
换届选举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
本人同意,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通过对本次董事候选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
职资格等方面的情况了解,我们认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
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
“失信被执行人”。
因此,我们同意提名仲汉根、裴柏平、张建国、周京、杨进华、冷盼盼为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李昌莲、杨兆全、花荣军为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李昌莲、杨兆全、花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