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10 证券简称:金房能源 公告编号:2023-054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14 日以现场结合通
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以邮件等
方式发出。公司应参会董事 9 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名,本次会议
由董事长杨建勋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
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并形成如下决议:
由于受宏观经济以及房地产行业影响,为提高首次公开发行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全体股东利益。经公司审慎研究,拟将“供
热运营服务管理项目(二期)”投资金额调减至 11,316.50 万元,剩
余的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中标的“乌鲁木齐热力集团合同能源管理项
目”,拟投入资金对中标项目涉及的供热设备进行改造,并于改造后
持续进行经营。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金额 7,263.62 万元,
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12.87%。
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变更相关
的银行专项账户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开立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签
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协议及文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
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会议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