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田智能: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9-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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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依照独立董事职责与权利,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独立意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及《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及发
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议
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我们一致
同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相关内容。
    二、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
析报告(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公司编制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对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投资计划、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背景、必要性、实施的可行性等事项做了详细说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
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需要,不涉及产能过剩行业、限制类及淘汰类行业,有
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郑 磊:________________
奉小斌:_______________
吴天云: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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