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意见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各项议
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就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续聘 2023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部控制审计机构,该所遵守执业准则,认真履行职责,出具的财务审计
报告能充分反映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出具的内控鉴
证报告能充分反映公司有效的内部控制。该所在审计工作中能针对公司
出现的问题提出管理建议,较好满足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相关规定。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我
们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交易价格公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
险,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
性。
独立意见
相关规定。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我们对本次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
见;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苏勇、白云霞、程林
张卫东、于伟霞、孙志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