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玛智控: 天玛智控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9-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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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70           证券简称:天玛智控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日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议案:关于提请审议选举刘治国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4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
障股东大会的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以及《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
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
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为确认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出席资
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各位股东及股
东代表予以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在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手续,并按照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相关要求出示登记材料。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
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在此之后进场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原则上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各项权利,认真履行法定义务,
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当按照会议安排,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
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表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
后时,由会议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大
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会议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
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及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会议主
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七、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
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并以打“√”表示。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需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
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八、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
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结合现场投票结果和网
络投票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九、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
  十、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
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
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一、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公司不向参加
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平等对
待所有股东。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0 月 10 日(星期二) 上午 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林河南大街 27 号(科技创新功能区)天玛
                 智控顺义创新产业基地五层 1530 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0 月 10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五)参会人员: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
            律师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报告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的表决权
    数量,介绍会议出席、列席人员;
(三)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四)逐项审议议案;
(五)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和提问;
(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七)休会,统计现场投票结果;
(八)复会,宣读现场表决结果(最终投票结果以公司公告为准);
(九)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签署会议文件;
(十一)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
  关于提请审议选举刘治国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天地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提名刘治国先生(简历
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9 月 19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天玛智控关于董事与高管辞职、补选等事宜的公告》。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
                  刘治国个人简历
  刘治国先生,1978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煤
炭科学研究总院采矿工程专业,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研究员。2004 年 8 月
参加工作,历任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采设计事业部特采所项目副经理、项目
经理、研究室副主任、综合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副总经理,北京天地华泰矿业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中煤科工集团常州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刘治国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
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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