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区工业九路)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上会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零二三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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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
性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
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
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
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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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一、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中证鹏元为公司本次发行出具了《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
稳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
中证鹏元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二、关于本公司的股利分配情况及分配政策
(一)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的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红实 分红所属 现金分红方案分配金额
实施分红方案
施年度 年度 (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年度 0.30 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9,960.00
万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
公司总股本 335,660,000 股为基数,每股派
发现金红利 0.16 元(含税) ,以资本公积金
年度
红 利 5,370.56 万 元 ( 含 税 ), 转 增
本 437,385,0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2.5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
体股东每股转增 0.4 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 612,339,000 股;
年度 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2022 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股份累计使用现金 4,429.66 万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 30,694.85 万元,占最近三年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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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年均净利润 21,422.95 万元的比例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15,364.29 5,370.56 9,960.00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5,237.63 16,764.14 12,267.08
累计未分配利润(母公司) 73,725.47 50,471.87 46,576.30
现金分红/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3.60% 32.04% 81.19%
现金分红/累计未分配利润 20.84% 10.64% 21.38%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30,694.85
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1,422.95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43.28%
注:上述现金分红金额包含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金额。
(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发行人利润分配相关政策如下:
润分配制度,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支付股利,并优先采取
现金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
配。公司采用股票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以股东合理现金分红回报和维持适
当股本规模为前提,并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2)公司当年如实现盈利并有可供分配利润时,应当进行年度利润分配。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
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货币资金余额不低于拟用于现金分红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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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重大资金支出计划(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资金支出指: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等交易累计支
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或超过 5,000 万元;或公司未
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总资产的 30%。
一次现金分红。
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
下,可以在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之外,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及股东回报规划提出、拟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并公开披
露;
(2)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
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经过半数监事通过。若公司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
润分配的预案,监事会应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3)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解释性说明、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
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将导致会计师出具上述意见的有关
事项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的影响向股东大会做出说明。如果该事项对当
期利润有直接影响,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就低原则确定利润分配预案或者公积金
转增股本预案;
(4)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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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分
红预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所持二分之一以上的表决权通
过;
(5)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需调整利润分
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章程的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独立董
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
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同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6)公司当年盈利但未作出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需对此向董事会提交详
细的情况说明,包括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
划,并由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提交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批准。
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如果公司当年现金分红的利润已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或在利润分
配方案中拟通过现金方式分红的利润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对于超
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的部分,在公司具有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
等真实合理因素的条件下,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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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应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
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
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
之和。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
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公司至少每三年
重新审阅一次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并根据公司预计经营状况、股东、独立董事的
意见,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规划。
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三、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三章 风险因素”全
文,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硅烷偶联剂和气相白炭黑,产品需求受下游行业影响存在一
定的周期性变化;公司原材料主要为金属硅、无水乙醇等,其价格亦存在周期性
特征。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5.60%、27.10%、34.30%和 16.8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10,074.83 万元、
着下游行业整体的需求上升,硅烷偶联剂市场景气度上行,价格持续提升,营业
收入和净利润有所提升;2022 年下半年,受行业周期性影响,下游客户调整库
存,降低原材料库存量,采购需求降低,硅烷偶联剂产品价格有所下滑,但全年
均价依旧维持在高位区间。
合毛利率为 17.30%,同比减少 19.37 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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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 19,985.89 万元,同比下降超过 80%。
公司业绩下滑主要原因包括毛利率下降、期间费用提高和计提资产减值损
失。硅烷偶联剂方面,第一季度硅烷偶联剂市场价格延续了自 2022 年下半年以
来的价格下滑趋势,叠加金属硅等原材料价格下滑导致硅烷偶联剂成本支撑乏
力,市场价格有所下滑;2023 年第二季度,主要产品市场价格已经到达底部区
间,叠加上游金属硅、氯丙烯等原材料价格下降的因素,公司主要产品硅烷偶
联剂毛利率小幅改善,两个季度的综合影响导致公司硅烷偶联剂产品 2023 年 1-6
月平均单价为 1.62 万元/吨,同比下滑 43.40%;气相法白炭黑方面,一方面市
场需求欠佳,导致气相法白炭黑厂家低价销售,市场价格有所下滑;另一方面
公司于 2022 年底投产的新产线尚处于工艺调试和产能爬坡阶段,因气相白炭黑
系高纯物质,新产线开车需要一定时间的品质提升过程,目前产品质量尚不稳
定,故产品价格偏低,导致气相法白炭黑 2023 年 1-6 月平均单价为 1.32 万元/
吨,同比下降 52.23%。在主要产品价格下行的影响下,公司实现毛利 11,431.77
万元,同比下滑 67.25%。
主要来源于管理费用增长 1,373.46 万元和财务费用增长 846.08 万元。其中,
管理费用增长主要系新增股份支付费用以及新增员工导致的职工薪酬、社保和
福利增长,财务费用增长主要系汇率变动导致汇兑损失增加,同时公司增加借
款导致利息费用增长。此外,2023 年 6 月末,由于主要产品的市场价格下行至
周期底部,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034.63 万元,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997.02
万元。
公司的利润水平受产品价格波动的影响较大。如果未来公司主要产品的价格
持续下行,或公司新生产线投产及销售不及预期,或主要原材料价格上升,则公
司未来净利润存在大幅下滑的风险,不排除净利润下滑超过 50%甚至亏损的风险。
(二)毛利率变动风险
报告期各期,受上下游供求关系、主要产品市场价格、原材料市场价格、市
场竞争程度、境内外收入结构等因素的影响,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2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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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面临毛利率下降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公司产品结构发生变化及新产品销售不及预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为硅烷偶联剂和气相白炭黑等,主要包括 HP-669、
HP-669C、HP-1589、HP-1589C 系列的含硫硅烷。公司上市后,随着公司 IPO 募
投项目及多个自有资金项目的投产,公司逐步改变了以往以含硫硅烷为主的产品
格局,新增了氨基硅烷、硅酸乙酯、苯基、辛基、酰氧基、环氧基等多个新产品,
丰富了公司产品矩阵,公司已具备不同细分产品之间的技术迁移能力及销售协同
能力。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将新增有机硅产能 70,000 吨(以各类
功能性硅烷为主,其中烷氧基硅烷 34,000 吨,烷基硅烷 31,000 吨,巯基硅烷 5,000
吨),钛酸酯偶联剂 28,000 吨,中间体产能 50,000 吨,拓展了新的有机硅细分品
类、新型偶联剂,进一步丰富公司了产品结构、拓宽下游市场应用范围。随着公
司新产品投资项目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投产,公司产品结构将发生
较大变化。
若由于该等新产品未能满足下游客户的具体需求、公司未能制定出适当的销
售策略或推广情况不及预期、下游客户使用产品后反馈不佳,则会影响公司新产
品的销售,进而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四)海外销售风险
公司产品存在较大比例的对外出口且通常以外币结算。报告期各期,公司营
业收入中外销售金额分别为 28,294.56 万元、39,515.06 万元、63,098.80 万元和
区,若公司主要客户所在国家或地区实施加征关税等贸易保护主义政策,或国际
政治经济环境、国际供求关系、国际市场价格、外币结算费率变化等不可控因素
发生不利波动,将对公司出口收入产生不利影响。
(五)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不达预期或产品无法量产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主要以新增新产品和新型中间体为目的,系公司围绕功能
性硅烷主业,凭借在硅烷生产过程中的丰富经验和技术储备,进一步横向扩充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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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产品类型。虽然本次募投项目设计的新产品或新型中间体生产过程、生产线与
现有产线主要反应步骤相似度较高,不涉及新技术,但如果在募投项目的建设过
程中,因不可预期因素导致公司在人员、技术或资金等方面上无法跟上项目建设、
生产要求,将可能导致部分新产品项目无法按照原定计划实施完成或新产品无法
量产,将影响公司预期收益的实现,进而对公司业绩带来影响。
(六)募投项目产能消化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即位于九江新生产基地,项目完全达产后,将新增有
机硅产品产能 70,000 吨,钛酸酯偶联剂 28,000 吨,中间体产能 50,000 吨,能够
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矩阵以及产能布局,大幅提高公司产品的生产能力。
虽然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谨慎、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项
目本身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且公司现有的客户群体以及行业地位可以为相关产
品的推广、销售提供较大的支持,预期能够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但短期内的市
场推广有可能无法适应新增产能的开拓、项目实施效果低于预期、新增产能无法
消化、产品市场价格大幅低于预期等风险,存在募投项目实际盈利水平达不到预
期的可能性,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七)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存在较大比例的对外出口且通常以外币结算。报告期各期,公司营
业收入中外销售金额分别为 28,294.56 万元、39,515.06 万元、63,098.80 万元和
动幅度有所加大,若人民币汇率发生较大不利波动,而公司又无法通过调整产品
价格、使用金融工具等措施有效化解,则可能使公司面临较大的汇兑损失,影响
公司的经营成果。
(八)下游产能过剩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功能性硅烷、纳米硅材料等硅基新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产品应用领域主要为橡胶制品、建筑、纺织、汽车、皮革、造纸、涂料、医药医
疗等下游行业。该等行业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受行业周期的影响会产生波动。
如客户所在行业或其下游行业景气程度降低或产能严重过剩,则可能影响该等客
户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导致公司产品销售价格或销售数量的下滑,公司业绩将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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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受到不利影响。
(九)原材料、能源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的生产成本主要是直接材料成本。公司从外部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
括硅块、氯丙烯、无水乙醇、炭黑、动力煤等,消耗的主要能源为电力。原材料
中,硅块生产厂商受环保督查力度的逐步提高,有出现减产或价格大幅提高的可
能性。氯丙烯、炭黑等为石化产品,其价格受石油等基础原料价格和市场供需关
系影响,呈现不同程度的波动。无水乙醇主要受玉米、木薯等生物质原料价格波
动及市场行情的影响。动力煤价格目前处于历史相对高位,未来不排除进一步升
高的可能。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未来的原材料和能源采购价格存在一定的
不确定性。如若公司的原材料、能源价格出现大幅波动,而公司不能有效地将价
格上涨的压力转移到下游或不能通过技术工艺创新抵消成本上涨的压力,又或在
价格下降过程中未能做好存货管理,都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十)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虽然公司对市场需求状况、市场竞争格局进行了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客观预测,
并制定了完善的市场营销计划,但如市场环境发生巨大不利变化或市场开拓不能
如期推进,公司仍将面临产能消化问题而引致的产品销售风险。另一方面,行业
现处于技术提升、产业链整合的时期,公司新产品功能实现、质量稳定性等方面
仍然有一定的提升空间。随着市场的扩大,竞争对手也将加大对相关产品的研究
开发和市场开拓力度,导致竞争加剧。在此背景下,如果公司未来未能准确把握
市场机遇和变化趋势,不断开拓新的市场,提高产品技术水平,有效控制成本,
进一步丰富产品类型,则可能导致公司的竞争力下降,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失去
领先优势,进而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十一)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在生产的部分环节存在高温或高压的生产环境,且生产过程中会涉及到
部分有毒、具有腐蚀性或易燃易爆的化工原料,因此公司存在一定的安全生产风
险。
虽然公司遵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装备了安全生产设施,建
立了严格、全面的安全生产制度,并在安全生产方面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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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了一整套完善成熟的安全生产体系,保证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但随着公司业务
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的老化,如不能始终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
措施,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能力和意识,及时维护、更新相关设施、设备,
公司仍然存在发生安全事故的风险,将对员工人身及公司财产安全造成损失,对
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此外,如果国家进一步制定并实施更为严格的安全生产
及职业健康标准,公司面临着安全生产及职业健康投入进一步增加、相关成本相
应增大的风险,可能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十二)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作为化工企业,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废水、废气和废渣。公司高度
重视环境保护,遵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装备了相应的环保设施并努
力保证其持续有效运行。公司还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充分利用生产环节中产生的
副产品,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资源浪费。
虽然公司采取了上述措施,但仍不能排除因各种主客观原因造成的突发环境
污染事故,从而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除此之外,随着国家进一
步制定并实施更为严格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公司面临着环保投入进一步增加,
环保成本相应增大的风险,可能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十三)可转债转股后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摊薄风险
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拟投资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在此期间相关的募集
资金投入项目尚未产生收益。如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开始后的较短期间内将大
部分或全部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公司将面临当期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
摊薄的风险。
四、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有效防范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能带来的即期回报被
摊薄的风险,公司拟采取以下具体措施,保证此次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提升公
司经营业绩,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和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
(一)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持续壮大主营业务
公司始终坚持一体化深加工和产品多元化的发展思路,围绕主营业务不断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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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游拓展产业链,逐步丰富公司产品品种,朝着产品多元化的方向发展。未来,
公司将进一步发挥自身工艺技术、客户资源、品牌形象、市场地位、产业链布局
等方面的优势,通过项目建设投资,扩充终端产品品类,加大市场覆盖力度,进
一步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导地位和竞争优势。
(二)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推进募投项目投资进度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行
业发展趋势。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业务资源整合,积极推进市
场推广和业务开拓,争取实现公司整体效益的提升;通过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
加强资金统筹管理、归还部分贷款,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资产负债率,改善资本
结构。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
用,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三)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整合,提高经营效率
公司将不断完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
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将持续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加强内部控制,发挥企业管控
效能;加强成本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在严控各项费用的基础上,提升经营
和管理效率、控制经营和管理风险,提升整体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四)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
[2012]37 号)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制定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相关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
情况下,积极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切
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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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三、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三章 风险因素”全文,并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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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发行人符合“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金流量”的相关要求
二、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证券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发行人资源的情况. 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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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淘汰类、限制类产业,能够满
足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双控要求,不属于落后产能,主要产品均不属于“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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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释义
一、普通术语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宏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系由景德镇宏柏化学科
指
柏新材 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根据上下文也可指宏柏有限
本次发行、本次向不特定对
指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象发行
可转债 指 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公司债券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募集说明书 指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券
中伦、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中汇、发行人会计师、审计
机构、验资机构、验资复核 指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
宏柏有限 指 景德镇宏柏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宏柏化学有限公司(HUNGPAI CHEMISTRY CO.,
宏柏化学 指
LIMITED)
宏柏实业(香港)公司(H AND P INDUSTRIAL (HONG
宏柏实业 指
KONG) COMPANY)
宏柏(亚洲)集团有限公司(H AND P(ASIA) GROUP
宏柏亚洲 指
LIMITED)
宏柏控股 指 Hungpai Holdings Limited
东莞鞋材 指 东莞宏柏鞋材制造有限公司(已注销)
南昌龙厚 指 南昌龙厚实业有限公司
新余宝隆 指 新余市宝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华正投资 指 衢州市华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乐平市和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江西省和光电
乐平和光 指
子科技有限公司
涌泉投资 指 景德镇涌泉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新余锦宏 指 新余市锦宏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宏柏化学、宏柏亚洲、南昌龙厚、新余宝隆、华正投资、
发起人 指
乐平和光、涌泉投资、新余锦宏和周怀国
东豪气体 指 乐平东豪气体有限责任公司
塔山电化 指 乐平塔山电化有限公司
澳门宏柏 指 宏柏贸易一人有限公司(H & P TRADING CO., LTD.)
东莞宏珀贸易有限公司,报告期后已更名为东莞宏柏新
东莞宏珀 指
材料有限公司
江维高科 指 江西江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世龙实业 指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
嘉柏新材 指 江西嘉柏新材料有限公司
嘉捷新材 指 江西嘉捷新材料有限公司
江西化纤 指 江西化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富祥国际有限公司(RICH FORTUNE
富祥国际 指
INTERNATIONAL LIMITED)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国家统计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最近三年一期 指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和 2023 年 1-6 月
报告期各期末 指 2020 年末、2021 年末、2022 年末和 2023 年 6 月末
募投项目 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二、专业术语
在生橡胶加工成具备优良弹性和物性的橡胶制品过程
中添加的、用于赋予橡胶制品使用性能、保证橡胶制品
橡胶助剂 指
使用寿命、改善橡胶胶料加工性能的一系列精细化工产
品的总称
中间体 指 在制造其它化学品的过程中消耗掉的化学品
通式为 RnSiX(4-n)
,式中 R 是非水解的有机部分,它
是烷基、芳基、有机功能基(如乙烯基、氨基、环氧基、
巯基等)或这些基团的任意组合,能与有机基团反应或
功能性硅烷 指
相亲;式中 X 是可水解基团,如卤素、烷氧基、硅氧烷
基、乙酰氧基等,可通过水解产生 Si-OH,从而与无机
材料发生反应
含硫硅烷 指 以硫为主要功能基团的一类功能性硅烷的统称
作为纽带可使有机聚合物和无机物紧密结合,一般通式
为 Y-R-SiX3,其中 Y 为非水解基团,包括链烯基、环
硅烷偶联剂 指
氧基、巯基、氨基等,与聚合物之间有较强的亲和力或
反应能力,使硅烷和聚合物连接起来;R 为短链亚烷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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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是易水解基团,包括卤素、烷氧基、硅氧烷基、乙酰
氧基等,Si-X 可通过水解变为 Si-OH,并且分子间可通
过部分 Si-OH 脱水形成低聚物,该低聚物易于与二氧化
硅、玻璃、金属氧化物或氢氧化物等表面带有羟基的无
机物进行键合,形成牢固的 Si-O,从而使硅烷偶联剂与
无机材料连接起来
又名气相二氧化硅,是由有机氯硅烷、四氯化硅、四氯
化硅和三氯氢硅、以及它们的混合物,经高温水解生成
气相白炭黑 指
的带有表面羟基和吸附水的超微细无定型二氧化硅粉
末
由石英石等含二氧化硅的矿石和还原剂在电热炉内冶
金属硅/硅块/工业硅块 指 炼成的产品,主成分硅元素的含量在 98%以上,其余杂
质为铁、铝、钙等,公司主要用于三氯氢硅的合成
氯丙烯分子式为 ClCH2CH=CH2,是一种有机合成原料。
可作为生产环氧氯丙烷、丙烯醇、甘油等的中间体,用
氯丙烯 指
作特殊反应的溶剂,也是农药、医药、香料、涂料的原
料。是公司生产 γ1 的原料
是一种无定形炭。轻、松而极细的黑色粉末,表面积非
常大,范围从 10~3000m2/g,是含碳物质(煤、天然气、
重油、燃料油等)在空气不足的条件下经不完全燃烧或
炭黑 指
受热分解而得的产物。可作黑色染料,用于制造中国墨、
油墨、油漆等,也用于做橡胶的补强剂。是公司生产固
体含硫硅烷的原材料
分子式为 HSiCl3,是合成有机硅或多晶硅的重要原料。
三氯氢硅 指
是公司生产 γ1 的原料
γ1 指 γ-氯丙基三氯硅烷,公司生产过程中重要的中间产物
γ-氯丙基三乙氧基硅烷,公司生产过程中重要的中间产
γ2 指
物
三废 指 指工业废水、废气、废渣
本募集说明书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
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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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xi Hungpai New Material Co., Lt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2007841010956
注册资本:61,230.51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纪金树
成立日期:200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住所: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区工业九路
股票代码:605366
股票简称:宏柏新材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
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
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
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隔热和隔音
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
货物进出口,非食用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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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准情况
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本次发行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后
方可实施。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1)有机硅具备诸多优异性能,是化工新材料领域应用最为广泛的材料之
一,有机硅的发展有利于实现材料强国的战略目标
有机硅的基本结构单元是由硅-氧链节构成的,侧链则通过硅原子与其他各
种有机基团相连。因此,在有机硅的结构中既含有“有机基团”,又含有“无机
结构”,这种特殊的组成和分子结构使它集有机物的特性与无机物的功能于一身,
具有优异的耐温特性、耐候性、电气绝缘性、生理惰性、低表面张力和低表面能
等特性。具体情况如下:
特性 主要表现
有机硅可在一个很宽的温度范围内使用,且化学性能和物理机械性能随温度的变
耐温特
化都很小,主要系有机硅产品中硅-氧键的键能高达 121 千卡/克分子,由此产生了
性
优异的热稳定性,高温下分子的化学键不断裂、不分解。
有机硅中自然环境下的使用寿命可达几十年,主要系有机硅产品结构中不存在双
耐候性 键,不易被紫外光和臭氧所分解,因此有机硅具有比其他高分子材料更好的耐辐
照和耐候能力。
有机硅是一种稳定的电绝缘材料,具有良好的电绝缘性能,其介电损耗、耐电压、
耐电弧、耐电晕、体积电阻系数和表面电阻系数等均在绝缘材料中名列前茅,而
电气绝
且它们的电气性能受温度和频率的影响很小,因此被广泛应用于电子、电气工业
缘性
上。除此之外,有机硅还具有优异的拒水性,保障了电气设备在湿态条件下的使
用。
生理惰 有机硅中的聚硅氧烷类化合物是已知的最无活性的化合物中的一种,十分耐生物
性 老化,与动物体无排异反应,并具有较好的抗凝血性能。
低表面 有机硅的主链十分柔顺,其分子间的作用力比碳氢化合物要弱得多,因此,比同
张力和 分子量的碳氢化合物粘度低,表面张力弱,表面能小,成膜能力强,这为有机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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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性 主要表现
低表面 的多元化应用打下基础。
能
凭借上述性能,有机硅被广泛应用于各个行业,主要用于密封、粘合、润滑、
涂层、表面活性、脱模、消泡、抑泡、防水、防潮、惰性填充等环节。随着有机
硅新产品数量和种类的持续扩充,其应用领域不断拓宽,已经成为化工新材料界
独树一帜的重要材料,许多有机硅产品的功能及特性是其他化学品无法替代而又
必不可少的。
有机硅不仅本身是重要的化工新材料,也是其他新材料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
业不可或缺的配套材料,推动着我国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疗、电子信息、航
空航天等其他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升级与技术发展。国家和地方政府高度重视有机
硅行业,相继出台了《“十四五”原材料行业发展规划》、《江西省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江西省“十四五”新
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等多部政策文件,支持鼓励有机硅行业绿色发展、集
群化发展,大力发展环保型、复合型、功能型和新官能基硅烷偶联剂和交联剂。
综上所述,作为新材料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应用最为广泛的材料之一,发
展有机硅有利于进一步加快我国材料领域的技术升级,进一步提升我国在全球产
业链中的地位,符合我国的材料强国战略。
(2)有机硅材料推动着建筑、电子电器、医疗等多个传统领域实现技术进
步和产品升级换代
有机硅广泛应用于建筑、电子电器、医疗等多个传统行业,并随着传统领域
不断涌现的新需求,同步更新迭代。近年来,多种性能更优的有机硅材料被研发
出来,以满足传统领域的技术进步和产品升级。
在建筑领域,高性能、高技术的有机硅聚合物以多种方式应用于新型的建筑
及创新设计之中,使得建筑材料性能更好、寿命更长。一方面,新型有机硅材料
具有极佳的抗侵蚀性,能够有效保持建筑原样,提高建筑主体的使用寿命。另外
一方面,有机硅能够进一步提高建筑材料的强度及结构性能,例如有机硅密封剂
及装配材料可以使中空玻璃板具有更好的抗热、抗紫外线以及抗震特性,使其达
到足够的强度以用于大型建筑结构。此外,有机硅密封剂及粘合剂形成的保护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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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对天然材料起到加固的作用,并使其更好的与建筑本体结合。因此,有机硅
材料为建筑领域提供了更多、更新的建筑材料,为实现不同的建筑构想提供解决
方案,推动了建筑领域持续健康发展。
在电子电器领域,有机硅的传统应用主要为电子产品保护、高压电线绝缘等
简单密封功能,而随着目前电子电器领域精密度的提高及微型化的趋势,其对应
用材料性能的要求愈发严格,高性能有机硅材料的应用逐渐增多。一方面,有机
硅可以用于保护极为敏感的电路、半导体及设备,使其免遭热量、污染及意外的
损坏,并且有助于确保电力的持续供应;另外一方面,有机硅出色的导热性能使
得能够有效应对电子设备小型化带来的散热问题。因此,新型有机硅材料的发展
适应了电子电器领域高速发展带来的对高端材料的需求,有效推动了电子电器领
域的产品迭代。
在医疗领域,有机硅凭借其良好的导电性和热稳定性,被广泛的应用在医疗
器械领域中,各种新型医用硅橡胶产品被不断开发出来。为了适应医用导管对纯
度和洁度越来越高的要求,有机硅产品不断更新迭代,目前液体注射成型硅橡胶
有望取代以过氧化物或铂金硫化的硅橡胶,在未来许多新颖的医疗器件中有更广
泛的应用。此外,为了避免感染,以银离子作为抗菌主体的有机硅橡胶,能够在
材料与细菌接触时起到杀菌作用,从而提高此硅橡胶材料在医疗领域应用时的安
全性,为设计新型的抗菌型医疗器械提供了可能。因此,新型有机硅材料的发展
拓宽了医疗领域中各种医疗器械的应用范围,推动了医疗领域的技术发展和产品
迭代。
综上所述,随着有机硅材料在建筑、电子电器、医疗等传统领域的不断探索
与开发,更多的能够满足不同领域需求的高性能有机硅产品投入使用,拓宽了有
机硅的应用场景和行业容量。
(3)我国新兴行业的快速发展需要高端有机硅等新材料的同步创新和发展
我国新兴行业的快速发展对配套材料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近年来,有机硅在
多个新兴行业逐步实现产业化应用,支撑着我国新能源汽车、锂电池、风力发电、
在新能源汽车行业,有机硅材料可用于绿色轮胎生产,为汽车提供更低的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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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滚动阻力以及更高的抗湿滑性能。用含硫硅烷与白炭黑复配生产的绿色轮胎,
可有效降低轮胎滚动阻力并提高轮胎的抗湿滑性能,从而更加节能和安全。未来,
伴随着国内绿色轮胎相关法规的逐步实施以及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绿色轮胎
的市场渗透率将持续提升,进而推动有机硅新材料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蓬勃发展。
在锂电池行业,有机硅材料可用于电池组的封装,起到稳定、防振、散热、
防水防尘的作用。随着动力电池的能量密度及续航能力的不断提升,安全性能问
题凸显。有机硅灌封胶可在多种极端条件下为电池内部元件提供保护,还能够缓
冲外部冲击,为高能量密度电池的安全性提供了解决方案。未来,随着动力电池
的进一步发展,其安全性方面的考量将为有机硅新的渗透提供机会。
在风电行业,添加了有机硅的复合材料能够更好的适应越发复杂的风机运行
环境,具备绝缘性好、耐热性强、抗腐蚀性好,机械强度高等多重优势,其中,
以玻璃纤维的性能提升最为明显。在碳达峰、碳中和政策驱动下,风电行业景气
度较高,风电叶片、整流罩等零部件对玻璃纤维产品的需求十分旺盛。随着高端
有机硅材料逐步应用,复合材料将能够更好适应风电行业内装机环境复杂化、风
扇叶片大型化的趋势。
在 5G 网络行业,有机硅材料能够满足 5G 生态系统中各项设施及产品对散
热、电磁屏蔽、稳定性、安全性等方面的要求。各种新开发的导热凝胶和导热硅
脂产品被广泛应用于 5G 基站、数据中心等产品中,提供良好的导热性能和界面
性能。随着 5G 生态系统的完善,其主要设备对提高散热性能、保持设备稳定性
等方面的需求为有机硅新材料的规模化应用提供了机会。
综上,伴随新能源汽车、锂电池、风力发电、5G 网络等新兴产业的快速发
展,有机硅材料同步创新与发展,在新兴产业的渗透率不断提升,进一步拉动有
机硅新材料的需求增长。
(4)有机硅产品国产化趋势明显加快,高端产品是未来国内领先企业的发
展方向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在主要有机硅品类上的生产、技术能力已接近国外水平,
形成了全球领先的产能和产量规模,且有较强的成本优势。据中国胶粘剂和胶粘
带工业协会最新统计,截至 2022 年底,中国有机硅甲基单体产能已达到 50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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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约占全球有机硅甲基单体总产能的 67%;预计到 2025 年,中国有机硅甲基
单体产能将达到 750 万吨/年,占全球有机硅甲基单体总产能的 75%以上。
尽管如此,我国有机硅行业的发展历史仍然较短,与国际厂商相比,我国有
机硅终端应用型产品在一些领域仍然具有技术与性能的差距,高端、深加工产品
仍依赖进口。根据海关数据,2021 年中国聚硅氧烷进口金额达 9.28 亿美元,同
比增长 13.45%,2022 年中国聚硅氧烷进口金额为 9.14 亿美元,与 2021 年基本
持平。以功能性硅烷中的含硫硅烷为例,NXT 新型含硫硅烷仍为国际有机硅行
业龙头迈图高新的专利产品。相较于传统的 Si-69、Si-75 型含硫硅烷,NXT 新
型含硫硅烷能够显著降低滚动阻力,提高燃油经济性并改善湿地牵引力,提供更
先进的轮胎性能。
目前,国内有机硅企业正不断加大在下游深加工和高端应用领域方面的研发
和产能投入。宏柏新材、江瀚新材、晨光新材、三友化工、新安股份、润禾材料
等多家有机硅上市公司先后布局高端有机硅新材料的建设,产品涵盖高端密封胶、
高性能硅橡胶、硅树脂、高端有机硅电子材料等多种高附加值新材料。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在有机硅产能方面已取得领先地位,但产品单一、研发
投入少、产品附加值低等问题仍然存在。随着头部企业纷纷布局高端有机硅材料,
产品的多元化、高端化将成为未来国内有机硅企业的竞争重点和发展方向。
(1)响应国家材料强国战略发展方针,促进我国有机硅材料的发展
在《“十四五”原材料行业发展规划》、《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
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江西省“十四五”新材料产业高质
量发展规划》等一系列支持新材料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指导下,公司一直致力于
研发、推广有机硅材料在下游市场的应用,力求用高品质的产品和卓越的服务为
社会创造价值,不断促进我国有机硅材料的发展。
公司为国内功能性硅烷的行业领先公司,随着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一方面
将进一步提升我国功能性硅烷材料的整体产能及产品质量,提升我国在高端功能
性硅烷领域的市场地位,另一方面也将为有机硅下游多个高端应用场景提供合适
的材料供给,为行业技术进步提供基础。充足的产能供给和不断提升的产品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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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更好地促进有机硅材料在不同领域的深入应用,从而不断拓宽下游应用场景,
推动我国有机硅材料及下游应用的持续快速发展。
(2)扩大技术优势,稳固公司的市场领先地位,进一步提升整体竞争力
公司是有机硅行业的重要公司,在功能性硅烷、特别是含硫硅烷细分领域处
于领先地位。2016-2021 年,经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认定,公司的含硫硅
烷连续六年在全球和国内的市场占有率排名均为第一;客户已涵盖了马牌、固特
异、森麒麟、中策等国内外一流轮胎生产企业,同时,公司也在积极开拓半导体、
高纯石英等新兴行业的客户。此外,公司在产能规模、产品品质、成本效率、技
术研发方面都具有较高竞争力。
有机硅素有“工业味精”之称,在众多领域均具有广阔的市场化应用空间与
巨大的增长潜力。面对行业的快速发展及下游需求的持续提升,公司拟通过本次
募投项目进一步巩固公司的领先地位,进一步提升整体竞争力。通过本次募投项
目的实施,公司将有效提升自身产能,丰富产品矩阵,可以使公司在市场需求快
速增长的情况下,同时满足下游客户的多样化、差异化、高端化的需求。有利于
公司进一步加强在产品、技术、产能等各方面的优势,稳固自身在功能性硅烷领
域的领先地位。
(3)增强资金实力,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
万元,资产规模从 185,093.09 万元增长至 287,597.16 万元。报告期内,随着公司
业务规模的逐步扩大,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不断增加。此外,公司债务融资
规模快速增长,截至 2023 年 6 月末,公司总负债达到 11.06 亿元,相较 2020
年末增加 9.38 亿元。因此,为了保障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本次募集资金部
分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抗风险
能力。
(三)本次发行的方案要点
本次发行证券的品种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该等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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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96,000.00 万元(含本
数),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
率水平,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
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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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
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
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规定确定。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
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所有到期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及最后一年利息。
持有人承担。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
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
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机构(主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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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商)协商确定。
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
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
包括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
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
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
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此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
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
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
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
转股价格执行。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
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
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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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方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
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
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
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相关公
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
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
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
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
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Q 指转股数量;V 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
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本次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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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后,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余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等机构的有
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
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
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
时,公司有权按照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
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首个付息日前,指从计息起始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
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首个付息日后,指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
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本次可转债的赎回期与转股期相同,即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
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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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
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收盘价在任何连
续三十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70%时,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本
次可转债全部或部分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
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在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
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
个交易日起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重新计算。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
个计息年度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
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
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
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
出现重大变化,且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或被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本次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
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部分或者全部本次可转债的权利。在
上述情形下,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
次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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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
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
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
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
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
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现有股东优先配售,现有股东有权放弃优
先配售权。向现有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
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公司现有股东享有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现有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
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及/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
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
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资金
九江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绿色新材料一
体化项目
合计 111,082.99 96,000.00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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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
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
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方式解决。在不
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
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发行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中证鹏元为公司本次发行出具了《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发行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公司已经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
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
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
关信息。
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本次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保荐及承销费 【】
会计师费用 【】
律师费用 【】
资信评级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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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信息披露费及路演推荐费 【】
(1)承销期间的停牌、复牌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交易日 发行安排 停复牌安排
T-2 刊登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正常交易
T-1 网上申购准备;网上路演;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 正常交易
T 刊登发行提示性公告;原股东优先配售日;网上申购日 正常交易
刊登《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进行网上申购的摇号
T+1 正常交易
抽签
T+2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缴款日 正常交易
T+3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正常交易
T+4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 正常交易
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大
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2)本次发行证券上市的时间安排和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上交所申请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
挂牌交易,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本次发行结束后,所有投资者均无持有期限制,公司将尽快申请可转换公司
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公司已制定公平、合理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对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
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通知、决策机制和其他重
要事项进行了明确,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
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1)按照约定到期兑付本期可转债本金和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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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可转债持
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3)监督公司涉及可转债持有人利益的有关行为,当发生利益可能受到损
害的事项时,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通过可转债
持有人会议决议行使或者授权受托管理人代其行使可转债持有人的相关权利;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
有的本次可转债;
(5)在满足赎回条件、回售条件时,要求公司执行赎回条款、回售条款;
(6)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转为公司股份;
(7)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
利。
(1)遵守《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
(2)依其所认购的本次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
付本次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4)接受可转债持有人会议决议并受其约束;
(5)不得从事任何有损公司、受托管理人及其他可转债持有人合法权益的
活动;
(6)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应当由可转债持有
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3)公司发生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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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等;
(4)拟变更、解聘本次可转债受托管理人或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
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5)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
定性;
(6)担保人(如有)、担保物(如有)或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如有)发生重
大变化;
(7)拟修订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8)公司董事会、可转债受托管理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期可转换公司
债券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的其他情形;
(9)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10)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11)发生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
的其他事项。
(1)公司董事会;
(2)单独或合计持有当期未偿还的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
面提议召开;
(3)可转债受托管理人;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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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会议规则的所有规定并接受其约束。
(五)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机制
发行人未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的本金或者利息,以及本募集说明书、《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受托管理协议》或其他相适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事
项。
发生违约情形时,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募集
说明书的约定向债券持有人及时、足额支付本金和/或利息。对于逾期未付的利
息或本金,公司将根据逾期天数按债券票面利率向债券持有人支付逾期利息。其
他违约事项及具体法律救济方式请参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及《受托管理
协议》相关约定。
本次可转债发行和存续期间所产生的争议或纠纷,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
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争议各方有权按照《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
会议规则》等约定,向发行人住所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仲裁。
(六)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相关要求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定,并结合发行人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决定,发行规模合理。本次发行系上市公
司发行可转债,不适用相关融资间隔的规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九江宏柏新
材料有限公司绿色新材料一体化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九江宏柏新材料有限
公司绿色新材料一体化项目能够在现有含硫硅烷产品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公司
的产品结构,提升公司产品的附加值,可以更好地满足不同客户的产品需求,并
扩大了公司的业务规模,有利于公司保持领先的市场地位;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优
化了发行人的财务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本次发行是公司顺应有机硅行业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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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增长的发展趋势,进一步巩固公司的行业头部企业优势的必要举措。
综上,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四十条以及《证
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第四条中关于“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
的规定。
三、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宏柏新材
法定代表人 纪金树
住所 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区工业九路
联系电话 0798-6806051
传真 0798-6811395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保荐代表人 孟夏、刘纯钦
项目协办人 徐利成
项目组其他成员 侯万铎、高铭泽、蒋凯
电话 010-60837212
传真 010-60836960
(三)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张学兵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 20 号院正大中心 3 号楼南塔 22-31 层
经办律师 张明、田雅雄、刘亚楠
电话 010-59572288
传真 010-65681022
(四)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事务所负责人 余强
住所 杭州市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经办会计师 刘琼、张林
电话 021-20804002
传真 021-68596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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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机构负责人 张剑文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08 号阳光高尔夫大厦 3 楼
签字评级人员 陈良玮、谢海琳
电话 0755-82872318
传真 0755-82872090
(六)证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188 号
电话 021-58708888
传真 021-58899400
(七)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388 号
电话 021-68808888
传真 021-68804868
(八)保荐人、主承销商收款银行:中信银行北京瑞城中心支行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北京瑞城中心支行
户名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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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风险因素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硅烷偶联剂和气相白炭黑,产品需求受下游行业影响存在一
定的周期性变化;公司原材料主要为金属硅、无水乙醇等,其价格亦存在周期性
特征。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5.60%、27.10%、34.30%和 16.8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10,074.83 万元、
着下游行业整体的需求上升,硅烷偶联剂市场景气度上行,价格持续提升,营业
收入和净利润有所提升;2022 年下半年以来,受行业周期性影响,下游客户调
整库存,降低原材料库存量,采购需求降低,硅烷偶联剂产品价格有所下滑,但
全年均价依旧维持在高位区间。
合毛利率为 17.30%,同比减少 19.37 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母
公司股东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 19,985.89 万元,同比下降超过 80%。
公司业绩下滑主要原因包括毛利率下降、期间费用提高和计提资产减值损
失。硅烷偶联剂方面,第一季度硅烷偶联剂市场价格延续了自 2022 年下半年以
来的价格下滑趋势,叠加金属硅等原材料价格下滑导致硅烷偶联剂成本支撑乏
力,市场价格有所下滑;2023 年第二季度,主要产品市场价格已经到达底部区
间,叠加上游金属硅、氯丙烯等原材料价格下降的因素,公司主要产品硅烷偶
联剂毛利率小幅改善,两个季度的综合影响导致公司硅烷偶联剂产品 2023 年 1-6
月平均单价为 1.62 万元/吨,同比下滑 43.40%;气相法白炭黑方面,一方面市
场需求欠佳,导致气相法白炭黑厂家低价销售,市场价格有所下滑;另一方面
公司于 2022 年底投产的新产线尚处于工艺调试和产能爬坡阶段,因气相白炭黑
系高纯物质,新产线开车需要一定时间的品质提升过程,目前产品质量尚不稳
定,故产品价格偏低,导致气相法白炭黑 2023 年 1-6 月平均单价为 1.3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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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同比下降 52.23%。在主要产品价格下行的影响下,公司实现毛利 11,431.77
万元,同比下滑 67.25%。
主要来源于管理费用增长 1,373.46 万元和财务费用增长 846.08 万元。其中,
管理费用增长主要系新增股份支付费用以及新增员工导致的职工薪酬、社保和
福利增长,财务费用增长主要系汇率变动导致汇兑损失增加,同时公司增加借
款导致利息费用增长。此外,2023 年 6 月末,由于主要产品的市场价格下行至
周期底部,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034.63 万元,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997.02
万元。
公司的利润水平受产品价格波动的影响较大。如果未来公司主要产品的价格
持续下行,或公司新生产线投产及销售不及预期,或主要原材料价格上升,则公
司未来净利润存在大幅下滑的风险,不排除净利润下滑超过 50%甚至亏损的风险。
(二)毛利率变动风险
报告期各期,受上下游供求关系、主要产品市场价格、原材料市场价格、市
场竞争程度、境内外收入结构等因素的影响,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25.97%、
将面临毛利率下降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公司产品结构发生变化及新产品销售不及预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为硅烷偶联剂和气相白炭黑等,主要包括 HP-669、
HP-669C、HP-1589、HP-1589C 系列的含硫硅烷。公司上市后,随着公司 IPO 募
投项目及多个自有资金项目的投产,公司逐步改变了以往以含硫硅烷为主的产品
格局,新增了氨基硅烷、硅酸乙酯、苯基、辛基、酰氧基、环氧基等多个新产品,
丰富了公司产品矩阵,公司已具备不同细分产品之间的技术迁移能力及销售协同
能力。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将新增有机硅产能 70,000 吨(以各类
功能性硅烷为主,其中烷氧基硅烷 34,000 吨,烷基硅烷 31,000 吨,巯基硅烷 5,000
吨),钛酸酯偶联剂 28,000 吨,中间体产能 50,000 吨,拓展了新的有机硅细分品
类、新型偶联剂,进一步丰富公司了产品结构、拓宽下游市场应用范围。随着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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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新产品投资项目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投产,公司产品结构将发生
较大变化。
若由于该等新产品未能满足下游客户的具体需求、公司未能制定出适当的销
售策略或推广情况不及预期、下游客户使用产品后反馈不佳,则会影响公司新产
品的销售,进而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四)海外销售风险
公司产品存在较大比例的对外出口且通常以外币结算。报告期各期,公司营
业收入中外销售金额分别为 28,294.56 万元、39,515.06 万元、63,098.80 万元和
区,若公司主要客户所在国家或地区实施加征关税等贸易保护主义政策,或国际
政治经济环境、国际供求关系、国际市场价格、外币结算费率变化等不可控因素
发生不利波动,将对公司出口收入产生不利影响。
(五)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存在较大比例的对外出口且通常以外币结算。报告期各期,公司营
业收入中外销售金额分别为 28,294.56 万元、39,515.06 万元、63,098.80 万元和
动幅度有所加大,若人民币汇率发生较大不利波动,而公司又无法通过调整产品
价格、使用金融工具等措施有效化解,则可能使公司面临较大的汇兑损失,影响
公司的经营成果。
(六)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在生产的部分环节存在高温或高压的生产环境,且生产过程中会涉及到
部分有毒、具有腐蚀性或易燃易爆的化工原料,因此公司存在一定的安全生产风
险。
虽然公司遵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装备了安全生产设施,建
立了严格、全面的安全生产制度,并在安全生产方面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形
成了一整套完善成熟的安全生产体系,保证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但随着公司业务
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的老化,如不能始终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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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能力和意识,及时维护、更新相关设施、设备,
公司仍然存在发生安全事故的风险,将对员工人身及公司财产安全造成损失,对
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此外,如果国家进一步制定并实施更为严格的安全生产
及职业健康标准,公司面临着安全生产及职业健康投入进一步增加、相关成本相
应增大的风险,可能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七)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作为化工企业,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废水、废气和废渣。公司高度
重视环境保护,遵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装备了相应的环保设施并努
力保证其持续有效运行。公司还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充分利用生产环节中产生的
副产品,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资源浪费。
虽然公司采取了上述措施,但仍不能排除因各种主客观原因造成的突发环境
污染事故,从而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除此之外,随着国家进一
步制定并实施更为严格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公司面临着环保投入进一步增加,
环保成本相应增大的风险,可能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八)技术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对公司的技术实力有较高的要求,因此技术人员队伍特别是核
心技术人员的稳定是公司持续保持技术优势、市场竞争力和发展潜力的重要保障。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了人才激励办法和竞业禁止规定等措施,
技术人员队伍不断壮大、核心技术团队保持稳定,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
高水平人才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缺口,如果无法得到及时补充,可能对公司的业
务扩张产生不利影响。此外,行业的竞争也体现在对人才的竞争上,未来不排除
技术人员特别是核心技术人员出现流失的风险,这可能对公司正在推进的技术研
发项目造成不利影响,同时也可能导致公司核心技术的外泄,从而对公司经营造
成不利影响。
公司掌握了核心产品生产的一系列专利或专有技术,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
要组成部分之一,为此,公司建立了严格的保密机制。除前述人员流失导致的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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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技术外泄风险外,如果由于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竞争对手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
等原因导致公司的核心技术外泄,也可能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所处行业拥有较长的发展历程,技术发展路径较清晰,下游应用领域广
泛。但在未来行业的发展过程中,不排除出现重大技术革新,导致工艺流程发生
重大变化的可能;也不排除出现成本或性能更具优势的新型产品或材料,对公司
产品实现重大替代的可能。如若出现上述情况,则公司的部分产品将失去市场需
求,从而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一)下游产能过剩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功能性硅烷、纳米硅材料等硅基新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产品应用领域主要为橡胶制品、建筑、纺织、汽车、皮革、造纸、涂料、医药医
疗等下游行业。该等行业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受行业周期的影响会产生波动。
如客户所在行业或其下游行业景气程度降低或产能严重过剩,则可能影响该等客
户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导致公司产品销售价格或销售数量的下滑,公司业绩将可
能受到不利影响。
(二)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虽然公司对市场需求状况、市场竞争格局进行了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客观预测,
并制定了完善的市场营销计划,但如市场环境发生巨大不利变化或市场开拓不能
如期推进,公司仍将面临产能消化问题而引致的产品销售风险。另一方面,行业
现处于技术提升、产业链整合的时期,公司新产品功能实现、质量稳定性等方面
仍然有一定的提升空间。随着市场的扩大,竞争对手也将加大对相关产品的研究
开发和市场开拓力度,导致竞争加剧。在此背景下,如果公司未来未能准确把握
市场机遇和变化趋势,不断开拓新的市场,提高产品技术水平,有效控制成本,
进一步丰富产品类型,则可能导致公司的竞争力下降,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失去
领先优势,进而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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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材料、能源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的生产成本主要是直接材料成本。公司从外部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
括硅块、氯丙烯、无水乙醇、炭黑、动力煤等,消耗的主要能源为电力。原材料
中,硅块生产厂商受环保督查力度的逐步提高,有出现减产或价格大幅提高的可
能性。氯丙烯、炭黑等为石化产品,其价格受石油等基础原料价格和市场供需关
系影响,呈现不同程度的波动。无水乙醇主要受玉米、木薯等生物质原料价格波
动及市场行情的影响。动力煤价格目前处于历史相对高位,未来不排除进一步升
高的可能。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未来的原材料和能源采购价格存在一定的
不确定性。如若公司的原材料、能源价格出现大幅波动,而公司不能有效地将价
格上涨的压力转移到下游或不能通过技术工艺创新抵消成本上涨的压力,又或在
价格下降过程中未能做好存货管理,都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关税等进出口政策及国际贸易环境变化风险
近年来,全球经济环境复杂多变,贸易保护主义兴起,一些国家利用反倾销、
反补贴、加征关税、技术壁垒等手段对我国产品出口设置障碍。公司作为全球最
大的含硫硅烷生产商之一,其主要外销终端客户为国际知名轮胎厂商,分布在韩
国、日本、东南亚、欧洲及北美等地区。若公司产品主要出口国实施贸易限制政
策,例如大幅提高关税或实施进口配额,将不利于公司产品的销售,可能对公司
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中国硅烷偶联剂产品曾于 2021 年被列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反倾
销关税名录中,但已于 2022 年初恢复关税豁免,不再被征收反倾销关税。由于
硅烷偶联剂占轮胎生产成本比例较低,而美国只有少量供应商,进一步扩产受制
于严格的环保审核,加之欧洲、日本、韩国、印度及东南亚等国家产量较小,因
此美国对中国产品存在持续的进口需求。因此,未来美国对中国硅烷偶联剂产品
加征关税的可能性较小。但截至目前,中美贸易摩擦仍在持续,不排除未来随着
贸易摩擦扩大而恢复对中国硅烷偶联剂产品加征反倾销关税的可能性,从而对公
司的外销业务的开拓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五)有关外商投资准入等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风险
公司系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进入公司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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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行业不存在禁止性规定。但未来若国家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行业准入等法律、
法规、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可能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或使公司面临无法
继续从事本行业业务的风险。
三、其他风险
(一)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或产品量产不达预期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主要以新增新产品和新型中间体为目的,系公司围绕功能
性硅烷主业,凭借在硅烷生产过程中的丰富经验和技术储备,进一步横向扩充细
分产品类型。虽然本次募投项目设计的新产品或新型中间体生产过程、生产线与
现有产线主要反应步骤相似度较高,不涉及新技术,但如果在募投项目的建设过
程中,因不可预期因素导致公司在人员、技术或资金等方面上无法跟上项目建设、
生产要求,将可能导致部分新产品项目无法按照原定计划实施完成或新产品无法
量产,将影响公司预期收益的实现,进而对公司业绩带来影响。
(二)募投项目产能消化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即位于九江新生产基地,项目完全达产后,将新增有
机硅产品产能 70,000 吨,钛酸酯偶联剂 28,000 吨,中间体产能 50,000 吨,能够
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矩阵以及产能布局,大幅提高公司产品的生产能力。
虽然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谨慎、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项
目本身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且公司现有的客户群体以及行业地位可以为相关产
品的推广、销售提供较大的支持,预期能够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但短期内的市
场推广有可能无法适应新增产能的开拓、项目实施效果低于预期、新增产能无法
消化、产品市场价格大幅低于预期等风险,存在募投项目实际盈利水平达不到预
期的可能性,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本次可转债发行相关风险
在可转债存续期限内,公司需对未转股的可转债偿付利息及到期时兑付本金。
此外,在可转债触发回售条件时,若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公司将在短时间内面
临较大的现金支出压力,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因此,若公司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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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未达到预期回报的情况,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可能影响
公司对可转债本息的按时足额兑付,以及投资者回售时的承兑能力。
的风险
本次发行设置了公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
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在满足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仍可能基于公司
的实际情况、股价走势、市场因素等因素,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调整方案。因此,
存续期内可转债持有人可能面临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实施的风险。
同时,在满足转股价向下修正条件的情况下,发行人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
向下修正的幅度,股东大会有权审议决定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幅度。因此,转股
价格向下修正的幅度存在不确定性。
可转债是一种具有债券特性且赋有股票期权的混合性证券,其二级市场价格
受市场利率、债券剩余期限、转股价格、公司股价、赎回条款、回售条款、向下
修正条款以及投资者的预期等多重因素影响,因此价格波动较为复杂。在上市交
易、转股等过程中,可转债价格可能出现较大波动,从而可能使投资者面临一定
的投资风险。
公司股价走势取决于公司业绩、宏观经济形势、股票市场总体状况等多种因
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如果公司股价持续低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转股价格,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换价值将因此降低,从而导致可转换公司债券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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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的利益蒙受损失。虽然本次发行设置了公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但若公
司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导致未能及时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或者即使公司向下修正转
股价格后,股价仍低于转股价格,可能导致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价值
降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拟投资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在此期间相关的募集
资金投入项目尚未产生收益。如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开始后的较短期间内将大
部分或全部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公司将面临当期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
摊薄的风险。
经中证鹏元评级,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信用等
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中证鹏元将持续关注公司
经营环境的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等因素,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如果
由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次可转债的信用评
级级别变化,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人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本次发行方案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
定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能否获得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及取得上述批准的时间等均
存在不确定性,该等不确定性将导致本次发行面临不能最终实施完成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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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的股本结构
截至报告期期末(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为 612,339,000 股,其
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317,911,904 股,无限售条件股份 294,427,096 股。具体情况
如下:
类别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317,911,904 51.92%
无限售条件股份 294,427,096 48.08%
总股本 612,339,000 100.00%
(二)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 股东性 持股比 质押/冻结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限售股 非限售股
号 质 例(%) 总数
境外法
人
境外法
人
境内非
人
境内自
然人
境内自
然人
境内自
然人
国泰君安
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境内非
式证券交 人
易专用证
券账户
江西宏柏
新材料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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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股东性 持股比 质押/冻结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限售股 非限售股
号 质 例(%) 总数
份有限公
司-2022
年员工持
股计划
周怀国 5,598,615 0.91 - 5,598,615
合计 429,122,978 70.07 24,570,000 309,812,903 119,310,075
二、公司组织结构及主要对外投资情况
(一)公司的组织结构
公司拥有 12 个职能部门,公司的组织结构图如下:
(二)控股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情况如下:
注:东莞宏珀报告期后已经更名为“东莞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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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报告期期末,塔山电化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乐平塔山电化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2810564019978
成立日期: 2012 年 10 月 24 日
住所: 江西省景德镇市乐平市塔山工业园南区
法定代表人: 李明崽
注册资本: 14,50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14,50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以自有资金从事
经营范围: 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截至报告期期末,塔山电化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4,500.00 100.00%
塔山电化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6 月 30 日/2023 年 1-6 月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总资产 11,399.35 11,350.44
净资产 11,369.32 11,320.44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0.16 -0.11
注:上述 2022 年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报告期期末,澳门宏柏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宏柏贸易一人有限公司(H & P TRADING CO., LTD.)
