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 传 媒: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处置部分房产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9-16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
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公司拟处置部分房产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经审核,本次公司拟处置房产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合法、有效。
  二、 本次交易事项有利于盘活公司闲置资产,有效回笼
资金,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且处置方式及交易定价公允、合
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市场化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产权交易平台,
以公开挂牌处置的方式,首次挂牌价格以不低于评估价值为
底价,对外出售自有的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
市广场3001房等四套房地产。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拟处置部分房产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陈玉罡
段淳林            范海峰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五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粤 传 媒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