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戎技术: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9-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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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148       证券简称:嘉戎技术        公告编号:2023-043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子邮
件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7 名,实际参加董
事 7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
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蒋林煜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
形成了如下决议:
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实现公司
和股东价值最大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订了《厦门
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对该
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提名。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厦门嘉戎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公司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厦门嘉戎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为具体实施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有关事宜:
  ①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②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
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进行相应的调整;
  ③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
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进行相应的调整;
  ④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
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⑤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
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⑥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归属;
  ⑦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
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⑧授权董事会决定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
资格,取消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
  ⑨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
  ⑩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
他相关协议;
  ?授权董事会为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财务
顾问等中介机构;
 ?授权董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
意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公司章程变更的备案等;签署、执行、修改、完成
向有关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并做出其等认为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
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事情及事宜;
 ?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
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以上股东大会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期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
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同意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应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表决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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