登记证号码: 45236SO
成立日期: 2013 年 1 月 15 日
住所: 中国澳门南湾大马路 405 号中国法律大厦 27 楼 A 座
资本: 80.00 万澳门元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
经营范围: 一般化学品的销售及贸易
截至报告期期末,澳门宏柏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澳门元) 出资比例
合计 80.00 100.00%
澳门宏柏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美元
项目 2023 年 6 月 30 日/2023 年 1-6 月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总资产 4,507.88 4,064.93
净资产 794.79 890.00
营业收入 3,341.15 9,200.47
净利润 -112.26 -9.13
注:上述 2022 年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报告期期末,东莞宏珀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东莞宏珀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3150201028
成立日期: 2014 年 9 月 28 日
住所: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路南城段 259 号 3 栋 101 室
法定代表人: 纪金树
注册资本: 8,50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5,500.00 万元人民币
销售:鞋底添加剂、塑胶粒、其他化工产品,商务信息咨询,贸易经
经营范围: 纪与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东莞宏珀贸易有限公司已于报告期后更名为“东莞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截至报告期期末,东莞宏柏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8,500.00 100.00%
东莞宏珀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6 月 30 日/2023 年 1-6 月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总资产 6,751.97 5,983.45
净资产 5,932.62 5,879.02
营业收入 1,532.84 2,796.53
净利润 27.60 220.32
注:上述 2022 年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报告期期末,江维高科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江西江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200739172564E
成立日期: 2002 年 6 月 25 日
住所: 江西省乐平市塔山
法定代表人: 李明崽
注册资本: 40,25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40,250.00 万元人民币
聚乙烯醇、乳液、涂料、胶粉、白乳胶制造及销售;供热服务;其他
化学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经营本企业相关产品的出口业务(国
经营范围:
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报告期期末,江维高科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40,250.00 100.00%
江维高科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6 月 30 日/2023 年 1-6 月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总资产 29,574.07 26,593.55
净资产 20,166.52 16,265.02
营业收入 13,502.08 21,791.80
净利润 2,452.45 2,941.13
注:上述 2022 年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数据未经审计。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
截至报告期期末,富祥国际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富祥国际有限公司
登记证号码 53100576-000-10-22-3
成立日期: 2010 年 10 月 7 日
Unit A2 10/F TML Tower, No.3 Hoi Shing Road, Tsuen Wan, New
住所:
Territories, Hong Kong
董事: 纪金树
股本: 10,000.00 港元
股权结构: 澳门宏柏持有其 100%股权
经营范围: 投资控股
截至报告期期末,富祥国际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港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00 100.00%
富祥国际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6 月 30 日/2023 年 1-6 月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总资产 3,760.57 3,760.69
净资产 -359.16 -210.12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0.13 -1.84
注:上述 2022 年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报告期期末,江西宏科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江西宏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281MA7L40764G
成立日期: 2022 年 3 月 14 日
住所: 江西省景德镇市乐平市塔山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 黄际翰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
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
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
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
品),合成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
经营范围: 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
材料销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
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
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报告期期末,江西宏科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000.00 100.00%
江西宏科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6 月 30 日/2023 年 1-6 月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总资产 669.11 188.62
净资产 498.50 154.67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56.17 -45.33
注:上述 2022 年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报告期期末,九江宏柏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九江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481MAC35B324A
成立日期: 2022 年 11 月 3 日
住所: 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码头工业城发展 2 路
法定代表人: 宋建坤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
许可项目:有毒化学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
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
经营范围: 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
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
材料销售,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炼油、化工生产专用
设备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报告期期末,九江宏柏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0,000.00 100.00%
九江宏柏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6 月 30 日/2023 年 1-6 月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总资产 6,910.85 157.54
净资产 6,904.18 157.48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53.29 -42.52
注:上述 2022 年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数据未经审计。
(三)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报告期期末,发行人拥有 1 家参股公司,即江西赛维 LDK 光伏硅科技
有限公司,宏柏新材持有其 0.078%的股权。
企业名称: 江西赛维 LDK 光伏硅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500662046227L
成立日期: 2007 年 07 月 12 日
住所: 江西省新余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 尹焞矿
注册资本: 48,997.50 万美元
电子级、太阳能级高纯多晶硅生产、销售及副产物(三氯氢硅、四氯
化硅、氢气、氮气、氯化氢)销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有效期至
经营范围: 2020 年 09 月 18 日)
;太阳能硅片、电池及组件、光伏应用产品及光
热应用产品生产和销售;蒸汽、热力的生产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
(四)分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报告期期末,发行人拥有 2 家分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01003009870388
成立日期: 2015 年 6 月 5 日
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巨宝一路 508 号科技创新城企业加速器
经营场所:
负责人: 李洪宝
硅烷偶联剂、高分子材料辅助材料、一般化学品的销售(以上项目不
经营范围: 含危险化学品);硅材料、高分子材料、复合材料、绝热材料的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
企业名称: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MA7HUC490X
成立日期: 2022 年 2 月 10 日
经营场所: 上海市长宁区镇宁路 465 弄 161 号 3 号楼 582 室
负责人: 纪冠丞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经营范围: 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三、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的股权控制结构图
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的股权控制结构图如下: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宏柏化学及宏柏亚洲,合计持有公司 41.54%股份。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为纪金树、林庆松、杨荣坤,通过宏柏化学、宏柏亚洲合计控制公司
宏柏化学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宏柏新材 22.48%的股份。宏柏化学基本
情况如下所示:
项目 具体信息
公司名称 宏柏化学有限公司(HUNGPAI CHEMISTRY CO., LIMITED)
登记证号码 51090723-000-08-22-7
股本 1,000 港币
Unit A2, 10/F TML Tower, No.3 Hoi Shing Road, Tsuen Wan, New Territories,
注册地址
Hong Kong
营业期限 2009 年 8 月 28 日至长期
宏柏化学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美元
项目 2023 年 6 月 30 日/2023 年 1-6 月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总资产 1,749.53 1,437.85
净资产 1,522.85 1,210.98
营业收入 346.67 179.21
净利润 311.87 161.03
注:上述 2022 年数据已经陈黄钟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23 年数据未经审计。
宏柏控股持有宏柏化学 100%股权。纪金树、林庆松、杨荣坤分别持有宏柏
控股 45.93%、31.63%、22.44%的股权。宏柏控股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具体信息
公司名称 宏柏控股有限公司
股本 10,000 美元
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 Wickhams Cay Ⅱ, Road Town, Tortola,
注册地址
VG1110, British Virgin Islands
营业期限 2009 年 8 月 19 日至长期
宏柏亚洲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其持有宏柏新材 19.06%的股份。纪金树、林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
庆松、杨荣坤分别持有宏柏亚洲 33.33%、33.33%、33.33%的股权,宏柏亚洲的
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具体信息
公司名称 宏柏(亚洲)集团有限公司(H AND P (ASIA) GROUP LIMITED)
登记证号码 51116133-000-09-22-A
股本 1,002 港币
Unit A2, 10/F TML Tower, No.3 Hoi Shing Road, Tsuen Wan, New Territories,
注册地址
Hong Kong
营业期限 2009 年 9 月 3 日至长期
宏柏亚洲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美元
项目 2023 年 6 月 30 日/2023 年 1-6 月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总资产 1,533.47 1,484.51
净资产 1,163.99 899.50
营业收入 294.02 152.00
净利润 264.49 136.53
注:上述 2022 年数据已经陈黄钟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23 年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纪金树、林庆松、杨荣坤三名自然人,其简历如下:
纪金树,男,1964 年 5 月出生,中国台湾籍,专科学历;1984 年至 1986 年
服兵役两年;1987 年至 1990 年就职于神洲鞋材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员;1990 年
至 1992 年就职于陆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任销售代表;1992 年至 1994 年就职
于东莞冠杰公司,任经理;1995 年至 2017 年就职于东莞鞋材,任董事长;2005
年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此外,纪金树还担任东莞宏珀执行董事兼经理、
江维高科董事、塔山电化董事、澳门宏柏董事、富祥国际董事、宏柏亚洲董事、
宏柏实业董事、宏柏控股董事、宏柏化学董事、九江宏柏董事长。
林庆松,男,1956 年 3 月出生,中国台湾籍,专科学历;1976 年至 1989 年
就职于进裕化学有限公司,任厂长;1989 年至 2002 年就职于意流橡胶开发中心,
任协理;1996 年至 2017 年就职于东莞鞋材,任董事;2009 年至今任公司董事,
此外还担任宏柏亚洲董事、宏柏控股董事、江维高科董事、东莞宏珀监事。
杨荣坤,男,1960 年 9 月出生,中国台湾籍,高中学历;1979 年至 2009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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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职于龙岗实业有限公司,任公司负责人;1981 年至 1988 年就职于秋明橡胶(股
份)公司,任经理;2001 年至 2017 年就职于东莞鞋材,任董事、总经理;2009
年至今任公司董事,此外还担任江维高科监事、宏柏亚洲董事、宏柏控股董事。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纪金树、林庆松、杨荣坤先生曾于 2017 年 12 月 17 日签订《一致行动人协
议》,就各方之间的一致行动事宜作出相关约定,同时约定生效的起止期限为:
各方签署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六个月;若宏柏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
则本协议有效期为宏柏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即 2023 年 8 月 11 日期
满)。为维护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稳定,保持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一致性,纪金树、
林庆松、杨荣坤先生于 2023 年 8 月 4 日共同签署了新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
充协议》,约定协议有效期为自宏柏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七十二个月。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情
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股份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或权属
纠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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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要承诺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承诺 承诺时间及 是否及时严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背景 期限 格履行
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所持有上述股份。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
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相应调整。
价格;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至减持期间,如有派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减持价格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与首
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并由公司及时公告。本企业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次公
宏柏化 的,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在锁定期(包
开发 2020/8/12-20
股份限售 学、宏柏 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本企业将在减持前四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在 是
行相 23/8/11
亚洲 减持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关的
承诺
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2)采取大宗交易方式时,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
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3)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
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并导致本企业不再具有上市
公司大股东身份,本企业将在减持后的六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第(1)项的规定并履行相
关的信息披露义务。适用前述(1)、 (2)项时,本企业应与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减持数量。
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每年累计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公
司股份总数的 50%,每年剩余未减持股份数量不累计到第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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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 承诺时间及 是否及时严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背景 期限 格履行
发行人,则本企业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
本企业完全履行本承诺函为止。
发行人首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上述股份。
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
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相应调整。
格;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至减持期间,如有派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减持价格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减持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并由公司及时公告。
纪金树、
本人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备案 2020/8/12-20
股份限售 林庆松、 是
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本人将在减持前 23/8/11
杨荣坤
四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2)采取大宗交易方式时,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
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3)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
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并导致本人不再具有上市公司
大股东身份,本人将在减持后的六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第(1)项的规定并履行相关的信
息披露义务。适用前述(1)、(2)项时,本人应与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减持数量。在锁定
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每年累计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
总数的 50%,每年剩余未减持股份数量不累计到第二年。
人,则本人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直接或间接应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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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 承诺时间及 是否及时严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背景 期限 格履行
直至本人完全履行本承诺函为止。
一、相关方目前不存在与发行人构成竞争业务的情形。
二、未来相关方不会经营任何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
或经营实体。
三、相关方未来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发行人所从事的业务有竞争,则本企
业/本人将立即通知发行人,在征得第三方允诺后,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发行人。
宏柏化 四、相关方不会向与发行人存在竞争性业务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提供资金、技术、
学、宏柏 销售渠道、客户信息支持。
解决同业 亚洲、纪 五、如发行人未来拓展其业务范围,与相关方产生或可能产生同业竞争情形,相关方将及
长期 是
竞争 金树、林 时采取以下措施避免竞争:(1)停止生产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或业务;(2)
庆松、杨 将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依法注入到发行人; (3)将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
荣坤 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六、本企业/本人保证不利用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身份损害发行人及其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七、如本企业/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因此而取得的相关收益将全部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企
业/本人未将相关收益上缴发行人,则本企业/本人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
应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企业/本人履行完本承诺为止。
一、不存在本企业/本人及关联方占用发行人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且截至本承诺函出具
之日仍未予以归还或规范的情形;
宏柏化 二、目前及将来除必要的经营性资金往来外,本企业/本人及关联方将杜绝占用发行人资金、
学、宏柏 资产的行为;
解决关联 亚洲、纪 三、本企业/本人及关联方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发行人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若本企业/
长期 是
交易 金树、林 本人及关联方与发行人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
庆松、杨 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荣坤 四、本企业/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表决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前述规定的决策程序进
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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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 承诺时间及 是否及时严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背景 期限 格履行
五、本企业/本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发行人的经营决策权损
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本企业/本人承诺对违背上述承诺或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
进行赔偿;如本企业/本人未向发行人履行赔偿责任,则本企业/本人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公
司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企业/本人履行完本承诺为止;
七、上述承诺持续有效,直至本企业/本人不再是发行人的前两大股东之一/实际控制人。
①当满足下列任一条件时,触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措施:A)控股股东无
法实施股份增持方案;B)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股票仍未满足“公
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如遇除权除
息事项,上述每股净资产值相应进行调整)。
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在触发增持股份的条件之日起 90 个交易日内增持公司股份,每
年用于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于公司取得税后薪酬的 20%
(领取薪酬者)/不低于 20 万元(未从公司领取薪酬者)。但在上述期间内如果公司股票连
公司董事 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独立董 可中止实施增持计划;
其他 事除外) 、 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份增持完成后的 6 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股份的 长期 是
高级管理 行为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备忘
人员 录的要求;
④公司上市后 36 个月内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形,
且公司拟通过回购公司股份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就公司股份回
购方案以本人的董事(如有)身份在董事会上投赞成票;
⑤如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上述增持股份的承诺,则公司可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
份增持义务触发当年及其后一个年度公司应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现金分红总
额的 80%予以扣留,直至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承诺为止;如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履
行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宏柏化 ①当满足下列任一条件时,触发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措施:A)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份
其他 学、宏柏 或回购股份议案未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B)公司虽实施股份回购计划但仍满足“公司股票 长期 是
亚洲 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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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 承诺时间及 是否及时严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背景 期限 格履行
述每股净资产值相应进行调整)”。
②控股股东将在触发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条件之日起 30 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
公司股份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在实施上述增持计划过程中,如连续 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收盘价均高于每股净资产,则控股股东可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控股股东中止实施股份
增持计划后,如自公司上市后 36 个月内再次达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则控股股东
应继续实施上述股份增持计划。公司上市后 36 个月内,控股股东合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
金原则上累计不低于 500 万元。
③控股股东在股份增持完成后的 6 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股份的行为应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备忘录的要求。
④公司上市后 36 个月内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形,
且公司拟通过回购公司股份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控股股东承诺就公司股份回购方案以控
股股东的董事(如有)身份在董事会上投赞成票。
⑤如控股股东未履行上述增持股份的承诺,则公司可将控股股东股份增持义务触发当年及
其后一个年度公司应付控股股东的现金分红予以扣留,直至控股股东履行承诺为止;如控
股股东未履行承诺,控股股东愿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⑥控股股东股价稳定措施的实施,不得导致公司不符合法定上市条件,同时不能迫使控股
股东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宏柏化
学、宏柏
亚洲、纪
其他 在任何情况下,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长期 是
金树、林
庆松、杨
荣坤
公司董事 1、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
(独立董 公司利益。
其他 事除外) 、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长期 是
高级管理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人员 4、承诺在本人的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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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 承诺时间及 是否及时严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背景 期限 格履行
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的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公司 是
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自限制性股
票首次授予
登记完成之
与股 日起至激励
权激 对象获授的
励相 其他 限制性股票
关的 全部解除限
承诺 售或回购注
销完毕之日
止,最长不
若公司因本计划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
超过 60 个月
激励对象 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是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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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的相关承诺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
(国办发[2013]110 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
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
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要求,公司就本次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分析,提出了具
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填
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关承诺,具体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宏柏化学有限公司(HUNGPAI CHEMISTRY CO., LIMITED)
和宏柏(亚洲)集团有限公司(H AND P(ASIA) GROUP LIMITED)承诺如
下:
“1、本公司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公
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
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
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制定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
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
愿意: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
(2)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和/或股东的补偿责任;
(3)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
布的有关规定,对本公司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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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实际控制人纪金树、林庆松及杨荣坤承诺如下:
“1、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公司
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
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
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制定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
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
(2)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和/或股东的补偿责任;
(3)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
布的有关规定,对本公司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执行情况相挂钩。
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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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
他新的监管规定,且当前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
监会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以符合相关要求。
施以及本人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
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
(2)依法承担对公司和/或股东的补偿责任;
(3)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
布的有关规定,对本人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下: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纪金树 董事长、总经理 男 59 2020/12/28 2023/12/27
林庆松 董事 男 67 2020/12/28 2023/12/27
杨荣坤 董事 男 63 2020/12/28 2023/12/27
汪国清 董事 男 58 2020/12/28 2023/12/27
吴华 董事 男 66 2020/12/28 2023/12/27
郎丰平 董事、副总经理 男 59 2020/12/28 2023/12/27
张工 独立董事 男 59 2020/12/28 2023/12/27
朱崇强 独立董事 男 43 2020/12/28 2023/12/27
周世权 独立董事 男 47 2020/12/28 2023/12/27
周怀国 监事会主席 男 75 2020/12/28 2023/12/27
王林森 监事 男 65 2020/12/28 2023/12/27
宋建坤 职工监事 男 35 2020/12/28 2023/12/27
胡成发 副总经理 男 50 2020/12/28 2023/12/27
李喜勇 财务总监 男 42 2023/08/31 2023/12/27
副总经理、董事
张捷 男 47 2020/12/28 2023/12/27
会秘书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纪冠丞 副总经理 男 31 2020/12/28 2023/12/27
李明崽 副总经理 男 56 2020/12/28 2023/12/27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从业经历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从业经历如下:
纪金树,男,1964 年 5 月出生,中国台湾籍,专科学历;1984 年至 1986 年
服兵役两年;1987 年至 1990 年就职于神洲鞋材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员;1990 年
至 1992 年就职于陆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任销售代表;1992 年至 1994 年就职
于东莞冠杰公司,任经理;1995 年至 2017 年就职于东莞鞋材,任董事长;2005
年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此外,纪金树还担任东莞宏珀执行董事兼经理、
江维高科董事、塔山电化董事、澳门宏柏董事、富祥国际董事、宏柏亚洲董事、
宏柏实业董事、宏柏控股董事、宏柏化学董事、九江宏柏董事长。
林庆松,男,1956 年 3 月出生,中国台湾籍,专科学历;1976 年至 1989 年
就职于进裕化学有限公司,任厂长;1989 年至 2002 年就职于意流橡胶开发中心,
任协理;1996 年至 2017 年就职于东莞鞋材,任董事;2009 年至今任公司董事,
此外还担任宏柏亚洲董事、宏柏控股董事、江维高科董事、东莞宏珀监事。
杨荣坤,男,1960 年 9 月出生,中国台湾籍,高中学历;1979 年至 2009 年
就职于龙岗实业有限公司,任公司负责人;1981 年至 1988 年就职于秋明橡胶(股
份)公司,任经理;2001 年至 2017 年就职于东莞鞋材,任董事、总经理;2009
年至今任公司董事,此外还担任江维高科监事、宏柏亚洲董事、宏柏控股董事。
汪国清,男,1965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高级经济师;1985 年至 2003 年就职于江西电化厂,历任江西电化厂副厂长、江
西电化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03 年至 2006 年,就职于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
公司,任总经理;2006 年至 2016 年,就职于世龙实业,任总经理;2018 年至
司董事,此外还担任江西华景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乐安江化工有限公司董
事、南昌龙厚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新余宝隆执行事务合伙人、乐平市宝兰置业有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
限公司董事、世龙实业董事长兼总经理、江西大龙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世
龙化工技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西世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江
西世龙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吴华,男,1957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
年就职于衢州化工轻工供应站,任站长;2012 年至 2017 年就职于景德镇宏柏化
学科技有限公司,任监事;2012 年至 2016 年就职于乐平塔山电化有限公司,任
董事长、总经理;2013 年至 2017 年就职于江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任董事
长、总经理;2017 年至今就职于江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2002 年至 2022
年就职于衢州市衢化化工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2012 年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此外还担任江维高科董事、乐平市宝兰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柯旭生物科技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衢州市鑫易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佳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乐平鸿宇置业
有限公司董事、衢州市名萃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江西电化高科有限公
司董事、衢州市正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郎丰平,男,1964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
烯车间,任工段长;1994 年至 1997 年就职于江西电气厂气体分厂,任主任;1998
年至 2018 年就职于东豪气体,任董事长、总经理;2006 年至 2012 年就职于嘉
柏新材,任总经理;2012 年至今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此外还担任江维高科
董事、南昌龙厚监事。
张工,男,1964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职于南昌市金融房地产律师事务所,任主任;1998 年至 2000 年就职于南昌市第
二律师事务所,任主任;2015 年至 2020 年就职于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任独立董事;2000 年至今担任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主任;2015 年至今担
任江西省律师协会会长;2017 年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朱崇强,男,1980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学历;2011 年至今担任哈尔滨工业大学化工与化学学院专任教师;2017 年至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
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周世权,男,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中级会计职称,注册会计师;2008 年至 2017 年就职于中航城投资有限公司,
任运营总监;2017 年至 2021 年就职于深圳市天彦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总
监;2015 年至 2022 年担任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至今就职
于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20 年 12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
周怀国,男,1948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就职于潍坊门捷化工有限公司,先后任董事长、总经理;2009 年至 2012 年就职
于嘉捷新材,任总工程师;2012 年至今担任公司监事,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此外还担任公主岭市弘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山东门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
王林森,男,1958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7 年至今担任公司监事,此外还担任江西伍
木纳米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江西伍木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董
事长、新余锦宏执行事务合伙人。
宋建坤,男,1988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中级经济师;2010 年至 2012 年就职于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销售经
理;2012 年至 2017 年就职于宏柏有限,担任董事长特助、总经办主任;2017 年
至 2020 年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7 年至今任公司总经办主任、职工监事,此
外还担任乐平市宝兰置业有限公司监事、江维高科监事、九江宏柏总经理。
纪金树,男,总经理,简历请参见本节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之“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从业经历”之“1、董事主要从业经历”。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
郎丰平,男,副总经理,简历请参见本节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之“(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从业经历”之“1、董事主要从业
经历”。
胡成发,男,1973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1996 年至 1998 年就职于河南商城县银松化工集团,任生产调度;1998
年至 2000 年就职于河南商城县银松化工集团,任工艺副科长;2000 年至 2008
年就职于温州小伦包衣技术有限公司,任技术部经理;2008 年至 2011 年就读于
常州大学石油化工学院,有机化学专业(理学硕士);2012 年至 2017 年就职于
无锡鸿孚硅业科技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7 年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全面负
责公司的技术研发工作,此外还担任九江宏柏董事。
张捷,男,1976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职于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任职员、证券部部长;2009 年至 2012
年就职于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2 年至
年就职于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5 年至今
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纪冠丞,1992 年 10 月生,中国台湾籍,本科学历;2016 年至 2020 年就职
于宏柏贸易一人有限公司,任业务经理;2020 年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此外还
担任九江宏柏董事、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负责人。
李明崽,1967 年 8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
年至 2012 年就职于江西嘉柏新材有限公司,任销售经理;2012 年至 2017 年就
职于景德镇宏柏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任销售经理;2017 年至 2020 年任公司销售
经理、企划部经理;2020 年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此外还担任乐平市宝兰置业
有限公司董事、乐平塔山电化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江维高科董事长兼总
经理。
李喜勇,1981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
年至 2007 年,就职于万利达集团有限公司,任审计部经理助理;2007 年至 2018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
年,就职于厦门轻工集团有限公司,先后任审计部主办、审计部经理助理、审
计部副经理、审计部经理、职工监事、监察部主任;2018 年至 2019 年,就职于
漳州贝倍多母婴用品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19 年至 2020 年,就
职于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任审计与风险管理部总经理;2020 年 3 月至 2023
年 2 月就职于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裁兼财务总监;2023 年 2 月
至 2023 年 8 月,就职于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任计划财务部经理;2023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除在公司及其子公司任职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兼职情
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在发行人任职情况 其他企业名称 职务
宏柏亚洲 董事
宏柏化学 董事
纪金树 董事长、总经理
宏柏实业 董事
宏柏控股 董事
宏柏控股 董事
林庆松 董事
宏柏亚洲 董事
宏柏控股 董事
杨荣坤 董事
宏柏亚洲 董事
世龙实业 董事长、总经理
江西大龙实业有限公司 董事长
江西世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
南昌龙厚 执行董事、总经理
江西乐安江化工有限公司 董事
汪国清 董事
江西世龙新材料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乐平市宝兰置业有限公司 董事
江西华景化工有限公司 董事长
新余宝隆 执行事务合伙人
江西世龙化工技术研发中心有限公
执行董事
司
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吴华 董事
乐平鸿宇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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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在发行人任职情况 其他企业名称 职务
宁波柯旭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
执行事务合伙人
合伙)
衢州市鑫易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
执行事务合伙人
限合伙)
乐平市宝兰置业有限公司 董事长
衢州市正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执行事务合伙人
限合伙)
衢州市名萃置业有限公司 经理、执行董事
宁波佳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郎丰平 董事、副总经理 南昌龙厚 监事
张工 独立董事 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 主任
朱崇强 独立董事 哈尔滨工业大学 专任教师
周世权 独立董事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
公主岭市弘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监事
周怀国 监事会主席
山东门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江西伍木纳米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王林森 监事 江西伍木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董事长
新余锦宏 执行事务合伙人
宋建坤 监事 乐平市宝兰置业有限公司 职工监事
胡成发 副总经理 无 无
张捷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无 无
李喜勇 财务总监 无 无
李明崽 副总经理 乐平市宝兰置业有限公司 董事
纪冠丞 副总经理 无 无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薪酬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从公司领取报酬(万元)
纪金树 董事长、总经理 514.79
林庆松 董事 -
杨荣坤 董事 -
汪国清 董事 -
吴华 董事 -
郎丰平 董事、副总经理 106.89
张工 独立董事 6.00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
姓名 职务 从公司领取报酬(万元)
朱崇强 独立董事 6.00
周世权 独立董事 6.00
周怀国 监事会主席 -
王林森 监事 -
宋建坤 职工监事 184.61
胡成发 副总经理 234.01
李喜勇 财务总监 -
张捷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78.62
纪冠丞 副总经理 135.24
李明崽 副总经理 178.47
注: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
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喜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原财务总监陈杰 2022 年从公
司领取的报酬为 191.98 万元。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以及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股权)情况如下:
直接持股数量 间接持股数量 合计持股数量
姓名 职务 持股比例
(万股) (万股) (万股)
纪金树 董事长、总经理 183.80 10,213.53 10,397.32 16.98%
林庆松 董事 - 8,245.18 8,245.18 13.47%
杨荣坤 董事 - 6,980.20 6,980.20 11.40%
汪国清 董事 - 8,909.59 8,909.59 14.55%
吴华 董事 3,753.25 - 3,753.25 6.13%
郎丰平 董事、副总经理 - 548.07 548.07 0.90%
张工 独立董事 - - - 0.00%
朱崇强 独立董事 - - - -
周世权 独立董事 - - - -
周怀国 监事会主席 559.86 - 559.86 0.91%
王林森 监事 - 126.41 126.41 0.21%
宋建坤 职工监事 27.57 27.30 54.87 0.09%
胡成发 副总经理 1,023.75 40.30 1,064.05 1.74%
李喜勇 财务总监 - - - -
副总经理、董事
张捷 64.33 27.30 91.63 0.15%
会秘书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
直接持股数量 间接持股数量 合计持股数量
姓名 职务 持股比例
(万股) (万股) (万股)
纪冠丞 副总经理 - 27.30 27.30 0.04%
李明崽 副总经理 55.14 20.80 75.94 0.12%
注:原财务总监陈杰已于 2023 年 7 月 29 日辞职,直接持有公司 64.33 万股,持股比例为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及其变化情况具体如下:
高级管理人员
职务
董事 监事 财务 董事会
期限 总经理 副总经理
总监 秘书
纪金树、郎丰平、林
庆松、杨荣坤、汪国
月至 2020 王林森 纪金树 郎丰平、胡 陈杰 张捷
清、吴华、朱崇强、
年 12 月 宋建坤 成发
张工、邱文星
纪金树、郎丰平、林 张捷、
周怀国
王林森 纪金树 陈杰 张捷
月至今 清、吴华、朱崇强、 成发、李明
宋建坤
张工、周世权 崽、纪冠丞
纪金树、郎丰平、林 张捷、郎丰
周怀国
王林森 纪金树 李喜勇 张捷
月至今 清、吴华、朱崇强、 发、李明
宋建坤
张工、周世权 崽、纪冠丞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
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
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纪金树先生、林庆松
先生、杨荣坤先生、汪国清先生、吴华先生、郎丰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工先生、朱崇强先生、周世权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
名周怀国先生、王林森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公司于
表监事。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召开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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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
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
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
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
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请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此外,公司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
主选举宋建坤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后,独立董
事邱文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增加李明崽、纪冠丞两人。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公司于
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李喜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
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上述人员的
变动是基于公司的规范运作及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而作出的调整,已履行了必要
的法律程序。
(七)公司的激励情况
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
司激励计划(草案)》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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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1)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授予 205 名激励对象 368.30 万股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22
年 5 月 23 日止,公司共计收到张鑫、张晓燕、陈祐诚等 199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缴存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 25,729,800.00 元,其中人民币
(2)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同意:1)公司对本激励计
划限制性股票数量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经过调整后,限制
性数量由 449.00 万股调整为 583.70 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7.03
元/股调整为 5.285 元/股;2)由于 1 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3.9 万股,回购价格为 5.285 元/股+同
期存款利息(按日计息)。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3)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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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同意以 2023 年
发表了同意意见。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股份登记过程中,有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限
制性股票共计 1.3 万股。因而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为 15 人,实际
授予数量 106.6 万股。2023 年 3 月 30 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
分授予股票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
《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4)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 4 名原激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发行人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
定,董事会同意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全部限制性股票 3.3852 万股。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2023 年 7 月 3 日,公
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变更注册
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612,305,148.00 元。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61,233.90 万股减少至
单位:股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6,127,176 -33,852 6,093,324
无限售条件股份 606,211,824 - 606,211,824
股份总数 612,339,000 -33,852 612,305,148
工持股计划事项。2022 年 4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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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
《关于<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其摘要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已于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价格
为 7.03 元/股。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已全部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2022 年 6
月 24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
六、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行业监管体制
公司所处行业为有机硅行业,细分领域为功能性硅烷领域。公司主营业务为
功能性硅烷、纳米硅材料等硅基新材料及其他化学助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
要产品为硅烷偶联剂等功能性硅烷。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 C26 制造业中的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
业。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公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
引》,公司所属行业为 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公司所处行业由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承担行业宏观
调控管理职能,主要负责制定产业政策,指导技术改造。生态环境部主要负责建
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
督执法等。
公司所处行业自律组织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硅业分会、中国氟硅有机材
料工业协会及全国硅产业绿色发展战略联盟。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硅业分会是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的分支机构,接受
业务主管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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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硅业分会是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从事硅业生产、科研、
设计、应用、设备制造、商贸及产业链前后端相关领域的企业、事业单位会员组
成。
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是由全国有机氟行业联合会和全国有机硅行业
联合会于 1988 年 1 月合并成立,是在中国民政部注册具有法人地位的全国性国
家一级工业协会,接受民政部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管理与业务指
导。协会宗旨是为会员企业服务和维护行业合法权益,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
参与制定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建议、发展规划,协助政府做好产业政策引导,制
定并修订行业标准、行业准入条件、行业技术规范,引导行业快速、健康、持续
发展,协助政府加强行业国际履约责任,反映行业及企业诉求,代表行业参与行
业国际性集体谈判,维护企业利益、维护产业安全。积极组织对外双反和知识产
权损害的调查、应诉、抗辩工作,维护行业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企业的健康
发展。
全国硅产业绿色发展战略联盟(SAGSI)前身为中国硅材料信息研究中心,
成立于 2008 年。2010 年转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代管的全国性行业组织,
主要宗旨是推动硅产业链各环节绿色发展,实现本行业各领域提质增效、节能减
排,推动责任关怀理念在本行业的深入实践。SAGSI 的具体业务领域包括本行
业绿色发展相关政策法规服务、技术推广服务、标准制修订服务及理念推广工作
等,并承担相关咨询、规划、评价及调研等服务职能,覆盖行业涵盖有机硅、多
晶硅、金属硅、白炭黑等行业主要分支。
(1)法律法规
公司所处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如下:
发文
文件名称 实施日期 主要内容
单位
