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3-083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3 年 9 月 15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9 月 15 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15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
①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司会议室。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高环能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3 人,代表股份 149,892,19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股份 4,489,29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937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4,489,29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9374%。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提案进行了投票
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 1.00 关于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9,782,0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65%;反对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79,1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471%;反对
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2.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9,876,1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3%;反对 1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73,29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436%;反对
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提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的 2/3 以上通过。
提案 3.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9,781,2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60%;反对 22,5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1%;弃权 88,36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78,3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292%;反对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9682%。
表决结果:本提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的 2/3 以上通过。
提案 4.00 关于为下属公司开展保理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035,5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14%;反对 110,9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8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78,3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292%;反对
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提案关联股东北京北控光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福州北控禹阳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西藏禹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禹泽红牛壹号私募股权投资
基金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