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12 证券简称:信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5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星期五)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罡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
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
和留住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
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
地将股东、公司和员工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
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公司拟定了《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共 70.7098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李罡、姜宏、余希平、龙亚胜、王强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二)审议通过《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
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
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李罡、姜宏、余希平、龙亚胜、王强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
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
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对于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
愿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激
励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
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
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
《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和其他相关协议;
(11)授权董事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
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 实施规
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
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
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
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
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
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关联董事李罡、姜宏、余希平、龙亚胜、王强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3 年 10 月 10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