《中华人民共 明确了我国现阶段实行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管体制,确定
和国安全生产 了我国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律制度,规定了责任方、生产
法》 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中华人民共 规定了保护环境的措施;规定了国家管理环境的制度和
和国环境保护 机构;规定了危害环境的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及追查责
月1日 人大
法》 任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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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
文件名称 实施日期 主要内容
单位
《中华人民共 法规明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
和国固体废物 2016 年 全国 无害化原则,强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建
污染环境防治 11 月 7 日 人大 立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废物、危险废物、医
法》 疗废物等污染环境防治制度。
《中华人民共 2018 年 规定了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
全国
和国环境保护 10 月 26 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
人大
税法》 日 和相关处罚。
《中华人民共 2018 年 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标准,包括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
全国
和国大气污染 10 月 26 理、防治燃煤产生的大气污染、防治废气、尘和恶臭污
人大
防治法》 日 染以及法律责任等。
《中华人民共 2018 年 明确了环境影响评价的原则,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范
全国
和国环境影响 12 月 29 围、程序、评价的内容、评价结论的法律地位及规划编
人大
评价法》 日 制和审批部门的职责等都做出了明确规定。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明确了用人单位在职
《中华人民共 2018 年 业病防治中的责任;规定了有关防治职业病的国家职业
全国
和国职业病防 12 月 29 卫生标准;明确了劳动者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建
人大
治法》 日 立了关于职业病的诊断、鉴定制度和职业卫生监督制
度。
《中华人民共
和国工业产品 2005 年 9 国务 条例规定了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范围,明确
生产许可证管 月1日 院 了具体负责部门和职责。
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 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
安全管理条 全管理方法,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预防和救援方法以及相
例》 应的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许 2014 年 7 国务 规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范围和管理机关,明确了
可证条例》 月 29 日 院 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制度以及相关法律责任。
(2)行业政策
公司所处行业主要发展政策如下:
实施
文件名称 发文单位 主要内容
日期
《鼓励外商投 国家发展
(2022 年版)》 务部
工业和信
《关于“十四
息化部、国 提出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有机氟硅、聚氨酯、
五”推动石化
化工行业高质
年3月 改革委员 化学品、工业特种气体、高性能橡塑材料、高性能纤
量发展的指导
会等六部 维、生物基材料、专用润滑油脂等产品。
意见》
委
将部分硅烷和硅烷副产物列入“鼓励类”,其中包括:
《产业结构调 2020 国家发展 苯基氯硅烷、乙烯基氯硅烷等新型有机硅单体,三乙
基三氯硅烷、三甲基氯硅烷等副产物的综合利用。
《有机硅行业 2017 国家发改 对有机硅生产的工艺及装备、资源能源消耗、资源综
清洁生产评价 年7月 委、生态环 合利用、污染物产生及清洁生产管理等指标做了详细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
实施
文件名称 发文单位 主要内容
日期
指标体系》 境部、工信 的规定。
部
《战略性新兴
产业重点产品 国家发改
年1月 明确将硅烷产品列入重点产品
和服务指导目 委
录(2016 版)》
发展高端专用化学品和精细化学品,优化氯碱产品结
《江西省“十 构,着力提升有机硅等优势产业链,提高产业集中度
四五”制造业 2021 江西省人 和化工园区集聚水平。以鹰潭、赣州、抚州、新余、
高质量发展规 年9月 民政府 南昌、九江、吉安等为重点,打造金属新材料、化工
划》 新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和电子材料等千亿级、百亿
级新材料产业集群。
(二)行业发展情况
有机硅,即有机硅化合物,是指含有 Si-C 键、且至少有一个有机基是直接
与硅原子相连的一大门类化合物,包括各类小分子化合物和高分子聚合物。有机
硅产品的基本结构单元是由硅-氧链节构成的,侧链则通过硅原子与其他各种有
机基团相连。因此,在有机硅产品的结构中既含有“有机基团”,又含有“无机
结构”,这种特殊的组成和分子结构使它集有机物的特性与无机物的功能于一身。
有机硅行业终端产品主要包括硅树脂、硅油、硅橡胶和功能性硅烷这四大门
类。其中,功能性硅烷是硅原子上联结有能与有机物反应的有机官能基和水解后
能与无机物反应的水解性基团的有机硅化合物,其分子通式为 Y(CH2)nSiX3
(n=0~3),其中 X 为氯基、甲氧基、乙氧基等水解基团,Y 为烷基、巯基、氨
基及环氧基等有机官能团。由于同时含亲有机和亲无机两类官能团,因此功能性
硅烷可以作为无机材料和有机材料的界面桥梁或者直接参与有机聚合材料的交
联反应,其作用原理是水解基团先水解生成硅醇,硅醇再与纳米粒子发生相互作
用,从而改善纳米粒子的性能,是一类非常重要、用途非常广泛的助剂。
功能性硅烷有不同的分类方法,按照有机官能团的不同,功能性硅烷可分为
硫基、巯基类、氨基类、乙烯基类、环氧类、丙烯酸酯类等,其中硫基类功能性
硅烷是国内生产和消费较大的品种,主要用于轮胎和橡胶工业中,其次是氨基和
乙烯基硅烷。按照应用领域的不同,功能性硅烷可分为偶联剂、交联剂、增粘剂、
耐磨剂、憎水剂、去湿剂、保护剂、稳定剂、催化剂以及合成单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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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硅上游为化工原料制造业,主要包括硅块、氯丙烯、无水乙醇等常见的
化工原料;其下游应用领域跨度非常广,包括橡胶轮胎、塑料树脂、复合材料、
粉体材料、粘接剂和密封胶、涂料油墨、建筑、纺织、汽车、皮革、造纸、医药
医疗等行业。
近十余年,我国的有机硅产品需求较为旺盛,需求量保持了快速增长。根据
百川盈孚统计,2022 年中国有机硅中间体表观消费量 135.17 万吨,2017-2022
年期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8.68%。随着中国经济转型的逐步推进,居民收入水
平的快速提升,以及“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的稳健实施,预计我国有机硅消费
量仍将保持中高速增长。
近十余年,受政策影响,全球有机硅产能向中国国内转移趋势明显。由于海
外有机硅生产企业成本压力较大、缺乏产业配套以及受到较为严格的环保监管等
因素,全球有机硅产能不断向中国转移。2013-2022 中国有机硅单体产能持续增
长,近十年复合增长率为 8.31%,近五年复合增长率为 10.10%。2022 年中国有
机硅单体产能达到 500 万吨/年,约占全球有机硅单体产能的 67.00%,位居全球
第一位。而美国有机硅单体生产企业仅陶氏化学和迈图两家,合计有机硅产能仅
占全球约 7.00%。
综合来看,由于中国的资源优势及巨大的市场需求,世界主要有机硅企业加
快了在中国的投资,全球有机硅生产中心向中国转移,并形成上下游一体化格局,
中国有机硅产业的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同时,随着中国有机硅产能不断扩大,有
机硅市场竞争日趋充分,外国公司基本放弃了新建大规模有机硅单体生产装置,
转而重点开发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有机硅深加工产品。与国际厂商相比,我
国有机硅终端应用型产品在一些领域仍然具有技术与性能的差距,高端产品仍依
赖进口,存在大而不强的现象。
公司所处的功能性硅烷细分领域与有机硅行业发展趋势基本一致,具体情况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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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球功能性硅烷市场规模超百亿,传统消费领域需求存量可观,叠加
新兴产业和新兴地区增量市场,同步拉动市场消费量快速增长
根据 Markets and Markets 发布的调研报告,受复合材料、表面处理等领域需
求拉动,功能性硅烷的全球市场规模从 2015 年的 86.32 亿元增长至 2021 年的
能性硅烷消费量约 49.66 万吨,消费结构如下:
其他, 5.40%
复合材料,
涂料, 11.90%
塑料, 12.50%
粘合剂, 17.30%
数据来源:SAGSI
①功能性硅烷的传统消费领域需求可观
功能性硅烷的传统消费领域主要为橡胶加工、塑料加工和粘合剂、涂料等基
础化工行业,上述行业的市场需求可观。以橡胶加工和塑料加工行业为例,在橡
胶加工行业,添加功能性硅烷后制成的合成橡胶强度更高、耐磨性和抗老化性能
均有明显改善。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2 年我国合成橡胶产量达到 823.30 万
吨,同比增长 0.31%。在塑料加工行业,通过在塑料生产过程中添加特定的功能
性硅烷产品,可以活化填料,从而达到提高填充量,减少树脂用量,降低制品成
本的目的,同时还能优化塑料制品的性能。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2 年,全
国塑料制品行业产量 7771.6 万吨,继续维持高位运行。
②新兴工业应用领域的开发给功能性硅烷带来了增量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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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性硅烷新兴的应用领域包括绿色轮胎、新能源汽车、复合材料和风电等,
新兴工业应用领域的开发给功能性硅烷带来了增量机会。
在绿色轮胎应用方面,添加了新型含硫硅烷的绿色轮胎能够有效降低汽车的
油耗和尾气排放,对环境更加友好。随着中国汽车绿色轮胎等级认证发布,多项
绿色轮胎产业政策相继实施,持续推动轮胎产品的升级换代,绿色轮胎渗透率不
断提高。2010 年我国轮胎市场绿色化率仅为 2%,到 2018 年已突破 30%;预计
到 2023 年,绿色轮胎渗透率将达到全国轮胎市场的 50%以上。根据 SAGSI 统计,
预计 2023-2027 年期间该领域对含硫硅烷的需求量年均将达到 8.20%的增长率,
费量的增长。
在复合材料领域,特种功能性硅烷能够有效改善复合材料的机械强度、电气
性能和湿态性能,被广泛应用于风电、特别是海上风电的叶片表面处理中。未来,
随着风电行业的进一步发展以及复合材料的进一步开发,功能性硅烷需求有望同
步实现增长。据中国纤维复材协会统计,受风电、汽车行业的拉动,2022 年我
国玻璃纤维总产量 652 万吨,同比增长 7.90%。此外,电动汽车的轻量化也为以
碳纤维为主的高端复合材料带来机遇,复合材料在新能源汽车中的应用快速增长。
根据 SAGSI 统计,我国复合材料领域对功能性硅烷的消费量从 2018 年的 2.08
万吨快速增长至 2022 年的 4.20 万吨,年均复合增速高达 19.21%;根据 SAGSI
预测,预计到 2027 年我国功能性硅烷在复合材料领域的用量将达到 8.56 万吨,
预计 2022 年-2027 年期间复合增速约为 32.70%。
受绿色轮胎、风电、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需求拉动,功能性硅烷在橡胶、
复合材料两个主要需求点具有可观的增量空间,市场消费需求将大幅增长。
③新兴国家将持续拉动全球硅烷市场增长
根据德国瓦克年报统计,人均有机硅消费量与人均 GDP 水平基本呈正比关
系。相较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人均有机硅需求 2kg,中国等新兴市场国家人均有机
硅消费量还不到 1kg,印度等发展中国家只有不到 0.2kg,新兴国家、发展中国
家硅烷消费水平相对较低,提升潜力仍较大。伴随新兴国家、发展中国家的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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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发展,消费升级将是必然,而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国家,能够凭借快速发展
的经济红利、有利的产业链配套,率先突围成熟高附加值硅材料的规模化生产,
从而进一步加快功能性硅烷行业的发展。
全球有机硅人均有机硅消费量
数据来源:瓦克年报整理
综上所述,传统消费领域存量需求是推动功能性硅烷市场规模迈入百亿级别
的主要原因,而新兴工业应用领域的开发和新兴经济体的需求带动是功能性硅烷
市场规模不断增长的动力源泉。
(2)全球功能性硅烷产能稳步增长,中国为最大生产国
过去 20 年,全球功能性硅烷行业快速发展。根据 SAGSI 统计,2002 年全
球功能性硅烷产能仅有 13.50 万吨,到 2022 年,产能达到了 87.10 万吨,年均产
能复合增速 9.77%。此外,2022 年全球功能性硅烷产能较 2021 年增加 10.56 万
吨,同比增长 13.80%;产量约为 49.66 万吨,同比增长 3.85%。
目前,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功能性硅烷生产国,是全球功能性硅烷产能
的主要增长点。根据 SAGSI 统计,中国功能性硅烷产能从 2002 年的 2.50 万吨
发展到 2022 年的 66.32 万吨,增加了 63.82 万吨,占同期全球总产能增加额的
增加 10.56 万吨,同比增长 18.94%;产量约 34.86 万吨,占全球产量 70.20%,
较 2021 年增加 2.60 万吨,同比增长 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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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功能性硅烷产能与产量全球占比
中国产能占全球 中国产量占全球
数据来源:SAGSI
成本优势和产业配套是功能性硅烷行业向中国转移的重要因素。受制于成本
压力、产业配套、严格的环保审查等原因,海外功能性硅烷生产商不能大规模地
扩建产能。目前,美国功能性硅烷供应商不多,欧洲、日本、韩国、印度及东南
亚等国家的产量均较小,海外功能性硅烷的供应能力较为有限。借此机会,中国
大力发展功能性硅烷行业,目前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功能性硅烷生产国和出口国。
根据 SAGSI 统计,2022 年中国拥有功能性硅烷生产企业 40 多家,有效产能合
计约 66.32 万吨、产量约为 34.86 万吨,占全球占比分别为 76.14%和 70.20%。
此外,中国已成为功能性硅烷重要原材料金属硅的主要生产地,拥有配套产业链
带来的低成本优势,这也是功能性硅烷行业进一步往中国集中的重要原因。
(3)行业集中度提高增强了头部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但高端产品市场仍与
国外有差距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硅烷生产国与消费国,行业内企业较多。近年来,由于
环保要求的逐步提高,“双碳政策”的持续推行,功能性硅烷行业在爆发式的增
长后出现了明显的整合,部分小企业陆续退出,国内落后产能正在逐步出清,行
业整合趋势开始显现,主要产能开始向大型硅烷生产企业集中。随着行业集中度
的提高,龙头企业一体化生产优势逐步显现,市场竞争力得以加强。根据 SAGSI
统计,2022 年中国功能性硅烷主要生产企业为宏柏新材、江瀚新材、晨光新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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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新蓝天等。行业集中度的提高带来了整体技术水平的提升,连续化生产装置
和高端生产工艺开始出现,头部企业生产的一体化程度也明显提高,市场竞争力
得到显著加强,在国际市场上的地位也进一步上升,我国生产的功能性硅烷越来
越多的面向海外市场进行销售。
然而,从产品端来看,国内功能性硅烷企业与国际领先企业仍存在较大差距。
从产品类别来看,我国企业的产品仍以低端含硫硅烷、交联剂等产品为主。根据
SAGSI 统计,2022 年中国出口的功能性硅烷产品主要为含硫硅烷,约占总量的
类的模仿,自主开发的功能性产品较少,更不能满足某些高技术领域的需求。以
含硫硅烷为例,NXT 新型含硫硅烷仍为国际有机硅行业龙头迈图高新的专利产
品。相较于传统的 Si-69、Si-75 型含硫硅烷,NXT 新型含硫硅烷在轮胎生产工
艺中的应用能够显著降低滚动阻力,提供更先进的轮胎性能,同时提高燃油经济
性并改善湿地牵引力。因此,尽管国外的有机硅企业产能较小,但长于功能性和
应用性的开发,占据了绝大部分的高端市场。
其他, 6.20%
丙烯酰氧基硅烷,
含硫硅烷, 29.50%
环氧基硅烷, 7.00%
乙烯基硅烷,
交联剂, 21.00%
氨基硅烷, 14.00%
数据来源:SAGSI
(4)在有机硅产业政策的支持和引导下,功能性硅烷行业发展趋势逐渐以
产品多元化和一体化深加工为主
有机硅、功能性硅烷属于高性能新材料,产业关联度大,对促进相关产业升
级和高新技术发展十分重要,不仅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新材料行业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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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成部分,也是其他战略性新兴产业不可或缺的配套材料。
在国家重点政策的鼓励下,我国功能性硅烷行业的发展和进步逐步从单体生
产转向产品深加工、新型产品开发、新应用领域拓展以及提高综合利用水平等方
面。近年来,功能性硅烷行业主要上市公司投资建设项目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项目名称 行业趋势分析
江瀚新材 年产 6 万吨三氯氢硅项目 向前一体化
江瀚新材 功能性硅烷偶联剂及中间体建设项目 产品多元化
江瀚新材 年产 2000 吨高纯石英砂产业化建设项目 向后一体化、产品多元化
江瀚新材 年产 2000 吨气凝胶复合材料产业化建设项目 向后一体化、产品多元化
晨光新材 年产 6 万吨有机硅烷偶联剂项目二期项目 产品多元化
晨光新材 年产 6.5 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技改扩能项目 产品多元化
新安化工 35600 吨/年高纯聚硅氧烷项目 产品多元化
合盛硅业 年产 20 万吨硅氧烷及下游深加工项目 一体化深加工
合盛硅业 鄯善硅业年产 10 万吨硅氧烷及下游深加工项目 产品多元化、向后一体化
硅宝科技 2 万吨/年功能高分子材料基地及研发中心 一体化深加工
硅宝科技 年产 8500 吨偶联剂 产品多元化
新亚强 苯基中间体 产品多元化
新亚强 苯基硅树脂项目 向后一体化
功能性硅烷行业呈现出产品多元化和一体化深加工的发展趋势。国内新增产
能主要为两个方向,一是横向扩展产品线,从普通产品扩展至特种硅烷、高端硅
烷产品;二是向上拓展原材料或向下拓展高附加值新兴应用领域。未来,行业集
中度提升的同时,头部企业一体化程度、专精尖程度也将进一步提升。
(三)行业竞争情况
目前国内有机硅产业链布局完善,全球产能已逐步转移到国内,我国已经成
为世界重要的有机硅生产基地。近年来,随着环保安全要求的提高,有机硅行业
呈现以大型厂商为主,以产品、技术竞争为核心的竞争格局,拥有自主研发能力、
掌握核心技术、具备较强资金及规模优势的企业将具有更强的竞争力。目前我国
有机硅行业已经涌现了合盛硅业、新安化工、宏柏新材、江瀚新材、晨光新材、
新蓝天等规模较大的有机硅生产企业,2022 年我国功能性硅烷生产商及产品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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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如下:
企业名称 品种
含硫硅烷、乙烯基(规划)
、烷基硅烷、苯基硅烷、辛基硅烷、
宏柏新材
氨基硅烷、环氧基、酰氧基硅烷、交联剂
含硫硅烷,烷基硅烷,氨基硅烷,环氧基硅烷、乙烯基硅烷、
江瀚新材
苯基硅烷及部分中间体
乙烯基硅烷、环氧基硅烷、氨基硅烷、苯基硅烷、交联剂及中
晨光新材
间体等
湖北新蓝天新材料股份有
交联剂、环氧基、丙烯酰氧基、氨基
限公司
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含硫、乙烯基、苯基
山东硅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乙烯基、环氧、氨基、苯基、交联剂
浙江开化合成材料有限公
乙烯基、交联剂、苯基
司
武汉华伦有机硅有限公司 氨基、环氧基
宁夏福泰硅业有限公司 含硫、乙烯基
杭州硅宝化工有限公司 交联剂
广州艾科普化工有限公司 含硫、乙烯基
安徽硅宝有机硅新材料有
氨基、丙烯酰氧基
限公司
湖北力鼎化工有限公司 交联剂
张家港国泰华荣化工新材
氨基、丙烯酰氧基、环氧基、乙烯基
料有限公司
潜江宜生新材料有限公司 交联剂
天津圣滨化工有限公司 丙烯酰氧基
数据来源:SAGSI
国外主要硅烷生产企业有迈图高新、道康宁、赢创、瓦克、信越化学等,具
体分布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工厂地址
Sistersville,WV,美国,Ota,GummaPrefecture,日本,Termoli,
意大利,浙江新安
Theodore,TL,美国,Leverkusen,德国,Antwerp,比利时,
Yokkaichi,日本,新加坡
Carrolton,KY,美国,Barry,Wales,英国,Ichihara,日本,
张家港
数据来源:SAGSI、《中国硅产业发展白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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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的行业地位
公司是我国含硫硅烷制造细分行业中具备循环经济体系及世界领先产业规
模的企业之一。公司含硫硅烷偶联剂产品已经连续六年在全球和国内的市场均排
名第一,公司已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的含硫硅烷生产企业。2019 年 11 月,经工业
和信息化部、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评定,公司被列入第四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
企业名单。
公司始终坚持“自主创新为核心、产学研相结合为促进”的技术创新原则,
通过各种技术创新不断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助力公司发展新动能。凭借二十余
年的技术积累,公司已建立国内领先的产品研发体系和研发团队。公司依托省级
院士工作站、省级技术中心,应用中心、产业孵化中心、硅基材料产业研究院硅
基等多个研发平台,对公司现有产品不断进行技术工艺升级,对新产品技术和工
艺持续进行优化和完善,对未来规划的产品进行前瞻性研发,并在研发过程中形
成了多项专利。经过多年积累,公司掌握了中间体、新型含硫硅烷、钛酸酯偶联
剂、新一代氨基硅烷及气凝胶等多种产品的生产技术。此外,公司是国内率先完
成“氯循环”生产的公司,拥有业内领先的闭锁循环生产线,具备含硫硅烷重要
原料三氯氢硅的自主生产能力,实现了品质及成本的有效管控。
综上,公司在行业竞争中的优势地位较为突出。
(2)市场占有率及未来变化趋势
经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认定,2021 年公司含硫硅烷偶联剂在全球和
国内市场的占有率分别为 16%和 46%,2016-2021 年,公司连续六年在全球和国
内的市场占有率排名均为第一。
未来,随着环保安全要求逐步提高,行业内将呈现以大型厂商为主,以产品、
技术竞争为核心的竞争格局,拥有自主研发能力,掌握核心技术、具备较强资金
及规模优势的企业将具备更强的竞争力。公司计划利用自身闭锁循环产业链优势,
通过募投项目建设,扩充末端产品品类,加大市场覆盖力度,充分发挥公司较强
的研发能力,实现技术升级和产业升级,加快科研成果落地转化。因此,公司未
来的市场占有率有望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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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的竞争优势
公司的含硫硅烷产品各项指标均优于行业标准水平,且产品质量通过欧盟认
证。公司拥有全球产量最大的含硫硅烷(含固体硅烷)生产线,通过长期研发,
公司在国内率先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一代特种含硫硅烷产品,其工艺和
产品性能优于国内企业标准,长期稳定供货于全球十大轮胎知名企业。此外,公
司主要产品硅烷偶联剂已经完成欧盟 REACH 注册,产品可在欧盟市场进行正常
销售。
产品指标对比如下所示:
项目 行业标准(Si-69) 公司标准(Si-69) 行业标准(Si-75) 企业标准(Si-75)
标准号 HG/T3742-2004 Q/HP001-2014 HG/T3740-2004 Q/HP002-2014
外观 黄色透明液体 浅黄色透明液体 黄色透明液体 黄色透明液体
密度(20℃),
g/cm
闪点,℃ ≥100 ≥100 ≥100 ≥100
总硫含量,% 21.9-23.5 21.9-23.5 13.5-15.5 13.5-15.5
氯含量,% ≤0.4 ≤0.4 ≤0.4 ≤0.3
杂质含量,% ≤4.0 ≤4.0 ≤4.0 ≤4.0
乙醇含量,% / ≤0.15 / ≤0.2
E-γ2 含量,% / ≤3.0 / ≤3.0
S2 含量,% / 17.5±2.0 / 80.0-90.0
S3 含量,% / 32±2.0 / /
S4 含量,% / 24.6±2.0 /
≦10.0
S5-S8 含量,% / 25.5±2.0 /
平均硫链长 / 3.75±0.1 / 2.05-2.35
公司凭借闭锁循环的硅烷生产链实现了更好的经济和环境效益。公司通过技
术改造成为业内率先完成硅烷生产链闭锁循环的公司,对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四
氯化硅,公司将其加工处理为气相白炭黑后对外出售;对于氯化氢,公司已实现
循环使用。随着公司氨基硅烷产品建成投产,公司闭锁循环产业链进一步升级,
在实现氯循环的基础上新增氨循环。通过硅烷生产链的闭锁循环,公司不仅免除
了对氢气和氯气的采购需要,实现了对副产物氯化铵的循环利用,提高了物料使
用效率,也减少了生产过程中的“三废”排放,实现了更好的经济和环境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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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的产业链布局使得公司能够灵活调整各个环节产品的外售-自用比例。
公司目前已经形成了从基础原料工业硅到三氯氢硅、γ1、γ2 等中间体,再到含
硫硅烷的完整产业链布局,实现了对产品品质和成本的有效管控。未来,随着公
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中间体产能将得到进一步扩大,同时新增烷基硅烷、烷
氧基硅烷、巯基硅烷和钛酸酯偶联剂等新产品。公司将根据自身需求和市场供需
情况,灵活调整中间体对外销售和自用的比例,在提升盈利能力的同时进一步巩
固市场地位。
公司具有业内领先的销售能力及客户优势,为未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
坚实保障。公司多年来的业务积累已经将业务拓展至美国、欧洲、韩国及东南亚
地区等主要轮胎生产地。公司客户涵盖全球前十大轮胎生产企业,其销售回款情
况良好、产品需求稳定。同时,该等客户对供应商有严格的产品质量及供货能力
要求,合格供应商资质的认证周期较长,通常要经过 1-2 年的考察及合格供应商
认定流程,一旦达成业务合作关系,为保证生产的连续稳定,通常会进行长期战
略合作。
公司拥有优秀的研发团队和持续的研发投入,已经取得具有竞争力的研发成
果。公司十分注重在技术研发方面的投入,拥有一支化学工程、分析化学、精细
化工、高分子、化工设备、仪表控制等诸多领域背景的数十人专业团队,构建了
从研发到应用完整的技术研发体系。此外,公司与杜善义院士团队合作设有院士
工作站进行产品工艺的改造设计。经过多年积累,公司取得了十多项含硫硅烷领
域的核心技术,在成为国内领先的含硫硅烷生产商的同时,还掌握了新型氨基硅
烷、电子级硅酸脂、气凝胶以及其他功能性硅烷产品的生产技术。
公司建立起了完善、健全的安全管理和副产物处理制度,有效保障了安全生
产、绿色生产的进行。我国日益严格的安全和环保政策对硅烷生产企业提出了较
高的要求。公司对安全生产和环保问题非常重视,在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的
同时,加大投入建设了一批安全和环保设施,形成了完善的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
体系。在安全生产方面,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三级安全管理网络和健全的安全生产
责任制,制定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公司安全生产职能管理部门
定期组织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实施闭环管理。在环保方面,公司拥有废气
焚烧炉、污水处理站、盐酸吸收装置、硫化氢尾气吸收装置、脱硫脱硝设备等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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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环保设施,此外各生产车间皆配有尾气回收系统,对生产中产生的三废进行有
效综合处理,有效降低各类污染。
(4)公司的竞争劣势
公司所处行业兼有技术密集和资本密集双重特点,企业发展一定程度上受到
资金制约。公司主要竞争对手包括国际知名化工企业,资本实力雄厚、融资渠道
多样。然而,公司进入资本市场以来,仍未进行过再融资,融资渠道拓宽效用尚
未显现。公司研发投入、技术改造、扩大生产所需资金仍然主要依靠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和首次募集资金。因此,资金的相对短缺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司进一步
的发展。
与国际知名企业相比,公司在产品种类、新产品研发上仍存在一定差距。虽
然公司在含硫硅烷领域已取得了较为突出的龙头地位,但从功能性硅烷整体上看,
公司在生产规模、盈利能力、研发能力、技术水平、产品线丰富程度、品牌知名
度等各方面与迈图、赢创等国际知名企业存在差距,公司仍需进一步加大研发投
入、扩展产品线、丰富产品结构,加快对国际知名企业的追赶步伐。
(1)技术壁垒
有机硅的生产工艺复杂、技术含量高、生产流程长,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
由基础原料至最终硅烷产品至少要经过 3-4 道化学反应工艺,反应过程和反应装
置较为复杂,且在每道工艺中均产生副产物,因此对反应参数选择、工艺流程设
计均是新进入企业面临的技术壁垒。此外,对于副产品的综合利用水平也会影响
生产线的经济效益,同样是对企业技术实力的重要考验。
同时,由于有机硅行业是一个品种多、批量少、应用面广、技术含量高的高
新技术行业,并且不同细分领域的应用对产品性能有各自的需求,因此企业必须
拥有相应的自主研发能力,才能进行新产品的开发,从而参与到高端产品竞争中。
(2)资金壁垒
有机硅行业资金门槛较高。这种投入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必要的技术
设备投入;二是达到规模经济效益的生产投入;三是相关的安全及环保设施的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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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随着行业集中度的不断提高、企业规模的增大、质量标准的提高、产品更新
换代速度的加快以及安全、环保标准的提高,企业在生产工艺设备、研发技术人
员储备及安全与环保设施方面的投资需要不断增加,从而进一步提高了进入该行
业的资金门槛。
(3)人才壁垒
有机硅行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产品研发过程中需要高素质的技术研发人员。
同时,有机硅产品是国家鼓励发展的新型化工材料,其应用领域广泛,行业内企
业往往采取多产品系列的发展模式,这对技术研发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
方面,在我国相关行业发展现阶段,相关专业技术人才仍属紧缺资源,而面对有
机硅行业高效化、复合化、环保化等各类技术的不断快速发展,尖端合理的人才
梯队和人才储备构成进入本行业的人才壁垒。
(4)安全与环保壁垒
有机硅的生产工艺较为复杂,生产过程中的部分环节涉及到高温、高压环境
以及危化品的使用,生产中产生的废弃物也需通过一定的技术处理才能循环利用
或达标排放。同时,国家对新建化工项目也实施了更为严格的行业准入制度,进
一步提高了行业准入门槛。
本行业内的企业需在经营过程中逐步积累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
用等方面的经验和技术,并取得相应的经营资质。随着行业监管不断加强,企业
在安全和环保方面的资金和人力投入也将持续加大。上述因素对新进入企业构成
了一定的壁垒。
(5)客户壁垒
有机硅下游行业包括橡胶制品、建筑、纺织、汽车、皮革、造纸、涂料、医
药医疗等,该等客户对有机硅生产企业的稳定供应能力及产品质量标准有较高要
求,因此形成了较高的客户准入门槛。以含硫硅烷为例,下游客户主要为大型轮
胎制造商,对含硫硅烷的质量和稳定性的要求均高于行业标准;在选择过程中,
通常要经过 1-2 年的考察及合格供应商认定流程;一旦达成业务合作关系,为保
证生产的连续稳定,通常会进行长期战略合作。因此,本行业具备一定的客户壁
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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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上下游行业及其发展状况
公司属于有机硅行业中功能性硅烷细分领域,其上游为化工原料制造业,主
要包括硅块、氯丙烯、无水乙醇和炭黑。
公司上游原材料中,硅块生产商受环保督查趋严的影响,行业集中度进一步
提高,存在价格大幅波动的可能性。2021 下半年受新疆、云南、四川等主产区
能耗“双控”措施的影响,主要硅块生产厂商的开工率受明显限制,供给端出现
阶段性收缩导致金属硅价格大幅波动。2021 年 9 月金属硅价格一度由每吨
回落,一度跌至 12 月底的 23,000.00 元/吨;2022 年全年,金属硅价格相对保持
在较高价格区间;2023 年以来,由于下游需求周期性波动,硅块市场价格进入
下行阶段。从长期看,在能耗管控趋严、下游需求持续增长的情况下,这种趋势
有望一直延续,预计金属硅价格将在一个相对高位盘整。氯丙烯、炭黑等为石化
产品,其价格受石油等基础原料价格和市场供需关系影响,呈现不同程度的波动。
无水乙醇主要受玉米、木薯等生物质原料价格波动及市场行情的影响。
氯丙烯属于细分化学原料,大型供应商数量较少,其价格变动较频繁且暂无
统一的市场公开报价。公司除氯丙烯外的主要原材料市场公开报价如下:
价格:金属硅441#:贵州,福建,云南
数据来源:W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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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厂价(含税):乙醇(无水):安徽皖神
数据来源:Wind
参考价格:炭黑
数据来源:Wind
市场均价:动力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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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
公司属于有机硅行业中功能性硅烷细分领域,其下游主要为橡胶制品、建筑、
纺织、汽车、皮革、造纸、涂料、医药医疗等行业,其中绿色轮胎、新能源汽车、
复合材料等新兴领域需求快速增长。功能性硅烷品种繁多、应用广泛,在改善下
游产品性能方面有重要作用。随着下游行业的产业升级,终端客户对产品品质要
求的不断提高,功能性硅烷行业的整体需求呈稳定上升趋势。
(1)橡胶轮胎行业
含硫硅烷是以硫为主要功能基团的一类功能性硅烷的统称,是目前用量最大
的一类功能性硅烷,含硫硅烷可有效提高白炭黑填料与橡胶分子结合能力,并能
促进橡胶硫化,同时具有偶联剂、促进剂和硫化剂的作用,已经成为子午线轮胎
生产的重要原料。采用该类硅烷与沉淀法白炭黑复配生产的“绿色轮胎”,可降
低轮胎滚动阻力并提高轮胎的抗湿滑性能,从而更加节能和安全。目前,含硫硅
烷广泛运用于“绿色轮胎”中,是保障绿色轮胎特性的核心原料,最常用的产品
有 Si-69 和 Si-75。
随着国内轮胎行业复工复产,全国橡胶轮胎产量、出口量同步大幅增长。根
据 SAGSI 统计,2021 年春节后复工复产,国内轮胎企业的开工率一度接近 80%,
处于历史高位,2021 年 5 月之后开工率开始下滑,四季度有所抬升,2022 年,
在叠加数个硅烷项目陆续投产的环境下,市场整体行情高开低走,开工率亦有所
下滑;市场需求方面,据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2021 年全国橡胶轮
胎外胎产量为 89,910.80 万条,同比增长 10.8%,产量持续增长。2022 年 1-11 月
我国橡胶轮胎外胎产量累计为 7.88 亿条,同比下降 3.7%;根据海关总署发布数
据,2021 年中国橡胶轮胎出口数量为 730 万吨,相比 2020 年同期增长了 101 万
吨,同比增长 16.1%;出口金额为 1,753,296.20 万美元,相比 2020 年同期增长了
出门额增长 18.1%,均创历史新高。但接近年底增幅趋隆拐点突显,到 2022 年
外销主要受海运费上涨、集装箱短缺等因素的影响,整体情况要好于预期。
绿色轮胎产业政策拉动轮胎行业快速发展,其对功能性硅烷的需求将持续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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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2016 年 4 月,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指导并成功发布了中国
汽车绿色轮胎等级认证(C-GTRA),此后,政府先后出台了多项绿色轮胎产业
政策,引领轮胎工业的绿色制造及消费,推动轮胎产品的升级换代,预计到 2023
年底,绿色轮胎渗透率将达到全国轮胎市场的 50%以上,届时我国含硫硅烷消费
量有望达 8.50 万吨。
未来,伴随着国内绿色轮胎相关法规的逐步实施以及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
绿色轮胎的市场渗透率将持续提升,同时带动上游含硫硅烷需求量进一步增长。
根据 SAGSI 统计,2022 年中国橡胶加工行业消费含硫硅烷合计约为 6.68 万吨,
同比增加 3.25%。考虑到绿色轮胎的普及以及新能源汽车市场逐步成熟,3-5 年
后中国轮胎工业对硅烷的需求将持续稳定增长,预计 2023-2027 年期间该领域对
功能性硅烷需求量年均将达到 8.2%的增长率,2027 年将达到 9.91 万吨。
(2)复合材料行业
硅烷在纤维增强复合材料中的应用非常成熟。复合材料此前主要用于玻璃纤
维复合材料,即玻璃钢制品等。近年来,复合材料迎来大发展,各种高强度和特
种增强纤维以及树脂材料、碳纤维、金属材料、粉体材料不断涌现,硅烷在复合
材料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得以更多显现。
玻璃纤维复合材料的需求受风电行业高景气度影响,有望拉动功能性硅烷需
求量同步快速增长。玻璃纤维在风电行业的应用较多,作为一种性能优异的无机
非金属材料,其优点在于绝缘性好、耐热性强、抗腐蚀性好,机械强度高。近两
年,风电行业维持高景气度,2021 年行业发展势头尤其迅猛,风电叶片、整流
罩等零部件对玻纤产品的需求十分旺盛,随着产业链进入市场化大发展新阶段,
与碳中和的时代趋势形成正向反馈。2022 年我国玻璃纤维总产量 652 万吨,同
比增长 7.90%。
下游多元应用市场助力碳纤维复合材料需求不断增长,进而拉动其对功能性
硅烷的需求。受下游新能源汽车、风电叶片领域发展势头强劲、航空航天产品附
加值提升及体育产业的蓬勃发展,碳纤维下游多元应用市场的高涨走势将助力碳
纤维需求高增。此外,新能源汽车也是高性能复合材料的一个重要驱动力。电动
汽车的轻量化要求为高端复合材料带来机遇,以碳纤维为主的复合材料在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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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中的应用快速增长,带动了功能性硅烷消费比例的增加。2022 年,我国碳
纤维市场正处于供不应求的态势,预计随着我国碳纤维生产企业在高性能碳纤维
领域不断取得技术突破,我国碳纤维的进口替代步伐有望进一步加速,市场份额
进一步提升,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2 年我国碳纤维产量 27,700.00 吨,同比
增长 35.80%。
受下游新能源汽车、风电等领域的高增长影响,玻璃纤维、碳纤维等高性能
复合材料的应用场景不断增加、产品附加值进一步提高,为功能性硅烷在复合材
料表面处理领域的持续应用提供机会,未来,随着复合材料的进一步发展,有望
拉动功能性硅烷行业快速增长。根据 SAGSI 统计,我国复合材料领域对功能性
硅烷的消费量从 2018 年的 2.08 万吨快速增长至 2021 年的 4.20 万吨,年均复合
增速高达 19.21%;根据 SAGSI 预测,预计到 2027 年我国功能性硅烷在复合材
料领域的用量将达到 8.56 万吨,2022 年-2027 年期间复合增速约为 32.70%。
(五)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行业的周期性、区域
性或季节性特征
从全球范围看,国际巨头在高端有机硅产品上具有一定优势。近年来,国内
的有机硅生产技术有明显提升。国内部分领先企业经过多年发展,已经积累了一
定的技术实力,在工艺参数及副产物循环利用上取得了一定成效,形成了全产业
链的生产能力,正在逐步缩小与国际知名化工企业的差距。
有机硅的生产装置较为复杂,生产工序较多,且各工序的产品或副产品都存
在市场需求,产品种类繁多;另一方面,有机硅的下游行业分布广泛,客户较为
分散且需求多样。综合两方面因素,有机硅企业在经营中需要具备柔性调整生产
计划的能力,贴近客户需求,生产符合客户要求的产品,并能根据客户需求,个
性化的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由于有机硅应用广泛,下游行业包括橡胶制品、建筑、纺织、汽车、皮革、
造纸、涂料、医药医疗等,其行业景气度与外部宏观经济环境,特别是下游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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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存在正相关关系。
由于功能性硅烷出口量较大,因此行业呈现一定的区域性。从地理分布看,
有机硅生产商主要集中在华中、华东及沿海等交通便利地区。
从销售角度看,下游客户,特别是轮胎制造商、建筑商等的生产活动特点导
致行业存在一定的季节性特征,通常年初销售量较低。从生产角度看,由于夏季
高温不利于安全生产,以及受春节等假期因素影响,行业在上述时段内开工率相
对较低。
有机硅行业上游为化工原料制造业,主要包括硅块、氯丙烯、无水乙醇和炭
黑等化工原料,公司需采购上述原材料用于功能性硅烷的生产。上游行业主要通
过原材料价格波动、行业周期波动轮转对有机硅行业主要产品价格产生影响,据
统计,有机硅中间体生产过程中原材料成本占比超 70%。其中,工业硅占比超过
重要企业停产以及光伏产业快速发展等因素影响,硅块价格存在价格大幅波动的
可能性。
有机硅产品品种繁多,因此行业下游应用十分广泛,可用于橡胶制品、建筑、
纺织、汽车、皮革、造纸、涂料、医药医疗等多个领域。有机硅产品在改善下游
产品性能方面有重要作用。由于有机硅广泛的应用性,单一行业的需求波动对有
机硅市场的影响较小。但随着下游行业的产业升级、新兴应用领域的不断扩展,
终端客户对产品品质要求的不断提高,带动功能性硅烷行业的整体需求呈稳定上
升趋势。
(六)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
(1)产业政策支持
《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
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江西省“十四五”制造
业高质量发展规划》等产业政策均明确将新型材料作为未来科技与产业发展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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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鼓励投资者进入有机硅新材料行业,为本行业的发展指明了发展方向、提供
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2)境外供需不平衡,下游需求旺盛
近年来,尽管欧美等发达国家经济处于下行周期,但有机硅市场需求存量仍
然可观,同时,东南亚、中东等地经济快速发展,带动国外有机硅产品消费回暖;
而 2008 年经济危机以来,国外有机硅产能没有大规模新建,市场供应能力有限。
以功能性硅烷为例,2002 年-2022 年,全球功能性硅烷新增产能 76.20 万吨,其
中中国地区新增产能 66.42 万吨,占全球总产能增加额的 87.17%。因此,国外有
机硅市场供需存在矛盾,给中国持续扩大产能提供了现实的目标市场。
对于含硫硅烷,中国已成为世界最大的轮胎生产国和重要轮胎出口国,随着
国内绿色轮胎相关技术规范及行业准入的逐步实施及新能源汽车市场逐步成熟,
预计含硫硅烷需求将持续旺盛。
(3)产能集中度提高
在国家实施“供给侧改革”之后,去产能目标的逐步实现,行业集中度显著
提高,带动了有机硅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小型有机硅企业由于无法达到环保要求,
或难以承受较高的环保支出,采取了停产、限产等应对措施。环保督查的力度支
持了行业内环境友好型大中型企业的发展,也促进了产能集中度的提高。
(1)环保督查力度提高
近年来政府和社会对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要求不断提升,相关法律法
规的标准保持从严趋势,中小型化工企业由于排放不达标等原因受到了责令停产、
限产等处罚措施。随着环保部门执法力度及舆论监督关注度的进一步提高,行业
内企业也需增加环保投入,相关经营成本存在上升可能。
(2)原材料价格波动
有机硅行业上游为常见的化工原材料,受宏观经济、监管政策、市场供需等
因素影响存在价格波动较大的情形。例如,硅块生产厂商受环保督查力度提高,
有出现减产或价格大幅提高的可能性。氯丙烯、炭黑等为石化产品,其价格受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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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等基础原料价格和市场供需关系影响,呈现不同程度的波动。
(3)汇率波动
由于有机硅出口量较大,随着人民币汇率市场化程度逐渐提高,人民币汇率
波动的频率和幅度有增加趋势。出口比例较大的有机硅企业会面临较大的汇率风
险。
(4)贸易摩擦
目前全球有机硅生产主要集中在我国,主要用户分布在欧洲、北美、韩国、
日本及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若主要进口国实施贸易限制政策,例如大幅提高关
税或实施进口配额,将不利于行业产品的销售,对我国相关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七、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公司主营业务为功能性硅烷、纳米硅材料等硅基新材料及其他化学助剂的研
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为硅烷偶联剂等功能性硅烷。公司是我国功能性硅烷,
特别是含硫硅烷细分领域中具备循环经济体系及世界领先产业规模的企业之一。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硅烷偶联剂和气相白炭黑等,其中硅烷偶联剂对公司主营业务
收入的贡献比例在 90%左右,主要用于橡胶和轮胎制造领域。公司所处功能性硅
烷领域为有机硅行业细分领域之一。
自成立以来,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过重大变化。
年本)》中的淘汰类、限制类产业,不属于落后产能
功能性硅烷属于有机硅行业四大门类之一,是一类非常重要、用途非常广泛
的助剂。因此,我国对有机硅行业,特别是功能性硅烷行业发展采取支持、引导
政策,促使行业快速发展。近年来,国家及各级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持
有机硅行业和功能性硅烷行业的发展,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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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 发文
文件名称 主要内容 公司符合情况
日期 单位
公司苯基氯硅烷、三乙氧基
硅烷等偶联剂产品属于鼓
励类中“十一、石化化工”
之“13、苯基氯硅烷、乙烯
基氯硅烷等新型有机硅单
体,苯基硅油、氨基硅油、
聚醚改性型硅油等,苯基硅
将部分硅烷和硅烷副产物列 橡胶、苯撑硅橡胶等高性能
入“鼓励类”,其中包括:苯 硅橡胶及杂化材料,甲基苯
基氯硅烷、乙烯基氯硅烷等 基硅树脂等高性能树脂,三
《产业结构调 新型有机硅单体,三乙氧基 乙氧基硅烷等高效偶联
年1 发改
月 委
化碳、四氯化硅、甲基三氯 公司气相白炭黑产品属于
硅烷、三甲基氯硅烷等副产 鼓励类中“十一、石化化工”
物的综合利用 之“17、四氯化碳、四氯化
硅、甲基三氯硅烷、三甲基
氯硅烷等副产物的综合利
用,二氧化碳的捕获与应
用”。
公司其他产品均不属于该
政策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
产业,属于允许类
公司丙基硅烷、辛基硅烷、
《鼓励外商投 烷氧基硅烷等硅烷偶联剂
将“有机硅新型下游产品开
国家 发、生产”、“硅橡胶”、“胶
(2022 年版)、 2022
》 橡胶、硅树脂等,属于该政
发改 粘剂、密封胶”等纳入“全国
《外商投资准 年7 策鼓励产业的上游原材料
入特别管理措 月 行业
务部 外商投资准入管理未涉及化
施(负面清单) 公司功能性硅烷产品不涉
工行业
(2021 年版)》 及外商投资禁止进入的行
业
公司硅烷偶联剂产品属于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
《战略性新兴 国家
年 11 明确将“硅烷偶联剂和交联 业”之“3.3 先进石化化工
产业分类 发改
月7 剂”产品列入重点产品 新材料”之“3.3.10 其他化
(2018)》 委
日 工新材料制造类”下明确列
示的重点产品和服务“硅烷
偶联剂和交联剂”
将正硅酸乙酯(纯度
≥99.9999%,杂质总和<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规划的
《重点新材料
首批次应用示 工信
年 12 铁≤0.1ppb,锰≤0.1ppb,镍 产工艺与设备能够达到该
月 ≤0.1ppb;氯含量<0.05ppm, 政策所列指标要求,属于该
(2021 年版)》
水<5ppm)列为先进化工材 政策所列先进化工材料
料下的电子化工新材料
《关于“十四 2022 工信 提出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 公司丙基硅烷、辛基硅烷、
五”推动石化化 年3 部、国 增加有机氟硅、聚氨酯、聚 烷氧基硅烷等硅烷偶联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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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 发文
文件名称 主要内容 公司符合情况
日期 单位
工行业高质量 月 家发 酰胺等材料品种规格,加快 产品可用作制备高性能橡
发展的指导意 改委 发展高端聚烯烃、电子化学 塑材料等,属于该政策鼓励
见》 等六 品、工业特种气体、高性能 产品的上游原材料端
部委 橡塑材料、高性能纤维、生
物基材料、专用润滑油脂等
产品
国家 公司主营业务功能性硅烷
发改 对有机硅生产的工艺及装 属于有机硅四大门类之一。
《有机硅行业 2017 委、生 备、资源能源消耗、资源综 公司各产品生产环节较为
清洁生产评价 年7 态环 合利用、污染物产生及清洁 先进,可以实现氯循环,取
指标体系》 月 境部、 生产管理等指标做了详细的 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环境
工信 规定 效益。符合该政策所指定的
部 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发展高端专用化学品和精细
化学品,优化氯碱产品结构, 公司建立了氯循环产业链,
着力提升有机硅等优势产业 具备较强的产业链优势。同
链,提高产业集中度和化工 时,公司拟在九江新建功能
江西
《江西省“十四 2021 园区集聚水平。以鹰潭、赣 性硅烷产品产能,符合该政
省人
五”制造业高质 年9 州、抚州、新余、南昌、九 策所支持的“发展精细化学
民政
量发展规划》 月 江、吉安等为重点,打造金 品,提升有机硅等优势产业
府
属新材料、化工新材料、无 链”和“以九江等为重点,
机非金属材料和电子材料等 打造化工新材料、等产业集
千亿级、百亿级新材料产业 群”
集群
作为我国功能性硅烷,特别是含硫硅烷细分领域中具备循环经济体系及世界
领先产业规模的企业之一,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中的淘汰类、限制类产业,属于允许建设的项目类型。公司主营业务主要
产品为硅烷偶联剂以及气相白炭黑,其中,硅烷偶联剂包括含硫硅烷、烷基硅烷、
烷氧基硅烷、氨基硅烷等细分品种。本次募投项目主要产品为烷基硅烷、烷氧基
硅烷、巯基硅烷和中间体等功能性硅烷以及钛酸酯偶联剂。根据发改委公布的《产
化化工”之“12、新建初始规模小于 20 万吨/年、单套规模小于 10 万吨/年的甲
基氯硅烷单体生产装置,10 万吨/年以下(有机硅配套除外)和 10 万吨/年及以
上、没有副产四氯化碳配套处置设施的甲烷氯化物生产装置”。公司功能性硅烷
业务板块各主要产品及钛酸酯偶联剂均不属于上述限制类项目。《产业结构调整
公司部分功能性硅烷细分产品及气相白炭黑产品属于鼓励类项目。根据发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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硅烷生产过程中的中间体苯基氯硅烷以及烷氧基硅烷生产过程中三乙氧基硅烷
均属于鼓励类中“十一、石化化工”之“13、苯基氯硅烷、乙烯基氯硅烷等新型
有机硅单体,苯基硅油、氨基硅油、聚醚改性型硅油等,苯基硅橡胶、苯撑硅橡
胶等高性能硅橡胶及杂化材料,甲基苯基硅树脂等高性能树脂,三乙氧基硅烷等
高效偶联剂”;此外,公司气相白炭黑产品系对副产物四氯化硅的综合利用,属
于鼓励类中“十一、石化化工”之“17、四氯化碳、四氯化硅、甲基三氯硅烷、
三甲基氯硅烷等副产物的综合利用,二氧化碳的捕获与应用”。
公司主营业务属于化工行业,不属于落后产能。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
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
《2015 年各地区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关于利用综合标准
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关于做好 2018 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
产能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 2019 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关
于做好 2020 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 2021 年钢铁去产
能“回头看”检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相关规定,国家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行业
包括:炼铁、炼钢、焦炭、铁合金、电石、电解铝、铜冶炼、铅冶炼、水泥(熟
料及磨机)、平板玻璃、造纸、制革、印染、铅蓄电池(极板及组装)、电力、煤
炭。
年本)》中的淘汰类、限制类产业,不属于落后产能,属于允许建设的项目类型,
公司部分功能性硅烷细分产品及气相白炭黑产品属于鼓励类项目。
(2)公司满足所在地能源消费双控要求
公司已建、在建项目以及本次募投项目均已按规定取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
能审查意见,公司满足所在地能源消费双控要求。根据乐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出具的《证明》,
“该企业符合江西省、景德镇市、乐平市能源消费双控要求,主
要能源消耗情况符合有关监管要求”。因此,公司能源消费量和能效水平满足国
家和所在地关于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要求。
(3)公司主要产品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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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 年版)>
的通知》,公司生产的主要产品均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本次
募投项目主要产品为功能性硅烷以及钛酸酯偶联剂,不涉及“高污染”、
“高环境
风险”产品。
公司功能性硅烷生产过程中,中间体三氯氢硅以及副产物四氯化硅属于“高
环境风险”产品,不属于“高污染”产品。三氯氢硅、四氯化硅产品均不属于公
司主要产品,主要用于配套下游产品生产。公司基于氯硅烷绿色循环产业链各生
产环节主要产品的生产情况进行三氯氢硅和四氯化硅产品的生产安排,以实现各
个生产环节的产能平衡,减少单位产品原材料耗用,提高生产系统的安全环保性
能。公司已制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健全,且近一年内未发生
重大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4)公司主营业务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公司已建、在建、本次募投项目均已按照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书或报告表,明确了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及替代削减方案,
并取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环评批复。
根据乐平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证明:“公司能够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
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能够履行环境保护“三同时”义务和依法
排放、处置污染物的义务,不存在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的行为,不存在环境违法记录,亦不存在受立案调查或者行政处罚的情形。”
因此,公司主营业务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1)硅烷偶联剂
公司的硅烷偶联剂产品包括 HP-669 系列(即双-[3-(三乙氧基硅)-丙基]-
四硫化物,行业通称 Si-69、多硫 I 型含硫硅烷或 TESPT)和 HP-1589 系列(即
双-[3-(三乙氧基硅)-丙基]-二硫化物,行业通称 Si-75、多硫 II 型含硫硅烷或
TESPD)两个主要产品系列。这两个产品系列通常以纯液体形式或添加 50%炭
黑的固体产品出现,因此衍生出四种牌号,即 HP-669、HP-669C、HP-1589、
HP-1589C。此外,公司还建有烷基硅烷、苯基硅烷、辛基硅烷等功能性硅烷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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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的配套产能,但规模相对较小。随着公司“苯基和辛基硅烷材料新建项目”和
“新型有机硅材料建设项目”逐步建成投产,公司新增了烷基硅烷下苯基硅烷和
辛基硅烷细分品种以及氨基硅烷产品。
硅烷偶联剂可使高分子聚合物与无机填料产生良好的偶联效果和补强效果,
降低摩尼黏度,改善加工操作性,提高物理强度。含硫硅烷偶联剂主要用于橡胶
及轮胎制造行业,可提升产品耐磨性,降低轮胎滚动阻力;烷基硅烷、烷氧基硅
烷主要用作制备硅橡胶、硅树脂等有机硅材料的原料;氨基硅烷主要用于复合材
料表面处理,可大幅提升复合材料的强度、电气、耐水、耐候性。
公司含硫硅烷偶联剂产品的图示及化学组成如下表所示:
产品名称 产品图示 化学组成
HP-669 双-(3-三乙氧基硅烷丙基)-四硫化物
双-(3-三乙氧基硅烷丙基)-四硫化物与
HP-669C
炭黑混合物
HP-1589 双-(3-三乙氧基硅烷丙基)-二硫化物
双-(3-三乙氧基硅烷丙基)-二硫化物与
HP-1589C
炭黑混合物
(2)气相白炭黑
公司的气相白炭黑产品包括 HP150、HP200、HP380(均为二氧化硅,主要
差异在于粉末的比表面积不同)。气相白炭黑又名气相二氧化硅,是由硅或有机
硅的氯化物经高温水解生成的带有表面羟基和吸附水的超微细无定型二氧化硅
粉末,常态下为白色、无定形、絮状、半透明、固体、胶状纳米粒子,具有粒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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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于 100nm)、比表面积大(一般为 100~400m2/g)、化学纯度高、分散性好
等特征,对大部分化学药品稳定,耐高温,不燃烧,具有很高的电绝缘性,优越
的稳定性、补强性、增稠性和触变性。
气相白炭黑主要用作橡胶补强剂、塑料填充剂、油墨增稠剂、金属软性磨光
剂、绝缘绝热填充剂、消光剂、高级日用化妆品填料等,应用于橡胶制造加工、
建材、医药、涂料、环保等行业。
公司主要产品的图示及化学组成如下表所示:
产品分类 产品名称 产品图示 化学组成
气相白炭黑 HP-150、HP-200、HP-380 二氧化硅
公司于 2015 年开始持续进行技术改进。技改完成后,公司具备行业内领先
的闭锁循环生产工艺流程:首先选用品质精纯的硅块,经粉碎研磨成硅粉,加入
氯化氢气体合成三氯氢硅,其为生产含硫硅烷及其他功能性硅烷的重要原料。三
氯氢硅经过与氯丙烯反应,合成中间体 γ1(γ-氯丙基三氯硅烷),中间体 γ1 可以
通过加入乙醇合成中间体 γ2(γ-氯丙基三乙氧基硅烷)或加入甲醇合成中间体
M-γ2(γ-氯丙基三甲氧基硅烷),并最终制成成品硅烷。
γ1 和三氯氢硅在合成反应中会产生四氯化硅,公司通过技术研发以及新设
备的投资,加工处理形成可被许多产业利用的气相法白炭黑。合成 γ2、M-γ2 反
应中产生的副产物氯化氢与生产气相法白炭黑的副产物盐酸,均能被回收利用,
或是成为三氯氢硅的原料,再次利用形成生产循环。
随着公司“氯硅烷绿色循环产业升级建设项目”、“新建年产 14,000 吨氯化
氢项目”以及“年产 4 万吨硅基新材料绿色循环产业链项目”陆续建成投产、新
增产能逐步释放,三氯氢硅、四氯化硅产能有望大幅提高。公司配套建设的气象
白炭黑产能以及盐酸解析项目可以利用闭锁循环产业链优势实现生产过程中的
氯循环,充分发挥公司的产业链优势,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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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循环生产工艺流程如下所示: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模式
公司产品的原料主要包括硅块、氯丙烯、无水乙醇、炭黑。公司采购以向生
产商直采及向贸易商采购相结合的方式,对于不同原料,采用不同的采购方式,
确保原料供应充足、采购价格合理。其中硅块、氯丙烯、无水乙醇、炭黑四种产
品由于采购量较大,公司与生产型厂商达成长期合作关系,以直接向生产厂商采
购为主,并配有部分贸易商以满足公司临时性或定制性的采购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通常会结合市场供
需、客户需求预测及在手订单情况,由生产部按照客户确定的产品规格、供货时
间、质量和数量组织生产,并通知采购部门根据生产订单完成情况,实时变更物
料采购计划、调整生产顺序,协调生产资源配备,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质检部
门对产出的成品进行检测把关;包装部门根据客户要求定制包装后入库。公司通
常还会在客户订单基础上,保证一定的安全库存,以备客户的额外需要。
公司产品主要销售给境内外各大橡胶轮胎企业、有机硅企业及长期合作的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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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商,主要通过直销和经销的两种销售方式,销售区域面向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
公司利用经销商销售产品的主要原因是境内外客户拓展及日常联络需要专业人
员进行,而公司营销人员数量有限;同时,部分境内外客户为控制自身库存规模、
加快存货流转,会要求供应商就近设置仓库以保证快速供货能力。公司各种销售
模式总结如下:
销售模式 交易双方 简要说明
内销-直销 公司与最终客户 公司直接向最终客户销售
公司与经销商(均 公司向经销商销售,不参与后续对最终客户
内销-经销
为买断式) 的销售
外销-直销 公司与最终客户 公司直接向最终客户销售
公司与经销商(买 公司向买断式经销商销售,不参与后续对最
外销-经销(买断式)
断式) 终客户的销售
公司与经销商(非 公司通过非买断式经销商实现对最终客户的
外销-经销(非买断式)
买断式) 销售
公司销售定价主要参考自身产能产量、成本变化、客户订货量、客户合作稳
定性、定价周期、市场竞争、人民币汇率等情况分别确定。发行人内销定价以一
单一议方式为主,定价周期较短,通常为 1-3 个月。在外销情况下,发行人在确
定销售价格时,还会考虑汇率变动风险、出口需承担的费用(如运输费、出口操
作费)等因素。由于发行人外销终端客户主要为海外大型轮胎厂商,且外销周期
较长,为减少沟通成本并根据行业惯例,外销价格的调整周期一般为半年或一年。
(三)发行人生产情况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中间体 γ1、γ2 及最终产品 HP669、HP1589、HP669C、
HP1589C 以及气相白炭黑等。
从工艺流程看,γ1 为公司生产流程中的核心环节,其后续流程既包括公司
主要产品硅烷偶联剂的生产,也涵盖副产品气相白炭黑的合成,因此能够较好地
体现公司整体的产能利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 γ1 的产能利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吨
项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产能 17,500.00 35,000.00 35,000.00 35,000.00
产量 16,645.88 33,465.77 35,311.04 35,543.50
产能利用率 95.12% 95.62% 100.89% 1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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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国内功能性硅烷行业头部企业之一,公司产品质量、供应能力、品牌认
知度等都位于行业前列,并覆盖了国内外知名的轮胎生产企业和有机硅企业,合
作关系稳定。凭借突出的产品、品牌和客户优势,公司有效地维持了较高的产能
利用率。报告期内,公司 γ1 产能利用率维持在较高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1)制度建设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三级安全管理网络。公司设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
长、总经理任安委会主任,分管安全副总经理为副主任,下设安环部为公司安全
生产职能管理部门,并配备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各车间主管
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架构的第二级,承上启下,是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的
中坚力量;各车间班组长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架构的第三级,在安全生产管
理组织体系中具有关键作用。
公司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
程,安全生产职能管理部门定期组织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实施闭环管理。
公司每周召开生产安全调度会,总结每周生产、安全工作,制定下阶段安全生产
工作计划,确保生产运营过程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保证公司生产安全、
稳定、有序开展。同时,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工作,对安全管理工作
突出的班组和员工予以奖励,提高了员工参与安全工作的积极性。
(2)职业安全
公司各生产线在建设期间严格按照“三同时”原则设置了相应的安全、职业
卫生防护设施,并每年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定期检测,确保了职业安全设施的有
效性。
公司对新进员工严格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安排上岗;人事部每
月还会组织各部门、各车间按照年度培训计划实施员工岗位技能培训及安全教育
等,使每位员工具备相关的岗位操作技能和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公司生产部、
安环部定期组织开展针对危险化学品突发事故的安全培训、应急演练,提高了员
工对异常情况的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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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生产经营未发生高危险情况,符合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要求。根据景德
镇市乐平应急管理局出具的证明:报告期内,企业能够严格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
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发生过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
事故,不存在其他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行
为而受到本单位立案调查或者行政处罚的情形。
(3)职业卫生
公司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安环部配备了职业卫生专职管理人员,各车
间设置了良好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为员工配齐了规范齐全的劳动防护用品。
公司每年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定期检测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每年安排员工参加
职业健康体检,为员工的身体健康保驾护航。
此外,公司已通过 OHSAS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报告期内,公司在环保方面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1)主要污染物和防治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本部及生产型子公司江维高科存在污染物排放,公司已采取
了相应的防治措施,以确保污染物的排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实际生产业务中涉及的环境污染物及对应
的生产环节,具体如下:
污染物分类 主要污染物名称 产废环节 处理方式
含尘废气经旋风分离
一般工业固体 回收利用、有资质单
硅粉、氯化钙等 器收集、产品干燥、
废物 位处理
固体 废水处理等
废弃 废水处理工序、气液
物 污泥、焚烧炉飞灰、 焚烧炉后布袋除尘器
危险废物 有资质单位处理
蒸馏残液等 尾气处理、硅烷产品
蒸馏等
气液焚烧炉焚烧、固
盐干燥热解及气液焚
SO2、NOX、VOCs、
废气 烧炉焚烧、三氯氢硅 达标排放
颗粒物等
破碎布袋除尘器尾气
处理、HP669C混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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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分类 主要污染物名称 产废环节 处理方式
废水 CODcr、NH3-N等 生产全过程 达标排放
噪声 噪声 生产全过程 -
污染物分类 主要污染物名称 产废环节 处理方式
固体
一般工业固体 脱硫渣、煤灰、煤渣 有资质单位处理、外
废弃 锅炉焚烧等
废物 等 售
物
废气 SO2、NOX、颗粒物等 锅炉焚烧等 达标排放
废水 NH3-N等 生产全过程 达标排放
噪声 噪声 生产全过程 -
根据发行人及子公司排污许可证申请表、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文件,发行
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 CODcr、NH3-N、SO2、NOX、VOCs、
颗粒物等,以上污染物受到当地环保部门排放要求的管控。报告期内,发行人及
子公司各项污染物排放总量均不超过排污许可量。
除此之外,发行人生产经营过程中会产生硅粉、氯化钙、除尘灰和生活垃圾
等一般固废及滤渣、废水处理污泥等危险废物,一般固废主要通过回收利用、有
资质单位或者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等方式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第三方公司进
行处理。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未发生重污染情况,符合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要求。
根据景德镇市乐平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证明:报告期内,公司能够遵守国家和地方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能够履行环境保护“三同时”
义务和依法排放、处置污染物的义务,不存在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及
规范性文件的行为,不存在环境违法记录,亦不存在受立案调查或者行政处罚的
情形。
(2)环保标准和认证
公司执行的主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标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
法 》《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 GB3095-2012 )》《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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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公司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建立了系统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
此外,公司是同行业中率先通过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
(3)环保投入
报告期内,公司在环保方面投入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设备支出 费用支出
(四)发行人销售情况
(1)功能性硅烷
公司功能性硅烷产品主要包括中间体 γ1、γ2 及最终产品 HP669、HP1589、
HP669C、HP1589C 等。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为主的生产模式,在以销定产的基础之上,公司会结合对
市场需求的预判调整期末备货,进而影响当年产销率。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
