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汽集团: 海汽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9-15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海南海汽
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认真、
谨慎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一、关于审议延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
权人士全权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海南
省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海南旅
投免税品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
  。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地阅读和审核了相关事项的资
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现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证券注册发行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
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对该议案的有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事会及其依法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有关事宜的授权期限符合
本次交易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本次交易的顺利推进和实施,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屯昌海汽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100%
股权的议案
  公司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屯昌建设 100%股权,有利于整合优势资
源,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经济效益,符合集团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
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拟公开挂牌转让屯昌海汽
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相关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段华友   陈海鹰   韦飞俊
                   签署日期:2023 年 9 月 14 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海汽集团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