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兴精工: 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9-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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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3-090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9月18日(星期一)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1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120号公司会议室。
    网络投票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731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
表股份 345,560,0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6332%;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105,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0%。
  中小股东出 席的总 体情况: 通过现场 和网络 投票的股 东 7 人 ,代表股份
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105,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0%。
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
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6,661,5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
反对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0.36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四、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见证意见
   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李盛雪和王艳菲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
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结论性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
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
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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