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49505 债券简称:21 冀东 01
债券代码:149636 债券简称:21 冀东 02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
(关于董事、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事项)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五星路 201 号)
二〇二三年九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则》)、《唐山
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
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东水泥”,“发行人”或“公司”)
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浙商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编制。浙商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
信息均来源于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浙商证券所做承诺或
声明。
一、受托管理债券的基本情况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债券名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称
(第一期) (第二期)
债券简
称
核准文
件和核 证监许可[2020]2804 号, 20 亿
准规模
债券期
限
发行规
模
债券利
率
起息日 2021 年 6 月 11 日 2021 年 10 月 13 日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22 年至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22 年至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
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 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
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 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
付息日
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 (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
息)。 计利息)。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
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息)。如投资者 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息)。如投资者
到期日 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 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
的兑付日为 2024 年 6 月 11 日(如遇 的兑付日为 2024 年 10 月 13 日(如
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 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
易日)。 交易日)。
计息方 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 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
式 年计息,不计复利。 年计息,不计复利。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
还本付 利,逾期另计利息。每年付息一 利,逾期另计利息。每年付息一
息方式 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 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
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采 本期债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采
发行方
取网下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 取网下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
式及发
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 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
行对象
况进行债券配售。 况进行债券配售。
担保方
无 无
式
发行时
主体和 主体和债券信用级别均为 AAA 主体和债券信用级别均为 AAA
债券信
用级别
牵头主
承销
商、债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券受托
管理人
联席主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商
承销方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以余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以余
式 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
募集资
款、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及补充 款、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及补充
金用途
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
二、重大事项
浙商证券作为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21 冀东 01”,债券代码为“149505”)、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债券简称为“21 冀东 02”,债券代码为“149636”)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代
表上述债券全体持有人,持续密切关注本次债券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
事项。根据《管理办法》、《执业行为准则》等规定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
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发行人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发布《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总
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对董事、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事项进行
了说明。
(一)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李衍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原任职人员李衍先生
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李衍先生辞职未导致董事会成员
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申请自书面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李衍先生确认其与公司及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无任何有关其辞任须提请公司股
东注意的事宜。
李衍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人员变动的原因
因工作调整,李衍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及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三)新聘任人员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刘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刘宇,男,汉族,1982 年 7 月出生,籍贯内蒙古赤峰,中共党员。2003 年
格、公司律师资格、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券从业资格,2005 年 7 月毕业于中国政
法大学,2018 年 12 月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法律硕士。
现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北京金隅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天津市建筑材料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发行人总经理的聘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人员变动事项不影响发行人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未对发行人治理、日常管理、
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浙商证券作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
则》第十二条、第十八条要求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并提醒投资者注意
相关风险。
三、债券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债券受托管理人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贾东霞
联系电话::010-65546328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公司债 2023 年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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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