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宝塔实业 公告编号:2023-072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9 月 18 日(星期一)
(2)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3 年 9 月
(3)互联网投票时间:2023 年 9 月 18 日 9:15 至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 388 号 408 会议室。
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9 人,因关联股
东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通过现场
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8 人,代表股份 12,183,798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1.07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
代表股份 318,12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27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6 人,代表股份 11,865,678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0421%。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8 人,代表股份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
代表股份 318,12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27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6 人,代表股份 11,865,67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0421%。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对
表决结果如下:
(一)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关于再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
议案》
上述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
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
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含)通过,关联股东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宁夏电投热力公司均应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2022 年修订)
》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
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具体表决结果。
提案 1.00:《关于再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
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25,0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份的 2.944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25,09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7.0559%;反对 358,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2.944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大会人员、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我国现行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和形成
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