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23 年第十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人作为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本人独立判断,
就公司 2023 年第十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为河南安钢周口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周口公司”
)
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满足周口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
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的监督与管理,公司为其提供
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
大影响。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周口公司提供借款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的发展需
要。本次借款事项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该借款事项。
独立董事: 胡 卫 升 李 春 涛 管 炳 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