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32 证券简称:满坤科技 公告编号:2023-2005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分别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称“本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
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现场沟通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有关情况。
议,无反馈记录。
二、核查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激励对象的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
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子公司)的履职情况等进行核查。
证券代码:301132 证券简称:满坤科技 公告编号:2023-2005
三、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