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研环境: 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9-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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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1288         证券简称:清研环境            公告编号:2023-085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2023年9月14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4日9:15-15:00。
清华大学研究院五楼会议室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9116%;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为11人,代表股
份37,287,4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5222%。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本
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了以下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77,145,6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0%;
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和结果为:同意6,469,7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57%。
  表决结果:同意77,145,6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0%;
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和结果为:同意6,469,7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57%。
  表决结果:同意77,145,6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0%;
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和结果为:同意6,469,7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57%。
  表决结果:同意77,145,6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0%;
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和结果为:同意6,469,7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57%。
  表决结果:同意77,145,6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0%;
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和结果为:同意6,469,7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57%。
  表决结果:同意77,145,6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0%;
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和结果为:同意6,469,7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57%。
  审议结果:通过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77,145,6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0%;
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和结果为:同意6,469,7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57%。
  表决结果:同意77,145,6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0%;
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和结果为:同意6,469,7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57%。
  表决结果:同意77,145,6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0%;
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和结果为:同意6,469,7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57%。
  审议结果:通过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77,145,6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0%;
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和结果为:同意6,469,7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57%。
  表决结果:同意77,145,6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0%;
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和结果为:同意6,469,7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5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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