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翰博高新
保荐代表人姓名:伊术通 联系电话:010-56839300
保荐代表人姓名:蒋益飞 联系电话:010-5683930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3 次(每月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已事前审阅相关文件,未亲自列席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已事前审阅相关文件,未亲自列席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已事前审阅相关文件,未亲自列席
(1)现场检查次数 1 次,仅对募集资金进行核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6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0次
项目 工作内容
告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培训次数 0 次(拟于下半年开展)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 无 不适用
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无 不适用
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无 不适用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行承诺
是 不适用
定和转让限制的承诺
是否履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行承诺
承诺
是 不适用
承诺
是 不适用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是 不适用
性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履行的承诺
四、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持续督导期内,影响公司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
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五、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2023 年 4 月 24 日,持续督导保荐代
表人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魏乃
平、韩勇变更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王卓、蒋益飞。变更原因为持续督导保
荐机构变更;
荐代表人伊术通接替王卓履行持续督导职
责,本次变更后,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
伊术通和蒋益飞。变更原因为原保荐代表
人王卓因工作变动申请调离本保荐人,不
再继续担任持续督导期的保荐工作。
报告事项 说明
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报告
及整改情况 期内翰博高新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伊术通 蒋益飞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