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3-143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更新后)
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5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
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
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中
确定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对激励对象名单(更新后)进行了
审核,相关公示情况及监事会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式向监事会进行反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二、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本次激励对象与公司或
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退休返聘协议、本次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子公
司担任的职务等相关文件。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
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更新后)
(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
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
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
效。
特此说明。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