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公告编号:2023-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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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子公司成都华高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高生物”)收到成都市生态环
境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成环罚字【2023】PJ024号)。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处罚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生物未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其循环水站排水存在直接排
入废弃地下取水井的情形。
上述行为违反了《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企业事业单位和
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措施”
规定。依据《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八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按照《四川省生
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裁量,并鉴于华高生物积极整改,对华高生物作出
如下决定:1、责令立即改正生态环境违法行为;2、处罚款 19.12 万元。上述款项
于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
日起 60 日内向成都市人民政府或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决
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事件原因及整改措施
经核查,华高生物本次涉及的排水不规范问题,主要原因系华高生物循环水
站值班员工环保意识淡薄,认为排放的水质已经过处理,属于清洁水源,便将其
排入未封堵的废弃取水井中。
本次事件发生后,公司及华高生物管理层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及时采取
了拆除排水管、封堵废弃取水井等应急控制措施和整改措施,并于事件发生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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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全部整改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行政处罚未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华高生物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将监督控股子公司建立健全环保制度和措施,并落实管控到各生产环节,加
强全体员工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学习与重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环
境保护责任。
特此公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