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68 证券简称:联合精密 公告编号:2023-043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董事会;
业园新业一路19号);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3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3
年9月1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9月13日下午15:00。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共9人,
代表股份67,838,5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2.8522%。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共6人,代表
股份66,294,4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1.4216%。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3人,代表股份1,544,100股,占上市公
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4306%。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3人,代表股
份4,2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39%。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0.0001%。
(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2人,代表股份4,100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0.0038%。
高级管理人员以远程通讯方式参会)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
次会议,对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
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7,83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
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952%;反
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048%;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
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藕淏律师、李金泽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对本次股东
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
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