产销率均接近 100%,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吨
项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三氯氢硅
产量 25,041.92 35,637.69 33,092.01 30,441.22
外购量 - - 530.99 1,760.80
自用量 16,451.03 30,681.82 34,621.46 31,435.72
销量 7,708.26 4,680.43 - -
产销率 96.48% 99.23% 102.97% 97.62%
γ1
产量 16,645.88 33,465.77 35,311.04 35,543.50
自用量 16,005.24 33,890.52 36,192.95 34,02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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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销量 - - - -
产销率 96.15% 101.27% 102.50% 95.73%
γ2
产量 17,740.99 36,062.99 38,297.32 38,936.06
自用量 10,030.44 24,063.30 26,539.69 28,755.69
销量 7,573.14 11,270.01 12,686.10 9,650.64
产销率 99.23% 97.98% 102.42% 98.64%
HP669
产量 6,810.84 12,208.64 12,138.19 18,539.97
外购量 176.00 161.75 - -
自用量 2,899.17 6,926.64 8,009.41 10,864.07
销量 3,810.15 5,216.91 4,528.73 6,616.86
产销率 96.03% 98.17% 103.29% 94.29%
HP669C
产量 5,799.88 13,849.20 16,145.16 21,519.28
自用量 8.59 0.29 0.68 31.58
销量 5,701.04 14,188.65 16,338.93 21,687.37
产销率 98.44% 102.45% 101.20% 100.93%
HP1589
产量 2,991.84 10,121.90 11,799.27 10,494.24
外购量 205.00 - - -
自用量 286.36 670.48 405.52 455.45
销量 3,039.23 10,155.06 11,028.97 9,274.18
产销率 104.03% 106.95% 96.91% 92.71%
HP1589C
产量 259.33 559.71 310.10 332.68
自用量 6.33 0.14 0.10 0.06
销量 275.00 546.55 338.20 369.18
产销率 108.48% 97.67% 109.09% 110.99%
注 2:产销率=(自用量+销量)/(产量+外购量)
γ1、γ2 为发行人主要产品系列硅烷偶联剂的中间体产品。发行人中间体以
自用为主,优先保障自身生产需求,同时发行人根据订单情况及生产循环情况,
在满足自身生产条件下逐渐将中间体作为产品系列之一对外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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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气相白炭黑
报告期内,公司气相白炭黑产品的产销情况如下:
单位:吨
项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产量 4,286.35 5,197.03 4,773.41 4,024.57
自用量 60.18 79.56 86.18 23.61
销量 4,110.92 5,025.88 4,690.39 4,024.93
产销率 97.31% 98.24% 100.07% 100.60%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期间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 占比 销售产品类型
合计 20,908.28 31.64% -
合计 59,777.59 35.21%
合计 34,747.39 2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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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 占比 销售产品类型
合计 23,746.66 26.46% -
注:前五名客户统计口径为合并列示向同一实控主体下各客户销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集团客户销售收入合计占比分别为 26.46%、27.08%、
和 11.59%。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单个客户的销售收入超过营业收入总额的 50%
的情况,不存在对主要客户依赖的情形。
公司不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其他主要关联方或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前五名客户中占有权益的情况及其他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发行人境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2.41%、
单位:万元
地区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境内 40,219.77 63.06% 99,796.43 61.26% 84,543.40 68.15% 59,007.58 67.59%
境外 23,555.39 36.94% 63,098.80 38.74% 39,515.06 31.85% 28,294.56 32.41%
合计 63,775.16 100.00% 162,895.24 100.00% 124,058.46 100.00% 87,302.14 100.00%
发行人境外销售产品以硅烷偶联剂为主,主要销往美国、欧洲、东南亚、日
本、韩国等地。上述地区的对外贸易政策分析如下:
对于美国市场,中国硅烷偶联剂产品曾于 2021 年被列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
室(USTR)反倾销关税名录中,但已于 2022 年初恢复关税豁免,不再被征收反
倾销关税。硅烷偶联剂占轮胎生产成本比例较低,且作为轮胎添加剂能够有效提
高轮胎性能,是绿色轮胎的重要原材料之一;美国本土只有少量硅烷偶联剂供应
商,且其进一步扩产受制于严格的环保审核,加之欧洲、日本、韩国、印度及东
南亚等国家产量较小,因此美国对中国的硅烷偶联剂产品存在持续的进口需求,
预计未来再次受到贸易摩擦影响的可能性较小。
对于欧洲市场,公司主要产品硅烷偶联剂已经完成欧盟 REACH 注册,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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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在欧盟市场进行正常销售。
对于东南亚、日本、韩国等其他地区市场,对于公司产品没有针对性政策,
业务往来根据国际贸易普遍惯例开展。
综上所述,公司主要产品出口国的对外贸易政策暂未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
重大影响。
(五)发行人采购情况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硅块、氯丙烯、无水乙醇、炭黑。报告期内,主
要原材料的采购额占原材料采购的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硅块 6,169.90 16.91% 16,274.43 19.76% 12,005.90 16.68% 7,795.85 14.03%
氯丙烯 4,400.17 12.06% 17,182.94 20.87% 17,261.27 23.99% 12,949.57 23.31%
无水乙醇 6,613.66 18.13% 15,860.66 19.26% 13,494.71 18.75% 11,916.52 21.45%
炭黑 2,177.03 5.97% 5,989.86 7.27% 5,358.65 7.45% 5,311.81 9.56%
合计 19,360.76 53.07% 55,307.90 67.17% 48,120.52 66.87% 37,973.75 68.34%
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数量和价格情况如下:
单位:吨、万元/吨
产品 采购单 采购单 采购 采购单
采购数量 采购数量 采购数量 采购数量
价 价 单价 价
硅块 4,181.67 1.48 9,564.82 1.70 7,876.08 1.52 7,870.91 0.99
氯丙烯 7,927.25 0.56 15,871.18 1.08 16,702.70 1.03 16,421.70 0.79
无水乙醇 9,664.47 0.68 22,126.88 0.72 19,392.75 0.70 19,585.22 0.61
炭黑 2,681.11 0.81 7,142.75 0.84 7,803.71 0.69 11,859.34 0.45
发行人生产经营所需的能源为电和蒸汽。电主要通过外购,蒸汽主要通过子
公司江维高科的热电设备自产提供,因此需要对外采购动力煤。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能源的采购额占营业成本的比重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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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产品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动力煤 3,510.62 6.42% 6,945.86 6.19% 7,609.70 8.10% 4,470.33 6.73%
电 3,243.06 5.93% 4,451.42 3.97% 3,465.45 3.69% 1,888.36 2.84%
主要能源的采购数量和价格情况如下:
单位:吨、元/千克、千瓦时、元/千瓦时
采 采 采
产品 采购 购 购 购
采购数量 采购数量 采购数量 采购数量
单价 单 单 单
价 价 价
动力煤 33,103.55 1.06 65,786.79 1.06 98,329.38 0.77 106,512.44 0.42
电 47,106,640.00 0.69 65,837,240.00 0.68 56,046,480.00 0.62 30,445,240.00 0.62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及占原料采购总额的比例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期间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 占比 采购类型
合计 14,686.53 40.26%
合计 32,618.24 39.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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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 占比 采购类型
合计 28,532.26 39.65% -
合计 22,372.43 40.27% -
注:前五名供应商统计口径为合并列示向同一实控主体下各供应商采购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额合计占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
为 40.27%、39.65%、39.61%和 40.26%,第一大供应商采购额占比分别为 9.41%、
的情况,不存在对主要供应商依赖的情形。
公司不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主要关联方和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在前五名供应商中占有权益的情况及其他关联关
系。
公司所需物料主要向境内供应商采购。
(六)发行人生产经营资质
公司拥有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许可、登记和认定等证书如下:
序 被授予
证书名称 颁发单位 起止日期 证书编号
号 单位
安全生产 江西省应急 ( 赣 ) WH 安 许 证 字
许可证 管理厅 [2009]0552 号
安全标准
景德镇市应 2020 年 12 月 21 日至
急管理局 2023 年 12 月
业
全国工业
江西省市场
监督管理局
许可证
非药品类
易制毒化 景德镇市应
学品生产 急管理局
备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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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被授予
证书名称 颁发单位 起止日期 证书编号
号 单位
危险化学 江西省应急
品登记证 管理厅
排污许可 景德镇市生
证 态环境局
排污许可 景德镇市生
证 态环境局
电力业务 国家能源局
许可证 华中监管局
对外贸易
案登记表
对外贸易
案登记表
海关进出
中华人民共
口收发货
人备案回
海关
执
海关进出
中华人民共
口收发货
人备案回
关
执
(七)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1)公司将立足主营业务,加快建设三氯氢硅及配套产能,进一步丰富产
品矩阵
公司凭借行业领先的内部循环产业链优势,不断提高产品附加值,持续推进
新项目、新产品的建设。截至 2022 年年底,公司规划的具备生产光伏级三氯氢
硅能力的第二套 5 万吨三氯氢硅装置已开始试生产,并实现了光伏级三氯氢硅产
品的对外销售。此外,公司还规划建设了特种有机硅、新型有机硅材料以及气凝
胶等高附加值产品产能。随着公司“新型有机硅材料建设项目”、
“苯基和辛基硅
烷材料新建项目”逐步建成投产,公司新增了多个烷基硅烷细分品种以及氨基硅
烷等产品,进一步丰富了公司硅烷偶联剂产品矩阵。随着上述新产品产能逐步释
放,公司正由单一产品型公司转变为多个产品的平台型公司。
公司将以现有氯硅烷为产业平台,积极向下延伸和拓展,形成一系列的产品
矩阵,从而带动公司规模和产能快速增长。公司通过不断完善产业链、整合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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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来降低公司综合成本,实现规模效益。同时,通过优化内部生产运营管理,
实现对产品品质的全过程管控,根据市场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各生产环节产品的
对外销售和自用比例,将经济效益最大化。
(2)公司将专注硅烷市场,通过完善创新研发平台,进一步增强公司自主
研发能力。
公司始终坚持“自主创新为核心、产学研相结合为促进”的技术创新原则,
通过技术创新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新建新材料应用中心和研发中心两大综
合性的产学研平台,为公司创新研发提供了硬件设施条件,有利于公司利用先进
的研发和实验设备开展硅基新材料在新市场、新领域方面的研发和应用。未来,
公司将充分利用现有研发平台,对公司现有和即将投产的产品持续进行技术工艺
升级优化,对规划的产品进行前瞻性研发,进一步增强公司自主研发能力。
公司始终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安全环保为底线,不断发展绿色循环产
业链,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建设国际国内营销网络,在巩固含硫硅烷行业领
先地位的同时,逐步拓展硅基新材料的深加工,提高产品的附加值,最终将公司
打造为全球硅基新材料龙头制造商之一。
(1)拓展绿色循环产业链,深化产品副产物内部循环
公司将进一步拓展和完善以氯硅烷闭锁循环为基础的绿色生产体系,通过建
设配套新产品的生产线和环保设施,以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氯硅烷绿色循环产业链。
通过绿色循环产业链,公司将实现各个生产环节的产能平衡,减少单位产品原材
料耗用,提高生产系统的安全环保性能,完善公司硅烷产品系列并增强市场竞争
力。
(2)加强市场信息收集,密切客户交流,推动新材料的研发及新领域的拓
展
公司将在建设应用及营销中心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国内外市场讯息的收
集能力,并通过与客户密切的沟通交流,实现对市场需求的精准判断。公司将结
合市场需求,有针对性地加大在技术研发和产品应用领域的投入,确保公司产品
拥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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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挥市场品牌优势,深耕传统市场、开拓新兴市场
随着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有机硅的市场需求量不断增长,叠加新兴国家消
费潜力大,产业政策支持等利好因素,下游市场需求量有望进一步提高。因此,
公司将凭借成本优势及市场地位优势,一方面,继续扩大现有产品市场份额;另
外一方面,利用公司产品技术创新优势,研发新型复配产品,进一步抢占市场份
额;此外,面对下游新兴需求,公司可以利用成本优势及现有渠道开辟并增加新
产品的市场份额。
未来,公司新项目密集落地投产,新产品产量和种类可配合有机硅下游应用
领域强劲的增长趋势。光伏行业的快速发展有利于公司三氯氢硅销售,而地产回
暖拉动密封胶、粘合剂和建筑防水等产品的使用量,利好产品市场扩容。公司计
划以配套销售形式进行市场开拓,进一步抢占市场,扩大产品的储存空间,增加
产品销售策略的调整弹性。
对于海外市场,由于俄乌战争、全球通货膨胀、经济贸易摩擦等问题对行业
和市场产生了较大冲击,国际贸易的不确定性在增加,因此公司尝试与国际企业
达成长期战略供应模式,同时在国际贸易考虑采用恰当的金融工具来避免汇率波
动带来的经济损失。
(4)提升生产和管理的自动化、信息化水平,打造智能制造生产体系
公司一直高度重视生产和管理的自动化、信息化建设。公司计划在绿色循环
产业链的基础上,结合新时代制造业发展形势、任务和要求,配套智能基础设施、
智能物流系统等高端智能化系统,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的深度融合,
打造行业内领先的智能制造生产体系。
八、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40,124.60 万元、45,586.17 万
元、83,822.54 万元和 127,493.06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58.86%、5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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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固定资产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一、账面原值合计: 170,519.38 122,026.27 78,412.18 71,574.79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38,142.65 28,489.33 16,769.95 15,328.28
机器设备 127,958.17 89,374.03 59,239.93 54,105.67
运输工具 1,410.21 1,302.85 929.34 843.82
电子及其他设备 3,008.34 2,860.05 1,472.95 1,297.03
二、累计折旧合计: 42,909.99 38,087.41 32,703.90 31,084.62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8,739.36 7,710.17 7,064.01 6,388.20
机器设备 31,953.11 28,474.32 24,109.91 23,506.55
运输工具 706.39 640.90 500.44 407.41
电子及其他设备 1,511.12 1,262.02 1,029.54 782.46
三、减值准备合计 116.32 116.32 122.11 365.57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 - - -
机器设备 116.32 116.32 122.11 365.57
运输工具 - - -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 0.00 0.00
四、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合计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29,403.29 20,779.16 9,705.95 8,940.08
机器设备 95,888.73 60,783.39 35,007.91 30,233.55
运输工具 703.82 661.95 428.90 436.41
电子及其他设备 1,497.22 1,598.04 443.41 514.57
产中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占比较高,分别为 97.63%、98.09%、97.30%和 98.27%。
(1)已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房屋建筑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用于生产经营的主要自有房产情况如下:
房屋信息
权利人 证号编号 坐落 他项权利
面积(㎡)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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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信息
权利人 证号编号 坐落 他项权利
面积(㎡) 用途
赣〔2018〕乐平
宏柏新材 市不动产权第 塔山工业园南区 1,541.78 工业 无
赣〔2018〕乐平
江西乐平工业园
宏柏新材 市不动产权第 1,500.00 工业 无
南区
赣〔2018〕乐平
江西乐平工业园
宏柏新材 市不动产权第 1,750.00 工业 无
南区
赣〔2018〕乐平
江西乐平工业园
宏柏新材 市不动产权第 1,500.00 工业 无
南区
赣〔2018〕乐平
江西乐平工业园
宏柏新材 市不动产权第 1,750.00 工业 无
南区
赣〔2018〕乐平
宏柏新材 市不动产权第 塔山工业园南区 3,062.40 工业 无
赣〔2018〕乐平
江西乐平工业园
宏柏新材 市不动产权第 1,750.00 工业 无
南区
赣〔2018〕乐平
宏柏新材 市不动产权第 塔山工业园南区 3,128.21 工业 无
赣〔2018〕乐平
宏柏新材 市不动产权第 塔山工业园南区 1,770.84 工业 无
赣〔2018〕乐平
江西乐平工业园
宏柏新材 市不动产权第 3,624.33 工业 无
南区
赣〔2018〕乐平
江西乐平工业园
宏柏新材 市不动产权第 1,421.58 工业 无
南区
赣〔2018〕乐平
宏柏新材 市不动产权第 塔山工业园南区 553.33 工业 无
赣〔2018〕乐平
宏柏新材 市不动产权第 塔山工业园南区 44.26 工业 无
赣〔2018〕乐平
江西乐平工业园
宏柏新材 市不动产权第 1,750.00 工业 无
南区
赣〔2018〕乐平
塔山工业园区
宏柏新材 市不动产权第 440.52 工业 无
F-05 地块
赣〔2018〕乐平 塔山工业园区
宏柏新材 2,136.00 工业 无
市不动产权第 F-05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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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信息
权利人 证号编号 坐落 他项权利
面积(㎡) 用途
赣〔2018〕乐平
塔山工业园区
宏柏新材 市不动产权第 402.50 工业 无
F-05 地块
赣〔2018〕乐平
塔山工业园区
宏柏新材 市不动产权第 108.00 工业 无
F-05 地块
赣〔2018〕乐平
塔山工业园区
宏柏新材 市不动产权第 2,664.86 工业 无
F-05 地块
赣〔2018〕乐平
塔山工业园区
宏柏新材 市不动产权第 186.00 工业 无
F-05 地块
赣〔2018〕乐平
塔山工业园区
宏柏新材 市不动产权第 309.33 工业 无
F-05 地块
赣〔2018〕乐平
塔山工业园区
宏柏新材 市不动产权第 602.14 工业 无
F-05 地块
赣〔2018〕乐平
塔山工业园区
宏柏新材 市不动产权第 400.65 工业 无
F-05 地块
赣〔2018〕乐平
塔山工业园区
宏柏新材 市不动产权第 4077.20 工业 无
F-05 地块
赣〔2018〕乐平
塔 山 工 业 园
宏柏新材 市不动产权第 1,460.60 工业 无
B-19-2 地块
赣〔2018〕乐平
宏柏新材 市不动产权第 塔山工业园 2,042.00 工业 无
赣〔2018〕乐平
宏柏新材 市不动产权第 塔山工业园 346.50 工业 无
赣〔2018〕乐平
宏柏新材 市不动产权第 塔山工业园 346.50 工业 无
赣〔2018〕乐平
宏柏新材 市不动产权第 塔山工业园 346.50 工业 无
赣〔2018〕乐平
宏柏新材 市不动产权第 塔山工业园 346.50 工业 无
赣〔2018〕乐平
宏柏新材 市不动产权第 塔山工业园 346.50 工业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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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信息
权利人 证号编号 坐落 他项权利
面积(㎡) 用途
赣〔2018〕乐平
宏柏新材 市不动产权第 塔山工业园 346.50 工业 无
赣〔2018〕乐平
原电化厂区东南
宏柏新材 市不动产权第 310.98 工业 无
侧
赣〔2018〕乐平
原电化厂区东南
宏柏新材 市不动产权第 691.47 工业 无
侧
赣〔2020〕乐平 乐平市塔山工业
江维高科 市不动产权第 园(A 地块)电石 5,076.00 工业 无
赣〔2020〕乐平 乐平市塔山工业
江维高科 市不动产权第 园(B 地块)热电 633.70 工业 无
赣〔2020〕乐平 乐平市塔山工业
江维高科 市不动产权第 园(B 地块)热电 7,425.39 工业 无
赣〔2020〕乐平 乐平市塔山工业
江维高科 市不动产权第 园(B 地块)热电 120.32 工业 无
赣〔2020〕乐平 乐平市塔山工业
江维高科 市不动产权第 园(B 地块)动力 95.26 工业 无
赣〔2020〕乐平 乐平市塔山工业
江维高科 市不动产权第 园(B 地块)动力 164.26 工业 无
乐平市塔山工业
赣〔2020〕乐平
园(B 地块)动力
江维高科 市不动产权第 212.50 工业 无
分厂生活加压泵
房
赣〔2020〕乐平 乐平市塔山工业
江维高科 市不动产权第 园(B 地块)热电 140.41 工业 无
赣〔2020〕乐平 乐平市塔山工业
江维高科 市不动产权第 园(B 地块)生活 409.96 工业 无
赣〔2020〕乐平 乐平市塔山工业
江维高科 市不动产权第 园(B 地块)生产 352.23 工业 无
赣〔2020〕乐平 乐平市塔山工业
江维高科 市不动产权第 园(B 地块)热电 155.58 工业 无
赣〔2020〕乐平 乐平市塔山工业
江维高科 市不动产权第 园(B 地块)热电 2,913.30 工业 无
江维高科 赣〔2020〕乐平 乐平市塔山工业 59.13 工业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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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信息
权利人 证号编号 坐落 他项权利
面积(㎡) 用途
市不动产权第 园(B 地块)热电
赣〔2020〕乐平 乐平市塔山工业
江维高科 市不动产权第 园(B 地块)动力 57.97 工业 无
赣〔2020〕乐平 乐平市塔山工业
江维高科 市不动产权第 园(B 地块)动力 57.66 工业 无
赣〔2020〕乐平 乐平市塔山工业
江维高科 市不动产权第 园(B 地块)热电 32.67 工业 无
赣〔2020〕乐平 乐平市塔山工业
江维高科 市不动产权第 园(B 地块)热电 202.51 工业 无
赣〔2020〕乐平 乐平市塔山工业
江维高科 市不动产权第 园(B 地块)动力 125.08 工业 无
赣〔2020〕乐平 乐平市塔山工业
江维高科 市不动产权第 园(B 地块)热电 97.50 工业 无
赣〔2020〕乐平 乐平市塔山工业
江维高科 市不动产权第 园(B 地块)动力 76.36 工业 无
赣〔2020〕乐平 乐平市塔山工业
江维高科 市不动产权第 园(B 地块)热电 55.59 工业 无
赣〔2020〕乐平 乐平市塔山(B 地
江维高科 市不动产权第 块)动力分厂配电 37.80 工业 无
赣〔2020〕乐平 乐平市塔山(B 地
江维高科 市不动产权第 块)动力分厂提升 40.74 工业 无
赣〔2020〕乐平 乐平市塔山(B 地
江维高科 市不动产权第 块)动力分厂加药 111.30 工业 无
赣〔2020〕乐平 乐平市塔山(B 地
江维高科 市不动产权第 块)热电 NO.3 通 171.49 工业 无
赣〔2020〕乐平 乐平市塔山(B 地
江维高科 市不动产权第 块)热电分厂干煤 4,657.50 工业 无
赣〔2020〕乐平 乐平市塔山工业
江维高科 市不动产权第 园(B 地块)化工 219.01 工业 无
赣〔2020〕乐平 乐平市塔山工业
江维高科 市不动产权第 园(B 地块)胶粘 215.35 工业 无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
房屋信息
权利人 证号编号 坐落 他项权利
面积(㎡) 用途
赣〔2020〕乐平 乐平市塔山工业
江维高科 市不动产权第 园(B 地块)乳胶 767.14 工业 无
赣〔2020〕乐平 乐平市塔山工业
江维高科 市不动产权第 园(B 地块)化工 139.93 工业 无
赣〔2020〕乐平 乐平市塔山工业
江维高科 市不动产权第 园(B 地块)EVA 135.57 工业 无
赣〔2020〕乐平 乐平市塔山工业
江维高科 市不动产权第 园(B 地块)化工 88.60 工业 无
赣〔2020〕乐平 乐平市塔山工业
江维高科 市不动产权第 园(B 地块)化工 377.04 工业 无
赣〔2020〕乐平
乐平市塔山(B 地
江维高科 市不动产权第 211.93 工业 无
块)涂料间
赣〔2019〕乐平
乐平市塔山工业
江维高科 市不动产权第 696.15 工业 无
园(C 地块)
赣〔2019〕乐平
江西乐平塔山空
江维高科 市不动产权第 386.61 工业 无
分充氧站
赣〔2019〕乐平 江西乐平塔山有
江维高科 市不动产权第 机合成精确控制 374.62 工业 无
赣〔2019〕乐平 江西乐平塔山有
江维高科 市不动产权第 机巨合醇介配电 90.50 工业 无
赣〔2019〕乐平
江西乐平塔山有
江维高科 市不动产权第 237.87 工业 无
机分析室
江西乐平塔山有
赣〔2019〕乐平
机巨合醇介控制
江维高科 市不动产权第 116.64 工业 无
室(塔山维尼纶
厂)
赣〔2019〕乐平 江西江维高科股
江维高科 市不动产权第 份有限公司有机 36.60 工业 无
江西江维高科股
赣〔2019〕乐平
份有限公司有机
江维高科 市不动产权第 178.22 工业 无
分厂发电机房合
成 IV 列
赣〔2019〕乐平 江西江维高科股
江维高科 市不动产权第 份有限公司有机 1,207.38 工业 无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
房屋信息
权利人 证号编号 坐落 他项权利
面积(㎡) 用途
江西江维高科股
赣〔2019〕乐平
份有限公司有机
江维高科 市不动产权第 1,714.84 工业 无
分厂新增合成 IV
列
赣〔2019〕乐平 江西江维高科股
江维高科 市不动产权第 份有限公司醇解 1,864.00 工业 无
江西江维高科股
赣〔2019〕乐平
份有限公司动力
江维高科 市不动产权第 893.89 工业 无
分厂冷冻配电室、
变压器房
赣〔2019〕乐平 江西江维高科股
江维高科 市不动产权第 份有限公司有机 14.41 工业 无
赣〔2019〕乐平 江西江维高科股
江维高科 市不动产权第 份有限公司回收 77.88 工业 无
赣〔2019〕乐平
乐平有机分厂有
江维高科 市不动产权第 118.60 工业 无
机空调室
赣〔2019〕乐平 乐平市塔山工业
江维高科 市不动产权第 园(D 地块)有机 94.23 工业 无
赣〔2019〕乐平
乐平有机分厂聚
江维高科 市不动产权第 195.20 工业 无
合柜架
赣〔2019〕乐平
乐平塔山 1788 工
江维高科 市不动产权第 1,173.25 工业 无
程
乐平市塔山工业
赣〔2019〕乐平
园(D 地块)有机
江维高科 市不动产权第 1,329.38 工业 无
PVA 包装间,中
间库
赣〔2019〕乐平
乐平塔山有机醋
江维高科 市不动产权第 756.29 工业 无
酸框架
江西乐平塔山有
赣〔2019〕乐平
机回收主框架(江
江维高科 市不动产权第 455.28 工业 无
西乐平(塔山)维
尼纶厂)
赣〔2019〕乐平
乐平塔山巨和 2
江维高科 市不动产权第 184.57 工业 无
列框架
江西乐平塔山有
赣〔2019〕乐平
机泡沫消防站(江
江维高科 市不动产权第 76.50 工业 无
西乐平(塔山)维
尼纶厂)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
房屋信息
权利人 证号编号 坐落 他项权利
面积(㎡) 用途
赣〔2019〕乐平
江西乐平塔山有
江维高科 市不动产权第 112.66 工业 无
机乙醛化站
赣〔2019〕乐平 乐平塔山醇解巨
江维高科 市不动产权第 合仪表控制室扩 36.96 工业 无
赣〔2019〕乐平
乐平塔山热电站
江维高科 市不动产权第 1,874.24 工业 无
综合楼
赣〔2019〕乐平
乐平塔山有机分
江维高科 市不动产权第 610.23 工业 无
厂办公室
赣〔2019〕乐平
江维高科 市不动产权第 塔山热电化水站 1,091.00 工业 无
赣〔2019〕乐平
乐平市塔山 D 地
江维高科 市不动产权第 483.68 工业 无
块(总库)
赣〔2019〕乐平 乐平市塔山工业
江维高科 市不动产权第 园(D 地块)废品 444.68 工业 无
赣〔2019〕乐平 乐平市塔山 D 地
江维高科 市不动产权第 块(总配变压器小 17.84 工业 无
赣〔2019〕乐平 乐平市塔山工业
江维高科 市不动产权第 园(D 地块)原维 2,335.33 工业 无
赣〔2019〕乐平
乐平市塔山 D 地
江维高科 市不动产权第 399.84 工业 无
块(总配电室)
赣〔2019〕乐平
乐平市塔山(E 地
江维高科 市不动产权第 1,045.73 工业 无
块)板金厂房
赣〔2019〕乐平
乐平市塔山(E 地
江维高科 市不动产权第 1,613.28 工业 无
块)金修电工厂
赣〔2019〕乐平
乐平市塔山(E 地
江维高科 市不动产权第 711.00 工业 无
块)消防车库
赣〔2019〕乐平 乐平市塔山(E 地
江维高科 市不动产权第 块)铁道班房储运 290.86 工业 无
江西江维高科股
乐房权证私字第 份有限公司动力
江维高科 83.08 工业 无
水系统
江维高科 乐房权证私字第 乐平塔山取水泵 596.40 工业 无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
房屋信息
权利人 证号编号 坐落 他项权利
面积(㎡) 用途
注:1、发行人与乐平市宝兰置业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3 月签署《商品房买卖意向书》,约定
发行人乐平市宝兰置业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乐平市城北新区红岩路北侧洪浩公园东侧荷塘
悦色项目 10#楼 3-9 层的办公配套用房、车库及土地使用权。其中,建筑面积 5,194.35 平
米,地下车库 40 个车位。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述房屋对应的不动产权证书正在办理
过程中。
出让方式取得的坐落于塔山工业园区 B-16-2-1 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对应的不
动产权证书编号为:赣〔2018〕乐平市不动产权第 0011333 号、赣〔2018〕乐平市不动产
权第 0011331 号、赣〔2018〕乐平市不动产权第 0011345 号、赣〔2018〕乐平市不动产权
第 0011349 号、赣〔2018〕乐平市不动产权第 0011353 号、赣〔2018〕乐平市不动产权第
工业有限公司。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述不动产权对应的不动产权证书正在办理转让
过程中。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用于生产经营的主要租赁房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承租人 出租人 座落地点 面积(m2) 租赁期限 用途
东莞市南城区
深圳市鹏翔 莞太路 259 号永 2020 年 1 月 15
东莞宏珀 盛实业有限 利达科技园第 977.71 日至 2024 年 1 办公仓库
公司 三栋 01 楼 1 区 5 月 14 日
个跨度
乐平市塔山工
业园微晶厂房
的梭式车间、综 2021 年 5 月 1
江西江维高 合仓库和变电 9,410.34 日至 2041 年 4 厂房
科微晶玉石 所、隧道窑车 月 30 日
宏柏新材
有限责任公 间、磨切和包装
司 车间
乐平市塔山工 2022 年 4 月 1
业园微晶厂房 5,751.90 日至 2041 年 3 厂房
的熔制厂房 月 31 日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主要生产环节对应的机械设备数量情况如下:
生产环节(产品) 主要机械设备 数量
三氯氢硅合成 三氯氢硅合成炉 2
三氯氢硅精馏 三氯氢硅精馏塔 7
γ1 合成 γ1 搪玻璃压力反应釜 16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
生产环节(产品) 主要机械设备 数量
γ1 精馏 γ1 精馏塔 4
γ2 酯化 γ2 酯化反应塔 3
γ2 精馏 γ2 精馏塔 3
PT 合成(HP669、HP1589) 30m3 不锈钢反应釜 2
造粒(HP669C、HP1589C) 挤压式造粒机 1
混合(HP669C、HP1589C) 锥形搅拌 16
白炭黑合成 合成水解炉 4
发热发电 循环流化床锅炉 3
发热发电 热电设备 3
氨基硅烷合成 氨基硅烷合成炉 4
氨基硅烷精馏 氨基硅烷精馏塔 2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1)自有土地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用于生产经营的主要自有土地情况如下:
土地信息
权利 其他
证号编号 坐落 权利 终止
人 面积(㎡) 用途 权利
性质 日期
赣〔2018〕乐平市
宏柏 塔山工业
不 动 产 权 第 无
新材 园南区
赣〔2018〕乐平市 江西乐平
宏柏
不 动 产 权 第 工业园南 无
新材
赣〔2018〕乐平市 江西乐平
宏柏
不 动 产 权 第 工业园南 无
新材
赣〔2018〕乐平市 江西乐平 2056 年 2
宏柏 80,000.00 工业 出让
不 动 产 权 第 工业园南 月 24 日 无
新材
赣〔2018〕乐平市 江西乐平
宏柏
不 动 产 权 第 工业园南 无
新材
赣〔2018〕乐平市
宏柏 塔山工业
不 动 产 权 第 无
新材 园南区
宏 柏 赣〔2018〕乐平市 江西乐平
无
新材 不 动 产 权 第 工业园南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
土地信息
权利 其他
证号编号 坐落 权利 终止
人 面积(㎡) 用途 权利
性质 日期
赣〔2018〕乐平市
宏柏 塔山工业
不 动 产 权 第 无
新材 园南区
赣〔2018〕乐平市
宏柏 塔山工业
不 动 产 权 第 无
新材 园南区
赣〔2018〕乐平市 江西乐平
宏柏
不 动 产 权 第 工业园南 无
新材
赣〔2018〕乐平市 江西乐平
宏柏
不 动 产 权 第 工业园南 无
新材
赣〔2018〕乐平市
宏柏 塔山工业
不 动 产 权 第 无
新材 园南区
赣〔2018〕乐平市
宏柏 塔山工业
不 动 产 权 第 无
新材 园南区
赣〔2018〕乐平市 江西乐平
宏柏
不 动 产 权 第 工业园南 无
新材
赣〔2018〕乐平市 塔山工业
宏柏
不 动 产 权 第 园区 F-05 无
新材
赣〔2018〕乐平市 塔山工业
宏柏
不 动 产 权 第 园区 F-05 无
新材
赣〔2018〕乐平市 塔山工业
宏柏
不 动 产 权 第 园区 F-05 无
新材
赣〔2018〕乐平市 塔山工业
宏柏
不 动 产 权 第 园区 F-05 无
新材
赣〔2018〕乐平市 塔山工业 月 14 日
宏柏
不 动 产 权 第 园区 F-05 无
新材
赣〔2018〕乐平市 塔山工业
宏柏
不 动 产 权 第 园区 F-05 无
新材
赣〔2018〕乐平市 塔山工业
宏柏
不 动 产 权 第 园区 F-05 无
新材
赣〔2018〕乐平市 塔山工业
宏柏
不 动 产 权 第 园区 F-05 无
新材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
土地信息
权利 其他
证号编号 坐落 权利 终止
人 面积(㎡) 用途 权利
性质 日期
赣〔2018〕乐平市 塔山工业
宏柏
不 动 产 权 第 园区 F-05 无
新材
赣〔2018〕乐平市 塔山工业
宏柏
不 动 产 权 第 园区 F-05 无
新材
赣〔2018〕乐平市 塔山工业
宏柏 2065 年 2
不 动 产 权 第 园 B-19-2 37,782.00 工业 出让 无
新材 月9日
赣〔2018〕乐平市 塔山工业
宏柏 2065 年 2
不 动 产 权 第 园区 C-3-1 18,271.00 工业 出让 无
新材 月9日
赣〔2018〕乐平市 塔山工业
宏柏 2065 年 2
不 动 产 权 第 园 B-23-1 3,016.00 工业 出让 无
新材 月9日
赣〔2018〕乐平市
宏柏 塔山工业
不 动 产 权 第 无
新材 园
赣〔2018〕乐平市
宏柏 塔山工业
不 动 产 权 第 无
新材 园
赣〔2018〕乐平市
宏柏 塔山工业
不 动 产 权 第 无
新材 园
赣〔2018〕乐平市
宏柏 塔山工业 2068 年 2
不 动 产 权 第 13,381.21 工业 出让 无
新材 园 月9日
赣〔2018〕乐平市
宏柏 塔山工业
不 动 产 权 第 无
新材 园
赣〔2018〕乐平市
宏柏 塔山工业
不 动 产 权 第 无
新材 园
赣〔2018〕乐平市
宏柏 塔山工业
不 动 产 权 第 无
新材 园
赣〔2018〕乐平市
宏柏 原电化厂
不 动 产 权 第 无
新材 区东南侧
赣〔2018〕乐平市 月 28 日
宏柏 原电化厂
不 动 产 权 第 无
新材 区东南侧
TS-03-02-
赣〔2021〕乐平市
宏柏 02 地 块 2071 年 7
不 动 产 权 第 8,119.80 工业 出让 无
新材 (塔山工 月 21 日
业园)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
土地信息
权利 其他
证号编号 坐落 权利 终止
人 面积(㎡) 用途 权利
性质 日期
赣〔2021〕乐平市 塔山工业 2070 年
宏柏
不 动 产 权 第 区 C-5-1 16,6175.70 工业 出让 10 月 19 无
新材
乐平市塔
作价
赣〔2020〕乐平市 山工业园
江维 出资 2052 年 6
不 动 产 权 第 (A 地块) 176,350.80 工业 无
高科 (入 月 18 日
股)
焦炭棚
乐平市塔
赣〔2020〕乐平市 山工业园
江维
不 动 产 权 第 (B 地块) 无
高科
筛分间
乐平市塔
赣〔2020〕乐平市 山工业园
江维
不 动 产 权 第 (B 地块) 无
高科
主厂房
乐平市塔
赣〔2020〕乐平市 山工业园
江维
不 动 产 权 第 (B 地块) 无
高科
站
乐平市塔
赣〔2020〕乐平市 山工业园
江维
不 动 产 权 第 (B 地块) 无
高科 作价
出资 2052 年 6
脱水机房 148,064.30 工业
(入 月 18 日
乐平市塔
股)
赣〔2020〕乐平市 山工业园
江维
不 动 产 权 第 (B 地块) 无
高科
加药间
乐平市塔
山工业园
赣〔2020〕乐平市
江维 (B 地块)
不 动 产 权 第 无
高科 动力分厂
生活加压
泵房
乐平市塔
赣〔2020〕乐平市 山工业园
江维
不 动 产 权 第 (B 地块) 无
高科
机房
赣〔2020〕乐平市 乐平市塔
江维
不 动 产 权 第 山工业园 无
高科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
土地信息
权利 其他
证号编号 坐落 权利 终止
人 面积(㎡) 用途 权利
性质 日期
生活加压
加矾室
乐平市塔
赣〔2020〕乐平市
江维 山工业园
不 动 产 权 第 无
高科 (B 地块)
生产加压
乐平市塔
赣〔2020〕乐平市 山工业园
江维
不 动 产 权 第 (B 地块) 无
高科
皮带通廊
乐平市塔
赣〔2020〕乐平市 山工业园
江维
不 动 产 权 第 (B 地块) 无
高科
锅炉煤场
乐平市塔
赣〔2020〕乐平市 山工业园
江维
不 动 产 权 第 (B 地块) 无
高科
间
乐平市塔
山工业园
赣〔2020〕乐平市
江维 (B 地块)
不 动 产 权 第 无
高科 动力分厂
提升泵房
乐平市塔
赣〔2020〕乐平市 山工业园
江维
不 动 产 权 第 (B 地块) 无
高科
提升泵房
乐平市塔
赣〔2020〕乐平市 山工业园
江维
不 动 产 权 第 (B 地块) 无
高科
棚取样室
乐平市塔
赣〔2020〕乐平市 山工业园
江维
不 动 产 权 第 (B 地块) 无
高科
通廊
乐平市塔
赣〔2020〕乐平市 山工业园
江维
不 动 产 权 第 (B 地块) 无
高科
生产加压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
土地信息
权利 其他
证号编号 坐落 权利 终止
人 面积(㎡) 用途 权利
性质 日期
乐平市塔
赣〔2020〕乐平市 山工业园
江维
不 动 产 权 第 (B 地块) 无
高科
机房
乐平市塔
赣〔2020〕乐平市 山工业园
江维
不 动 产 权 第 (B 地块) 无
高科
鼓风机房
乐平市塔
赣〔2020〕乐平市 山工业园
江维
不 动 产 权 第 (B 地块) 无
高科
通廊
乐平市塔
赣〔2020〕乐平市
江维 山(B 地
不 动 产 权 第 无
高科 块)动力分
厂配电室
乐平市塔
赣〔2020〕乐平市 山(B 地
江维
不 动 产 权 第 块)动力分 无
高科
房3
乐平市塔
赣〔2020〕乐平市
江维 山(B 地
不 动 产 权 第 无
高科 块)动力分
厂加药间
乐平市塔
赣〔2020〕乐平市
江维 山(B 地
不 动 产 权 第 无
高科 块)热电
NO.3 通廊
乐平市塔
赣〔2020〕乐平市
江维 山(B 地
不 动 产 权 第 无
高科 块)热电分
厂干煤棚
乐平市塔
赣〔2020〕乐平市 山工业园
江维
不 动 产 权 第 (B 地块) 无
高科
棚
乐平市塔
赣〔2020〕乐平市 山工业园
江维
不 动 产 权 第 (B 地块) 无
高科
库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
土地信息
权利 其他
证号编号 坐落 权利 终止
人 面积(㎡) 用途 权利
性质 日期
乐平市塔
赣〔2020〕乐平市
江维 山工业园
不 动 产 权 第 无
高科 (B 地块)
乳胶车间
乐平市塔
赣〔2020〕乐平市 山工业园
江维
不 动 产 权 第 (B 地块) 无
高科
仓库
乐平市塔
赣〔2020〕乐平市 山工业园
江维
不 动 产 权 第 (B 地块) 无
高科
工段
乐平市塔
赣〔2020〕乐平市 山工业园
江维
不 动 产 权 第 (B 地块) 无
高科
装间
乐平市塔
赣〔2020〕乐平市 山工业园
江维
不 动 产 权 第 (B 地块) 无
高科
室
赣〔2020〕乐平市 乐平市塔
江维
不 动 产 权 第 山(B 地 无
高科
赣〔2019〕乐平市 乐平市塔
江维 2052 年 6
不 动 产 权 第 山工业园 71,731.20 工业 出让 无
高科 月 18 日
赣〔2019〕乐平市 江西乐平
江维
不 动 产 权 第 塔山空分 无
高科
江西乐平
赣〔2019〕乐平市 塔山有机
江维
不 动 产 权 第 合成精确 无
高科
作价
电室
出资 2052 年 6
江西乐平 115,806.60 工业
赣〔2019〕乐平市 (入 月 18 日
江维 塔山有机
不 动 产 权 第 股) 无
高科 巨合醇介
配电室
赣〔2019〕乐平市 江西乐平
江维
不 动 产 权 第 塔山有机 无
高科
江 维 赣〔2019〕乐平市 江西乐平
无
高科 不 动 产 权 第 塔山有机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
土地信息
权利 其他
证号编号 坐落 权利 终止
人 面积(㎡) 用途 权利
性质 日期
控制室(塔
山维尼纶
厂)
江西江维
高科股份
赣〔2019〕乐平市
江维 有限公司
不 动 产 权 第 无
高科 有机分厂
办公室厕
所
江西江维
高科股份
赣〔2019〕乐平市
江维 有限公司
不 动 产 权 第 无
高科 有机分厂
发电机房
合成 IV 列
江西江维
赣〔2019〕乐平市 高科股份
江维
不 动 产 权 第 有限公司 无
高科
合成三列
江西江维
高科股份
赣〔2019〕乐平市
江维 有限公司
不 动 产 权 第 无
高科 有机分厂
新增合成
IV 列
江西江维
赣〔2019〕乐平市
江维 高科股份
不 动 产 权 第 无
高科 有限公司
醇解 IV 列
江西江维
高科股份
赣〔2019〕乐平市 有限公司
江维
不 动 产 权 第 动力分厂 无
高科
室、变压器
房
江西江维
高科股份
赣〔2019〕乐平市
江维 有限公司
不 动 产 权 第 无
高科 有机分厂
综合值班
室
赣〔2019〕乐平市 江西江维
江维
不 动 产 权 第 高科股份 无
高科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
土地信息
权利 其他
证号编号 坐落 权利 终止
人 面积(㎡) 用途 权利
性质 日期
回收分解
塔框架
赣〔2019〕乐平市 乐平有机
江维
不 动 产 权 第 分厂有机 无
高科
乐平市塔
山工业园
赣〔2019〕乐平市
江维 (D 地块)
不 动 产 权 第 无
高科 有机分厂
有机配电
房
赣〔2019〕乐平市 乐平有机
江维
不 动 产 权 第 分厂聚合 无
高科
赣〔2019〕乐平市
江维 乐平塔山
不 动 产 权 第 无
高科 1788 工程
乐平市塔
山工业园
赣〔2019〕乐平市
江维 (D 地块)
不 动 产 权 第 无
高科 有机 PVA
包装间,中
间库
赣〔2019〕乐平市 乐平塔山
江维
不 动 产 权 第 有机醋酸 无
高科
江西乐平
塔山有机
赣〔2019〕乐平市
江维 回收主框
不 动 产 权 第 无
高科 架(江西乐
平(塔山)
维尼纶厂)
赣〔2019〕乐平市 乐平塔山
江维
不 动 产 权 第 巨和 2 列 无
高科
江西乐平
塔山有机
赣〔2019〕乐平市
江维 泡沫消防
不 动 产 权 第 无
高科 站(江西乐
平(塔山)
维尼纶厂)
赣〔2019〕乐平市 江西乐平
江维
不 动 产 权 第 塔山有机 无
高科
赣〔2019〕乐平市 乐平塔山
江维
不 动 产 权 第 醇解巨合 无
高科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
土地信息
权利 其他
证号编号 坐落 权利 终止
人 面积(㎡) 用途 权利
性质 日期
室扩建
赣〔2019〕乐平市 乐平塔山
江维
不 动 产 权 第 热电站综 无
高科
赣〔2019〕乐平市 乐平塔山
江维
不 动 产 权 第 有几分厂 无
高科
赣〔2019〕乐平市
江维 塔山热电
不 动 产 权 第 无
高科 化水站
赣〔2019〕乐平市 乐平市塔
江维
不 动 产 权 第 山 D 地块 无
高科
乐平市塔
赣〔2019〕乐平市
江维 山工业园
不 动 产 权 第 无
高科 (D 地块)
废品库
乐平市塔
赣〔2019〕乐平市
江维 山 D 地块
不 动 产 权 第 无
高科 (总配变
压器小房)
乐平市塔
赣〔2019〕乐平市 山工业园
江维
不 动 产 权 第 (D 地块) 无
高科
车间
乐平市塔
赣〔2019〕乐平市
江维 山 D 地块
不 动 产 权 第 无
高科 (总配电
室)
乐平市塔
赣〔2019〕乐平市
江维 山(E 地
不 动 产 权 第 无
高科 块)板金厂
房
乐平市塔
赣〔2019〕乐平市
江维 山(E 地
不 动 产 权 第 无
高科 块)金修电 作价
工厂 出资 2052 年 6
乐平市塔 (入 月 19 日
赣〔2019〕乐平市
江维 山(E 地 股)
不 动 产 权 第 无
高科 块)消防车
库
乐平市塔
赣〔2019〕乐平市
江维 山(E 地
不 动 产 权 第 无
高科 块)铁道班
房储运处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
土地信息
权利 其他
证号编号 坐落 权利 终止
人 面积(㎡) 用途 权利
性质 日期
塔山工业
赣〔2019〕乐平市
江维 园区江维 铁路用 2069 年 8
不 动 产 权 第 52,094.58 出让 无
高科 铁路专线 地 月 12 日
地块
赣〔2019〕乐平市 塔山工业
江维 2069 年 8
不 动 产 权 第 园区 C-4-3 24,819.00 工业 出让 无
高科 月 12 日
瑞昌市发
赣(2023)瑞昌市
九江 展二路北 2073 年 2
不 动 产 权 第 241,127.37 工业 出让 无
宏柏 侧、经六路 月 13 日
西侧
(2)租赁土地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用于生产经营的主要租赁土地情况如下表所示。
承租人 出租人 座落地点 面积(m2) 租赁期限
皖 赣线 库前 站专 用
线 与站 线接 岔部 分 1,200.00
中国铁路南昌 2022 年 1 月 1 日
用地
江维高科 局集团有限公 至 2023 年 12 月
车 站 场 地 : 自
司上饶车务段 31 日
K461+229 起 至 ——
K459+750 止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专利情况如下:
权利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专利申请日 其他权利
一种纳米保温
宏柏新材 材料及其制备 ZL202110823827.2 发明专利 无
方法和应用
一种双基团改
性的低挥发含 2020 年 4 月
宏柏新材 ZL202010299566.4 发明专利 无
硫硅烷偶联剂 16 日
及其合成方法
一种连续化提
纯 2-氰 基 乙 基 2019 年 12
宏柏新材 ZL201911404431.3 发明专利 无
三氯硅烷的装 月 31 日
置及方法
氰乙基三氯硅
宏柏新材 烷连续化生产 ZL202110824206.6 发明专利 无
的装置
一种能抑制真
宏柏新材 菌的保温鞋垫 ZL201911403210.4 发明专利 无
月 31 日
及其制备方法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
权利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专利申请日 其他权利
一种刮板反应
器 及 其 生 产 3-
宏柏新材 辛酰基巯代丙 ZL202010334813.X 发明专利 无
基三乙氧基硅
烷的方法
石墨烯碳纳米
管复合气凝胶 2019 年 12
宏柏新材 ZL201911404422.4 发明专利 无
电极材料的制 月 31 日
备方法
一种负载药物
的二氧化硅气 2019 年 12
宏柏新材 ZL201911404432.8 发明专利 无
凝胶粉体的制 月 31 日
备方法
生产气凝胶材
料的微波一体
宏柏新材 机及连续生产 ZL201811396703.5 发明专利 无
月 22 日
气凝胶材料的
方法
一种苯并噻唑
硫氨基低挥发
宏柏新材 含硫硅烷偶联 ZL202010299559.4 发明专利 无
剂及其合成方
法
一种连续法合
成含硫硅烷的 2020 年 5 月
宏柏新材 ZL202010442577.3 发明专利 无
生产系统及生 22 日
产工艺
低温低压法合
成氨丙基三乙 2018 年 11
宏柏新材 ZL201811344311.4 发明专利 无
氧基硅烷的方 月 13 日
法
一种利用合成、
排酸、过滤分离
一体化反应装 2018 年 11
宏柏新材 ZL201811344191.8 发明专利 无
置连续制备硅 月 13 日
树脂微粉的方
法
塔式有机法连
续 生 产 3- 辛 酰
宏柏新材 基硫代丙基三 ZL201811344882.8 发明专利 无
月 13 日
乙氧基硅烷的
方法
常压精馏反应
生产氰乙基烷 2018 年 11
宏柏新材 ZL201811344549.7 发明专利 无
氧基硅烷的方 月 13 日
法
一种微波加热
宏柏新材 制 备 α-氮 化 硅 ZL201811344356.1 发明专利 无
月 13 日
纳米带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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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专利申请日 其他权利
金属性单壁碳
纳米管-石墨烯
宏柏新材 气凝胶复合电 ZL201811344534.0 发明专利 无
月 13 日
极材料的制备
方法
泡沫镍负载的
纳米碳材料气
宏柏新材 凝胶复合电极 ZL201811344353.8 发明专利 无
月 13 日
材料的制备方
法
一种掺杂碳化
C60 微带的石墨
宏柏新材 烯气凝胶复合 ZL201811344041.7 发明专利 无
月 13 日
电极材料的制
备方法
氨基硅烷的制 2017 年 6 月
宏柏新材 ZL201710471474.8 发明专利 无
备方法 20 日
一种制备丙基 2015 年 1 月
宏柏新材 ZL201510040861.7 发明专利 无
硅酸盐的方法 27 日
一种制备疏水
型二氧化硅气
凝胶材料的方 2017 年 4 月
宏柏新材 ZL201710218128.9 发明专利 无
法及其制备 VIP 5日
真空板和粉体
的方法
一种含硫硅烷 2017 年 3 月
宏柏新材 ZL201710206747.6 发明专利 无
的合成方法 31 日
制备硫代羧酸
宏柏新材 酯硅烷偶联剂 ZL201510227004.8 发明专利 无
的方法
一种自动化连
续生产卤代烷 2013 年 2 月
宏柏新材 ZL201310056795.3 发明专利 无
基三烷氧基硅 22 日
烷的方法
一种有机硅烷
宏柏新材 多硫化物的生 ZL201310045491.7 发明专利 无
产工艺
一种利用循环
热对三氯氢硅 2010 年 12
宏柏新材 ZL201010601925.3 发明专利 无
进行精馏提纯 月 23 日
的方法
一种从三氯氢
宏柏新材 硅尾气中回收 ZL201010602972.X 发明专利 无
月 23 日
氢气的方法
一种从三氯氢
宏柏新材 硅尾气中回收 ZL201010602300.9 发明专利 无
月 23 日
氯化氢的方法
三氯氢硅合成 2010 年 12
宏柏新材 ZL201010602981.9 发明专利 无
装置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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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专利申请日 其他权利
一种连续投加
宏柏新材 硅粉生产三氯 ZL201010601924.9 发明专利 无
月 23 日
氢硅的方法
一种三氯氢硅
宏柏新材 生产尾气粉尘 ZL201010607449.6 发明专利 无
月 27 日
处理的方法
一种高介电常
数含氰基聚倍
宏柏新材 半硅氧烷微粉 ZL202110991945.4 发明专利 无
的合成方法及
应用
一种气凝胶复
宏柏新材 合材料卷式生 ZL202111133052.2 发明专利 无
产装置及方法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专利许可使用情况如下:
使用费 合同 许可
许可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许可范围
(万元) 有效期 方式
水相合成双 2011 年 6
哈尔滨 生产制造并
-[(三乙氧基硅) 月 25 日 独占
工业大 ZL200810064368.9 50.00 销售利用其
丙基]-二硫化物 -2028 年 4 许可
学 专利的产品
的方法 月 22 日
水相合成硫代 2016 年 6
哈尔滨 生产制造并
羧酸酯硅烷偶 月1日 独占
工业大 ZL201310127670.5 100.00 销售利用其
联剂的制备方 -2033 年 4 许可
学 专利的产品
法 月 11 日
上述专利不存在质押等权利限制。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商标情况如下:
权利人 注册商标 商标注册号 类型 有效期限 其他权利
宏柏新材 42563023 1 2020 年 9 月 7 日至 2030 年 9 月 6 日 无
宏柏新材 42567930 1 2020 年 9 月 7 日至 2030 年 9 月 6 日 无
宏柏新材 42573467 1 2020 年 9 月 21 日至 2030 年 9 月 20 日 无
宏柏新材 42573590 1 2020 年 9 月 28 日至 2030 年 9 月 27 日 无
宏柏新材 42574268 1 2020 年 9 月 21 日至 2030 年 9 月 20 日 无
宏柏新材 42586803 1 2020 年 9 月 7 日至 2030 年 9 月 6 日 无
宏柏新材 42586789 1 2021 年 2 月 14 日至 2031 年 2 月 13 日 无
宏柏新材 42578817 1 2020 年 9 月 28 日至 2030 年 9 月 27 日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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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注册商标 商标注册号 类型 有效期限 其他权利
宏柏新材 42587138 1 无
日
宏柏新材 42590573 1 2020 年 10 月 7 日至 2030 年 10 月 6 日 无
宏柏新材 42533580 1 2020 年 8 月 28 日至 2030 年 8 月 27 日 无
宏柏新材 42545181 1 2020 年 9 月 7 日至 2030 年 9 月 6 日 无
宏柏新材 42522716 1 无
日
宏柏新材 42489677 1 2020 年 8 月 7 日至 2030 年 8 月 6 日 无
宏柏新材 42506384 1 2020 年 8 月 21 日至 2030 年 8 月 20 日 无
宏柏新材 42515183 1 2020 年 8 月 21 日至 2030 年 8 月 20 日 无
宏柏新材 42501918 1 2020 年 8 月 14 日至 2030 年 8 月 13 日 无
宏柏新材 42515978 1 2020 年 8 月 14 日至 2030 年 8 月 13 日 无
宏柏新材 42516017 1 2020 年 8 月 14 日至 2030 年 8 月 13 日 无
宏柏新材 42504747 1 2021 年 2 年 7 日至 2031 年 2 月 6 日 无
宏柏新材 42510797 1 2020 年 8 月 14 日至 2030 年 8 月 13 日 无
宏柏新材 42516004 1 2020 年 8 月 21 日至 2030 年 8 月 20 日 无
宏柏新材 42518438 1 2020 年 8 月 28 日至 2030 年 8 月 27 日 无
宏柏新材 37892681 1 无
日
宏柏新材 37844828 1 2020 年 2 月 7 日至 2030 年 2 月 6 日 无
宏柏新材 37844829 1 2020 年 2 月 7 日至 2030 年 2 月 6 日 无
宏柏新材 37844827 1 2020 年 2 月 7 日至 2030 年 2 月 6 日 无
宏柏新材 2014914 1 2023 年 2 月 21 日至 2033 年 2 月 20 日 无
上述注册商标不存在质押等权利限制。
九、公司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
(一)研发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研发费用 1,601.13 6,215.75 4,401.97 2,536.85
营业收入 66,088.43 169,762.80 128,296.67 89,742.73
研发投入占比 2.42% 3.66% 3.43% 2.83%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重视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不断加大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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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力度,进行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以确保公司技术研发实力的持续提升。
(二)公司研发形成的重要专利以及其应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取得 34 项发明专利,主要应用产品包括三氯氢硅、γ2、
含硫硅烷、氨基硅烷、新型硫基硅烷、硅树脂、硅酸盐、气凝胶以及纳米硅材料
等。报告期内,公司研发形成的发明专利技术参见本募集说明书之“第四章 发
行人基本情况”之“八、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之“(二)主要无形资产情
况”之“2、专利权”。
(三)研发人员情况
公司十分注重在技术研发方面的投入,构建了从研发到应用完整的技术研发
体系。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占员工总人数的比例分别为 15.70%、15.27%、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研发人员变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
情形。
(四)核心技术情况
经过多年积累,公司取得了十多项含硫硅烷领域的核心技术,在成为国内领
先的含硫硅烷生产商的同时,还掌握了新型氨基硅烷和气凝胶的生产技术。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主要核心技术情况如下:
主要产品 产业化阶段 研发目的 专利数量 取得方式
的合成、精馏所需的技术;
三氯氢硅 已投产 2、搜集生产过程中的尾气分离出氢气 6 自主研发
和氯化氢,完成闭锁循环工艺,具有
经济和环境双重效益
自主研
Si-69 和新型含硫硅烷的制备方法;
含硫硅烷 已投产 9 发、独占
许可
法合成含硫硅烷
丰富产品种类,通过自主研发,掌握
氨基硅烷 试生产 5 自主研发
了氨基硅烷及其中间体的制备方法
化硅;
气凝胶系列 建设中 2、探索气凝胶在电极材料中的应用 7 自主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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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品 产业化阶段 研发目的 专利数量 取得方式
用
中的应用
完成向后一体化,掌握硅树脂的合成
硅树脂 孵化中 1 自主研发
方法
(五)在研项目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正在从事的主要研发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进展阶段 拟达到的目标
开发的功能性低聚硅氧烷产品广泛应用于硅油、硅树脂、
硅橡胶三大类产品的生产,终端领域为电子电器、航空
功能性低聚 航天、卫生医疗、新能源、建筑、汽车等领域的高分子
硅氧烷项目 复合材料,项目拟建设功能性低聚硅氧烷生产线,届时
将推动公司硅烷偶联剂的下游应用产品开发,提高产品
附加值
开发的功能性硅油能够广泛应用于电子电气、纺织、汽
功能性硅油 车、造纸等行业,项目拟建设功能性硅油生产线,届时
项目 将推动公司硅烷偶联剂的下游应用产品开发,提高产品
附加值
开发的疏水性白炭黑广泛应用于隔离剂,漆料油墨、高
疏水性白炭
黑项目
时将对公司气相白炭黑产业链进行了延伸与扩充
开发的有机硅微球广泛应用于 LED 灯罩、LCD 背光源扩
有机硅微球 散膜/扩散板、防眩膜等,以及作为爽滑、弹性手感剂等
项目 行业,项目拟建设有机硅微球生产线,丰富了公司产品
结构,扩充了公司产业链
开发的耐高温苯基硅树脂广泛应用于耐高温绝缘漆、耐
高温粘合剂、耐高温模塑封装料、耐高温涂料、烧蚀材
耐高温苯基 料、梯形聚合物及硅树脂微粉等产品,是当前硅树脂中
硅树脂项目 用量最大及应用最广的一个品种,项目拟建设耐高温苯
基硅树脂生产线,届时将推动公司硅烷偶联剂的下游应
用产品开发,提高产品附加值
开发的特种硅胶皮革广泛应用于婴幼儿行业、汽车内饰、
特种硅胶皮 墙体内饰、生态儿童房,航海皮革,家具,服装,鞋材,
革项目 箱包等行业,项目拟建设特种硅胶皮革生产线,届时将
对公司气相白炭黑产业链进行了延伸与扩充
十、境外经营情况
发行人境外生产经营的主体包含澳门宏柏和富祥国际。澳门宏柏和富祥国际
的基本情况见本募集书“第四章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公司组织结构及主要
对外投资情况”之“(二)控股公司基本情况”。
澳门宏柏主要从事出口贸易业务,是公司开发并维护海外客户的核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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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业务洽谈、合同签订、维系客户、货款回收等业务,除上述业务外,澳
门宏柏持有富祥国际 100%的股权。
富祥国际除持有江维高科 21.54%股权外,并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
十一、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情况
(一)分配政策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润分配制度,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支付股利,并优先采取
现金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
配。公司采用股票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以股东合理现金分红回报和维持适
当股本规模为前提,并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2)公司当年如实现盈利并有可供分配利润时,应当进行年度利润分配。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
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货币资金余额不低于拟用于现金分红的金额。
(4)无重大资金支出计划(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资金支出指: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等交易累计支
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或超过 5,000 万元;公司未来
计总资产的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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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现金分红。
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
下,可以在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之外,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拟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并公开披
露;
(2)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
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经过半数监事通过。若公司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
润分配的预案,监事会应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3)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解释性说明、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
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将导致会计师出具上述意见的有关
事项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的影响向股东大会做出说明。如果该事项对当
期利润有直接影响,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就低原则确定利润分配预案或者公积金
转增股本预案;
(4)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
台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分
红预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所持二分之一以上的表决权通
过;
(5)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需调整利润分
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章程的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独立董
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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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同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6)公司当年盈利但未作出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需对此向董事会提交详
细的情况说明,包括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
划,并由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提交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批准。
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如果公司当年现金分红的利润已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或在利润分
配方案中拟通过现金方式分红的利润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对于超
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的部分,在公司具有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
等真实合理因素的条件下,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应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
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
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
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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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
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公司至少每三年
重新审阅一次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并根据公司预计经营状况、股东、独立董事的
意见,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规划。
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二)最近三年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的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红实施 分红所属 现金分红方案分配金额
实施分红方案
年度 年度 (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万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
公司总股本 335,660,000 股为基数,每股派
发现金红利 0.16 元(含税) ,以资本公积金
红 利 5,370.56 万 元 ( 含 税 ), 转 增
本 437,385,0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2.5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
体股东每股转增 0.4 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 612,339,000 股;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
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2022 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股份累计使用现金 4,429.66 万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 30,694.85 万元,占最近三年实
现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年均净利润 21,422.95 万元的比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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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15,364.29 5,370.56 9,960.00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5,237.63 16,764.14 12,267.08
累计未分配利润(母公司) 73,725.47 50,471.87 46,576.30
现金分红/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3.60% 32.04% 81.19%
现金分红/累计未分配利润 20.84% 10.64% 21.38%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30,694.85
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1,422.95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43.28%
注:上述现金分红金额包含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金额。
十二、发行人符合“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金流量”的
相关要求
公司最近三年内未发行任何形式的公司债券。
为 9.06%、25.38%、30.21%和 36.21%,公司累计债券余额为 0 万元,公司资产
