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98 证券简称:好上好 公告编号:2023-044
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首日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9 月 18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网络投票的时间:2023 年 9 月 18 日(星期一)。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9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9 月 18 日 9:15-
新南一道 002 号飞亚达科技大厦 1501A)
开。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6 人,代
表股份 98,021,07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0.4174%。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0 人,代表股份 96,159,294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9.080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6 人,代表股份 1,861,78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11 人,代表股份 14,043,184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10.088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5 人,代表股份 12,181,40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8.751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6 人,代表股份 1,861,784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3375%。
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闻(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情况
根据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0),公司现任独
立董事程一木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
征集投票权期间内,无股东向征集人委托投票。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
案:
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本议案关联股东热点投资有限公司、王玉成、深圳市点通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审议通过。
总表决结果: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结果: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审议通过。
议案》
总表决结果: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
总表决结果: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结果: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闻(深圳)律师事务所王志伟律师、闫洪师律师现
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决议》;
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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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