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鑫磊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许伟功 联系电话:021-20235882
保荐代表人姓名:宋文文 联系电话:0755-8277387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 是
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计划下半年进行现场检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交易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1)向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培训次数 0次,计划下半年进行培训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无 不适用
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无 不适用
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解决措施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股份
是 不适用
锁定的承诺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股
是 不适用
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稳定
是 不适用
股价的承诺及措施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信息
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是 不适用
漏的承诺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摊薄即
是 不适用
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利润
是 不适用
分配政策的安排及承诺
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开承
是 不适用
诺事项未履行的约束措施
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避免利用鑫磊股份供应商转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股份质押安排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不适用
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
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许伟功 宋文文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