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5 证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23-068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称“公司”)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的股票,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893,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0740%。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34 号)核准,公司向 16 名投资者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93,2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5.92
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托管手续的办理,并于 2023 年
年 3 月 9 日至 2023 年 9 月 8 日)。具体发行情况如下:
锁定期
序号 认购对象 获配股数(股) 认购金额(元)
(月)
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
金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优优财富投资管理有
证券投资基金
甘肃长城兴陇丝路基金(有
限合伙)
锁定期
序号 认购对象 获配股数(股) 认购金额(元)
(月)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
司
欠发达地区产业发展基金
有限公司
合计 893,200,000 5,287,744,000.00 6
自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导致总股本数
量变化的情形。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及相关信息
本次解除限
持有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售股份数占
序号 限售股份持有主体
数量(股) 数量(股) 公司总股本
比例
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
金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优优财富投资管理有
证券投资基金
甘肃长城兴陇丝路基金(有
限合伙)
本次解除限
持有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售股份数占
序号 限售股份持有主体
数量(股) 数量(股) 公司总股本
比例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
司
欠发达地区产业发展基金
有限公司
合计 893,200,000 893,200,000 23.07%
注:1、上表中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其管理的 101 个资产管理计划以及 2 个证券
投资基金、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其管理的 43 个资产管理计划、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指其管理的 4 个证券投资基金、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其管理的 3 个资产管理计划、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其管理的 2 个证券账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指其管理的
三、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份性质
股数(股) 比例 (股) 股数(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563,739,479 40.40% -893,200,000 670,539,479 17.32%
高管锁定股 19,249 0.00% - 19,249 0.00%
首发后限售股 1,563,720,230 40.40% -893,200,000 670,520,230 17.32%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307,286,836 59.60% 893,200,000 3,200,486,836 82.68%
三、总股本 3,871,026,315 100.00% - 3,871,026,315 100.00%
注:最终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相关承诺履行情况及情况说明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 16 名股东主体均作出承诺:“1、本人/本公司同
意自中核钛白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
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中核钛白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对本人/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人/本公司持有的上述
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锁定期间,因中核钛白发生送红
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本人/本公司亦同意遵守上述
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2、本人
/本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人/本公司将授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将卖出资金划入中核钛白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3、本人/本公司声明:将忠实履
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关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
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 16 名股东主体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情况,公司不存在对前述股东提供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1、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3、公司本次限
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4、中信证券对中核钛白本次限
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