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
专项核查意见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瑞玛精密”)及
其子公司 Cheersson (Hong Kong) Technology Limited 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的方式购买 Hongkong Dayan International Company Limited 51%的股权及 Pneuride
Limited 12.75%的股权,并由上市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向 Pneuride Limited 增资人
民币 8,000 万元,同时,上市公司拟向苏州汉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陈晓敏发行
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后调
整收购方案的议案》,同意上市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
务顾问,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
产重组(202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上市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
的自查报告进行核查,并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为:
理人员;
年子女)。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期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终止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为上市
公司披露《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之日起至披露《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后调整收购方案的公告》之日(即
三、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及说明
(一)相关自然人买卖股票情况
根据相关各方出具的自查报告、说明与承诺,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证券结算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
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上述纳入自查范围的相关内幕
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变更股数 结余股数
序号 姓名 身份 交易日期 交易类型
(股) (股)
上市公司证 券 事 务 期权激励
代表 行权
交 易对方实 际控制 2023.08.28 300 300 买入
人的亲属 2023.08.30 -300 0 卖出
(二)相关自然人说明与承诺
对于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行为,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分别出具说明与承
诺,具体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发布的《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
个行权期集中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等公告文件,刘薇在自查期间取得的
上市公司股票系其对上市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下授予的股票期权行
权而取得的。
刘薇针对其在自查期间取得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作出说明与承诺,具体如下:
“1.本人在自查期间根据上市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授予的股票
期权行权取得上市公司 24,000 股股票,除前述情况外,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
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计划的行权安排进行正常行权,本人在行权时不知悉本次交易未公开的内幕信息,
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或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的情况。
述或重大遗漏,若违反上述说明与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王小军针对其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作出说明与承诺,具体如
下:
“1.在自查期间,本人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买入 300 股上市公司股票,于
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交易行为,本人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时不知悉任何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信息,不
存在自王世军、赫云仙或本次交易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处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本
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的情况,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或利用内幕信息从事
证券交易活动的情况。
定,则上市公司有权无条件收回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投资收
益。
述或重大遗漏,若违反上述说明与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王世军、赫云仙合计间接持有本次交易交易对方 100%的股权,王小军系王
世军的弟弟、赫云仙的儿子,王世军、赫云仙针对王小军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
司股票的行为作出说明与承诺,具体如下:
“1.本人未曾向王小军泄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未明示或暗示王小军买卖
上市公司股票。
正常股票交易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的情况。
述或重大遗漏,若违反上述说明与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除上述买卖上市股票的情况外,其他核查范围内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
间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结算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
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核查范围内相关各方出具的自查报告、存在买卖上市公
司股票情形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出具的说明与承诺。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在
相关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及相关说明与承诺等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
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
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行为。除上述情况外,本次核查范围内其他内幕信息知
情人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相关内幕信
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的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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