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贸董独字[2023]18 号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度第十六次会议
独立董事意见书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厦
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 2023 年度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如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有限公司 35%股权出售给厦门国贸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资本”),
国贸资本为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国贸资本构成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规定,本次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元资产评估与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前述评估机构具有
独立性,与公司及公司的关联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价格根据评估
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结果确定。
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审议本次交易事
项时履行了法定程序,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的各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
战略规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交易事
项,以及公司董事会作出的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安排。
(此页无正文,为厦门国贸董独字[2023]18 号独立董事意见书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刘 峰__________________
戴亦一__________________
彭水军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