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
和《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
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说明如下: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 日公开披露了《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并于 2023 年 9 月 4 日在公司以
内部张贴的方式公示了《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
(1)公示内容: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3 年 9 月 4 日至 2023 年 9 月 14 日;
(3)公示方式:内部张贴;
(4)公示结果: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对象提
出的异议。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
同或劳务合同、身份证件等事项。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公司章程》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
以及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及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
意见如下:
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及《上市规则》第 8.4.2 条规定的不得成
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不包含独立董事和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
的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