负债结构处于合理水平,符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特点。假设本次发行可转债拟募
集资金 96,000.00 万元,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 194,833.51 万元,公司本次
可转债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未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 50%。
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9,624.48 万元、7,659.76 万元、34,848.76 万元和 6,850.06
万元,符合公司业务模式特点,公司现金流量正常,具有足够现金流来支付公司
债券的本息。本次发行可有效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预计公司未来有足够的现金
流支付公司债券的本息。
综上,公司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以及《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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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一、报告期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一)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
公司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所处行业,从项目性质及金额两方面判断与财务会
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在判断项目性质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
该项目的性质是否显著影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是否会引起特
别的风险。在判断项目金额大小的重要性时,综合考虑该项目金额占总资产、净
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项目金额比重情况。
公司提示投资者应阅读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以获取全部的财务信息。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公司 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财务报告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中汇会审[2021]2144 号、中汇会审[2022]2288 号和中
汇会审[2023]0914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募集说明书所列示的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及 2023 年 1-6 月的财务
数据分别来源于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经审计的年度报告以及 2023 年 1-6
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6,064.25 36,443.09 37,032.36 58,055.70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348.49 40,127.95 8,313.00
应收票据 489.25 - - 441.75
应收账款 32,407.33 34,751.51 35,583.72 21,835.97
应收款项融资 20,447.73 16,989.26 7,403.13 5,066.80
预付款项 1,004.11 990.08 893.09 95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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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其他应收款 167.44 55.69 98.46 198.46
存货 23,734.42 24,730.70 23,241.53 19,699.96
持有待售资产 313.82 313.82 - -
其他流动资产 7,619.47 5,919.16 2,854.58 2,365.26
流动资产合计 112,247.82 126,541.82 147,234.82 116,927.51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268.35 272.59 295.09 -
固定资产 127,493.06 83,822.54 45,586.17 40,124.60
在建工程 28,068.30 44,107.91 13,850.83 10,192.19
使用权资产 323.32 327.08 271.74 -
无形资产 20,357.26 14,085.88 14,719.83 14,929.38
长期待摊费用 1,020.15 1,113.79 901.44 1,071.71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94.17 1,250.11 741.97 350.15
其他非流动资产 14,056.09 16,075.44 9,753.23 1,497.55
非流动资产合计 193,180.72 161,055.35 86,120.30 68,165.58
资产总计 305,428.53 287,597.16 233,355.11 185,093.0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3,008.68 18,174.89 32,276.81 796.22
应付账款 15,931.18 17,633.35 10,052.80 8,928.00
预收账款 - - - -
合同负债 407.64 327.73 745.83 382.39
应付职工薪酬 1,360.11 3,433.36 2,087.79 1,090.43
应交税费 1,784.80 1,994.88 3,420.35 1,697.60
其他应付款 7,091.67 6,988.81 1,538.39 1,209.29
其中:应付利息 - - - -
应付股利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50.14 39.61 94.50 48.76
流动负债合计 53,296.49 50,060.33 50,672.43 14,152.6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50,432.00 30,050.00 3,600.00 -
租赁负债 266.61 296.32 208.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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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递延收益 5,824.76 5,676.89 3,947.90 1,878.20
递延所得税负债 775.16 798.39 800.91 737.23
非流动负债合计 57,298.53 36,821.60 8,557.29 2,615.43
负债合计 110,595.02 86,881.92 59,229.72 16,768.11
所有者权益:
实收股本 61,233.90 43,631.90 33,200.00 33,200.00
资本公积 60,689.72 76,593.83 82,577.27 82,577.27
减:库存股 6,378.44 6,923.47 - -
其它综合收益 -52.96 101.70 294.19 281.86
专项储备 42.13 5.72 615.46 1,630.36
盈余公积 9,897.89 9,897.89 6,717.43 5,177.79
未分配利润 69,401.28 77,407.67 50,721.06 45,457.6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合计
所有者权益合计 194,833.51 200,715.24 174,125.40 168,324.9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
计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营业收入 66,088.43 169,762.80 128,296.67 89,742.73
营业成本 54,656.66 112,234.94 93,896.70 66,439.45
税金及附加 429.99 1,473.13 1,013.34 973.47
销售费用 1,290.91 3,410.15 2,611.71 2,161.62
管理费用 4,583.34 8,774.12 7,355.75 4,950.42
研发费用 1,601.13 6,215.75 4,401.97 2,536.85
财务费用 -38.88 -1,146.70 580.66 1,162.17
加:其他收益 193.48 1,247.07 2,344.12 2,645.57
投资收益 16.52 383.72 673.94 255.5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67.24 702.73 139.70 126.11
信用减值损失 176.33 18.74 -346.94 -42.99
资产减值损失 -997.02 - - -
资产处置收益 -58.63 -496.94 -549.93 22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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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营业利润 2,963.22 40,656.74 20,697.42 14,723.90
加:营业外收入 10.63 44.03 54.74 40.30
减:营业外支出 129.88 251.56 1,184.45 814.45
利润总额 2,843.96 40,449.20 19,567.72 13,949.75
减:所得税 -84.27 5,211.57 2,803.58 1,682.66
净利润 2,928.23 35,237.63 16,764.14 12,267.0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154.66 -192.49 12.33 107.36
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154.66 -192.49 12.33 107.36
净额
综合收益总额 2,773.57 35,045.14 16,776.47 12,374.44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
东综合收益总额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6,586.27 145,962.28 83,385.87 64,973.77
收到的税费返还 2,959.56 5,014.96 2,494.65 909.8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0,389.21 154,836.65 91,022.12 70,529.3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9,131.81 81,281.37 56,306.85 39,119.5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183.03 12,976.31 4,902.44 3,667.9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3,539.16 119,987.89 83,362.36 60,904.8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850.06 34,848.76 7,659.76 9,624.4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6.52 383.72 665.69 381.6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6,415.73 115,898.79 87,995.30 90,7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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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516.57 117,040.89 89,520.38 91,827.3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9,934.20 159,086.06 144,207.13 115,859.3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417.63 -42,045.18 -54,686.76 -24,031.9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928.49 4,892.88 - 77,135.62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2,582.43 52,378.65 39,789.03 11,389.17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 3,257.32 1,032.23 500.00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3,510.91 60,528.85 40,821.26 89,024.7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5,133.51 39,128.65 3,996.76 27,321.4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 - 6,746.54 -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309.93 51,081.04 16,597.09 29,583.0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200.98 9,447.81 24,224.17 59,441.77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2.26 289.89 -332.38 -817.16
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378.84 2,541.28 -23,135.21 44,217.15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6,443.09 33,901.81 57,037.02 12,819.87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6,064.25 36,443.09 33,901.81 57,037.02
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一)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的企业范围及情况
序号 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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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说明
江西宏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四、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月/2023 年 6 /2022 年 12 2021 年 12 /2020 年 12
月 30 日 月 31 日 月 31 日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2.11 2.53 2.91 8.26
速动比率(倍) 1.64 2.01 2.43 6.80
资产负债率(合并) 36.21% 30.21% 25.38% 9.0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6.29% 29.83% 23.49% 10.54%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3.94 4.83 4.47 4.08
存货周转率(次/年) 4.51 4.68 4.37 3.9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17 0.06 -0.70 1.33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合
并)
注:上述指标中除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外,其他均依据合并报表口径计算。除另有说明,上述
各指标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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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
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公告[2010]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
常性损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 号)的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
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净资产收益率(加 每股收益(元/股)
项目 期间
权平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 2022 年 19.02% 0.81 0.80
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 2021 年 9.84% 0.50 0.50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 2022 年 18.19% 0.77 0.77
普通股股东的 2021 年 9.10% 0.47 0.47
净利润
(三)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
——非经常性损益》的规定,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58.63 -496.94 -549.93 220.9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
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
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
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83.76 1,086.45 839.46 28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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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
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
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
- - -25.83 98.68
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
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
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119.26 -87.54 -1,129.71 -774.15
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
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 7.40 200.87 224.88 281.7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净额
五、报告期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2017 年修订)
(以下简称“新
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修订后的准
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
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公司仅对在
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 2020 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
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 对 2020 年 1 月 1 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原因 合并 母公司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 预收款项 -553.06 -236.08
起执行财会[2017]22 号文
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合同负债 518.85 208.92
收入准则的要求,公司将
应交税费 34.21 27.16
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
累积影响数,调整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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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
目,将满足合同负债核算
要求的金额由“预收款
项”项目调整至“合同负
债”项目列报,待转销项
税调整至“应交税费”项
目列报。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2018 年修订)
财政部于 2018 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简称“新租
赁准则”)。本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修订后的准则,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在首次执行日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
赁或者包含租赁。
原租赁准则下,本公司根据租赁是否实质上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
和报酬转移给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新租赁准则下,本公司不再区分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对所有租赁(选择简
化处理方法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本公司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
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
首次执行日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
的金额计量使用权资产,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本公司在应用上述方法
的同时根据每项租赁选择采用下列一项或多项简化处理:
① 对将于首次执行日后 12 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
② 计量租赁负债时,对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
③ 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④ 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
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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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
有事项》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
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⑥ 对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之前发生的租赁变更,不进行追溯调整,
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在新租赁准则下,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应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
而不是原租赁的标的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划分为经营租
赁且在首次执行日后仍存续的转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基于原租赁和转租赁
的剩余合同期限和条款进行重新评估,并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重分
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将其作为一项新的融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除转租赁外,本公司无需对其作为出租人的租赁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
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本公司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
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单位:万元
对 2021 年 1 月 1 日余额的
受影响的报表 影响金额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项目
合并 母公司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企业会 使用权资产 44.40 44.40
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2018 修订) (
》财
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 , 租赁负债 45.54 45.54
本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
未分配利润 -1.14 -1.14
准则
(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报告期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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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六、财务状况分析
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等作了简明的分析。公
司董事会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下讨论与分析应结合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本募
集说明书披露的其它信息一并阅读。
如无特别说明,本节引用的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及 2023 年 1-6 月的
财务数据来源于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经审计的年度报告以及未经审计的
(一)资产结构与资产质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6,064.25 8.53 36,443.09 12.67 37,032.36 15.87 58,055.70 31.37
交易性金融资
- - 6,348.49 2.21 40,127.95 17.20 8,313.00 4.49
产
应收票据 489.25 0.16 - - - - 441.75 0.24
应收账款 32,407.33 10.61 34,751.51 12.08 35,583.72 15.25 21,835.97 11.80
应收款项融资 20,447.73 6.69 16,989.26 5.91 7,403.13 3.17 5,066.80 2.74
预付款项 1,004.11 0.33 990.08 0.34 893.09 0.38 950.62 0.51
其他应收款 167.44 0.05 55.69 0.02 98.46 0.04 198.46 0.11
存货 23,734.42 7.77 24,730.70 8.60 23,241.53 9.96 19,699.96 10.64
持有待售资产 313.82 0.10 313.82 0.11 - - - -
其他流动资产 7,619.47 2.49 5,919.16 2.06 2,854.58 1.22 2,365.26 1.28
流动资产合计 112,247.82 36.75 126,541.82 44.00 147,234.82 63.09 116,927.51 63.17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268.35 0.09 272.59 0.09 295.09 0.13 - -
固定资产 127,493.06 41.74 83,822.54 29.15 45,586.17 19.54 40,124.60 21.68
在建工程 28,068.30 9.19 44,107.91 15.34 13,850.83 5.94 10,192.19 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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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使用权资产 323.32 0.11 327.08 0.11 271.74 0.12 - -
无形资产 20,357.26 6.67 14,085.88 4.90 14,719.83 6.31 14,929.38 8.07
长期待摊费用 1,020.15 0.33 1,113.79 0.39 901.44 0.39 1,071.71 0.58
递延所得税资
产
其他非流动资
产
非流动资产合
计
资产总计 305,428.53 100.00 287,597.16 100.00 233,355.11 100.00 185,093.09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 185,093.09 万元、233,355.11 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 116,927.51 万元、147,234.82 万元、
货为主。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68,165.58 万元、86,120.30 万元、
流动资产为主。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 116,927.51 万元、147,234.82 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
产:
货币资金 26,064.25 23.22 36,443.09 28.80 37,032.36 25.15 58,055.70 49.65
交易性金
- - 6,348.49 5.02 40,127.95 27.25 8,313.00 7.11
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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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应收票据 489.25 0.44 - - - - 441.75 0.38
应收账款 32,407.33 28.87 34,751.51 27.46 35,583.72 24.17 21,835.97 18.67
应收款项
融资
预付款项 1,004.11 0.89 990.08 0.78 893.09 0.61 950.62 0.81
其他应收
款
存货 23,734.42 21.14 24,730.70 19.54 23,241.53 15.79 19,699.96 16.85
持有待售
资产
其他流动
资产
流动资产
合计
流动资产主要科目分析如下: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58,055.70 万元、37,032.36 万元、
和 23.22%。
报告期各期末,货币资金分类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库存现金 54.14 68.01 55.56 103.70
银行存款 26,010.11 36,375.09 33,846.25 56,933.32
其他货币资金 - - 3,130.54 1,018.68
合计 26,064.25 36,443.09 37,032.36 58,055.70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
总额
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2020 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
较高,主要系公司首发募集资金到账,截至 2020 年末结余募集资金 42,111.43 万
元。2021 年末,公司货币资金较 2020 年末减少 21,023.34 万元,降幅 36.21%,
主要系①2021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2,854.78 万元;②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对于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2 年末,公司货币资金较 2021 年末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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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 589.27 万元,降幅 1.59%,呈现小幅下降,主要系主要产品市场景气度上行,
公司营业收入和毛利大幅增长,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大幅增加,但另
一方面,公司抓住机会同步进行产能建设,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支付的现金大幅增加。2023 年 6 月末,公司货币资金较 2022 年末减少
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高所致。
公司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借款保证金和承兑汇票保证金,占公司货币资
金比例较小。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分别为 8,313.00 万元、40,127.95 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6,348.49 40,127.95 8,313.00
的金融资产
合计 - 6,348.49 40,127.95 8,313.00
性金融资产同比增长 31,814.95 万元,增幅 382.71%,主要系公司对部分闲置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所致;2022 年末,公司交易性金融
资产较 2021 年末减少 33,779.46 万元,降幅 84.18%,主要系理财产品持有量降
低所致。2023 年 6 月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全部到期收回,因此余额为 0 万
元。
(3)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分别为 441.75 万元、0 万元、0 万元和 489.25
万元,占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 0.38%、0%、0%和 0.44%。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票据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6 月 30 日
日 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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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3 年 6 月 30 日
日 日 日
商业承兑汇
票
减:坏账准
备
合计 489.25 - - 441.75
报告期内,公司与部分客户采用商业承兑汇票结算货款,公司按照预期信用
损失模型对应收商业承兑汇票计提了坏账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业承兑汇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日 日 日 日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
公司
合计 489.25 - - 441.75
至 2022 年底,公司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已全部收回。截至 2023 年 6 月末,公司应
收票据全部为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
(4)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分别为 21,835.97 万元、35,583.72 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31日/2022年 31日/2021年 31日/2020年
/2023年1-6月
度 度 度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34,208.81 36,725.89 37,524.70 23,423.95
坏账准备 1,801.48 1,974.38 1,940.98 1,587.97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32,407.33 34,751.51 35,583.72 21,835.97
营业收入 66,088.43 169,762.80 128,296.67 89,742.73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
收入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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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经年化计算。
报告期内,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整体较为稳定。2021
年度,行业景气度逐步提高,公司各季度营业收入呈现上涨趋势,四季度营业收
入较大,部分款项年末未达账期,导致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
略有上升。2022 年,硅烷偶联剂产品市场价格上半年持续上涨,下半年虽然市
场价格有所回落,但全年整体均价依旧维持在高位区间,因此公司营业收入有所
上涨,同时公司客户回款较好,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有所下降。
年度略有放缓,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略有提高。
报告期内,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
认损失准备,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及坏账准备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
- - - - -
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
收账款
合计 34,208.81 100.00 1,801.48 5.27 32,407.33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 - - - -
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账款
合计 36,725.89 100.00 1,974.38 5.38 34,751.51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 - - - -
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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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账款
合计 37,524.70 100.00 1,940.98 5.17 35,583.72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 - - - -
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账款
合计 23,423.95 100.00 1,587.97 6.78 21,835.97
其中,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报告期各期末的账龄分布如下:
单位:万元、%
坏账计提
账龄结构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比例
合计 34,208.81 100.00 1,801.48 5.27
坏账计提
账龄结构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比例
合计 36,725.89 100.00 1,974.38 5.38
坏账计提
账龄结构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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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7,524.70 100.00 1,940.98 5.17
坏账计提
账龄结构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比例
合计 23,423.95 100.00 1,587.97 6.7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中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分别占当期应收账款总
额比例为 97.90%、99.73%、98.19%和 99.00%,一年以内应收账款占比较高,公
司应收账款的账龄普遍较短。报告期内,应收账款总体质量较好。
公司名称 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政策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
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
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
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
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
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
准备。
江瀚新材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
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
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
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
损失准备。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
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
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根据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应收账款或应收账款组合为基础,
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以单项为
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管理层综合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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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政策
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估计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据
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管理层以账龄为依据划分组合,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根据前瞻性估计予
以调整,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违约损失率对照表,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
认损失准备。
对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
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
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公司假定该
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
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
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义
务,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当公司预期对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
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公司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款项按照单项考虑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尚未发
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项和其他债权投资在组合基础上采用减值
矩阵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损失。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
分为不同组别。根据公司的历史经验,不同细分客户群体发生损失的情况没有
晨光新材
显著差异,因此在计算坏账准备时未进一步区分不同的客户群体。
除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及财务担保合同,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
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
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
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
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照相
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
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
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
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
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对于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及与收入相关的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
融资成分或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
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规范的租赁应收款,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
损失准备。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以及财务担保合同
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宏柏新材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
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租赁应
收款,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
额计量损失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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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政策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工具,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计量损失准备,在每个
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
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
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
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确定金融工具
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
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
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
显著增加。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
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
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
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
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
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账款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
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
预期信用损失。对于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参考历
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考虑前瞻性信息,分账龄确认预期信用损
失率;对于低信用风险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考虑
前瞻性信息,预期信用损失率为 0。
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政策情况如下:
账龄 宏柏新材 晨光新材 江瀚新材
注:可比公司财务数据来源为该等公司的公告及 Wind 资讯
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整体高于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方
法及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前五大应收账款方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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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应收账款 占应收账款余额
报告期 序号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合计数的比例
月 30 日
MOBELCHEM SPECIALTY PRIVATE
LIMITED
合计 15,631.04 45.69
应收账款 占应收账款余额
报告期 序号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合计数的比例
月 31 日 4 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241.55 6.10
合计 15,519.70 42.26
月 31 日 4 World Elastomers Trade SL 2,035.45 5.42
合计 15,803.44 42.11
月 31 日 4 湖北华欣有机硅新材料有限公司 904.88 3.86
合计 7,999.61 34.15
(5)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分别为 5,066.80 万元、7,403.13 万元、
和 18.22%。公司应收款项融资主要系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银行承兑汇票逐年增加,主要受公司收入规模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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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下游行情波动两方面因素影响,客户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的金额相应增
加所致。截至 2023 年 6 月末,公司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方主要是中信银行、中
国银行、平安银行等国内主要全国性和地方性商业银行,上述承兑银行历史信用
良好,报告期内未发生过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能承兑的情形。
(6)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分别为 950.62 万元、893.09 万元、990.08 万
元和 1,004.11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81%、0.61%、0.78%和 0.89%。
报告期内,公司的预付账款主要为预付金属硅、炭黑等材料款和工程款,金额较
小,占流动资产的比例较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日 日 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合计 1,004.11 100.00 990.08 100.00 893.09 100.00 950.62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账款余额前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占预付款项期末
公司名称 账面余额 款项性质
号 余额的比例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景德镇市分公司
合计 444.79 4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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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占预付款项期末
公司名称 账面余额 款项性质
号 余额的比例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硅化工分公司
合计 558.28 56.39 -
烟台金泰美林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九江石化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南昌分公司
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
公司
合计 456.42 51.11 -
东营市联成化工有限责任公
司
安徽陇海防腐保温工程有限
公司
合计 691.51 72.75 -
(7)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公司其他应收款合计账面价值分别为 198.46 万元、98.46 万元、
占比较低。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是应收政府款、员工暂借款、押金保证金、往来
款。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按性质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日 日 日 日
应收政府款 - - 24.04 18.31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
项目
日 日 日 日
员工暂借款 14.97 15.50 59.21 145.33
押金保证金 100.87 35.49 29.12 38.10
往来款 265.72 228.10 213.48 218.00
退税款 13.04 8.10 - -
合计 394.60 287.19 325.85 419.74
减值准备 227.17 231.49 227.38 221.28
账面价值 167.44 55.69 98.46 198.46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龄分布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结构
金额 比例
一年以内 163.59 41.46
一至二年 1.20 0.30
二至三年 13.98 3.54
三年以上 215.83 54.70
小计 394.60 100.00
减:坏账准备 227.17 -
合计 167.44 -
账龄结构
金额 比例
一年以内 46.52 16.20
一至二年 0.51 0.18
二至三年 21.37 7.44
三年以上 218.78 76.18
小计 287.19 100.00
减:坏账准备 231.49 -
合计 55.69 -
账龄结构
金额 比例
一年以内 71.35 21.90
一至二年 34.85 10.69
二至三年 3.20 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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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以上 216.45 66.43
小计 325.85 100.00
减:坏账准备 227.38 -
合计 98.46 -
账龄结构
金额 比例
一年以内 199.58 47.55
一至二年 3.05 0.73
二至三年 11.00 2.62
三年以上 206.10 49.10
小计 419.74 100.00
减:坏账准备 221.28 -
合计 198.46 -
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应收政府款、员工暂借款、押金保证金、往来款。
报告期内,坏账准备计提符合公司其他应收款的实际情况。
(8)存货
①存货构成及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9,699.96 万元、23,241.53 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余额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比例
原材料 3,540.21 37.37 3,502.84 14.76
库存商品 11,341.05 959.65 10,381.40 43.74
发出商品 3,792.33 - 3,792.33 15.98
周转材料 1,674.91 37.61 1,637.30 6.90
包装物 274.02 - 274.02 1.15
自制半产品 4,146.53 - 4,146.53 17.47
合计 24,769.05 1,034.63 23,734.42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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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比例
原材料 5,982.29 - 5,982.29 24.19
库存商品 8,940.09 - 8,940.09 36.15
发出商品 4,803.78 - 4,803.78 19.42
周转材料 1,371.18 39.12 1,332.06 5.39
包装物 269.92 - 269.92 1.09
自制半产品 3,402.56 - 3,402.56 13.76
合计 24,769.82 39.12 24,730.70 100.00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比例
原材料 5,852.47 - 5,852.47 25.18
库存商品 10,330.08 - 10,330.08 44.45
发出商品 2,541.61 - 2,541.61 10.94
周转材料 987.03 203.78 783.25 3.37
包装物 293.79 - 293.79 1.26
自制半产品 3,440.33 - 3,440.33 14.80
合计 23,445.31 203.78 23,241.53 100.00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比例
原材料 4,942.29 2.21 4,940.08 25.08
库存商品 5,032.44 - 5,032.44 25.55
发出商品 3,944.70 - 3,944.70 20.02
周转材料 714.32 220.41 493.91 2.51
包装物 322.16 - 322.16 1.64
自制半产品 4,966.66 - 4,966.66 25.21
合计 19,922.58 222.62 19,699.96 100.00
从存货构成来看,公司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自制半成
品。
导致公司期末发出商品余额较高;另一方面,公司预计 2021 年度市场行情将迎
来触底反弹的机会,因此提前生产备货,导致库存商品和自制半成品金额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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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金属硅等价格同比增长显著,同时公司基于未来市场预期加快生产进度,积极
应对市场的上行周期进行备货,但海外销售运输渠道运力不足,因此期末原材料、
库存商品有所上涨,但自制半成品有所下降。
体变化较小。
基本保持稳定。
②存货库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库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 年以上
原材料 3,540.21 3,496.41 6.43 37.37 -
库存商品 11,341.05 11,125.06 196.51 15.66 3.82
发出商品 3,792.33 3,792.33 - - -
周转材料 1,674.91 1,504.64 47.92 48.05 74.30
包装物 274.02 256.46 4.56 5.25 7.75
自制半产品 4,146.53 4,146.53 - - -
合计 24,769.05 24,321.43 255.42 106.33 85.87
项目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 年以上
月 31 日
原材料 5,982.29 5,851.87 82.47 47.95 -
库存商品 8,940.09 8,818.09 106.61 15.39 -
发出商品 4,803.78 4,803.78 - - -
周转材料 1,371.18 1,242.93 50.22 34.74 43.29
包装物 269.92 250.34 10.81 8.77 -
自制半产品 3,402.56 3,230.15 166.16 6.25 -
合计 24,769.82 24,197.16 416.27 113.10 43.29
项目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 年以上
月 31 日
原材料 5,852.47 5,782.64 61.29 1.43 7.11
库存商品 10,330.08 10,313.74 1.42 - 14.92
发出商品 2,541.61 2,541.61 - - -
周转材料 987.03 615.42 120.95 31.61 2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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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物 293.79 280.74 13.05 - -
自制半产品 3,440.33 3,440.33 - - -
合计 23,445.31 22,974.48 196.71 33.04 241.08
项目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 年以上
月 31 日
原材料 4,942.29 4,881.17 52.41 1.51 7.20
库存商品 5,032.44 5,010.28 7.18 0.02 14.96
发出商品 3,944.70 3,944.70 - - -
周转材料 714.32 311.20 128.94 2.04 272.14
包装物 322.16 297.58 24.58 - -
自制半产品 4,966.66 4,966.66 - - -
合计 19,922.58 19,411.59 213.11 3.57 294.30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库龄以 1 年以内为主,报告期各期末,库龄在一年以内
的存货余额占比分别为 97.44%、97.99%、97.69%和 98.19%。报告期各期末,公
司库龄在一年以上的存货主要为长期使用的周转材料,不存在呆滞库存。
(9)持有待售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持有待售资产分别为 0 万元、0 万元、313.82 万元和
资产系闲置在厂区以外的职工宿舍。
(10)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 2,365.26 万元、2,854.58 万元、
和 6.79%。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及待取得抵扣凭证的进
项税额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68,165.58 万元、86,120.30 万元、
和 63.2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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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268.35 0.14 272.59 0.17 295.09 0.34 - -
固定资产 127,493.06 66.00 83,822.54 52.05 45,586.17 52.93 40,124.60 58.86
在建工程 28,068.30 14.53 44,107.91 27.39 13,850.83 16.08 10,192.19 14.95
使用权资产 323.32 0.17 327.08 0.20 271.74 0.32 - -
无形资产 20,357.26 10.54 14,085.88 8.75 14,719.83 17.09 14,929.38 21.90
长期待摊费用 1,020.15 0.53 1,113.79 0.69 901.44 1.05 1,071.71 1.57
递延所得税资
产
其他非流动资
产
非流动资产合
计
(1)长期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应收款金额分别为 0 万元、295.09 万元、272.59 万
元和 268.35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0%、0.34%、0.17%和 0.14%,主要
系向员工提供的购房借款。
(2)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40,124.60 万元、45,586.17 万
元、83,822.54 万元和 127,493.06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58.86%、52.93%、
主要系苯基和辛基硅烷材料新建项目和宏柏科技园污水处理站改建项目完工转
固所致。2022 年末,公司固定资产增长 38,236.37 万元,增幅 83.88%,主要系硅
基材料绿色循环产业链项目、三氯氢硅合成及精馏系统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等转固所致。2023 年 6 月末,公司固定资产增长 43,670.52 万元,增幅 52.10%,
主要系特种有机硅新材料项目和智能化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等转固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固定资产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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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一、账面原值合计: 170,519.38 122,026.27 78,412.18 71,574.79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38,142.65 28,489.33 16,769.95 15,328.28
机器设备 127,958.17 89,374.03 59,239.93 54,105.67
运输工具 1,410.21 1,302.85 929.34 843.82
电子及其他设备 3,008.34 2,860.05 1,472.95 1,297.03
二、累计折旧合计: 42,909.99 38,087.41 32,703.90 31,084.62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8,739.36 7,710.17 7,064.01 6,388.20
机器设备 31,953.11 28,474.32 24,109.91 23,506.55
运输工具 706.39 640.90 500.44 407.41
电子及其他设备 1,511.12 1,262.02 1,029.54 782.46
三、减值准备合计 116.32 116.32 122.11 365.57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 - - -
机器设备 116.32 116.32 122.11 365.57
运输工具 - - -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 0.00 0.00
四、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合
计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29,403.29 20,779.16 9,705.95 8,940.08
机器设备 95,888.73 60,783.39 35,007.91 30,233.55
运输工具 703.82 661.95 428.90 436.41
电子及其他设备 1,497.22 1,598.04 443.41 514.57
万元,累计减值准备 116.32 万元。2023 年 6 月末,发行人固定资产账面原值
期各期末,公司主要固定资产中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占比较高,分别为 97.63%、
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如下:
单位:年
类别 宏柏新材 江瀚新材 晨光新材
房屋及建筑物 5-20 20 10-20
机器设备 2-10 3-6 5-10
运输工具 3-10 5 4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
电子及其他设备 3-10 - 3-5
由上表可知,发行人固定资产中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
设备及其他设备等与可比公司折旧期限基本一致,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期限合理。
公司闲置固定资产主要系有机车间、电石车间和三氯氢硅一期以及其他闲置
设备。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公司开展扩产计划,新项目持续建设,因此清理
了部分闲置固定资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①2023 年 6 月末
单位:万元
类别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734.72 342.56 370.12 22.04
合计 734.72 342.56 370.12 22.04
②2022 年末
单位:万元
类别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电子及其他设备 0.65 0.62 - 0.03
机器设备 272.51 251.93 8.25 12.33
合计 273.16 252.55 8.25 12.36
③2021 年末
单位:万元
类别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734.72 342.56 370.12 22.04
机器设备 97.45 63.97 29.28 4.21
合计 832.17 406.53 399.40 26.25
④2020 年末
单位:万元
类别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493.51 206.73 - 286.78
机器设备 940.64 550.20 304.38 86.06
合计 1,434.15 756.94 304.38 372.84
(3)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合计账面价值分别为 10,192.19 万元、13,850.83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
万元、44,107.91 万元和 28,068.30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14.95%、
单位:万元
项目
