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葡股份: 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9-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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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
司)总经理办公会召开,提高经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
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国共产党
章程》、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和“三重一大”
制度的基本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受董事会委托,总经理
全面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总经理办公会是公
司经营活动的决策会议之一,负责对公司战略规划、投资活
动、资产处置、改革举措、法律诉讼和资金调度等重大事项
以及日常经营管理重要工作开展决策。
  第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要坚持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
统一,保障公司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
用得到落实,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根据公司党委议事规则,
经公司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具体落实举
措。
  第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实行总经理负责制,由总经理负
责召集和主持。总经理因特殊原因不能召集和主持时,可委
托副总经理召集和主持(会议召集和主持人以下统称“主持
人”)。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决定召开,或由副总经理提
议、经总经理批准后召开。
  总经理办公会议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办公室储备的
需要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的议题超过 4 个(含)时,应当安排
召开会议。如遇重大的突发性事项发生或者总经理认为必要
时,总经理可以临时召集。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等经营班子成员
出席总经理办公会。总经理办公会应由过半数经营班子成员
出席方可举行。经营班子成员应按时出席总经理办公会,因
出差等原因无法现场参会的可以通过视频会议或电话会议
形式参加;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的,应提前向主持人请
假并向公司办公室报备。
  总经理办公会列席人员范围由经营班子成员指定或议
题承办单位提议。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全程列席会议。列席单
位主要负责人如不能按时列席会议,需向主持人或其他公司
领导请假,可安排本单位其他负责人列席;因工作需要,党
委书记、董事长可以列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公司纪
委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主要负责人
根据议题情况列席会议。
  第六条 公司办公室负责组织总经理办公会,应做好议
题征集、通知发放、资料收集、会议记录、纪要起草等工作。
        第二章 议事原则及范围
  第七条 以下事项由公司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再由总
经理办公会研究具体落实举措:
  (一)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发展战略的重大
举措;
  (二)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
  (三)重大资产重组、产权转让、资本运作和大额投资
中的原则性方向性问题;
  (四)安全生产、维护稳定、职工权益、社会责任等方
面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 以下事项由总经理办公会研究或授权其所属机
构研究拟定初步意见,报公司党委会议决定,再由经营层执
行:
  (一)年度行政经营经费预算(含集中采购计划);公
司及各子公司全面预算情况,月度、季度、半年度及年度财
务分析报告;对子公司绩效考核情况,子公司年度经营绩效
考核框架方案及考核结果;股份公司年中、年度工作报告;
  (二)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信
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审议事项金额标
准的投资进入、投资退出项目,以及重大战略方向调整、重
大业务重组等项目;
  (三)公司及控制下公司提供往来款、股东借款、委托
贷款或担保;子公司间提供往来款、股东借款、委托贷款或
担保;
  (四)一级子公司项目投资、资产处置及其它经营管理
授权方案,重大改革改制方案等;
  (五)投资管理、绩效考核、薪酬福利、履职待遇、社
会责任、审计监督等方面的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制度;
  (六)公司职工薪酬福利和奖惩方案、离退休人员管理
调整方案;
  (七)其他应报公司党委讨论和决定的事项。
  第九条 以下事项由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和决定:
  (一)年度经营目标;
  (二)落实公司党委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
  (三)子公司授权范围外的日常经营管理事项;
  (四)公司财务管理、资金管理、采购管理、风险管理、
法律合规、品牌管理、安全管理等经营管理方面的综合性、
全局性、基础性制度;
  (五)应急管理事项和重大突发事项处理方案;
  (六)品牌管理工作重要事项;
  (七)其他应由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和决定的事项。
  上述事项中,总经理办公会认为需上报公司党委会的,
应由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后报请公司党委会议决定。
  第十条 上述第七条至第九条所规定的事项中,根据公
司制度要求履行相关手续;需要董事会决定的,另行上报董
事会做出决定。
          第三章 会议程序
  第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按照以下程序组织召开:
  (一)会议议题征集。会议议题来源主要包括:总经理
提出的议题;其他经营班子成员提出、经总经理批准的议题;
经各职能部门论证具备会议审议条件、经总经理批准的议题;
其他会议研究后需要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的议题。与议题
直接相关的职能部门(业务主管部门)是议题的承办单位,
负责发起议题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及时将议题转办公室。
  各子公司如有需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的事项,应将议
题及有关材料提报至公司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业务主管部门
应会同其它部门提前做好必要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沟通
协商,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形成可供会议决策的方案。
  办公室要会同其他会议组织部门做好议题衔接,确保上
会议题履行完毕前置研究程序,同时督促议题承办单位及时
向后续决策主体发起议题申请。
  (二)拟定会议方案。办公室根据议题征集情况起草会
议方案,明确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议题、主持人、参会领
导、列席单位及人员范围等,报总经理审批。
  (三)印发会议通知。根据总经理审批的会议方案,办
公室起草并印发会议通知,参会单位做好报名工作。
  (四)准备会议材料。议题承办单位负责准备或指导子
公司准备会议材料,至少于会前 2 个工作日将会议材料报公
司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并报经总经理同意后,及时报公司经
营班子成员等参会领导审阅,分送议题列席人员参阅。
  (五)正式召开会议。会议议题原则上由议题承办单位
主要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委托的其他负责人汇报。汇报完毕
后,依次由业务主责部门及其它列席部门提出意见和决策建
议,经营班子成员对议题进行讨论并作出决策,过半数同意
方为通过,总经理对决策事项拥有一票否决权。意见分歧较
大的事项,一般应暂缓决策,在进一步调查研究和充分酝酿
后再次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进行讨论或决策。
  (六)会议记录和纪要。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会
后起草会议纪要,纪要内容要翔实,于会后 3 个工作日内(紧
急事项应为当天)呈报总经理签发后分送经营班子成员,同
时抄送公司党委、纪委,并向各议题涉及的部门和子公司印
发该议题相关纪要内容。
  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的事项,需履行公司内部公文
审批及其它必要程序。
  第十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决策事项纳入督办范围,由办
公室跟踪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公司经营班子报告。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细则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
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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