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3-068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上议案已经2023年9月
年8月29日、2023年9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公告编号:2023-066)。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全部用
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
民币4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98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161%;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4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98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为4,081,632股,
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322%。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毕
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
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
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
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
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
(二)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或传真方式
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证券部进行确认。
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债权申
报”字样;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
权”字样。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