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23-043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本次股东大
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二、 会议通知情况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已经披露。
三、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四、 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2 人,代表股份 191,011,907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 12.6943%。其中: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2.3274%;
决权股份总数 0.3668%;
本次会议中小股东 21 人,代表股份 5,520,0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五、 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审议表
决结果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86,990,597 股,反对 4,021,310 股,弃权 0 股,分别占出席
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 97.8947%、2.1053%、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498,700 股,反对 4,021,310 股,弃权 0
股,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7.1503%、72.8497%、0%。
六、 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
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和会
议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七、 会议备查文件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