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大北农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审慎、客观、独立的
判断,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做事前认可并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买中国圣牧有机奶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
易事项的事前认可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买中国圣牧有机奶业有限公司部分股
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查阅相关资料,认为上述关联交易行为合理、价格公
允,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
不利影响,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买中国圣牧有机奶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
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购买中国圣牧有机奶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交易,遵循客观、
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邵根伙先生履行
了回避表决义务,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认为
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独立董事:臧日宏、谯仕彦、岳彦芳、冯玉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