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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轮值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更好适应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培
养高素质管理团队,不断推进公司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公司实行总经理轮值
制度,设置轮值总经理一名,全面负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第二条 范围
轮值总经理人选范围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 1 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三条 职责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轮值制度。轮值总经理根据《总经理工作细则》
履行总经理相应职责,承担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的义务。轮值总经理对董
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三)依法根据董事会或法定代表人的合法授权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文件;
(四)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五)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六)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七)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八)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十)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公司税后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
案;
(十一)拟订公司员工工资方案和奖惩方案及人力资源开发计划;在董事会
授权或者公司规定范围内决定对公司职工的奖惩、升级或降级、加薪或减薪、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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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雇用、解聘、辞退;
(十二)列席董事会会议;
(十三)召集和主持总经理办公会议;
(十四)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条 程序
(一)轮值总经理候选人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在高级管理人员中筛
选。
(二)轮值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并由公
司董事会聘任。
第五条 期限
轮值总经理任期 1 年。若轮值期间轮值总经理因故不能继续履行职责或无
法完成公司绩效目标和管理要求的,则可由公司董事会提前终止该轮值总经理
职务。
第六条 工作评价
轮值总经理属于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工作评价由董事会下设的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公司绩效部门组织进行。
第七条 附则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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