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
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
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等有关规定,作为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查阅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了解
相关情况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
正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调整相关贸易业务收入确认方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
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信息更能反映该笔贸易业务实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
差错更正事项。
独立董事:赵鸣 钟广法 段爱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