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因美: 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9-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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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3-069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召开了第八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
励对象授予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2023 年 8 月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名单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公司对《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
的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
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示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及核查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关
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名单的公告》及《第二期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并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本激励计划预留部
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具体情况如下:
  (1)公示途径:通过公司内部办公系统公示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2)公示时间:2023 年 8 月 30 日至 2023 年 9 月 10 日;
  (3)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邮件方式反馈异议;
  (4)公示结果: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上述激励对象名单提出
的异议。
  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工号、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
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规定,结合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公
示情况,对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进行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的人员。不包括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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