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3-114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
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7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通知的方式发出,
会议于2023年9月14日下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院7号楼环洋大厦二层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德强先生主持,
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的董事7人,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安云谷”)因
业务发展的需要,拟以其自有的机器设备与中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航租赁”)开展售后回租赁业务,融资总额度为人民币3亿元,融资租
赁期限为3年。公司对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拟与中航租
赁签署《保证合同》。同时,公司拟以持有的固安云谷1.47%的股权为上述融资
租赁业务提供质押担保,并与中航租赁签署《股权质押合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
次融资租赁及近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融资租赁相关金额(含本次融资租赁,
不含已履行审议披露义务的融资租赁事项)已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净资产的10%,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另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融资租赁
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
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