在建工程 27,766.35 42,573.58 12,147.96 10,027.29
工程物资 301.95 1,534.33 1,702.87 164.90
合计 28,068.30 44,107.91 13,850.83 10,192.19
目等工程持续投入,2021 年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增加 3,658.64 万元,增幅
为 35.90%。2022 年末,在建工程合计账面价值增加了 30,257.08 万元,较 2021
年末增长 218.45%,主要系公司基于战略部署,加快特种有机硅新材料项目、新
型有机硅材料建设项目和智能化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等投入所致。2023 年 6
月末,在建工程合计账面价值减少了 16,039.61 万元,主要系特种有机硅新材
料项目和智能化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转固,同时新型有机硅材料建设项目、
功能性气凝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硅基材料绿色循环产业链项目等持续建设所
致。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在建工程项目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特种有机硅新材料项
- 15,776.90 756.64 9.90
目
新型有机硅材料建设
项目
智能化仓储物流中心
-- 3,905.05 250.71 111.43
建设项目
苯基辛基硅烷材料二
期项目
高温混炼硅橡胶和液
- 2,000.56 420.31 47.49
体硅橡胶项目
宏柏科技园高温焚烧
- 1,763.67 - -
炉项目
硅基材料绿色循环产
业链项目
少数硅烷连续精馏项
目
S15 自动化改造项目 1,011.21 585.3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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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沉渣池填方工程 533.71 533.71 246.15 -
功能性气凝胶生产基
地建设项目
锅炉及供电系统改造 64.75 64.75 1,278.68 3.11
三氯氢硅合成及精馏
- - 2,100.57 257.13
系统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410.88 61.46
新材料应用中心建设
项目
气相白炭黑产线升级
- - 1,242.44 -
项目
宏柏科技园污水处理
- - 951.33 -
站(二期工程)
盐酸解析项目 - - 135.71 -
人才公寓二期项目 - - 176.10 -
宏柏科技园污水处理
- - - 2,903.76
站改建项目
苯基和辛基硅烷材料
- - - 6,024.86
新建项目
回收乙醇提纯项目 - - - 204.92
纳米绝热板项目 - - - 242.94
荷塘悦色 10#楼人才
公寓项目
高纯碳素建设项目(一
期 60 吨)
其他 111.76 75.82 - 6.67
合计 27,766.35 42,573.58 12,147.96 10,027.29
注:新型有建设项目机硅材料已经于 2023 年 7 月转固。
报告期各期末,因上述在建工程不存在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4)使用权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使用权资产余额分别为 0 万元、271.74 万元、327.08 万
元和 323.32 万元,分别占非流动资产总额的 0%、0.32%、0.20%和 0.17%,占比
较小。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将租
赁资产确认为使用权资产。
(5)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分别为 14,929.38 万元、14,719.83 万元、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
使用权所致。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土地使用权 19,953.52 13,616.63 14,204.73 14,341.12
专利权 - - - -
非专利技术 268.12 301.51 380.37 462.83
软件 135.62 167.74 134.73 125.43
合计 20,357.26 14,085.88 14,719.83 14,929.38
公司无形资产主要由土地使用权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不存在
减值迹象,不存在需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形。
公司主要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与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如下:
单位:年
资产类别 宏柏新材 江瀚新材 晨光新材
土地使用权 50 50 50
专利权 5 - -
非专利技术 10-16.92 10 -
软件 5 - 3
由上表可知,发行人无形资产中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和软件的
摊销期限与可比公司基本一致,公司无形资产摊销期限合理。
(6)商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誉账面价值均为 0 万元。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商誉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日 31 日 31 日 31 日
一、期末余额 654.45 654.45 654.45 654.45
其中:非同一控制下合
并江维高科
二、减值准备 654.45 654.45 654.45 654.45
三、账面价值 - - - -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
万元的商誉,在报告期前已全额计提减值。
(7)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日 日 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装修工
程费
吸附塔
周转材 13.18 1.29 28.99 2.60 60.61 6.72 92.24 8.61
料
人才专
项购房 31.35 3.07 33.51 3.01 42.61 4.73 - -
项目
合计 1,020.15 100.00 1,113.79 100.00 901.44 100.00 1,071.71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期末余额分别为 1,071.71 万元、901.44 万
元、1,113.79 万元和 1,020.15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1.57%、1.05%、
(8)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分别为 350.15 万元、741.97 万元、
和 0.83%,主要由坏账准备和递延收益等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整体占总资产
比重较小。
(9)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预付工程设备款 8,234.59 58.58 10,834.65 67.40 8,130.66 83.36 1,497.55 100.00
预付东莞研发中心
相关房产购买款
合计 14,056.09 100.00 16,075.44 100.00 9,753.23 100.00 1,497.55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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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1,497.55 万元、9,753.23
万元、16,075.44 万元和 14,056.09 万元,分别占非流动资产的 2.20%、11.33%、
非流动资产余额较大,主要系公司积极进行产能扩建,预付的工程设备款和东莞
研发中心相关房产购买款大幅增加所致。
(二)负债结构与负债质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3,008.68 11.76 18,174.89 20.92 32,276.81 54.49 796.22 4.75
应付账款 15,931.18 14.40 17,633.35 20.30 10,052.80 16.97 8,928.00 53.24
预收款项 - - - - - - - -
合同负债 407.64 0.37 327.73 0.38 745.83 1.26 382.39 2.28
应付职工薪
酬
应交税费 1,784.80 1.61 1,994.88 2.30 3,420.35 5.77 1,697.60 10.12
其他应付款 7,091.67 6.41 6,988.81 8.04 1,538.39 2.60 1,209.29 7.21
一年内到期
的非流动负 13,662.27 12.35 1,467.69 1.69 455.96 0.77 - -
债
其他流动负
债
流动负债合
计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50,432.00 45.60 30,050.00 34.59 3,600.00 6.08 - -
租赁负债 266.61 0.24 296.32 0.34 208.48 0.35 - -
递延收益 5,824.76 5.27 5,676.89 6.53 3,947.90 6.67 1,878.20 11.20
递延所得税
负债
非流动负债
合计
负债合计 110,595.02 100.00 86,881.92 100.00 59,229.72 100.00 16,768.11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16,768.11 万元、59,229.7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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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应付账款等,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4.40%、85.55%、57.62%及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3,008.68 24.41 18,174.89 36.31 32,276.81 63.70 796.22 5.63
应付账款 15,931.18 29.89 17,633.35 35.22 10,052.80 19.84 8,928.00 63.08
预收款项 - - - - - - - -
合同负债 407.64 0.76 327.73 0.65 745.83 1.47 382.39 2.70
应付职工薪酬 1,360.11 2.55 3,433.36 6.86 2,087.79 4.12 1,090.43 7.70
应交税费 1,784.80 3.35 1,994.88 3.98 3,420.35 6.75 1,697.60 11.99
其他应付款 7,091.67 13.31 6,988.81 13.96 1,538.39 3.04 1,209.29 8.5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50.14 0.09 39.61 0.08 94.50 0.19 48.76 0.34
流动负债合计 53,296.49 100.00 50,060.33 100.00 50,672.43 100.00 14,152.68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总额分别为 14,152.68 万元、50,672.43 万元、
其他应付款构成。公司主要流动负债科目的明细情况如下: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796.22 万元、32,276.81 万元、
和 24.41%。2020 年,公司短期借款余额较低,主要系公司募集资金到账后,流
动资金得到补充,偿还了部分银行借款。2021 年度,随着经营规模持续扩大,
营运资金需求量进一步提升,公司增加了短期借款以补充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
期末短期借款增长较快。2022 年度和 2023 年上半年,由于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
大,并且对于行业未来预期较好,公司加速实施多个生产项目建设,为保证公司
现金流稳定,公司提高长期借款比例,减少短期借款比例,因此短期借款期末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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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有所降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日 日 日 日
质押借款 - - 795.84
抵押借款 - - 7,000.00 -
保证借款 7,000.00 4,156.81 4,043.04 -
信用借款 6,000.00 14,000.00 18,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贴
- 3,200.00 -
现
未到期应付利息 8.68 18.08 33.77 0.38
合计 13,008.68 18,174.89 32,276.81 796.22
(2)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 8,928.00 万元、10,052.80 万元、
设情况而稳中有升。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应付材料款 6,728.42 42.23 7,725.58 43.81 4,798.10 47.73 5,262.12 58.94
应付设备款 1,898.66 11.92 2,159.78 12.25 613.95 6.11 667.58 7.48
应付工程款 6,097.62 38.27 6,113.55 34.67 3,064.07 30.48 1,860.93 20.84
其他 1,206.48 7.57 1,634.45 9.26 1,576.68 15.68 1,137.38 12.74
合计 15,931.18 100.00 17,633.35 100.00 10,052.80 100.00 8,928.00 100.00
包含原材料、能源、生产设备等款项。随着公司产销规模增长,公司采购规模增
长,期末应付经营货款随之增加。2023 年 6 月末,公司应付账款较 2022 年末减
少 1,702.17 万元,主要系原材料成本下降所致。
(3)预收款项/合同负债
根据新收入准则,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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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2020 年末、2021 年末、2022
公司合同负债余额分别为 382.39 万元、745.83 万元、327.73
年末和 2023 年 6 月末,
万元和 407.64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2.70%、1.47%、0.65%和 0.76%,
主要为客户预付的货款。
(4)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 1,090.43 万元、2,087.79 万元、
和 2.55%。2021 年度,市场逐步进入上行周期,公司薪酬待遇有所提升,因此
酬期末余额较 2021 年末增长 1,345.57 万元,增幅 64.45%。2023 年上半年,由于
市场行情周期性波动,公司业绩有所下滑,因此公司绩效薪酬等有所下滑,导
致应付职工薪酬占流动负债的比例有所下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金额主要是应付短期薪酬,包括应付工资、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
(5)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分别为 1,697.60 万元、3,420.35 万元、1,994.88
分别占流动负债的比例为 11.99%、6.75%、3.98%和 3.35%,
万元和 1,784.80 万元,
主要为企业所得税、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等。报
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增值税 2.77 201.52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0.39 30.90 26.65 0.53
企业所得税 197.24 155.82 1,915.34 326.97
房产税 61.97 61.50 30.79 26.46
印花税 25.70 26.36 10.34 4.13
土地使用税 109.88 103.85 103.73 86.30
教育费附加 0.22 18.46 15.99 0.32
地方教育附加 0.15 12.30 10.66 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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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71.38 68.57 16.18 10.96
环保税 0.28 0.56 0.44 0.42
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 180.43 180.51 180.46 182.62
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 739.85 740.82 740.21 717.82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 393.27 385.40 369.55 340.83
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1.26 8.29 - -
合计 1,784.80 1,994.88 3,420.35 1,697.60
(6)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 1,209.29 万元、1,538.39 万元、
和 13.31%,主要为库存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回购义务和江维高科被收购前的债
务等。
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其中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数量
持股计划授予数量 330.00 万股,授予价格 7.03 元/股,授予日市场价格 12.50 元/
股,公司计提了库存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回购义务 4,901.60 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其他应付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日 31 日 31 日 31 日
库存股、限制性股票激
励回购义务
江维高科被收购前的
债务
计提费用款 402.33 502.59 260.07 18.97
应付暂收款 764.47 710.40 38.06 146.12
应付工程款 7.23 29.91 273.04 7.23
其他 86.22 2.38 18.73 88.49
合计 7,091.67 6,988.81 1,538.39 1,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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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 0 万元、455.96 万
元、1,467.69 万元和 13,662.27 万元,分别占流动负债的比例为 0%、0.90%、2.93%
和 25.63%,主要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2023 年 6
月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增长较快,主要系前期向银行的长期
借款部分将于一年内到期所致。
(8)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 48.76 万元、94.50 万元、39.61
万元和 50.14 万元,分别占流动负债的比例为 0.34%、0.19%、0.08%和 0.09%,
占比较小,主要为待结转销项税。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50,432.00 88.02 30,050.00 81.61 3,600.00 42.07 - -
租赁负债 266.61 0.47 296.32 0.80 208.48 2.44 - -
递延收益 5,824.76 10.17 5,676.89 15.42 3,947.90 46.13 1,878.20 71.81
递延所得税负债 775.16 1.35 798.39 2.17 800.91 9.36 737.23 28.19
非流动负债合计 57,298.53 100.00 36,821.60 100.00 8,557.29 100.00 2,615.43 100.00
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为长期借款、递延收益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报告期各期
末,公司非流动负债总额分别为 2,615.43 万元、8,557.29 万元、36,821.60 万元和
(1)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分别为 0 万元、3,600.00 万元、30,050.00 万元
和 50,432.00 万元,分别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为 0%、42.07%、81.61%和 88.02%。
报告期内,公司长期借款均按期归还。2021 年至 2023 年 6 月末,由于公司生产
经营规模扩大,并且对于行业未来预期较好,公司加速实施多个生产项目建设,
为保证公司现金流稳定,公司提高长期借款比例,因此长期借款余额有所增长。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日 日 日 日
信用借款 50,432.00 30,050.00 3,600.00 -
合计 50,432.00 30,050.00 3,600.00 -
(2)租赁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租赁负债分别为 0 万元、208.48 万元、296.32 万元和
生的相关负债。
(3)递延所得税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分别为 737.23 万元、800.91 万元、
和 1.35%。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在报告期内保持稳定。
(4)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余额分别为 1,878.20 万元、3,947.90 万元、
截至 2023 年 6 月末,公司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与资产/
项目 期末余额
收益相关
C-5-1 地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2,371.69 与资产相关
江西乐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招商引资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996.08 与资产相关
F-05 地块基础设施配套费 331.69 与资产相关
B-23-1、C-3-1、B-19-2 基础设施配套费 536.51 与资产相关
废气废液焚烧装置项目 72.00 与资产相关
江西乐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智能化仓储
物流中心)
乐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208.25 与资产相关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
与资产/
项目 期末余额
收益相关
锅炉烟气超低排放工程 412.33 与资产相关
合计 5,824.76 -
截至 2022 年末,公司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与资产/
项目 期末余额
收益相关
F-05 地块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 335.99 与资产相关
B-23-1、C-3-1、B-19-2 地块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 542.94 与资产相关
废气废液焚烧装置项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78.00 与资产相关
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 与资产相关
产业循环技改升级项目 31.73 与资产相关
锅炉烟气超低排放工程 434.07 与资产相关
C-5-1 地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2,396.79 与资产相关
江西乐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招商引资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1,006.62 与资产相关
中央大气资金(宏柏科技园项目) 850.75 与资产相关
合计 5,676.89 -
截至 2021 年末,公司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与资产/
项目 期末余额
收益相关
F-05 地块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 344.58 与资产相关
B-23-1、C-3-1、B-19-2 地块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 555.82 与资产相关
废气废液焚烧装置项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90.00 与资产相关
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0.00 与资产相关
产业循环技改升级项目 412.44 与资产相关
锅炉烟气超低排放工程 45.05 与资产相关
C-5-1 地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1,472.32 与资产相关
江西乐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招商引资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1,027.70 与资产相关
合计 3,947.90 -
截至 2020 年末,公司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与资产/
项目 期末余额
收益相关
F-05 地块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 353.18 与资产相关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
B-23-1、C-3-1、B-19-2 地块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 568.70 与资产相关
废气废液焚烧装置项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102.00 与资产相关
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11.67 与资产相关
产业循环技改升级项目 793.15 与资产相关
锅炉烟气超低排放工程 49.51 与资产相关
合计 1,878.20 -
(三)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偿债能力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 日/2023 年 1-6
日/2022 年度 日/2021 年度 日/2020 年度
月
流动比率(倍) 2.11 2.53 2.91 8.26
速动比率(倍) 1.64 2.01 2.43 6.80
现金比率(倍) 0.50 0.85 1.52 4.72
资产负债率 36.21% 30.21% 25.38% 9.06%
利息保障倍数(倍) 3.47 20.13 28.67 29.25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预付款项)/流动负债;
(3)现金比率=(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流动负债
(4)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5)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资本
化利息支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8.26、2.91、2.53 和 2.11,速动比率分
别为 6.80、2.43、2.01 和 1.64,现金比率分别为 4.72、1.52、0.85 和 0.50。2020
年,由于公司首发募集资金到账,货币资金和流动资产出现较大规模增长,公司
短期偿债能力大幅提高,2023 年 1-6 月公司相关比率有所下滑,主要系公司持
续进行项目建设,导致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金
额较高,货币资金有所下滑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的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29.25、
公司利息支出较少,具有较高的利息保障水平,公司债务偿还具有良好保障。综
上,公司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高且保持在一个较安全的水平,利息保障倍数
较高,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口径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9.06%、25.38%、30.21%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
和 36.21%,公司资产负债率整体处于较低水平,偿债能力较强。2020 年末,由
于公司首发募集资金到账,货币资金出现较大规模增长,公司流动资金相对充足,
并偿还了大额短期负债,资产负债率较低。
报告期内,除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未发生逾期
偿还贷款的现象。公司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了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具备
有效的防范债务风险能力。
(四)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有关财务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3.94 4.83 4.47 4.08
存货周转率(次/年) 4.51 4.68 4.37 3.96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 0.45 0.65 0.61 0.60
注 1: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账面价值+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2]
(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净额+期末存货净额)/2]
(3)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资产总计+期末资产总计)/2]
注 2:2023 年 1-6 月数据已年化处理。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4.08、4.47、4.83 和 3.94,整体较为
稳定。2020 年度,下游行业受公共卫生事件等因素影响进入周期性调整,公司
营业收入同比下滑,因此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低。2021 年度,受行业上行周期影
响,公司营业收入快速增长,导致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提升。2022 年度,公司
营业收入规模扩大,下游客户回款情况良好,应收账款周转率持续提升。2023
年上半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下滑,主要系营业收入同比有所下滑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3.96、4.37、4.68 和 4.51。2020 年度,
下游企业受公共卫生事件等因素影响,整体开工率不佳,叠加物流受限影响,导
致公司存货周转率较低。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行业生产经营逐步恢复,公司
存货周转率逐步提升。2023 年上半年,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情况良好,存货周转
率基本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 0.60、0.61、0.65 和 0.45。2020 年度
和 2021 年度,由于公司营业收入和总资产规模同步提升,因此总资产周转率同
比保持稳定。2022 年度,公司总资产周转率有所增加,主要系下游需求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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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要产品景气度整体优于 2021 年度,营业收入增速快于总资产增速。2023
年上半年,公司总资产周转率有所下滑,主要系营业收入同比有所下滑所致。报
告期内,公司资产整体运营状况良好。
(五)财务性投资情况
根据《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
“除金融类企
业外,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
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
要业务的公司。
”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
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第一条的规定,财务性投资是指“(一)财务性
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
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
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
金融产品等。
(二)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
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
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三)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类金融公司的,适用本条要求;经营类金融
业务的不适用本条,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类金融业务收入纳入合并报表。
(四)基于历史原因,通过发起设立、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
财务性投资,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
(五)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
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
的投资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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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3 年 6 月末,公司有可能涉及相关投资科目的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占归属母
序号 项目 账面价值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公司净资产比例
(1)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 2023 年 6 月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已经全部到期收回,余额为 0 万
元。
(2)预付账款
截至 2023 年 6 月末,公司预付账款价值为 1,004.11 万元,主要为预付金
属硅、炭黑等材料款和工程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其他应收款
截至 2023 年 6 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 167.44 万元,主要为出
口退税款、押金保证金及零星员工暂借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 2023 年 6 月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 7,619.47 万元,主要
为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及待取得抵扣凭证的进项税额,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5)长期应收款
截至 2023 年 6 月末,公司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为 268.35 万元,主要为向
员工提供的购房借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6)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 2023 年 6 月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 14,056.09 万元,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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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为预付工程设备款和预付东莞研发中心相关房产购买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7)类金融业务
截至 2023 年 6 月末,公司不存在公司无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
类金融业务。
综上所述,最近一期末,公司未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七、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增长 增长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金额
率 率
营业收入 66,088.43 -30.57 169,762.80 32.32 128,296.67 42.96 89,742.73 -11.48
净利润 2,928.23 -87.69 35,237.63 110.20 16,764.14 36.66 12,267.08 -21.69
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
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
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硅烷偶联剂和气相白炭黑。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公司的销售情况受市场景气度的影响总体持续向好,营业收入分别同比增
长 42.96%和 32.32%,净利润分别同比增长 36.66%和 110.20%,扣非归母净利润
同比增长 53.96%和 117.20%。2023 年上半年,受行业周期性影响,下游客户调
整库存,降低原材料库存量,采购需求降低,公司主要产品价格有所下滑,因
此收入和利润水平有所下滑。
(一)营业收入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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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
业务 63,775.16 96.50 162,895.24 95.95 124,058.46 96.70 87,302.14 97.28
收入
其他
业务 2,313.27 3.50 6,867.56 4.05 4,238.21 3.30 2,440.59 2.72
收入
合计 66,088.43 100.00 169,762.80 100.00 128,296.67 100.00 89,742.7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中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均超过 95%,其他业务收入主
要是少量蒸汽的对外销售收入。
报告期内的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硅烷偶
联剂
气相白
炭黑
其他 1,154.92 1.81 2,197.88 1.35 2,580.26 2.08 2,274.48 2.61
合计 63,775.16 100.00 162,895.24 100.00 124,058.46 100.00 87,302.14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硅烷偶联剂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78,981.53 万元、111,336.06
万元、149,370.18 万元及 57,194.23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90.47%、
公司硅烷偶联剂的收入总体呈上升趋势,主要是 2021 年起全球经济较 2020 年有
所复苏,以及绿色轮胎市场近年来快速成长,汽车市场绿色轮胎装配率实现快速
增长,对硅烷偶联剂需求增加所致;公司气相白炭黑受下游需求提升影响,销售
收入整体亦呈现上升趋势。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其他业务为防黏剂、防老剂等产
品。2023 年上半年,第一季度由于周期性影响,下游客户调整库存,公司主要
产品价格有所下滑;第二季度,主要产品市场价格已经到达底部区间,下游季
节性需求恢复,促进公司产能利用率有所提升,主要产品销量有所提高,因此
实现营业收入环比有所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硅烷偶联剂和气相法白炭黑的具体销售情况如下:
硅烷偶联剂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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硅烷偶联剂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销量(吨) 35,375.63 58,418.14 52,855.63 52,615.35
单价(万元/吨) 1.62 2.56 2.11 1.50
金额(万元) 57,194.23 149,370.18 111,336.06 78,981.53
气相法白炭黑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销量(吨) 4,110.92 5,025.88 4,690.39 4,024.93
单价(万元/吨) 1.32 2.25 2.16 1.50
金额(万元) 5,426.01 11,327.18 10,142.14 6,046.13
报告期内,公司随着新产线不断投产,公司销量呈现整体上升的趋势。2021
年度,公司硅烷偶联剂产品价格较 2020 年度有所上升,主要原因系:①下游需
求回升,行业整体景气度在下半年迎来较明显提升;②上游金属硅、氯丙烯等原
材料全年平均价格上涨,公司能够将上游的原材料价格影响有效传递至下游客户。
下半年虽然市场价格有所回落,但全年整体均价依旧维持在高位区间,公司同步
发力海外市场,境外销售收入占比提高,因此全年均价较 2021 年进一步提高。
导致公司主要产品市场价格承压下行,因此产品销售均价有所下滑。
黑销量随下游需求提升而上涨,均价逐年提高。2023 年上半年,由于下游产品
市场价格下行,同时新产线尚处于工艺调试和产能爬坡阶段,因气相白炭黑系
高纯物质,新产线开车需要一定时间的品质提升过程,目前产品质量尚不稳定,
故产品价格偏低。
单位:万元、%
地区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境内 42,533.04 64.36 106,664.00 62.83 88,781.61 69.20 61,448.17 68.47
境外 23,555.39 35.64 63,098.80 37.17 39,515.06 30.80 28,294.56 31.53
合计 66,088.43 169,762.80 100.00 128,296.67 100.00 89,742.73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内销占比分别为 68.47%、69.20%、62.83%和 64.36%,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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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客户以境内为主。
单位:万元、%
地区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一季度 31,966.54 48.37 48,400.40 28.51 23,148.15 18.04 20,549.42 22.90
二季度 34,121.89 51.63 46,783.81 27.56 29,354.53 22.88 22,748.65 25.35
三季度 - - 39,539.28 23.29 30,482.52 23.76 26,545.80 29.58
四季度 - - 35,039.31 20.64 45,311.47 35.32 19,898.86 22.17
合计 66,088.43 100.00 169,762.80 100.00 128,296.67 100.00 89,742.73 100.00
报告期内,受节假日、市场需求波动等因素影响,公司各季度主营业务收入
占比存在一定波动,但整体上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特征。2020 年度,公司三季
度营业收入占比较高,主要系下游需求反弹所致。2021 年度,公司下半年营业
收入占比较高,主要系下半年硅烷偶联剂市场受上游原材料涨价和下游需求扩展
两方面因素叠加影响,市场价格有所上涨。2022 年度,硅烷偶联剂产品价格上
半年持续上涨,下半年虽然市场价格有所回落,但全年整体均价依旧维持在高位
区间,因此公司上半年营业收入占比较高。
了自 2022 年下半年以来的价格下滑趋势,2023 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环比下滑
饱满,需求恢复正常,产能利用率大幅反弹至 100%以上,导致公司上半年整体
产能利用率超过 95%;第二季度在产能利用率提升的影响下,公司产销两旺,主
要产品销量环比增长 15%以上,产销情况保持良好状态,因此实现第二季度营业
收入约 34,121.89 万元,环比有所增长。
(二)营业成本构成与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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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
务成本
其他业
务成本
合计 54,656.66 100.00 112,234.94 100.00 93,896.70 100.00 66,439.45 100.00
与营业收入结构相对应,公司营业成本以主营业务成本为主,报告期内主营
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97.76%、96.31%、95.35%和 96.98%。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比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硅烷偶联
剂
气相白炭
黑
其他 1,328.23 2.51 2,187.21 2.04 2,235.22 2.47 1,800.62 2.77
合计 53,005.50 100.00 107,020.25 100.00 90,436.14 100.00 64,951.84 100.00
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占比与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基本保持一致。
(三)毛利和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的毛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硅烷偶联
剂
气相白炭
-2,600.84 -24.15 320.94 0.57 1,743.85 5.19 1,141.52 5.11
黑
注:营业毛利=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公司毛利主要由硅烷偶联剂贡献,报告期内,硅烷偶联剂的毛利占主营业务
毛利的比重分别达到 92.77%、93.79%、99.41%和 125.76%。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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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项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硅烷偶联剂 23.68 37.19 28.32 26.25
气相白炭黑 -47.93 2.83 17.19 18.88
(1)硅烷偶联剂毛利率变动分析
公司硅烷偶联剂毛利率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吨
项目 度
单价 变动 单价 变动 单价 变动 单价
平均单位价格 1.62 -43.40% 2.56 21.39% 2.11 40.32% 1.50
平均单位成本 1.23 -30.41% 1.61 6.38% 1.51 36.39% 1.11
-14.25 个 +8.87 个 +2.07 个
毛利率 23.68% 37.19% 28.32% 26.25%
百分点 百分点 百分点
报告期内,发行人硅烷偶联剂毛利率为 26.25%、28.32%、37.19%和 23.68%,
呈现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
下游需求逐步释放,公司主要产品硅烷偶联剂产品景气度上行,叠加下半年金属
硅、氯丙烯等原材料价格上涨因素,公司能够将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有效向下游
传导,相应调高产品售价;同时公司加强成本管控能力,使得公司硅烷偶联剂产
品整体的毛利率小幅改善。
持续上涨,下半年虽然市场价格有所回落,但全年整体均价依旧维持在高位区间,
公司同步发力海外市场,境外销售收入占比提高,因此公司硅烷偶联剂销售单价
同比提高 21.39%;另一方面,原材料中硅块等全年平均采购价格受供求影响有
所上涨,因此单位成本增加 6.38%,但涨幅小于销售单价的涨幅,导致硅烷偶联
剂产品毛利率同比提高 8.87 个百分点。
的价格下滑趋势,叠加金属硅等原材料价格下滑导致硅烷偶联剂成本支撑乏力,
市场价格有所下滑;2023 年第二季度,主要产品市场价格已经到达底部区间,
叠加上游金属硅、氯丙烯等原材料价格下降的因素,公司主要产品硅烷偶联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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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利率小幅改善。在两个季度的综合影响下,公司硅烷偶联剂销售单价同比降
低 43.40%,单位成本同比下降 30.41%,毛利率为 23.68%。2023 年 5 月,中国
橡胶轮胎外胎产量 8,532.40 万条,同比上升 21.49%;中国出口新的充气橡胶轮
胎 5,382 万条,同比上涨 10.17%;美国市场端:2023 年 5 月美国汽车销量环比、
同比均上涨。综合上述数据分析,处于硅烷偶联剂下游的轮胎行业已有所复苏,
但暂未传导至上游硅烷偶联剂行业。
(2)气相法白炭黑毛利率变动分析
公司气相法白炭黑毛利率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吨
项目 度
单位 变动 单价 变动 单价 变动 单价
平均单位价
格
平均单位成
本
-66.31
-14.36 个 -1.69 个
毛利率 -47.93% 个百分 2.83% 17.19% 18.88%
百分点 百分点
点
气相白炭黑是由公司生产过程中的四氯化硅进一步加工处理的产品,产量及
外销规模较少,对于发行人整体业务影响较小。
报告期内,发行人气相白炭黑毛利率为 18.88%、17.19%、2.83%和-47.93%。
毛利率较 2020 年度变化较小;2022 年度,由于①上游硅块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
单位成本增长;②年底公司气相法白炭黑新产线进入调试和试生产阶段,但新产
线对应产品的品质尚不稳定,单位价格偏低,拉低了气相法白炭黑业务的整体毛
利率,因此 2022 年度毛利率有所下滑。2023 年 1-6 月,一方面市场需求欠佳,
导致气相法白炭黑厂家低价销售,市场价格有所下滑;另一方面公司于 2022 年
底投产的新产线尚处于工艺调试和产能爬坡阶段,因气相白炭黑系高纯物质,
新产线开车需要一定时间的品质提升过程,目前产品质量尚不稳定,故产品价
格偏低。在成本端,由于金属硅等原材料市场价格有所下降,因此改善气相白
炭黑单位成本有所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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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行业毛利率分析
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
公司名称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江瀚新材 37.92 42.69 37.98 33.91
晨光新材 15.28 42.36 42.56 26.78
平均值 26.60 42.53 40.27 30.35
公司 17.30 33.89 26.81 25.97
功能性硅烷产品型号众多,下游应用场景存在差异性,不同型号间产品毛利
率亦不相同,公司间产品的产品结构、下游应用和销售模式差异导致整体毛利率
存在一定差异性。
公司名称 产品结构 下游应用 销售模式
主要为内销,销售模式包
含硫硅烷、烷基硅烷、苯 主要为业务规模较大的 括:内销-直销、内销-经
宏柏新材 基硅烷、辛基硅烷、交联 轮胎生产企业和有机硅 销、外销-直销、外销-经
剂 企业 销(买断式)、外销-经
销(非买断式)
外销客户主要是全球大 主要为外销,销售模式包
含硫硅烷,烷基硅烷,氨
型轮胎厂商,内销客户结 括:内销-直销、内销-经
基硅烷,环氧基硅烷、乙
江瀚新材 构相对更为多元,主要为 销、外销-直销、外销-经
烯基硅烷、苯基硅烷及部
各大轮胎厂商和玻纤、涂 销(买断式)、外销-经
分中间体
料等厂商 销(非买断式)
乙烯基硅烷、环氧基硅 主要应用在胶黏剂、轮
主要为内销,内外销均为
晨光新材 烷、氨基硅烷、苯基硅烷、 胎、橡胶、涂料、新能源
直销模式
交联剂及中间体等 及复合材料等行业
光新材毛利率水平接近。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得益于下游需求反弹,公司毛
利率有所上涨,但低于晨光新材,主要系晨光新材产品应用行业较多,其下游的
涂料、复合材料等景气度反弹较为迅速,因此晨光新材部分产品售价涨幅较大,
毛利率有所上升。2023 年 1-6 月,受市场周期性变化导致的产品销售价格波动
等因素影响,上述可比公司和公司毛利率均呈现下滑趋势,但产品结构、下游
行业差异以及经营规模等因素导致下滑幅度有一定差异,但公司与同行业可比
公司的业绩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报告期各期,公司毛利率水平低于江瀚新材,主要系产品细分种类差异和内
外销收入占比差异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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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而言,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
差异,公司毛利率变动趋势合理。
(四)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 10,811.06 万元、14,950.09 万元、
和 11.25%。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金额及其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销售费用 1,290.91 1.95 3,410.15 2.01 2,611.71 2.04 2,161.62 2.41
管理费用 4,583.34 6.94 8,774.12 5.17 7,355.75 5.73 4,950.42 5.52
研发费用 1,601.13 2.42 6,215.75 3.66 4,401.97 3.43 2,536.85 2.83
财务费用 -38.88 -0.06 -1,146.70 -0.68 580.66 0.45 1,162.17 1.29
合计 7,436.49 11.25 17,253.32 10.16 14,950.09 11.65 10,811.06 12.05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服务费 408.50 31.64 1,034.58 30.34 1,038.27 39.75 1,091.34 50.49
出口操作费 251.99 19.52 755.59 22.16 589.34 22.57 450.37 20.83
职工薪酬 328.50 25.45 1,088.51 31.92 748.95 28.68 457.80 21.18
办公差旅费 67.23 5.21 133.79 3.92 74.91 2.87 90.96 4.21
业务招待费 39.27 3.04 59.72 1.75 46.10 1.77 20.97 0.97
广告费 1.72 0.13 0.07 0.00 10.80 0.41 0.15 0.01
折旧费 6.14 0.48 7.01 0.21 19.45 0.74 8.96 0.41
股权支付费
用
其他 36.62 2.84 86.93 2.55 83.89 3.21 41.07 1.90
合计 1,290.91 100.00 3,410.15 100.00 2,611.71 100.00 2,161.62 100.00
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分别为 2,161.62 万元、2,611.71 万元、3,410.15 万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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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主要包括服务费、出口操作费、职工薪酬等。
规模扩大,特别是境外业务有所增长,公司提升了销售人员薪酬待遇,因此职工
薪酬和出口服务费有所提升。
营业收入和境外销售收入继续上涨,公司出口操作费和销售人员整体薪酬水平有
所提高。
面公司销售规模同比下降,一方面,由于上半年公司销售规模同比下降,业绩
表现不佳,绩效薪酬、出口操作费和服务费分别减少 210.38 万元、258.19 万元
和 101.31 万元;另一方面,公司于 2022 年 4 月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员
工持股计划,并于 2022 年 4 月起依照会计准则要求计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
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导致股份支付费用有所提高。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2,399.16 52.35 4,123.18 46.99 3,323.89 45.19 1,973.62 39.87
股份支付费用 479.59 10.46 768.16 8.75 - - - -
差旅招待费 276.92 6.04 388.25 4.42 468.42 6.37 542.78 10.96
折旧摊销费 668.73 14.59 892.92 10.18 989.55 13.45 751.93 15.19
咨询服务费 221.84 4.84 621.42 7.08 543.59 7.39 538.75 10.88
停工损失 8.38 0.18 1,231.37 14.03 1,168.66 15.89 571.67 11.55
环境排污费 - - - - 51.47 0.70 90.19 1.82
房租水电 180.43 3.94 160.82 1.83 132.92 1.81 82.76 1.67
保险费 28.81 0.63 42.54 0.48 54.99 0.75 51.42 1.04
广告宣传费 2.83 0.06 18.93 0.22 88.80 1.21 28.97 0.59
物料消耗 64.12 1.40 100.02 1.14 39.62 0.54 43.54 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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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绿化费 34.76 0.76 49.51 0.56 57.96 0.79 13.35 0.27
修理费 48.49 1.06 137.23 1.56 156.83 2.13 108.29 2.19
装修费 2.12 0.05
其他费用 167.15 3.65 239.77 2.73 279.03 3.79 153.16 3.09
合计 4,583.34 100.00 8,774.12 100.00 7,355.75 100.00 4,950.42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折旧摊销费、差旅招待费、咨
询服务费和停工损失等构成。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 4,950.42 万元、
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5.52%、
为:①公司 2021 年度经营情况较 2020 年度有所好转,特别是 2021 年下半年行
业景气度明显上行,公司提升职工待遇;②2021 年 3 月 5 日,公司的抗硫化返
原剂生产车间在试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因该次事故,2021 年公司停工损失费
有所上升。针对该次事故,景德镇市应急管理局对公司和相关人员处以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情况详见“第六章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之“一、发行人报告期内受
到的行政处罚情况”之“2、生产车间事故处罚”。
为:①2022 年度,公司经营业绩持续提升,职工薪酬待遇有所提高;②2022 年
③由于 2021 年下半年至 2022 年上半年行业景气度较高,公司生产负荷较高,
用;
为保证产线运行安全,2022 年公司加长了定期停工检修的天数,停工损失有所
上涨。
要原因系①2023 年 1-6 月相较 2022 年 1-6 月同比新增了股份支付费用 281.37
万元;②为应对特种硅烷等多条新产线陆续投产,公司陆续提前招录员工一百
余人,进行岗前培训,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社保和福利等同比增长 441.83 万
元;③新材料应用中心等固定资产增加导致管理费用中的折旧和办公水电费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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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增长 201.69 万元和 135.81 万元。
(3)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464.89 29.03 1,422.88 22.89 1,003.56 22.80 627.23 24.72
直接材料 424.71 26.53 3,890.06 62.58 3,007.10 68.31 1,493.89 58.89
折旧与摊销 177.84 11.11 73.65 1.18 81.19 1.84 60.66 2.39
燃料动力 21.31 1.33 241.29 3.88 177.03 4.02 192.40 7.58
股份支付 471.23 29.43 387.92 6.24 - - - -
其他 41.16 2.57 199.95 3.22 133.09 3.02 162.66 6.41
合计 1,601.13 100.00 6,215.75 100.00 4,401.97 100.00 2,536.85 100.00
公司研发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直接材料等项目构成。报告期内,公司研发
费用分别为 2,536.85 万元、4,401.97 万元、6,215.75 万元和 1,601.13 万元。报告
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呈现一定波动趋势,主要系公司根据产品拓展规划变化导致
研发投入有所差异所致。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主要为利息支出和汇兑损益,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
费用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利息费用 1,180.72 2,113.89 707.24 493.85
租赁负债利息 -30.60 13.41 7.51 -
利息收入 -233.45 -375.00 -593.86 -186.91
汇兑损益 -976.41 -2,936.14 320.71 808.59
现金折扣 2.56 - 41.81 23.45
手续费支出 18.30 37.14 97.26 23.19
合计 -38.88 -1,146.70 580.66 1,162.17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 1,162.17 万元、580.66 万元、-1,146.70 万元
和-38.88 万元,主要为利息支出、利息收入和汇兑损益。2022 年度,公司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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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大幅减少,主要系 2022 年上半年人民币汇率下滑,公司外销产生的汇兑收
益大幅增长。2023 年 1-6 月,公司财务费用为-38.88 万元,同比增加 846.08
万元,增长速度较快,主要系美元汇率波动,公司产生汇兑收益,同时公司为
提高资金实力,新增银行借款,导致利息支出同比增加所致。
(五)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分别为 2,645.56 万元、2,344.12 万元、1,247.07 万
元和 193.48 万元,公司其他收益主要来源为政府补助。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
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映山红行动奖励 - - 700.00 -
乐平市财政局 2020 年招商引
- - 260.90 -
资奖励
招商引资奖励 - - 260.00 -
省级工业发展专项 - - 200.00 -
礼林镇上市奖励款 - - 194.99 -
塔山上市奖励资金 - - 100.45 -
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奖励 - 57.45 61.43 -
以工代训补贴 - - 54.18 165.66
C-5-1 地块基础设施建设资
- 63.61 21.47 -
金
产业循环技改升级项目 31.73 380.71 380.71 380.71
礼林镇出口奖励资金 - 276.79 - -
招商引资奖励 - 181.02 - -
乐平市塔山街道办事处年招
- 88.10 - -
商奖励
出口奖励 - - - 289.77
礼林镇招商引资奖励款 - - - 1,248.45
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
- - - 200.00
资金
大气污染防治资金 21.75 - - 102.00
单项冠军奖励 - - - 80.00
基础设施配套费 61.66
其他 78.35 199.39 109.98 178.97
合计 193.48 1,247.07 2,344.12 2,64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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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衍生金融工具损益 - - -17.58 -27.43
其他投资收益 16.52 383.72 691.52 283.00
合计 16.52 383.72 673.94 255.57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 255.57 万元、673.94 万元、383.72 万元和
(七)减值损失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信用减值损失 176.33 18.74 -346.94 -42.99
其中:应收账款坏账
损失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4.33 -4.11 -6.10 -5.56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25.75 - 23.25 -23.25
资产减值损失 997.02 - - -
其中:存货跌价损失
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 997.02 - - -
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主要为应收账款坏账损失,系公司按照账龄坏
账计提比例计提坏账所致。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为存货跌价损失。
(八)营业外收支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外收入分别为 40.30 万元、54.74 万元、44.03 万元和
废利得和其他,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罚没及违约金收入 - 28.42 12.20 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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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支付的应付款 - 2.07 18.67 31.59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 - 10.57 -
其他 10.63 13.53 13.30 8.70
合计 10.63 44.03 54.74 40.30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外支出分别为 814.45 万元、1,184.45 万元、251.56 万
元和 129.88 万元,主要是对外捐赠、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和碳排放额履约费用
等,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对外捐赠 119.00 108.75 152.64 143.75
非常损失 - - - 604.84
赔偿金、违约金 1.88 22.81 4.24 65.87
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 - - 460.86 -
罚款支出 - - 61.00 -
碳排放配额履约费用 7.20 120.00 469.55 -
其他 1.80 0.00 36.16 -
合计 129.88 251.56 1,184.45 814.45
(九)非经常性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 2,192.26 万元、1,253.24 万元、1,548.17
万元和 91.95 万元,对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主要由政府补助构成,具体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58.63 -496.94 -549.93 220.9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
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
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
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83.76 1,086.45 839.46 283.00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月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
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
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
- - -25.83 98.68
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
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
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119.26 -87.54 -1,129.71 -774.15
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
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 7.40 200.87 224.88 281.7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净额
八、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2,959.56 5,014.96 2,494.65 909.8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0,389.21 154,836.65 91,022.12 70,529.3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
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183.03 12,976.31 4,902.44 3,667.9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3,539.16 119,987.89 83,362.36 60,904.8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6.52 383.72 665.69 38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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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516.57 117,040.89 89,520.38 91,827.3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9,934.20 159,086.06 144,207.13 115,859.3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33,417.63 -42,045.18 -54,686.76 -24,031.94
