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发表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文件,公司监事会全体
监事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内容,在充分了解相
关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帐务信息的基础上,审阅了公司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的相关情况,本次仅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
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认为新增事项有利于公司继续积极有序
高效地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公司已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真实、准确、及
时、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监事会无其他异议。
公司监事:张艳钊 杨烨 吕晓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