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4 日召
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对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本次会议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个人履历
及相关资料后,我们认为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
力等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要求;未发现上述人员有《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等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一致同意
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
特此意见。
独立董事签字:(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汤 洋
苏 洋
李婷婷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