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3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8月8日召开的第八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500万股(含)至750万股(含)公司股份,
回购价格不超过25.00元/股(含),根据本次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
回购资金总额区间为12,500万元(含)至18,75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
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准。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回购股份后续拟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
工持股计划。
上述事项分别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9日、2023年8月11日、2023年8月19日、
上编号为2023-085、2023-086、2023-087、2023-091的公司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司股份 173,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最高成交价为 17.08 元/股,最低
成交价为 16.97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948,792.0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
回购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
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
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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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年 9 月 7 日至 2023 年 9 月 8 日、2023 年 9 月 11 日至 2023 年 9 月 13 日)公司
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21,288,200 股。公司 2023 年 9 月 14 日首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成交量的 25%。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
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且未在前
述禁止交易时间段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