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928.49 4,892.88 - 77,135.62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2,582.43 52,378.65 39,789.03 11,389.17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 3,257.32 1,032.23 500.00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3,510.91 60,528.85 40,821.26 89,024.7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5,133.51 39,128.65 3,996.76 27,321.4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
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
- - 6,746.54 -
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309.93 51,081.04 16,597.09 29,583.0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
-12.26 289.89 -332.38 -817.16
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10,378.84 2,541.28 -23,135.21 44,217.15
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2,959.56 5,014.96 2,494.65 909.8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0,389.21 154,836.65 91,022.12 70,529.3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
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
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183.03 12,976.31 4,902.44 3,667.9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3,539.16 119,987.89 83,362.36 60,904.87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6,850.06 34,848.76 7,659.76 9,624.48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9,624.48 万元、7,659.76 万元、
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主要是购买商品、接收劳务支付的现金。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
的现金
营业收入 66,088.43 169,762.80 128,296.67 89,742.73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
的现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销售收入较高,部分款项未达账期,年末应收账款余额有所上升所致。2020 年
至 2022 年比例有所上涨,主要系公司产品需求比较高,下游客户付款意愿较强,
客户回款较快所致。2023 年 1-6 月,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
业收入的比例基本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过程如下: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月
净利润 2,928.23 35,237.63 16,764.14 12,267.08
加:资产减值准备 997.02 - - -
信用减值损失 -176.33 -18.74 346.94 42.99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
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使用权资产摊销 25.65 53.65 17.90 -
无形资产摊销 299.70 527.13 505.12 384.66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96.56 210.25 218.25 154.9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 58.63 496.94 549.93 -220.90
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
“-”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
-67.24 -702.73 -139.70 -126.11
“-”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987.23 1,578.51 617.13 1,181.90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16.52 -383.72 -673.94 -255.57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
-344.06 -508.15 -391.82 -0.59
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
-23.23 -2.52 63.68 -26.03
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
-0.74 -1,489.17 -3,541.57 -5,882.84
列)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
-2,763.13 -11,910.23 -16,774.99 -7,390.56
加以“-”号填列)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
-1,580.95 4,315.55 3,650.69 4,270.01
少以“-”号填列)
其他 1,438.95 1,286.3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二)投资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6.52 383.72 665.69 381.6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415.73 115,898.79 87,995.30 90,73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516.57 117,040.89 89,520.38 91,827.3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00 81,385.00 120,000.00 95,943.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9,934.20 159,086.06 144,207.13 115,859.3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417.63 -42,045.18 -54,686.76 -24,031.94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4,031.94 万元、-54,686.76
万元、-42,045.18 万元和-33,417.63 万元,持续为负,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
项目建设持续投入以及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致。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月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928.49 4,892.88 - 77,135.62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2,582.43 52,378.65 39,789.03 11,389.17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257.32 1,032.23 5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3,510.91 60,528.85 40,821.26 89,024.7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5,133.51 39,128.65 3,996.76 27,321.4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38.03 4504.04 2,021.54 1,805.4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309.93 51,081.04 16,597.09 29,583.0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200.98 9,447.81 24,224.17 59,441.77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59,441.77 万元、24,224.17 万
元、9,447.81 万元和 16,200.98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的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包括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和取得借
款收到的现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偿还银行借款支付的现金和发行人分红、
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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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资本性支出
(一)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付项目建设工程款项、购买设备等。通过持续的资本性支出,公司的产能得以增
加、产业链得以延伸、生产设备得以技术升级,为公司经营业绩的快速增长奠定
了坚实基础,公司市场竞争力得以持续巩固和强化。
(二)未来可预见的资本性支出
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与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有关
的投资,以及项目建设进行的持续投入。
十、重大担保、仲裁、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情况
(一)重大担保事项
截至 2023 年 6 月末,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控股子公司以外公司
提供担保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是否已经
序号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履行完毕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2023 年 4 月 6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宏柏贸易生产经营的资金需
求,公司全资子公司宏柏贸易拟向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
司及子公司管理层负责实施。
托银行”)签署《授信额度动用确认书》,为宏柏贸易与信托银行发生的授信业
务提供 7,000.00 万元人民币信用担保。本次担保额度及 2023 年度累计担保额
度未超过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
本次担保金额占发行人经审计净资产比例较低,且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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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代偿风险,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持续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二)重大诉讼、仲裁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其他或有事项等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其他或有事项。
(四)重大期后事项
公司不存在重大期后事项。
十一、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九江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绿色新材料一体化项目”
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公
司已建成完整的“硅块-三氯氢硅-中间体-功能性硅烷-气相白炭黑-硅橡胶”绿色
循环产业链。随着前次募投项目中第二套 5 万吨三氯氢硅建成投产,公司各产品
的关键中间体三氯氢硅产能将大幅扩充。以此为基础,公司规划向下游进一步布
局循环产业链,在原有含硫硅烷细分品类之外,拓展新的功能性硅烷细分品类、
新型偶联剂等高附加值硅基新材料产品,产品矩阵将进一步扩容,从而进一步提
高终端硅烷产品的附加值,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对公司的经营业务产生积极影响,提高公司的综
合竞争力、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
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项目建成达产后,可新增烷氧基硅烷 34,000 吨,烷基硅
烷 31,000 吨,钛酸酯偶联剂 28,000 吨,巯基硅烷 5,000 吨以及中间体 5 万吨。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流动资产、非流动负债和总资产规模将有一定提升。
随着未来可转债陆续转股,公司资本实力将得到进一步增强,有利于增强公司资
产结构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业务发生变化,亦不产生资
产整合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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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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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
一、发行人报告期内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受到行政处罚情况如下:
((乐)应急
罚【2021】危化 001 号),对宏柏新材处以罚款 10 万元。该处罚原因为宏柏新材
甲类仓库超量超品种储存危化品,存在安全隐患等,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
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五款之规定
予以处罚。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五款规定:“生产、储存、使
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
机关吊销其相关许可证件,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
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有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或者储存数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的;……”。
根据上述规定,本次事件不属于拒不改正的情况、有关人员不构成犯罪,属
于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五款规定的一般情形,不属于情
节严重的情形。上述行政处罚未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针对上述处罚情况,公司进行了专项梳理,将不属于甲类仓库储存的化学原
材料转移至其他符合相关要求的仓库进行储存,并加强了对于仓储部相关人员教
育学习工作。综上所述,公司针对上述处罚情况采取了对应的整改措施,并已整
改完毕。
公司已经缴纳了全部罚款,并取得了乐平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证明》,载
明公司业已积极按照乐平市应急管理局要求完成相关整改工作,并及时出具《隐
患整改回复》。公司相关行为不存在主观故意,情节轻微且未造成危害后果,不
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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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根据《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5”爆燃一般安全生产事故调查
报告》,经景德镇市应急管理局调查认定,本次事故直接原因为公司化工车间双
锥真空干燥器内部爆燃移位,造成 1 名操作工人受撞击死亡并引起火灾。事故间
接原因为公司主体责任不落实,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经调查认定,此次事故为
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1)对公司的处罚
应急罚[2021]02-1 号),因公司违反了当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14 修订版)第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
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罚款 49 万元人
民币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 修订版)第四条规定:“生产经
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
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
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第一百零九条规定:
“发生
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
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
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五十万元以上
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
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
特别严重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上述法规,上述事件属于一般事故,上述行政处罚未对公司正常的生产
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对主要责任人纪金树、胡成发的处罚
应急罚[2021]02-2 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
((景)应急罚[2021]02-3 号),因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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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胡成发作为主要责任人,违反了当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14 修订版)第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
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分别给予二人 30.4150 万元人民币和 11.3330
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 修订版)第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
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
入的有效实施;(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
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
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生
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
全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
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
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
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
根据上述法规,对纪金树、胡成发的罚款均未超过其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
十,上述事件属于一般事故,上述行政处罚未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
利影响。
(3)对安全负责人的处罚
应急罚[2021]02-4 号),邹军作为事故发生厂区安全负责人,违反了《中华人民
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
调查处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决定给予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职业资格、
岗位证书的行政处罚。
依据《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单
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或者参
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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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
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
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安全生产事故
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
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
人员,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事故发生单
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
根据上述法规,目前已撤销厂区安全负责人邹军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职业资格、
岗位证书,上述事件属于一般事故,行政处罚未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
不利影响。
针对上述处罚情况,公司拆除了事故车间的部分老旧设施,设立了专业的消
防队伍,新建微型消防站并配备消防车一台,新增大量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同时
与第三方安全咨询服务机构签订了安全技术服务合同,定期对公司提供安全技术
和法律法规的政策咨询服务、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专家现场安
全技术服务。公司已对全厂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隐患进行整改,增
设一名安全工程师,并且制定相关内部制度鼓励职工参加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考
试。综上所述,公司针对上述处罚情况采取了对应的整改措施,并已整改完毕。
公司和相关人员已经缴纳全部罚款,并取得了景德镇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
《证明》,载明公司及相关负责人己积极按照景德镇市应急管理局要求完成相关
整改工作,并及时出具《安全环保管理提升工作汇报》及《整改情况的说明》。
公司及相关负责人相关行为不存在主观故意,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上述安全事
故不属于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乐水罚决字【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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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许可取水,违反了当时有效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十
八条第二款,依据当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予以处
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
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 2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
取水许可证:
(一)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
(二)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
取水的”。
上述行政处罚系依据罚款量裁比例的较低限度作出,处罚金额较小,不属于
情节严重的情形,上述行政处罚未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针对上述处罚情况,江维高科对江边取水设备进行了改造,通过加装变频器,
实时调控水泵出水口流量等措施,降低了实际取水量。综上所述,公司针对上述
处罚情况采取了对应的整改措施,并已整改完毕。
江维高科已经缴纳全部罚款,并取得了乐平市水利局出具的《证明》,载明
江维高科已积极按照乐平市水利局要求完成相关整改工作,并及时缴纳相关罚款,
江维高科相关行为不存在主观故意,情节轻微且未造成危害后果,不属于重大违
法行为,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二、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
不存在被证监会行政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
情况,以及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证监会
立案调查的情况。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发行人资源的情
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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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四、同业竞争
(一)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功能性硅烷、纳米硅材料等硅基新材料及其他化学助剂的研
发、生产与销售,是我国功能性硅烷,特别是含硫硅烷细分领域中具备循环经济
体系及世界领先产业规模的企业之一。
(二)同业竞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为宏柏化学和宏柏亚洲,实际控制人为纪金树、林
庆松、杨荣坤。
除宏柏新材及其下属公司以外,公司控股股东宏柏化学、宏柏亚洲无其他控
制或有重大影响的企业。除宏柏新材外,实际控制人控制或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企
业情况见下表:
序号 公司名称 与公司关系 经营范围
纪金树、林庆松、杨荣坤分别持有宏柏控股
纪金树、林庆松、杨荣坤分别持有宏柏亚洲
上述企业除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外,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
综上,除通过本公司经营功能性硅烷、纳米硅材料等硅基新材料及其他化学
助剂业务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与公
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三)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今后与公司之间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和保
证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公司的控股股东宏柏化学和宏柏亚洲、实际控制人纪金
树、林庆松、杨荣坤向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
下:
本企业/本人及其所控制的或具有实际控制权、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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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称“相关方”),就避免同业竞争事宜作出如下承诺:
一、相关方目前不存在与发行人构成竞争业务的情形。
二、未来相关方不会经营任何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
他公司、企业或经营实体。
三、相关方未来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发行人所从事的业务有
竞争,则本企业/本人将立即通知发行人,在征得第三方允诺后,尽力将该商业
机会给予发行人。
四、相关方不会向与发行人存在竞争性业务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提
供资金、技术、销售渠道、客户信息支持。
五、如发行人未来拓展其业务范围,与相关方产生或可能产生同业竞争情形,
相关方将及时采取以下措施避免竞争:
(1)停止生产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
(2)将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依法注入到发行人;
争的产品或业务; (3)
将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六、本企业/本人保证不利用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身份损害发行人
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如本企业/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因此而取得的相关收益将全部归发行
人所有;如本企业/本人未将相关收益上缴发行人,则本企业/本人当年度及以后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企业/本人履行完
本承诺为止。
五、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的主要关联方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具体如下:
序 关联方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与公司关系 持股比例
号 名称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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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关联方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与公司关系 持股比例
号 名称 (股)
宏柏控股持有宏柏化学 100%股权,
为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纪金树、
杨荣坤
汪国清为南昌龙厚和新余宝隆的实际
份的股东
注:表格中纪金树、林庆松、杨荣坤持有公司股份系三人通过宏柏化学、宏柏亚洲持有公司
股份及纪金树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合计数。
前述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亦是公司关联方。
公司控股股东为宏柏化学和宏柏亚洲,实际控制人为纪金树、林庆松、杨荣
坤。除宏柏新材及其子公司外,宏柏化学、宏柏亚洲无其他控制或有重大影响的
企业。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控制或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情况见下表:
序
关联方名称 与公司关系
号
纪金树、林庆松、杨荣坤分别持有宏柏控股 45.93%、
纪金树、林庆松、杨荣坤分别持有宏柏亚洲 33.33%、
暄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 杨荣坤之兄弟担任董事长,杨荣坤的关系密切家庭成员
国台湾) 合计持股 88.50%
杨荣坤之兄弟担任董事长,暄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其 100.00%股权
芊泰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中 杨荣坤之兄弟担任董事长,杨荣坤的关系密切家庭成员
国台湾) 合计持股 95.00%
公司子公司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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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 持股比例
公司名称 注册地 子公司类型
号 股本(万元) (万元) (%)
乐平塔山电化有限 14,500.00 14,500.00
公司 (人民币) (人民币)
东莞宏柏新材料有 8,500.00 5,500.00
限公司 (人民币) (人民币)
宏柏贸易一人有限 中国澳 80.00
公司 门 (万澳门元)
元)
江西宏科新材料有 1,000.00 200.00
限公司 (人民币) (人民币)
九江宏柏新材料有 10,000.00 200.00
限公司 (人民币) (人民币)
中国香 1.00 1.00
港 (万港元) (万港元)
江西江维高科股份 40,250.00 40,250.00
有限公司 (人民币) (人民币)
报告期内,公司无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章 发
行人基本情况”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一)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均为公司的关联自然
人。
截至报告期末,除公司、公司子公司、公司股东外,关联自然人投资、控制
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具体如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公司关系
公司董事汪国清任董事长;汪国清之子女担任其
董事
江西世龙化工技术研发中心有
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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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公司关系
公司董事汪国清之子女配偶之父亲担任其董事职
务
宁波柯旭生物科技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公司董事吴华任董事长,董事汪国清、副总经理
李明崽担任其董事职务
公司董事吴华持有其 90.00%的股权,并曾担任其
执行董事职务,已于 2022 年 12 月离任
宁波佳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 公司董事吴华任执行董事,并持有其 50.00%股权,
司 衢州市衢化化工有限公司持有其 50.00%股权
公司董事吴华任执行董事兼经理,且持有其
衢州市鑫易生物科技合伙企业 公司董事吴华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且持有其
(有限合伙) 40.00%的股权
衢州市正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公司董事吴华之弟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并持有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
北京亦庄数字显示产业管理有 公司独立董事周世权之兄弟周世义担任其总经理
限公司 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周世权之兄弟周世义担任其董事长
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周世权之兄弟周世义担任其执行董
事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周世权之兄弟周世义担任其执行董
事职务
北京经开智控能源管理股份有 公司独立董事周世权之兄弟周世义担任其董事长
限公司 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周世权之兄弟周世义担任其执行董
事、经理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周世权之兄弟周世义担任其执行董
事、经理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周世权之兄弟周世义担任其执行董
事、经理职务
翰博高科(北京)电子有限公 公司独立董事周世权之兄弟周世义担任其执行董
司 事、经理职务
北京经开亦城投资顾问有限公 发行人的独立董事周世权之兄弟周世义担任其执
司 行董事职务
江西伍木纳米钙科技有限责任 公司监事王林森任董事长兼总经理,且持有其
公司 55.00%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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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公司关系
江西伍木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 公司监事王林森任董事长,且持有其 66.67%的股
司 权
江西伍木水产生态养殖开发有
限公司
新余市锦宏科技合伙企业(有 公司监事王林森为执行事务合伙人,且持有其
限合伙) 98.00%的股权
新余敦裕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
公司监事周怀国、周怀国之女担任其董事,周怀
系密切家庭成员合计持有其 100.00%股权
公司监事周怀国之女婿担任其董事兼经理并持有
事,上述二人合计持有其 100.00 股权
公司监事周怀国之女婿担任其执行董事、经理,
且持有其 80.00%的股权
发行人的监事周怀国之女婿方孝汉担任其执行董
事、经理、财务负责人职务
公司监事周怀国之女担任其执行董事,公司监事
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00%股权
公司监事周怀国之女婿担任其执行董事兼总经
股权
公司监事周怀国之女婿担任其执行董事兼总经
山东和仁圣泰环保科技有限公
司
股权
公司监事周怀国、周怀国之女周翠芬担任其董事
职务,周怀国之女婿刘泉军担任其董事长、总经
理职务,周怀国及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合计持有
其 100.00%股权
公司监事周怀国之女婿夏耀强持有其 51.00%股权
并担任其执行董事、经理职务
公司监事周怀国之女婿夏耀强持有其 70%股权并
担任其执行董事、经理职务
彭泽德聚仁通精细化工有限公
司
截至 2023 年
序号 关联方 成立时间 主营业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6 月 30 日的
状态
龙岗实业股 塑料膜、塑料袋批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2022 年 5 月
份有限公司 发与零售;国际贸 杨荣坤曾担任其董事 注销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
截至 2023 年
序号 关联方 成立时间 主营业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6 月 30 日的
状态
(中国台湾) 易业务 长
未注销前公司董事吴
上海黎阳贸
信息咨询服务、企 华任执行事务合伙 2022 年 6 月
业管理咨询 人,且持有其 95.00% 注销
(有限合伙)
的股权
未注销前公司董事吴
上海勤空企
信息咨询服务、企 华任执行事务合伙 2022 年 6 月
业管理咨询 人,且持有其 95.00% 注销
(有限合伙)
的股权
未注销前公司董事吴
上海勤蕴企
信息咨询服务、企 华任执行事务合伙 2022 年 6 月
业管理咨询 人,且持有其 95.00% 注销
(有限合伙)
的股权
未注销前公司董事吴
上海肃蕲贸
信息咨询服务、企 华任执行事务合伙 2022 年 6 月
业管理咨询 人,且持有其 95.00% 注销
(有限合伙)
的股权
上海曦瀚商 未注销前公司董事吴
务咨询合伙 信息咨询服务、企 华任执行事务合伙 2022 年 6 月
企业(有限合 业管理咨询 人,且持有其 95.00% 注销
伙) 的股权
菏泽华越投 未注销前公司董事吴
资管理合伙 华任执行事务合伙 2021 年 12 月
企业(有限合 人,且持有其 94.22% 注销
伙) 的股权
上海冠磊信 发行人的董事吴华曾
息科技合伙 持有其 95.00%股权,
企业(有限合 但已于 2022 年 7 月退
伙) 出
发行人监事王林森曾
江西伍木置 房地产开发(凭资 持有其 70.00%股权,
业有限公司 质证经营) 曾担任其执行董事、
并退出
经理职务
未注销前公司监事会
主席周怀国任执行董
化工产品(不含危
衢州门捷化 事兼经理,且持有其 2021 年 11 月
工有限公司 75.00%的股权,周怀 注销
物品)销售
国之配偶持有其
未注销前公司监事会
竹木制品、木质防
主席周怀国任执行董
衢州天娇木 火制品、家具、竹 2021 年 11 月
业有限公司 木工艺品加工、销 注销
的股权,之女持有其
售
上海祜仁科 未注销前发行人的监
注销
公司 70.00%股权、并担任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
截至 2023 年
序号 关联方 成立时间 主营业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6 月 30 日的
状态
其执行董事职务,女
婿持有其 30.00%股权
公司首发上
市,江西省和
光电子科技
江西省和光
计算机软件技术开 上市前为公司持股 有限公司被
发 5%以上股东 动稀释,现为
限公司
公司持股 5%
以下股东,持
有公司 1.63%
的股权
未注销前为公司 5%
以下股东;公司董事
上海涌烨企
郎丰平曾任执行事务
业管理咨询 2021 年 11 月
合伙企业(有 注销
年 10 月推出,公司副
限合伙)
总经理胡成发持有其
邱文星辞去
公司独立董
事职务
利安达会计
公司前独立董事邱文 邱文星辞去
星担任其合伙人 公司独立董
殊普通合伙)
事职务
深圳市天彦 警用器材、安防、 发行人的独立董事周
周世权辞去
该公司财务
限公司 生产与销售 监职务
总监职务
兴办实业(具体项 2023 年 4 月
目另行申报);高 吴华离任其
发行人董事吴华曾担
新技术产业、开展 董事职务;
任其董事职务;发行
经济合作,举办商 2021 年 10 月
深圳龙蕃实 人董事汪国清曾担任
业有限公司 其董事职务;发行人
活动;经营进出口 其董事职务;
董事吴华曾持股
业务,代理进出口 2022 年 11 月
业务、交通运输; 吴华已退出
化工产品的购销。 持股
北京经开互 发行人独立董事周世
科技推广和应用 周世义离任
服务业 其执行董事
公司 任其执行董事职务
职务
江西旭易和 发行人监事周怀国之
化工产品(危化品 2020 年 8 月
除外)生产、销售 注销
有限公司 事兼总经理,江西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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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3 年
序号 关联方 成立时间 主营业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6 月 30 日的
状态
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
司曾持有其 100.00%
股权
北京经开投 公司独立董事周世权
周世义离任
其总经理、董
有限公司 其总经理、董事职务,
事职务
北京经开工 公司独立董事周世权
周世义离任
其董事长职
有限公司 其董事长职务
务
陈杰离任公
司财务总监
职务
(二)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占当期营业收入或营业成本 5%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汇总表如下:
项目 交易对方 交易内容
重大关联交易 - -
关键管理人员 公司向其支付薪酬
公司向其采购检测性气体、原
东豪气体
材料零星物件
经常性关联
一般性关联 交易 世龙实业 公司向其采购氨水、液碱等
交易 世龙实业 公司向其销售蒸汽
世龙实业 公司向其租赁铁路线
偶发性关联
乐平市宝兰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向其购买房产
交易
(1)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
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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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采购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占营 占营 占营 占营
关联方 业成 业成 业成 业成
内容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本的 本的 本的 本的
比重 比重 比重 比重
检测性气
东豪气 体、原材
体 料零星物
件
世龙实 氨水、液
业 碱等
合计 596.70 1.09% 1,521.58 1.36% 139.52 0.15% 50.46 0.08%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采购金额分别为 50.46 万元、139.52 万元、1,521.58 万
元和 596.70 万元,关联采购金额有所增加,主要系向世龙实业新增采购液碱所
致。
世龙实业是公司董事汪国清担任董事的公司。报告期内,公司向世龙实业主
要采购氨水、液碱等化学原材料,采购金额分别是 0 万元、113.20 万元、1,432.11
万元和 516.30 万元。2022 年度和 2023 年 1-6 月,公司从世龙实业处采购金额
有所提高,主要系公司原废水处理药剂碳酸钙会产生二氧化碳,并携带臭味气体,
对环境产生负面影响;公司进行环保处理工艺升级,主要废水处理药剂更换为液
碱,更换液碱后污水处理不会产生臭味气体。由于世龙实业与公司处于同一工业
园区,且世龙实业系园区内唯一供应商,能够满足公司日常环保的即时需求,运
输距离短、采购便利,因此公司主要向世龙实业采购液碱。
东豪气体是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郎丰平持股 50%的公司。报告期内,公司
向东豪气体采购检测性气体和原材料零星物件,主要原因系公司与东豪气体位于
同一工业园区内,考虑到运输便利性,公司向东豪气体进行采购。
上述关联采购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公司已就以上关联采购事项履行了法定
决策程序,参考市场价格定价,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
况,不存在关联交易披露不规范或应披未披的关联交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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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联销售
单位:万元
占当 占当 占当 占当
关联交 期营 期营 期营 期营
关联方
易内容 金额 业收 金额 业收 金额 业收 金额 业收
入的 入的 入的 入的
比重 比重 比重 比重
世龙实
蒸汽 208.06 0.31% 2,363.64 1.39% 699.58 0.55% - -
业
合计 208.06 0.31% 2,363.64 1.39% 699.58 0.55% - -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销售金额分别为 0 万元、699.58 万元、2,363.64 万元和
公司子公司江维高科拥有热电联产机组,其生产的蒸汽主要供应发行人主营
业务的生产需要,富余部分通过管道运输向工业园区内其他企业销售。2021 年、
其自有蒸汽设备老化,蒸汽供给不足,同时生产规模有所提高,外购蒸汽需求增
大,因此其向公司采购蒸汽数量增大。2023 年 1-6 月,公司向世龙实业销售金
额较低,主要系世龙实业蒸汽系统更新改造,自身供给能力恢复,因此降低了
对外采购所致。
上述关联销售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公司已就以上关联销售事项履行了法定
决策程序,参考市场价格定价,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
况,不存在关联交易披露不规范或应披未披的关联交易事项。
(4)关联租赁
报告期内,公司作为出租人的关联租赁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租赁资产种类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世龙实业 铁路线租赁 35.70 72.46 71.31 66.67
合计 35.70 72.46 71.31 66.67
报告期内,公司作为出租人的关联租赁金额分别为 66.67 万元、71.31 万元、
路线只能经由子公司江维高科内部铁路线才能驶入铁路公网,因此世龙实业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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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方式获得了江维高科部分铁路的使用权。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作为承租人的关联租赁。
(1)资产转让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资产转让为公司 2022 年度向乐平市宝兰置业有限公司
购买房产 2,728.00 万元,其余报告期未发生关联资产转让、债务重组的情形。
乐平市宝兰置业有限公司系公司董事吴华任董事长,董事汪国清、副总经理
李明崽担任董事的公司。2022 年,公司向乐平市宝兰置业有限公司购买位于乐
平市荷塘悦色项目房屋、车库及土地使用权用于公司行政、办公及后勤使用,具
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根据江西省豫章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评估咨询报告》
(赣
豫章【2022】(房评)字第 B-0052 号),确定评估对象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标的资产的评估值为 2,728.00 万元。
公司已就以上关联资产转让事项履行了法定决策程序,参考市场价格定价,
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关联交易披露不规范
或应披未披的关联交易事项。
(1)应收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 关联方 坏账 坏账 账面余 坏账 账面余 坏账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准备 准备 额 准备 额 准备
江西世
应收账 龙实业
- - 316.86 15.84 760.79 38.04 383.79 383.79
款 股份有
限公司
江西世
应收款 龙实业
项融资 股份有
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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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平市
其他非
宝兰置
流动资 1,658.90 - - - - - - -
业有限
产
公司
合计 1,879.15 - 924.86 15.84 760.79 38.04 383.79 383.7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关联方应收项目账面价值为 0 万元、722.75 万元、909.02
万元和 1,879.15 万元,其中 2023 年 6 月末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较大,主要系
公司向乐平市宝兰置业有限公司购买位于乐平市荷塘悦色项目的不动产,公司
已经支付部分购买价款,相关产权正在办理中。公司已就以上关联资产转让事
项履行了法定决策程序,参考市场价格定价,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
他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关联交易披露不规范或应披未披的关联交易事项。
(2)应付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 关联方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月末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
应付账款 92.05 46.34 5.00 565.79
公司
乐平东豪气体有限责任
应付账款 20.05 26.20 6.74 6.42
公司
小计 112.10 72.54 11.74 572.21
单位:万元
项目 关联方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月末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
合同负债 1.56 - - 1.44
公司
小计 1.56 - - 1.44
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严格遵照《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了规定的关
联交易决策程序,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
形。
(三)关联交易程序的合规性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
度》和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独立董事亦按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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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公司按照《公
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独立董事工
作细则》等规章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及关联董事、关联股东
的回避表决制度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以保证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关联交易决策
对其他股东利益的公允性。
公司的控股股东宏柏化学和宏柏亚洲、实际控制人纪金树、林庆松、杨荣坤
代表其自身及其所控制的或具有实际控制权、重大影响的企业(“关联方”)以书
面形式向发行人出具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就规范和减少关
联交易事宜作出如下承诺:
“一、不存在本企业/本人及关联方占用发行人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且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仍未予以归还或规范的情形;
二、目前及将来除必要的经营性资金往来外,本企业/本人及关联方将杜绝
占用发行人资金、资产的行为;
三、本企业/本人及关联方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发行人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
项。若本企业/本人及关联方与发行人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将在平等、自
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
的合理价格确定;
四、本企业/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表决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
照前述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
披露;
五、本企业/本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发行人
的经营决策权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本企业/本人承诺对违背上述承诺或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其他
股东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如本企业/本人未向发行人履行赔偿责任,则本企业/
本人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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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本人履行完本承诺为止;
七、上述承诺持续有效,直至本企业/本人不再是发行人的前两大股东之一/
实际控制人。
”
发行人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南昌龙厚、新余宝隆以书面形式向发行人出
具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就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事宜作出如
下承诺:
“一、本企业将尽量避免或减少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之间
产生关联交易事项。若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发生不可避免
的关联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
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二、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表决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前述
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
三、本企业承诺对违背上述承诺或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其他股东造
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如本企业未向发行人履行赔偿责任,则本企业当年度及以后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企业履行完本承诺
为止;
四、上述承诺持续有效,直至本企业不再是发行人的持股 5%以上的股东。”
(五)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的意见
报告期各期,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发生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和
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公司相关生产经营,关联交易
履行了相应的决策、披露等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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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96,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
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 其中:资本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占比
资金 性支出
九江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
绿色新材料一体化项目
合计 111,082.99 96,000.00 100% 70,000.00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
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
足部分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
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
当调整。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涉及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如下:
序 实施
项目名称 备案 环评 土地
号 主体
九江宏柏新材 九江宏 国有建设用地使
《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料有限公司绿 柏(发行 九 环 环 评 用权(赣(2023)
色新材料一体 人全资 〔2023〕4 号 瑞昌市不动产权
化项目 子公司) 第 0002629 号)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工程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主要用于项目的工程建设
费用、设备投入以及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研发投入。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九江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绿色新材料一体化项目
九江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绿色新材料一体化项目投资总额为 85,082.99 万元,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
拟使用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70,000.00 万元,其余部
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方式解决。
项目实施主体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宏柏,项目建设期为 24 个月。项
目建成达产后,可新增有机硅产能 70,000 吨(以各类功能性硅烷为主,其中烷
氧基硅烷 34,000 吨,烷基硅烷 31,000 吨,巯基硅烷 5,000 吨),钛酸酯偶联剂 28,000
吨,中间体产能 50,000 吨。
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将有助于扩大公司业务规模、丰富公司产品布局,可以
进一步发挥公司循环产业链的优势,稳固公司在有机硅及偶联剂行业的领先地位,
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1)把握有机硅行业快速发展机遇,巩固和提升公司行业地位。
有机硅具有优异的性能,应用领域广泛,不仅支撑新能源汽车、消费电子、
太阳能、锂电池、LED 灯具、5G 网络等众多新兴产业的发展,也推动着建筑、
纺织、交通运输等传统领域的技术进步和产品升级换代。有机硅行业具备强大的
生命力和广阔的市场前景。近年来,随着技术的进步与有机硅新产品产业化进程
的加速,有机硅在新兴产业应用领域的渗透率不断提升,消费量保持稳定持续增
长。根据百川盈孚统计,2022 年中国有机硅中间体表观消费量 135.17 万吨,
居民收入水平的快速提升,以及“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的稳健实施,预计我国
有机硅表观消费量仍将保持中高速增长。
有机硅在我国及新兴国家的市场需求量将进一步扩大。根据德国瓦克的年度
报告,人均有机硅消费量与人均 GDP 水平基本呈正比关系,而新兴国家有机硅
需求增速对收入增速的弹性更高。目前我国有机硅的人均消费量约为 0.8kg,新
兴国家为 0.2-0.9kg,而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已接近 2.0kg。未来随着我国及新
兴国家人均 GDP 水平的上升,人均有机硅消耗量将大幅提升,并成为全球有机
硅市场增长的主要动力之一。
综上所述,随着有机硅在各个新兴产业的渗透率不断提升以及在新兴国家市
场消费量持续增大,全球有机硅市场规模将高速扩张。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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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了有机硅行业快速发展的趋势。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将有效提升产
能规模、加快下游中高端领域产品布局,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
(2)扩大业务规模,满足未来业务发展需求
近年来,随着有机硅产品市场需求增大,公司业务量日益增大,产能利用率
及产销率维持在较高水平,生产能力将成为公司未来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
此外,公司目前产能主要集中于江西景德镇一个生产基地,生产基地布局也存在
一定的优化空间。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在江西省九江市新建生产基地,进一步优化公司产
能的区域布局。本项目将引进多台最新的自动化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提高产品
的生产水平与精度。项目完全达产后,将新增有机硅产品产能 70,000 吨,钛酸
酯偶联剂 28,000 吨,中间体产能 50,000 吨,能够大幅提高公司产品的生产能力,
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
(3)丰富公司产品矩阵,顺应产品多元化的行业发展趋势
受国家产业政策驱动,新能源汽车、玻纤、新型塑料、风电、半导体等有机
硅行业下游新兴领域开始新一轮的快速发展。新兴产业的发展需要对有机硅产品
的性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产品市场需求趋向多元化、复杂化、高端化。有机硅
行业呈现出产品多元化和一体化深加工的发展趋势。
公司是含硫硅烷细分领域中具备循环经济体系及世界领先产业规模的企业
之一,主要用于橡胶和轮胎制造领域。近年来,公司制定了进一步丰富产品矩阵
的战略,加大了新产品的开发和应用力度,积极通过产业链延伸,将现有技术拓
展至新的应用领域,逐步丰富公司产品品种,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未来,公司
将进一步朝着产品多元化的方向发展,扩充产品品种,提升产品附加值,以巩固
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导地位和竞争优势。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应了有机硅行业产品多元化的发展趋势,也符合公
司的发展战略。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将新增烷基硅烷、烷氧基硅烷、巯基硅
烷以及钛酸酯偶联剂等市场优势产品。在原有含硫硅烷细分品类之外,拓展新的
有机硅细分品类、新型偶联剂,不仅能够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结构、拓宽下游市
场应用范围,还能够更好的满足客户差异化、复杂化的需求。此外,产品矩阵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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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化也可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及抗风险能力,助力公司实现转型升级和长期高
质量发展目标。
(1)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政府发展规划
有机硅作为一种高性能新材料,应用领域广泛、产业关联度大,不仅是国家
战略性新兴产业新材料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推动着我国航空航天、新材料、
新能源、生物医疗、电子信息等其他战略性新兴产业升级与技术发展,受到国家
和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
近年来,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有助于有机硅产业快速发展的政策文
件,鼓励和推动产业快速、高质量发展。
中提出,将“有机硅制品的开发、生产、应用”及“有机硅新型下游产品开发、
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要“以‘布局合理化、产品高端化、
资源节约化、生产清洁化’为目标,推进石油化工、有机硅、盐化工、氟化工、
精细化工等重点领域链式发展、精深发展,提高产业集中度和化工园区集聚水平。”
高质量发展规划》,提出重点关注有机硅产业集群发展,打造“硅块—有机硅单
体—硅油、硅橡胶、硅树脂、硅烷偶联剂—下游应用”产业链。加强有机硅副产
物的综合利用,将有机硅环体能耗标准提升到国际先进水平,重点发展环保型、
复合型、功能型和新官能基硅烷偶联剂和交联剂。
量发展规划》,提出要将九江打造成全球具有影响力的世界硅都,明确要聚焦有
机硅新材料等新材料产业优势领域,持续加大新材料产业链配套项目引进力度,
重点建设有机硅等 5 个以上全国知名产业链。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
综上所述,有机硅新材料作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不可或缺的配套材料,受
到各级政府的有利政策支持,我国有机硅行业将进入一个良好的发展阶段。本次
募投项目将进一步推动公司以功能性硅烷为主的各类有机硅材料的生产、销售,
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国家政策与相关规划,具备可行性。
(2)公司强大的研发实力与丰富的技术储备为本项目实施提供重要保障
公司始终坚持“自主创新为核心、产学研相结合为促进”的技术创新原则,
通过各种技术创新不断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助力公司发展新动能。凭借二十余
年的技术积累,公司已建立国内领先的产品研发体系和研发团队。公司依托省级
院士工作站、省级技术中心、硅基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应用中心、产业孵化中
心等多个研发平台,对公司现有产品不断进行技术工艺升级,对新产品技术和工
艺持续进行优化和完善,对未来规划的产品进行前瞻性研发,并在研发过程中形
成了多项专利。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共自主申报获得发明专利 34 项。
除此之外,公司还与哈尔滨工业大学等科研机构有着良好的技术合作关系,在前
沿探索、产品研究、车间试验和应用示范等方面开展了广泛的产学研合作。
综上所述,公司凭借国内领先的产品研发体系和研发团队,形成了强大的研
发实力和丰富的技术储备,为本项目实施提供重要保障。
(3)公司优秀的管理团队、丰富的项目建设经验和生产技术人员为本项目
实施奠定重要基础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内部治理采
取职能型组织结构,各大职能组织有效运行。在管理方面,公司管理团队经验丰
富,主要管理人员拥有多年有机硅行业从业经验,对有机硅行业发展有着深刻的
认识。在项目建设方面,自成立以来,公司持续以项目形式投资建设公司各产品
生产线;上市后,多个募投项目与自有资金项目同步建设,部分项目已顺利建成
投产,在这个过程中,公司积累了丰富的项目建设经验。生产技术人员方面,公
司已经建立了一支化学工程、分析化学、精细化工、高分子、化工设备、仪表控
制等诸多领域背景的专业团队,同时不断引进经验丰富的生产技术人员,积极进
行人才储备。
本项目将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专门组建机构及经营生产队伍,负责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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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规划、立项、设计、组织和实施。在项目的经营管理方面将制定行之有效的
各种企业管理制度和人才激励制度,确保本项目按照现代化方式运作。
综上所述,公司已具备较好的项目计划、组织、协调、执行及控制能力,对
项目管理团队的建设、项目规划的执行以及项目的日常生产经营都具备丰富的经
验,可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良好的基础。
瑞昌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就该项目出具了《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登记信
息表》(项目代码:2301-360481-04-05-795601),对项目进行了备案。
九江市生态环境局就该项目出具了《关于九江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绿色新材
料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九环环评[2023]4 号),原则同意九江宏
柏新材料有限公司按照《报告书》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
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九江市行政审批局就该项目出具了《关于九江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绿色新材
料一体化项目节能审查的批复》
(九行审投字[2023]14 号),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
报告。
项目建设地点码头工业城位于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码头工业城发展 2 路,占
地总面积为 229,050.00 平方米。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项目实施主体九江宏柏
