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66 证券简称:经纬纺机 公告编号:2023-51
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纬纺机”或“公司”)以股东大
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上市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由于市场变化,经纬纺机经营面临重大不确定性,可能会对公司造成重大
影响。为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
(以下简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经公司股东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恒天控股有限公司提议,公司以股东大
会决议方式主动撤回 A 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上市
交易,并转而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
基于上述,公司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上市事项属于《深交所股票
上市规则》9.7.1 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主动撤回其股
票在本所上市交易,并转而申请在其他交易场所交易或者转让”的情况,按照深
交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向深交所提交主动终止上市申请材料。
公司本次主动终止上市事项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主动终止上市的
财务顾问意见》,认为:
“经纬纺机本次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主动撤回 A 股股票在
深交所的上市交易,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已披露主动终止
上市原因及终止上市后的发展战略,并已在《公司章程》中对主动终止上市股东
大会表决机制以及对决议持异议的股东的现金选择权等作出了专门安排。经纬纺
机本次主动终止上市有利于保障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本次主动终止上市事项法律顾问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了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股东大会决议
方式主动终止上市事项的补充法律意见书》,认为: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
之日,本次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上市已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程序,本次
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上市尚需取得深交所的有关决定。”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尚需取得深交所的有关决定。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
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