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
问询函》的回函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于 2023 年 9 月 13 日收到贵公司发来的《浙江京华激光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问询函》,经自查核实,回复如下:
本人作为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截止目前,
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
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特此回复。
实际控制人:孙建成
关于《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
问询函》的回函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3 日收到贵公司发来的《浙江京华激光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问询函》
,经自查核实,回复如下:
本公司作为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截止目前
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
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特此回复。
控股股东:浙江兴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