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中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以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等相关规定,且本
次调整已取得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综上,我们认为上述调整符合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对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以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回购
价格进行调整。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权益授予日为 2023 年 9 月 13 日,该授予
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
安排。
制,增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
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我们一致同
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 2023 年 9 月 13 日,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 20 名
激励对象授予 18.30 万份预留股票期权,向符合条件的 1 名激励对象授予 2 万股
预留限制性股票。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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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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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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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英学
(此页无正文,为《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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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