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股份: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3年付息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9-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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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5
债券代码:149236     债券简称:20 首迁 01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以下简称“20首迁01”或“本期债券”、债券代码149236)将于2023年9月18日支
付2022年9月17日至2023年9月16日期间的利息3.98元(含税)/张。
  “20首迁01”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3年9月15日,凡在2023年9月15日
(含当日)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的权利。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本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7
日发行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期)至 2023 年 9 月 17 日将期满三年。根据《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期债
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债券(第一期)
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付息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1年至2023
年每年的9月17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
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3年9月17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级为AA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
易。
     二、本次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98%,每手“20首迁01”(面值人民币1,000元)派发利
息为人民币39.8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派
发利息为人民币31.84元;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
利息为人民币39.80元。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四、本次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23年9月15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
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0首迁01”持有人。
  五、本次付息方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债券的付息工作。
  在本次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
系统将本期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
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债券持有人可自付息日起向其指定
的结算参与人营业部领取利息。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
          (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
          (国税发[2009]3 号)、
                        《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
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等规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
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
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名称: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 99 号
  联系人:胡革辉
  电话:010-88294020
    传真:010-88292055
    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2 号丰铭国际 B 座 7

    联系人:江家翔
    电话:010-56839491
    传真:010-57615902
    登记结算结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2-28

    电话:0755-21899999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 为《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贷廿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 一 期)2023年付息公告》之盖迕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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