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金股份: 关于回购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9-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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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95     证券简称:甬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1
债券代码:113636     债券简称:甬金转债
              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3 日召开
了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
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以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
币 40,000 万元(含)的回购资金总额,以不高于 34.20 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股
份,并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详见《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90)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
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
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
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
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
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
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
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
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
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
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
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请注
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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