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5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8
日以腾讯会议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9 月
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全部董事均出席并参与表决应表决议案。会议
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的议案》,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高秀环、张涛、祝
朝晖、刘志超回避表决。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
在一起,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启航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9 月 19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启航 2 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的议案》,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高秀环、张涛、祝
朝晖、刘志超回避表决。
为保证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启航 2 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9 月 19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启航 2 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高秀
环、张涛、祝朝晖、刘志超回避表决。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启航 2 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
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
协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
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
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
登记等;
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
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等;
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时,办理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所必
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注销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
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其他相关协议;
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
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
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
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
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独立财务
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
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5)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
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
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
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9 月 19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8)。
公司独立董事崔翔先生、钱晖先生、孙卫国先生对上述议案 1、2 发表了独
立意见,详见 2023 年 9 月 19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