已获得该地块赣(2023)瑞昌市不动产权第 0002629 号不动产权证书。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 85,082.99 万元,具体投资概算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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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本项目总投资规模为 85,082.99 万元,其中资本性支出部分 78,849.00 万元。
本项目资本性支出的资金来源为:1)拟使用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 70,000 万元;2)其余资本性支出由公司自筹解决。本项目非资本
性支出部分为基本预备费、铺底流动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
截至目前,本项目尚在办理前期建设审批手续,拟在完成全部前置手续后开
工。本项目中,烷氧基硅烷子项目,烷基硅烷子项目,巯基硅烷子项目,钛酸酯
偶联剂子项目,中间体子项目建设期均为 24 个月。
本项目实施计划内容主要包括初步规划及设计、厂房建设及装修、设备采购
及安装、人员招聘及培训、试运营等五个主要阶段。具体实施进度计划详见下表:
月份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初步规
划、设计
厂房建设
及装修
设备采购
及安装
人员招聘
及培训
试运营
本项目预计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 6.80 年,税后内部收益率
为 22.48%,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项目效益预测的假设条件及主要计算过程如下:
(1)收入测算
本项目主要产品包括功能性硅烷中间体、烷基硅烷、烷氧基硅烷、巯基硅烷
及钛酸酯偶联剂产品。功能性硅烷中间体和钛酸酯偶联剂中间体的部分产能用于
继续生产本次募投项目其他产品,该部分产能产品未进行效益测算;其余产能全
部外售(含公司其他项目自用),按照市场价格结算来测算。本项目将副产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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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产品。本着谨慎和客观的原则,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参考市场价格进行预测收入,
副产品不进行预测收入。销售数量按照预计设计产能及产能达成率进行测算,项
目建设期 24 个月,预计第 5 年产能达成率 100%。完全达产后,本项目年销售收
入预计为 345,690.21 万元。
本项目收入的具体测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吨、吨、万元
产品 假设价格 规划产能 外售产能 达产年营业收入
中间体 1.7 50,000.00 47,936.00 81,491.20
烷氧基硅烷 1.4-6.0 34,000.00 34,000.00 103,000.00
烷基硅烷系列 0.8-3.0 31,000.00 31,000.00 56,300.00
钛酸酯偶联剂系列 2.0-4.8 28,000.00 23,542.58 72,899.01
巯基硅烷系列 6.0-8.0 5,000.00 5,000.00 32,000.00
合计 345,690.21
(2)总成本费用测算
本次募投项目的成本费用主要为营业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研发费用,
其中营业成本主要包括原材料、职工薪酬、能源费用、固定资产折旧、修理费和
其他制造费用等,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年预计总成本费用合计为 301,861.36 万元,
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达产年
直接材料 206,872.20
直接人工 1,656.00
制造费用 44,206.36
运输费用 11,792.25
营业成本小计 264,526.81
管理费用 17,975.89
销售费用 7,950.87
研发费用 11,407.78
总成本费用 301,861.36
本次募投项目的主要原材料包括无水乙醇、异丙醇、丁醇、四氯化硅、四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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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钛、甲基三氯硅烷等,原材料成本按各产品原材料耗用量情况,结合公司历史
情况并参考市场单价进行测算。
结合公司平均工资薪酬水平及项目需要人工数进行测算。
?燃料动力费
能源费用主要包括电、水和蒸汽,根据历史生产经验预估能源耗用量,并结
合当地能源价格进行测算。
?折旧摊销
本募投项目属于新建项目,该项目的资产主要包括工程建设及机器设备等固
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及软件等无形资产。根据相关会计政策,固定资产对应的折
旧费用按照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采用年限平均法计算;无形资产中软件对应的
摊销费用按照公司无形资产摊销政策使用寿命期限为预计受益期限,土地使用权
对应的摊销费用按照公司无形资产摊销政策使用寿命期限为土地使用权证登记
使用年限。
?运输费用
运输费用基于当年收入情况进行预测,参考近三年运输费用占比情况来测算。
(3)税金及附加测算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增值税的 5.00%计算,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合计
按增值税的 5.00%计算。所得税按照 15.00%的税率测算。
(4)间接费用预测
本次募投项目管理费用率、销售费用率及研发费用率参考公司历史水平确定,
取 2019-2021 年期间费用占收入比重的平均值。完全达产后销售费用按营业收入
的 2.30%测算,管理费用按营业收入的 5.20%测算,研发费用按营业收入的 3.30%
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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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效益总体情况
根据假设及预测情况,进行项目损益分析计算,本项目预计利润表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达产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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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预测情况以及项目损益情况计算,本项目预计现金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T+12 T+24 T+36 T+48 T+60 T+72 T+84 T+96 T+108 T+120 T+132 T+144
现金流入 - 69,138.04 207,414.13 293,836.68 345,690.21 345,690.21 345,690.21 345,690.21 345,690.21 345,690.21 345,690.21 465,347.27
现金流出 30,282.51 127,395.32 224,245.36 280,795.73 313,985.92 296,966.44 296,966.44 296,966.44 296,966.44 296,966.44 296,966.44 296,966.44
所得税前净现
-30,282.51 -58,257.28 -16,831.23 13,040.95 31,704.29 48,723.77 48,723.77 48,723.77 48,723.77 48,723.77 48,723.77 168,380.83
金流量
累计所得税前
-30,282.51 -88,539.79 -105,371.02 -92,330.07 -60,625.78 -11,902.01 36,821.76 85,545.52 134,269.29 182,993.06 231,716.83 400,097.66
净现金流量
调整所得税 - 667.15 3,391.76 5,248.38 6,331.34 6,309.44 6,312.29 6,315.15 6,315.15 6,315.15 6,315.15 7,075.17
所得税税后净
-30,282.51 -58,924.42 -20,222.99 7,792.57 25,372.96 42,414.33 42,411.48 42,408.62 42,408.62 42,408.62 42,408.62 161,305.66
现金流量
累计所得税税
-30,282.51 -89,206.94 -109,429.93 -101,637.36 -76,264.41 -33,850.08 8,561.40 50,970.02 93,378.65 135,787.27 178,195.89 339,501.55
后净现金流量
根据上表税后净现金流量情况可知,本次募投项目预计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 6.80 年,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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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毛利率、预测净利率等收益指标具有合理性
本次募投项目效益预测基于对募投项目产品销售、原材料采购、期间费用等
指标的假设,结合募投项目产能释放进度测算本次募投项目的毛利率、净利率等
盈利指标。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历史水平
募投项目
指标 2023 年 1-6
达产年 平均值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月
主营业务
毛利率
硅烷偶联
剂毛利率
净利率 10.38% 12.98% 4.43% 20.76% 13.07% 13.67%
注:公司 2023 年 1-6 月主营业务毛利率较低主要是因为气相白炭黑新产线产品价格偏低的
影响
经对比,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预测毛利率及净利率均低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
平均值,预测毛利率及净利率具有合理性和谨慎性。
公司主要产品含硫硅烷属于功能性硅烷、偶联剂产品,与主要原材料硅块价
格联动性较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与含硫硅烷同属于功能性硅烷、偶联剂产
品,具有相似的结构,且主要原材料均为金属硅。因此,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价格
与原材料价格也具有一定的联动性。
品价格的下行,而产品销售均价下降幅度相对较低,且与原材料价格保持了一定
的差价。具体如下:
本次募投产品市场价格和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对比情况如下:
募投产品 市场价格波动情况 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市场价格位于历史低点,较 2022 年
中间体 底下滑幅度在 20%左右;
假设价格高于原材料市场价格:
假设价格低于完整周期均价
①金属硅较 2022 年底下滑 30%左右
市场价格小幅下滑;
烷氧基硅烷 ②氯丙烯 2023 年上半年采购价格较
假设价格低于主要产品市场价格
市场价格较以往年度下滑 30%左右;
烷基硅烷 ③无水乙醇较 2022 年底下滑 5%左
假设价格低于完整周期均价
右
市场价格小幅下滑;
巯基硅烷
假设价格低于主要产品市场价格
假设价格高于原材料市场价格:
钛酸酯偶联剂 假设价格低于最新报价
①四氯化钛较 2022 年底下滑 20%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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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投产品 市场价格波动情况 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右
②丁醇价格保持稳定
综合考虑本次募投产品市场价格和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近期的价格波动后,
本次募投项目产品毛利、毛利率在目前的市场行情下仍相对稳定。
对于募投项目效益预测来说,不仅需考虑产品端的价格波动情况,还需要考
虑原材料端的价格波动情况。毛利率可以综合反映产品价格与原材料价格及其差
价的情况。本次募投效益预测的假设毛利率为 23.48%。公司 2020 年至 2023 年
由于上游原材料价格下滑,硅烷偶联剂产品毛利率为 23.68%,仍高于募投项目
预计毛利率 23.48%。因此,本次募投效益预测的假设毛利率具有谨慎性,毛利
率的可实现性较高。
(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基于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 26,000.00 万元补
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优
化公司资本结构,增强公司资本实力。补充流动资金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如下:
万元和 169,762.80 万元,2021 年同比增长 42.96%、2022 年同比增长 32.32%,
烷产品)、已投产新型有机硅项目(氨基硅烷等)、2023 年下半年即将投产的特
种有机硅新材料项目(特种硅烷等)以及本次募投项目后,谨慎假设公司未来三
年营业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假设条件 2023 年 E 2024 年 E 2025 年 E
假设公司现有业务(主要为含硫硅烷)
现有业务(主要 2023 年预计实现销售收入为 2023 年上
为含硫硅烷) 半年收入的两倍,2024 年、2025 年收
入规模保持不变
假设新型有机硅项目(氨基硅烷等)
新型有机硅项
目(氨基硅烷)
别为 10%、3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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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假设条件 2023 年 E 2024 年 E 2025 年 E
特种有机硅新 特种有机硅新材料项目(特种硅烷等)
材料项目(特种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达产程度分 13,000.00 39,000.00 78,000.00
硅烷) 别为 10%、30%、60%
本次募投项目 假设本次募投项目 2025 年可达产 10% - - 34,569.02
合计 147,676.86 178,676.86 259,745.88
注:为使未来三年营业收入的测算保持充分的谨慎性,上表中各项目假设的未来三年达产程
度较低,该达产程度仅用于测算营运资金增加额,不代表该等项目实际的建设进度,亦不代
表公司对于未来业绩的盈利预测或承诺。上述 2023 年至 2025 年营业收入模拟测算的复合增
长率为 32.62%
考虑到行业周期性波动,公司 2022 年业绩较高,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测
算剔除 2022 年后,根据公司 2019 年至 2021 年营运指标的平均值,参考银监会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计算方法,测算 2023 年至 2025 年各年度营运
资金需求量,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E 2024 年 E 2025 年 E
营业收入 A 101,385.45 89,742.73 128,296.67 169,762.80 147,676.86 178,676.86 259,745.88
应收账款与
合同资产周 B 78.93 88.30 80.56 74.58 82.60 82.60 82.60
转天数
预付账款周
C 3.85 3.68 3.53 3.02 3.69 3.69 3.69
转天数
存货周转天
D 74.19 90.81 82.32 76.94 82.44 82.44 82.44
数
应付账款周
E 44.15 48.31 36.39 44.40 42.95 42.95 42.95
转天数
预收账款与
合同负债周 F 1.26 1.88 1.58 1.14 1.57 1.57 1.57
转天数
营运资金周 G=360/
转次数 (B+C+D-E-F)
营业利润率 H 18.29% 16.41% 16.13% 23.95% 16.94% 16.94% 16.94%
营运资金需
I=A*(1-H)/G 25,668.28 27,633.42 38,390.18 39,087.91 42,315.75 51,198.58 74,428.33
求量
流动资金缺
In-I(n-1) - 1,965.14 10,756.76 697.73 3,227.84 8,882.83 23,229.75
口
流动资金缺口合计 35,340.42
注 1:营运资金周转次数=360/(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周转天数+预付账款周转天数+存
货周转天数-应付账款周转天数-预收账款与合同负债周转天数)
注 2: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
注 3:营运资金需求量=营业收入×(1-营业利润率)/营运资金周转次数
根据测算,公司未来三年流动资金缺口合计为 35,340.42 万元,公司本次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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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募集资金 26,000 万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低于未来三年流动资金缺口。因
此,本次募投项目中补流规模设计合理。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九江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绿色
新材料一体化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本次募投项目建成达产后,可新增烷氧
基硅烷、烷基硅烷、巯基硅烷、钛酸酯偶联剂以及中间体产品。
公司主营业务为功能性硅烷、纳米硅材料等硅基新材料及其他化学助剂的研
发、生产与销售,公司现有业务主要产品为硅烷偶联剂和气相白炭黑。本次募投
项目新增产品中,烷氧基硅烷、烷基硅烷、巯基硅烷均属于功能性硅烷产品,配
套建设的中间体产品为合成功能性硅烷必须的中间体,有利于进一步丰富公司功
能性硅烷产品的品类和原料自给能力;本次募投项目新增钛酸酯偶联剂,与公司
主要产品硅烷偶联剂均属于偶联剂类的化学助剂,系对公司主要产品硅烷偶联剂
的有益补充,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偶联剂类产品的应用范围和综合竞争力,具体
如下:
项目 绿色新材料一体化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是否属于对现有业务 是,烷氧基硅烷、烷基硅烷、巯基硅烷扩大
(包括产品、服务、技 功能性硅烷产能,新型中间体扩大中间体产 不适用
术等,下同)的扩产 能,钛酸酯偶联剂扩大偶联剂产能
是否属于对现有业务
否 不适用
的升级
是,本次募投项目在生产原理、生产工艺上
是否属于基于现有业 与现有业务相似,不涉及新技术;通过本次
务在其他应用领域的 募投项目产品,公司可以进一步扩展有机合 不适用
拓展 成、精细化工、橡胶工业、气凝胶、高纯硅
溶胶等领域的客户
是否属于对产业链上
是,本次扩充了公司产品的细分品类,属于
下游的(横向/纵向)延 不适用
对产业链的横向延伸
伸
是否属于跨主业投资 否 不适用
因此,本次募投项目属于公司主营业务范畴,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四十
条“上市公司应当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
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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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发展战略的关系
公司是我国功能性硅烷,特别是含硫硅烷细分领域中具备循环经济体系及世
界领先产业规模的企业之一。多年以来,公司在不断巩固含硫硅烷行业领先地位
的同时,一直致力于扩充终端功能性硅烷产品品类的战略,以巩固公司在有机硅
行业的领导地位及竞争优势,最终打造为全球硅基新材料龙头制造商之一。公司
发展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打造氯元素闭锁循环生产链,布局含硫硅烷完整产业链
公司多个生产环节原料及副产物中含有氯元素,因此需外购氯气进行补氯并
需处理含氯废液,成本较高、环境效益较差。公司在发展早期即意识到了这个技
术壁垒,进行了生产技术改造,并领先于其他国内同行业公司完成了“氯循环”
生产:对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四氯化硅,公司将其加工处理为气相白炭黑后对外
出售;对于副产品氯化氢,公司已实现循环使用。氯元素闭锁循环的生产链使公
司实现了更好的经济和环境效益。
功能性硅烷行业内,存在大量的中小型企业缺乏足够的资金和意愿进行产业
链配套建设,仅具备终端产品产能,需要向市场采购三氯氢硅、γ1、γ2 等中
间体才能继续生产。公司目前已经形成了从基础原料工业硅到三氯氢硅、γ1、
γ2 等中间体,再到含硫硅烷的完整产业链布局,实现了对产品品质和成本的有
效管控。
与此同时,公司结合当时的资金实力及发展阶段,小规模地开展了部分新产
品项目建设,例如气凝胶中试实验建设项目、少数硅烷新增四线项目、氨基硅烷
中试项目。
因此,在这个阶段,公司主要通过氯元素闭锁循环生产链和含硫硅烷完整产
业链的布局,为公司含硫硅烷细分产品的龙头地位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第二阶段:巩固原材料、中间体自供优势并对产品品类进行扩张
在公司发展的第二阶段,公司上市后,主要通过 IPO 募投项目及数个自有资
金投资项目进一步巩固原材料、中间体的自供优势,并加大了新产品扩张的节奏。
IPO 募投项目主要目的为:1)原料端建设 5 万吨三氯氢硅、氯丙基三氯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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烷(γ1)、氯丙基三甲氧基硅烷(M-γ2)等多个核心中间体产品,以保障公司
原材料及中间体自供的优势;2)在产品端扩展 6,000 吨氨基硅烷、1 万立方米气
凝胶、2,300 吨硅酸乙酯等新产品的产能。截至目前,IPO 募投项目中,三氯氢
硅、氯丙基三氯硅烷(γ1)、氯丙基三甲氧基硅烷(M-γ2)等多个核心中间体
产品及氨基硅烷、硅酸乙酯均已建成投产;气凝胶项目进展顺利,一期预计将于
此外,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投资建设了苯基和辛基硅烷材料项目以及特种有机
硅材料项目,进一步扩充公司有机硅细分品类的品种。其中,苯基和辛基硅烷材
料项目一期项目已建成,二期项目将于 2023 年末建成投产,完全建成后公司将
新增包括苯基硅烷、辛基硅烷在内的约 1 万吨新产品。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预计
将于 2023 年 9 月开始试生产,具体细分品种包括双氨基、酰氧基、环氧基、硫
氰基、单硫基等多种优势细分产品,合计产能约 3 万吨。
通过多年以来的发展,公司已有产品及 2023 年即将投产产品的下游应用情
况如下:
产品名称 主要功能 应用的行业和领域
可有效提高白炭黑填料与橡胶分
含硫硅烷 主要用于轮胎橡胶领域
子结合能力,并能促进橡胶硫化
提高玻纤复合材料的强度、电气、
耐水、耐候性等,以及材料在湿态 用于玻璃纤维的表面处理
下的机械性能
改善填料在树脂中的分散性及粘
氨基硅烷
接力,改善工艺性能和提高填充塑 用于塑料行业中处理无机填料
料的机械、电气和耐候等性能
提高密封剂、胶粘剂和涂料的粘接
用于涂料行业,可用作增粘剂
强度、耐水、耐高温、耐气候等
主要用作制备高分子有机硅化合物的原
具有三个可水解烷氧基,易水解 料、有机硅树脂的交联剂、苯基硅油的
苯基硅烷 原料
适用于需要高温加工的聚合物和耐紫外
提高材料表面热稳定性、疏水性
线、耐热性较好的涂料
小分子结构具有极好的渗透能力, 可用作建筑防水剂、保护剂,可在基材
能形成三维硅树脂网络结构,具有 表面形成憎水层,有效地防止渗水、日
渗透性好、防水性好的特点 晒、酸碱侵蚀,延长建筑物的使用寿命。
辛基硅烷 提高填料在塑料、橡胶、树脂中的 可在橡胶、塑料行业用作无机填料表面
分散性和相容性 处理剂
提高颜料的分散性 可用作分散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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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主要功能 应用的行业和领域
用于玻璃纤维和塑料、橡胶、油漆、涂
料中的硅质填料等材料的处理,或用作
可以改善有机材料和无机材料表
粘接剂以增加粘接性能,适应的树脂包
面的粘接性能
括环氧、酚醛、三聚氰胺、聚硫化物聚
酰氧基硅烷
氨酯、聚苯乙烯等。
可以提高复合材料机械性能、电气
主要用于不饱和聚酯复合材料中、包括
性能、透光性能,特别是能大幅度
玻纤材料
提高复合材料的湿态性能
广泛用于环氧树脂、酚醛树脂、聚氨酯、
提高材料的粘接性、憎水性及耐候 三聚氰胺树脂、氯化聚醚、聚酯、聚碳
环氧基硅烷
性 酸酯、聚苯乙烯、聚丙烯及尼龙等聚合
材料中
气象白炭黑 可提高橡胶强度 用作天然橡胶和合成橡胶的补强剂
综上,通过公司 IPO 募投项目及多个自有资金项目的投产,公司逐步改变了
以往以含硫硅烷为主的产品格局,丰富了公司产品矩阵,公司已具备不同细分产
品之间的技术迁移能力及销售协同能力。
第三阶段:借助本次募投项目,进一步扩展产品品类,成为平台化的硅基新
材料龙头制造商之一
在国家行业政策的支持下,我国的有机硅产品需求较为旺盛,需求量保持了
快速增长;近年来,有机硅、功能性硅烷行业呈现出产品多元化和一体化深加工
的发展趋势。发行人作为功能性硅烷头部企业,市场占有率较高,拥有较高的市
场竞争力、品牌效益和丰富的客户资源,并积极拓展新产品、新客户。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应了有机硅行业产品多元化的发展趋势,也符合公
司的发展战略。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可新增有机硅产能 70,000 吨(以各类
功能性硅烷为主,其中烷氧基硅烷 34,000 吨,烷基硅烷 31,000 吨,巯基硅烷 5,000
吨),钛酸酯偶联剂 28,000 吨,中间体产能 50,000 吨,拓展了新的有机硅细分品
类、新型偶联剂,不仅能够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结构、拓宽下游市场应用范围,
还能够更好的满足客户差异化、复杂化的需求。此外,产品矩阵多元化也可以提
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及抗风险能力,助力公司成为平台化的硅基新材料龙头制造商
之一,并实现长期高质量发展目标。
本次募投项目各主要产品的性能特征及应用领域情况如下:
产品
性能特征 下游应用领域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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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性能特征 下游应用领域
名称
主要用于橡胶工业、有机合成、涂料工
烷氧 业、光学玻璃、精密制造、电子及半导
仅含有烷氧基团,易于水解,是一种纯度较
基硅 体等领域,同时在气凝胶、复合材料等
高的有机硅源。
烷 新能源、新材料相关产业也有广泛的应
用
烷基 同时含有烷基和烷氧基,可用于处理无机填 主要用于硅橡胶工业、工程塑料、光学
硅烷 料,改善有机物的容性和防水性能。 玻璃、涂料工业等领域
含有巯基官能团,取代率较高,能够增加无
巯基 用于金属表面处理,橡胶工业中无机填
机填料的用量,并改善化合物的机械和电气
硅烷 料的处理
性能,提高耐湿性、耐腐蚀性和耐热性。
中心原子为金属钛原子,相比于硅烷偶联
钛酸
剂,钛酸酯偶联剂能够适用多种填料,不仅 可用于橡胶、涂料、颜料、造纸、油田
酯偶
能够提高复合材料的强度,还能赋予一定的 和磁材料等领域
联剂
挠屈性,提高材料的加工性能。
综上所述,公司立足含硫硅烷细分领域单项制造冠军,并不断迁移技术、产
品、市场能力于其他终端产品品类,是公司一直以来的发展战略。本次募集资金
建设及产品的选择系公司根据目前的技术积累、客户结构、市场准备及上市公司
融资的能力,充分考虑了所处行业的发展趋势和公司自身的发展阶段、发展战略,
经过审慎考虑后做出的投资决策。
五、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扩大既有业务及拓展新业务新产品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涉及新增产品和产能扩充的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拟在公司现有业务中新增烷基硅烷、烷氧基硅烷、巯基硅烷等
有机硅产品和钛酸酯偶联剂新产品,同时对公司的中间体品类和产能进行扩充。
公司扩充产品品种主要系为了满足下游市场新需求,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
随着有机硅在各个新兴产业的渗透率不断提升以及在新兴国家市场消费量持续
增大,全球有机硅市场规模将高速扩张。同时,随着产品市场需求趋向多元化、
复杂化、高端化。有机硅行业呈现出产品多元化和一体化深加工的发展趋势。本
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应了有机硅市场扩容、产品多元化发展的趋势,能够有效
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
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品的应用领域十分广泛,市场需求空间较大,项目实施
前景广阔。新产品的应用领域既包括硅橡胶、硅油橡胶加工等传统有机硅产品应
用领域,同时也能用于半导体、气凝胶等高端场景。其中,烷氧基硅烷既可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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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高纯石英和半导体、高纯硅溶胶和气凝胶等高端领域,同时还可以用作制备硅
树脂的原料;烷基硅烷主要用于硅树脂、硅橡胶和硅油等传统有机硅行业,是制
备甲基硅树脂、甲基苯基硅树脂、HTV、RTV 以及改性硅油的重要原材料;巯
基硅烷主要用于改性硅油、橡胶加工等有机硅传统应用领域,可用于制取半导体
涂料、多态硫化硅胶、光导纤维涂料、纸张隔离剂及塑料表面涂层等产品;钛酸
酯偶联剂产品与硅烷偶联剂产品性能相似,但能够适用更多无机填料,应用场景
更为丰富。
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品的规模系公司基于多年以来的功能性硅烷生产经验,
并参考行业专家意见,对本次募投各终端产品的市场需求进行预测后研究决定。
根据公司调研,烷氧基硅烷、烷基硅烷、巯基硅烷和钛酸酯偶联剂的市场需求空
间分别为 24.55 万吨、13.91 万吨、2.00 万吨和 8.80 万吨。根据新思界产业研究
中心发布的报告预测,到 2028 年,烷氧基硅烷、烷基硅烷、巯基硅烷和钛酸酯
偶联剂的全球市场消费量将分别达到 26.69 万吨、16.73 万吨、2.64 万吨和 12.40
万吨。该等新产品的市场空间较为广阔,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品的产能消化有保
障。
本次募投项目新增 5 万吨中间体产能中,3 万吨为新型中间体氯丙基甲基二
乙氧基硅烷,2 万吨为公司现有主要中间体 γ2 的产能扩张。3 万吨新型中间体氯
丙基甲基二乙氧基硅烷主要用于九江宏柏下游产品生产。2 万吨中间体 γ2 部分
用于九江宏柏下游产品生产,富余 1 万吨左右将根据市场情况直接对外销售或调
配至景德镇乐平工厂继续生产。因此,中间体的品类扩充及产能扩张为募投项目
新建巯基硅烷产能和九江宏柏新增各类含硫硅烷产能提供了主要原材料,确保了
公司产品多样化战略的顺利实施,具有必要性。
本次募投项目中,新增公司既有中间体γ2 的产能主要用于含硫硅烷的生产,
同时视市场情况对外出售。功能性硅烷行业内存在大量的中小型企业缺乏足够的
资金和意愿进行产业链配套建设,仅具备终端产品产能,需要向市场采购中间体
才能继续生产。近年来,随着下游含硫硅烷需求量的提升,叠加原材料价格上涨,
含硫硅烷价格逐年升高,行业内中小型企业纷纷扩产。市场对于中间体的需求持
续增大,中间体毛利率一度超过终端含硫硅烷产品。2020 年、2021 年、2022 年,
γ2 的价格分别为 1.28 万元/吨、1.93 万元/吨和 2.20 万元/吨,毛利率分别为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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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最大化的考虑,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将部分 γ2 直接对外出售,
报告期内,γ2 外售数量分别为 0.97 万吨、1.27 万吨、1.13 万吨和 0.76 万吨,外
售比例分别为 24.79%、33.13%、31.25%和 42.69%,主要客户包括华欣有机硅、
安徽沸点等有机硅企业,客户储备较为丰富。因此,公司在配套下游终端产品产
能之外规划了 1 万吨左右的富余 γ2 的产能,用于外售或调配至景德镇乐平工厂
继续生产,新增产能规模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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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募投项目在技术上具备可行性
本次募投项目均围绕公司现有业务进行延伸或针对同类型工艺进行的技术迁移及应用,部分产品已有相同或同类产品的量产经验,
因此募投项目各主要产品在技术上均具备可行性,具体情况如下:
与公司现有产品生
产品 产品优势 是否涉及新技术 目前技术进展情况 量产是否有障碍
产流程的相似性
与公司现有产品硅 公司在 IPO 募投项
酸乙酯极为相似, 目氯硅烷项目中配
三乙氧基 生产工艺基本一 套建设了 2,300 吨
氢硅烷和 致,区别在于提纯 不涉及新技术,均是 硅酸乙酯产能,目
不涉及
普通级硅 设备提升、投入的 成熟工艺 前已投产运行。因
酸酯 原料以及反应过程 此,具备成熟生产
中的反应条件控制 工艺和产品的量产
提纯工艺,能生产出较高
不同 经验
纯度的产品;
从中试到量产,主要难点在于 1)识别
烷 2、公司已经向下游客户
由普通级产品经过 电子级硅酸酯中对产品性能不利的杂
氧 提供样品试用,并根据客
精馏提纯得到,该 质;2)高纯物质提纯车间的软硬件配
基 户反馈不断完善产品及
环节与公司现有产 套建设。
硅 提纯工艺;
品光伏级三氯氢硅 不涉及新技术,精馏 对于识别不利杂质方面,公司与下游客
烷 3、公司具备产业链一体
的提纯基本一致, 环节应用的吸附技术 已完成小试、中试, 户南美特已进行深度合作长达两年,通
化优势,可以在前端三氯
电子级硅 都是利用连续塔式 和提纯技术在光伏级 并送客户试用,反 过下游应用场景的不断验证,公司已识
氢硅环节实现对产品的
酸酯 精馏反应;区别在 三氯氢硅生产中已经 馈良好,后续逐步 别出了量产过程中需要去除的关键杂
纯度控制
于提纯条件不同, 涉及,属于公司现有 推进量产 质。
电子级产品的纯度 技术的迁移及应用 对于高纯物质提纯车间的软硬件配套
相较于光伏级产品 建设,目前公司已经与高纯物质提纯车
更高,因此其理论 间设备供应商进行对接,明确设备参数
塔板更高。 要求,预计车间建设不存在障碍;为了
实现更高的产品纯度、生产成本等,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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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现有产品生
产品 产品优势 是否涉及新技术 目前技术进展情况 量产是否有障碍
产流程的相似性
要建立完善的系统性的产品检测和生
产管理方案,目前公司在这方面有过经
验积累,现有氯循环产业链通过系统性
的管理实现了较好的效益,同时产出了
光伏级产品,预计不存在障碍
公司在氯硅烷项目
与公司现有产品丙
基硅烷、辛基硅烷
氯循环产业链可以实现 吨丙基硅烷产能,
极为相似,生产工
很好的成本效益; 在苯基与辛基硅烷
艺、主要设备基本 不涉及新技术,均是
烷基硅烷 2、产业链优势,公司可 项目中新建了 2,000 不涉及
一致,区别仅在于 成熟工艺
以以烷基硅烷为原料继 吨辛基三乙氧基硅
投入的原料以及反
续向下制备封端剂、混炼 烷,因此,具备成
应过程中的反应条
胶、交联剂等产品 熟生产工艺和同类
件控制不同;
型产品的量产经验
金属基的粘结效果更好,
与公司现有产品 从中试到量产,技术上不存在明显的困
可用作制备金属材料表 通过自主研发,并
Si-69、Si-75 等含硫 难,主要难点在于规模化生产之后的三
面硅胶,同时也可用于光 不涉及新技术,公司 形成专利“含巯丙
硅烷相似度较高, 废控制。
固化领域; 采用绿色硅烷生产工 基的硅烷偶联剂的
巯基硅烷 通过中间体 γ2 与不 公司具备成熟的绿色硅烷生产经验并
同的原材料反应得 且建立了完备的三废管理制度,可以有
以实现较好的杂质和污 的生产技术基本一致 法”,目前该技术已
到,其他反应工序、 效控制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预计
染物控制,成品相较于传 经小试、中试验证
技术原理较为相似 不存在障碍
统工艺杂质更少、质量更
好、污染物排放更少
产品制备经验,能够较好 烷同属于偶联剂产 与部分硅烷偶联剂相 已完成小试、中试 团的选择和纯度控制:1、功能化率:
钛酸酯偶联剂
的实现终端产品的纯度 品,通过四氯化钛 比变动较小,工艺流 验证 终端产品的功能化率直接影响客户的
要求; 和异丙醇反应生产 程较为相似。在四氯 使用效果,目前公司凭借多年硅烷偶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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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现有产品生
产品 产品优势 是否涉及新技术 目前技术进展情况 量产是否有障碍
产流程的相似性
可用于无机粉体、工程塑 异丙酯,后续进行 程中的溶剂选择、安 较好的功能化率,预计不存在障碍;2、
料的改性; 可用作精细化 各种功能性基团的 全环保问题、收率问 纯度控制:钛酸酯偶联剂用作催化剂时
工、石油化工的催化剂 酯交换反应,得到 题等均可以利用现有 对产品纯度有一定要求,公司凭借近年
不同的终端产品, 硅烷偶联剂生产过程 来积累的高纯产品制备经验,能够较好
与部分硅烷偶联剂 中技术的进行解决 的实现终端产品的纯度要求,预计不存
的生产流程较为相 在障碍
似
公司现有产品 γ2 同 已完成小试、中试
以使该产品挥发性有机 不涉及新技术,反应
属功能性硅烷中间 验证,并在特种硅
新型中间体氯 物降低 30%,并使下游 原理、生产工艺与公
体,两者的生产流 烷项目中配套了千
丙基甲基二乙 终端产品污染物排放值 司现有中间体 γ2 较 不涉及
程、技术原理较为 吨级产能,预计将
氧基硅烷 进一步降低; 为接近,区别在于生
相似,区别仅在于 于 2023 年下半年试
原材料不同 生产
做交联剂,改性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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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募投项目在客户开拓及产品销售上具备可行性
本次募投项目产品规划系围绕功能性硅烷细分品种展开,新增产品既可满足
现有客户的需求,同时也有望在新领域、新行业开拓新客户,目前针对募投项目
产品已开发的主要客户具体情况如下:
至 2028 售客 拟销售客
本次产 客户开拓 涉及 客户
产品 年市场 进度 户的 户的应用
能规模 情况 数量 性质
需求增 行业 下游
量 分类
安徽硅 已沟通该产品采购 有机硅、
现有 有机
宝、湖北 需求,初步达成合 / 硅胶,光
客户 硅
新蓝天等 作意向 伏胶
芯片沉积
新开
中试产品已送样, 电子 材料、led
南美特 / 拓客
试用反馈较好 行业 封装材料
户
硅树脂
芯片沉积
已沟通该产品采购 新开
贝特利、 有机 材料、led
需求,初步达成合 / 拓客
新四海等 硅 封装材料
作意向 户
硅树脂
烷氧基 3.40 万 10.88 万
有机硅、
硅烷 吨 吨
产品已送样,试用 建筑行业
福建纳美 反馈较好;已签署 现有 (保温),
特 框架协议,约定最 吨 客户 新能源行
制造
低年采购量 业(汽车
隔热)
有机硅、
建筑行业
中科润 已沟通该产品采购 隔热
现有 (保温),
资、广东 需求,初步达成合 / 材料
客户 新能源行
埃力生等 作意向 制造
业(汽车
隔热)
安徽硅
宝、无锡 已沟通该产品采购 硅胶,硅
现有 有机
希亚诺、 需求,初步达成合 / 树脂,改
客户 硅
东莞艾宝 作意向 性
等
烷基硅 3.10 万 改性、有
烷 吨 机硅、建
福建纳美 已签署框架协议, 现有
特 约定最低年采购量 客户
吨 制造 新能源行
业(汽车
隔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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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 2028 售客 拟销售客
本次产 客户开拓 涉及 客户
产品 年市场 进度 户的 户的应用
能规模 情况 数量 性质
需求增 行业 下游
量 分类
下游做粉
已签署框架协议, 有机 体改性、
九江宇仁 0.00 拓客
约定最低年采购量 吨 硅 工程塑
户
料、涂料
PT.Rubbe
rPanJava、
POYUN、 已沟通该产品采购 非轮 制鞋、其
现有
南京兰 需求,初步达成合 / 胎橡 他橡胶制
客户
亚、 作意向 胶 品等
PT.TITIA
巯基硅 N等
烷 以有机硅
已签署框架协议, 现有 化工 为主,并
南京格佰 0.00
约定最低年采购量 客户 企业 涉及光伏
吨
行业
已沟通该产品采购 新开
有机 光伏胶,
贝特利 需求,初步达成合 / 拓客
硅 封装
作意向 户
产品已送样,试用 化工
塑料,橡
反馈较好;已沟通 现有 企业/
南京重典 / 胶,催化、
该产品采购需求, 客户 贸易
涂料
初步达成合作意向 商
粉体改
化工
已签署框架协议, 现有 企业/
杰西卡 0.00 树脂、涂
约定最低年采购量 客户 贸易
吨 料、塑料
商
钛酸酯 橡胶
偶联剂 化工
已沟通该产品采购 新开 橡胶、硅
企业/
上海崇越 需求,初步达成合 / 拓客 胶制品、
贸易
作意向 户 催化剂
商
浙江泰 改性塑料
索、浙江 已沟通该产品采购 新开 PPP/ABS,
改性
万凯、合 需求,初步达成合 / 拓客 下游汽
塑料
肥杰事杰 作意向 户 车、建材
等 等
注:1、市场需求数据来自新思界产业研究中心出具的行业报告;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系基于公司产品多元化的发展战略及市场需求情况,并
结合公司的既有业务现状和未来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确定,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品
及扩大产能规模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公司已具备良好的技术储备、客户和市场
储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具有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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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淘汰类、限制类产业,
能够满足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双控要求,不属于落后产能,主要产品
均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
(一)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次募投项目系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功能性硅烷进行的产品多元化战略布局,
主要产品为硅烷偶联剂和钛酸酯偶联剂。近年来,我国对有机硅行业,特别是功
能性硅烷行业发展采取支持、引导政策,促使行业快速发展。近年来,国家及各
级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持有机硅行业和功能性硅烷行业的发展,具体情
况如下:
实施 发文单
文件名称 主要内容 公司符合情况
日期 位
公司苯基氯硅烷、三乙氧基
硅烷等偶联剂产品属于鼓励
类中“十一、石化化工”之
“13、苯基氯硅烷、乙烯基
氯硅烷等新型有机硅单体,
苯基硅油、氨基硅油、聚醚
将部分硅烷和硅烷副产物列 改性型硅油等,苯基硅橡胶、
入“鼓励类”,其中包括:苯 苯撑硅橡胶等高性能硅橡胶
基氯硅烷、乙烯基氯硅烷等 及杂化材料,甲基苯基硅树
《产业结构 2021
国家发 新型有机硅单体,三乙氧基 脂等高性能树脂,三乙氧基
调整指导目 年 12
改委 硅烷等高效偶联剂以及四氯 硅烷等高效偶联剂”;公司气
录》 月
化碳、四氯化硅、甲基三氯 相白炭黑产品属于鼓励类中
硅烷、三甲基氯硅烷等副产 “十一、石化化工”之“17、
物的综合利用 四氯化碳、四氯化硅、甲基
三氯硅烷、三甲基氯硅烷等
副产物的综合利用,二氧化
碳的捕获与应用”。公司其他
产品均不属于该政策明确的
限制类、淘汰类产业,属于
允许类
《鼓励外商
投资产业目 公司丙基硅烷、辛基硅烷、
将“有机硅新型下游产品开
录(2022 年 烷氧基硅烷等硅烷偶联剂产
发、生产”、
“硅橡胶”、“胶
版)》、
《外商 2022 国家发 品可用作制备高性能硅橡
粘剂、密封胶”等纳入“全
投资准入特 年7 改委、 胶、硅树脂等,属于该政策
别管理措施 月 商务部 鼓励产业的上游原材料行业
外商投资准入管理未涉及化
(负面清 公司功能性硅烷产品不涉及
工行业
单)
(2021 年 外商投资禁止进入的行业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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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 发文单
文件名称 主要内容 公司符合情况
日期 位
公司硅烷偶联剂产品属于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
(2018)》中“3.新材料产业”
《战略性新 2018
国家发 明确将“硅烷偶联剂和交联 之“3.3 先进石化化工新材
兴产业分类 年 11
改委 剂”产品列入重点产品 料”之“3.3.10 其他化工新材
(2018)》 月
料制造类”下明确列示的重
点产品和服务“硅烷偶联剂
和交联剂”
将正硅酸乙酯(纯度≥
《重点新材 99.9999%,杂质总和<1ppb,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规划的电
料首批次应 2021 Al≤0.1ppb,钴≤0.1ppb,铁 子级硅酸乙酯产品的生产工
用示范指导 年 12 工信部 ≤0.1ppb,锰≤0.1ppb,镍≤ 艺与设备能够达到该政策所
年版)
》 水<5ppm)列为先进化工材 列先进化工材料
料下的电子化工新材料
提出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
《关于“十 增加有机氟硅、聚氨酯、聚
工信 公司丙基硅烷、辛基硅烷、
四五”推动 酰胺等材料品种规格,加快
石化化工行 发展高端聚烯烃、电子化学
年3 家发改 品可用作制备高性能橡塑材
业高质量发 品、工业特种气体、高性能
月 委等六 料等,属于该政策鼓励产品
展的指导意 橡塑材料、高性能纤维、生
部委 的上游原材料端
见》 物基材料、专用润滑油脂等
产品
公司主营业务功能性硅烷属
国家发 对有机硅生产的工艺及装 于有机硅四大门类之一。公
《有机硅行
业清洁生产
年7 生态环 合利用、污染物产生及清洁 进,可以实现氯循环,取得
评价指标体
月 境部、 生产管理等指标做了详细的 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
系》
工信部 规定 益。符合该政策所指定的清
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发展高端专用化学品和精细
化学品,优化氯碱产品结构, 公司建立了氯循环产业链,
着力提升有机硅等优势产业 具备较强的产业链优势。同
《江西省 链,提高产业集中度和化工 时,公司拟在九江新建功能
“十四五” 2021 江西省 园区集聚水平。以鹰潭、赣 性硅烷产品产能,符合该政
制造业高质 年9 人民政 州、抚州、新余、南昌、九 策所支持的“发展精细化学
量发展规 月 府 江、吉安等为重点,打造金 品,提升有机硅等优势产业
划》 属新材料、化工新材料、无 链”和“以九江等为重点,
机非金属材料和电子材料等 打造化工新材料、等产业集
千亿级、百亿级新材料产业 群”
集群
因此,本次募投项目功能性硅烷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限制类产业
本次募投项目主要产品为烷基硅烷、烷氧基硅烷、巯基硅烷和中间体等功能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
性硅烷以及钛酸酯偶联剂。
本次募投项目功能性硅烷及钛酸酯偶联剂业务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录(2019 年本)》中的淘汰类、限制类产业,属于允许建设的项目类型。根据发
项目为“四、石化化工”之“12、新建初始规模小于 20 万吨/年、单套规模小于
年本)》没有与发行人产品相关的淘汰类项目。
本次募投项目部分功能性硅烷细分产品属于鼓励类项目。根据发改委公布的
三乙氧基硅烷均属于鼓励类中“十一、石化化工”之“13、苯基氯硅烷、乙烯基
氯硅烷等新型有机硅单体,苯基硅油、氨基硅油、聚醚改性型硅油等,苯基硅橡
胶、苯撑硅橡胶等高性能硅橡胶及杂化材料,甲基苯基硅树脂等高性能树脂,三
乙氧基硅烷等高效偶联剂”。
汰类、限制类产业,属于允许建设的项目类型,发行人部分功能性硅烷细分产品
属于鼓励类项目。
(三)本次募投项目满足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双控要求
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和《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执
(国家发展改革委第 44 号令)意见的通知》,
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
对于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需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取得有相应权限发改部门出具
的节能审查意见。节能审查机关在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节能审查时,需对项
目的能源消费量和能效水平是否满足本地区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要求
进行审核。因此,建设项目能源消费总量和能效满足本地区的“双控”管理要求
是出具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前提条件。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本次募投项目已按规定取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节能审查意见,因此,本次募投项目满足项目所在地的能源消费双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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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募投项目不属于落后产能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化解
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2015 年各地区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
完成情况》、
《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
《关于
做好 2018 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 2019 年重点领域化
《关于做好 2020 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
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 2021 年钢铁去产能“回头看”检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相关规定,
国家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行业包括:炼铁、炼钢、焦炭、铁合金、电石、电解铝、
铜冶炼、铅冶炼、水泥(熟料及磨机)、平板玻璃、造纸、制革、印染、铅蓄电
池(极板及组装)、电力、煤炭。
本次募投项目属于化工行业,不属于上述政策文件明确规定的落后产能行业。
因此,本次募投项目不属于落后产能。
(五)本次募投项目主要产品均不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 年版)》
中规定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
(2021 年版)>的通知》,其中《“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2021 年版)》
收录了 932 种“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
经对比,本次募投项目主要产品为功能性硅烷以及钛酸酯偶联剂,不涉及“高
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本次募投项目不涉及产能过剩行业,限制类、淘汰类
行业,高耗能、高排放行业。
七、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经营情况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围绕公司主营业务与发展战略布局展开,与公
司主营业务高度相关,公司的业务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符合国家和地区相关的产业政策,并顺应了有机硅行业高速增长、产品多元化、
精细化的发展趋势。项目完成后,公司业务规模和收入规模都将有所扩大。本次
募投项目能够提高公司盈利水平,增加利润增长点,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
能力。募集资金的运用合理、可行,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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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具备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
会效益。项目投产后,公司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将得到提升,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盈
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公司总资产规模扩大,未来亦可通过转股,优化公司资产
结构。
本次发行完成后,投资者持有的可转债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股本总额将
相应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而公司总资产规模的
增加也会导致公司折旧增加,如果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没有立即实现同步增长,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可能导致每股收益指标、净资产收益率出现下降,公司短
期内存在业绩被摊薄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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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最近 5 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99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
(A 股)股票 8,3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9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82,834.00 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5,030.56 万元。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资,并
于 2020 年 8 月 6 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0]5376 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
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
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
公司已于 2020 年 8 月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 2020 年 8 月与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 2020 年 8 月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于 2020 年 8 月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乐平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明确了各方的权利
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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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次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3 年 6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月末募集资金余 备注
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乐平支行
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乐平市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乐平支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乐平市支行
合计 - 77,135.62 8,102.51 -
[注]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购买了
邮储银行 7 天通知存款产品,定期存款账户:93600502000010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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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使用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用于“氯硅烷绿色循环产业建设项目”、“新型有机硅材料建设项目”、“功能性气凝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智能化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新材料应用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投入进度良好,实际已投入募集资金 68,603.63 万元,整体投入比例达
并投产;其他 IPO 募投项目均已建成。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5,030.56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68,603.6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68,603.6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至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
募集前 实际投资金 使用状态日期(或
序 承诺投资 实际投资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截至日项目完工
承诺投资 额与募集后
号 项目 项目 投资金额 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程度)
金额 承诺投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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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的差额
氯硅烷绿色 氯硅烷绿色循
设项目 目
新型有机硅
新型有机硅材
料建设项目
目
功能性气凝 功能性气凝胶
建设项目 项目
研发中心建 研发中心建设
设项目 项目
智能化仓储 智能化仓储物
设项目 目
新材料应用
新材料应用中
心建设项目
目
补充流动资
金
小计 75,030.56 75,030.56 75,030.56 75,030.56 -6,426.93
[注 1]考虑到公司自身建设管理能力、新建产能调试和新增销售能力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的协调性,以及相关人员的储备情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
资金到位后,公司采取了建设时间错峰的推进方式建设募投项目。随着其他项目有序推进,公司于 2022 年上半年按计划启动了功能性气凝胶生产基地建
设项目。2022 年 11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限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功能
性气凝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至 2024 年 12 月。本次调整后建设计划为将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功能性气凝胶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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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 最近三年及一期实际效益 是否
截止日
资项目累 达到
序 承诺效益 2020 2021 2022 2023 年 累计实
项目名称 计产能利 预计
号 年度 年度 年度 1-6 月 现效益
用率 效益
氯硅烷绿色循
目
新型有机硅材
料建设项目
功能性气凝胶
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
智能化仓储物
目
新材料应用中
心建设项目
注 1:氯硅烷绿色循环产业建设项目承诺效益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年的新增年净利润;
注 2:新型有机硅材料建设项目于 2023 年 7 月进入试生产;
注 3:功能性气凝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预计 2023 年下半年完成建设。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独立董
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2020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投
项目“新型有机硅材料建设项目”,新型有机硅材料建设项目由原产能 5,000 吨
拟变更为年产 9,000 吨。本次变更主要为项目工艺技术发生改变,由丙烯腈法变
更为氨化法,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金额,拟投入募集资金仍为 5,640.45 万元。截
至目前,新型有机硅材料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完毕,项目已建设完成并
进入试生产。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限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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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将募投项目“功能性气凝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
调整至 2024 年 12 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次调整后,建设计划为将
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功能性气凝胶产能 3,000 立方米/年,预计 2023 年下
半年完成建设;二期建设功能性气凝胶产能 7,000 立方米/年,预计 2024 年 12
月完成建设。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
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8,845.63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 521.93 万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
使用募集资金 9,367.56 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及支付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发表
了同意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11 月 24 日对公司募投项目
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中汇会鉴[2020]6670 号《关于江西
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使用前次发行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和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9,367.56 万元。
(七)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拟使用余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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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
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6,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0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上述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
定的银行理财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
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现金管理产品到
期后,理财产品本金、利息及理财收益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报告结论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汇会鉴[2023]9003 号),报告认为:
“宏柏新
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
反映了宏柏新材公司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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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声明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纪金树 郎丰平 林庆松
汪国清 吴华 杨荣坤
张工 周世权 朱崇强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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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名:
周怀国 王林森 宋建坤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除董事以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胡成发 张捷 李喜勇
李明崽 纪冠丞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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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或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
宏柏化学有限公司 宏柏(亚洲)集团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
实际控制人:
纪金树 林庆松 杨荣坤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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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
孟夏 刘纯钦
项目协办人:
徐利成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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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荐人(主承销商)董事长、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
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
杨明辉
保荐机构董事长: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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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律
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
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张明 田雅雄 刘亚楠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张学兵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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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
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非经常性损
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专项报告等文件不存在矛盾。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
审计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非经常性损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和每
股收益专项报告等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名:
刘琼 张林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余强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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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信用评级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信评级人员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机
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不存在矛盾。
本机构及签字资信评级人员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资信评级报告
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评级人员:
陈良玮 谢海琳
信用评级机构负责人:
张剑文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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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一)关于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再融资计划的声明
关于除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外,未来十二个月内的其他再
融资计划,公司作出如下声明:
“自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被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确定是否实施其他再融资计划。”
(二)填补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和承诺
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发行人董事会按照国务院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
作出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公司关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对措施
及相关主体的承诺具体参见本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本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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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备查文件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二、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上市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尽职调
查报告
三、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董事会编制、股东大会批准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以及会
计师出具的鉴证报告
五、资信评级报告
六、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文件
七、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投资者可在发行期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九点至十一点,下午三点至五点,于
下列地点查阅上述文件:
地址: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区工业九路
联系人:康昌煜
联系电话:0798-6806051
传真:0798-6811395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联系人:徐利成
联系电话:021-20262000
传真:021-20262004
投资者亦可在本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查阅
募集说明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