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湾港: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9-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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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3087
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3,701 股,涉及人数 3 人,占回购前公司
总股本的 0.0013%。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均属于首次授予的限制
性 股票, 回购价 格为 3.9899136 元 /股 ,回购 资金总 金额 为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
   一、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2019 年 9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部湾
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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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办法》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上述
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
意见。
  (二)2019 年 9 月 30 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北部湾港股份
               (桂国资复〔2019〕122 号),
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
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国资监管机
构批复的公告》。
  (三)2019 年 10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召开 2019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公司独立董事王运生作为征集
人就公司拟召开的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本次激
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四)2019 年 10 月 16 日至 2019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对激
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6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五)2019 年 11 月 1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北部湾港股份有
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办法》和《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时披露了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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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六)2019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
于向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确定以 2019 年 12 月 6 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的议案》,
向符合条件的 214 名激励对象授予 7,366,600 股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为 4.71 元/股。关联董事对上述议案已回避表决。公司监
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上述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已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
公司完成股份登记。
  (七)2020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
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
对象授予 2019 年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向符合
授予条件的 50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400,000 股,授
予日为 2020 年 9 月 25 日,授予价格为 5.59 元/股。公司监事会、
独立董事、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公司董事会在授予预留
限制性股票的过程中,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未能按约定时间
支付认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自动放弃认购本人拟获授的全部限
制性股票。因此,公司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八)2020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
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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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
解锁的合计 427,300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见。公司已于 2021 年 1 月 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
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九)2021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
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
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不
满足激励条件的 19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合计 755,100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为 4.533 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见。公司已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
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十)2021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案》,同意将营口港调出公
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对标企业名单。关联董事对上
述议案已回避表决。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上述事项发
表了意见。
  (十一)2021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
                -4-
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9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解
锁条件的 183 名激励对象办理 2,042,666 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上述限售
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 月 17 日。
  (十二)2021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
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
名因正常调动不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
未解锁的合计 71,200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了意见。公司已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
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十三)2022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
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未解锁的合计 170,535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其中 4 人为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其回购价格为 4.1629136 元/
股,3 人为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其回购价格为
了意见。公司已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
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十四)2022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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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
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 77,101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其中 2
人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其回购价格为 4.1629136
元/股,1 人为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其回购价格为
了意见。公司已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十五)2022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9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
符合解锁条件的 44 名激励对象办理 110,527 股限制性股票的解
锁。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上述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1 月 10 日。
  (十六)2022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9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
符合解锁条件的 175 名激励对象办理 1,923,173 股限制性股票的
解锁。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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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 月 6 日。
  (十七)2022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将 2 名因病休不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
未解锁的合计 30,700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了意见。公司已于 2023 年 1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
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十八)2023 年 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
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
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 124,603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
价格为 4.1629136 元/股。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上述事
项发表了意见。公司已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十九)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
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
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 3
名因退休、正常调动、离职等原因不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
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 23,701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
注销,回购价格为 3.9899136 元/股。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律
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公司已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在中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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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事宜。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回购注
销的原则规定,激励对象因正常调动、退休、死亡、丧失民事行
为能力等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已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尚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
同期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激励对象蒋启明、曾德君、宾天佑等 3 人因退休、
正常调动、离职等原因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按照相关规定,
公司对上述 3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二)回购数量及比例
  本次不满足激励条件的 3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需回
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3,701 股,占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总量的 0.3054%,占审议本议案前一交易日公司总
股本的 0.0013%。
  (三)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
规定,公司按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激励计划
另有约定外,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鉴于公司在限制性股票完成
                -8-
股份登记至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期间实施了 2019 年度、
税),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84
元(含税),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案)》的规定,需对本次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公式为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历次利润
分配的每股的派息额总和;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因此,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
性股票中,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原授予价格 4.71 元/股调整
为 3.9899136 元/股。具体如下:
       回购激励对  授予价格      回购价格            回购数量      回购资金
 来源
       象人数(人) (元/股)     (元/股)           (股)       (元)
首次授予     3     4.71         3.9899136    23,701   103,444.74
  (四)回购资金总额及来源
  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回购注
销的原则规定,激励对象因正常调动、退休、死亡、丧失民事行
为能力等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已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尚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
同期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已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向上述不再符合解锁条件的 3 名
激励对象支付了回购款,合计为 103,444.74 元,均为公司自有资
                      -9-
金。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
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
第 450C000407 号)。
   (五)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
司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事宜已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完成。本次
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减少 23,701 股。本次注销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截至 2023 年 9 月 11 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本次回购注
销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变动前                 变动股份          变动后(预计)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比例( %)
有限售条件股份     362,291,188     20.45      -23,701    362,267,487    20.44
无限售条件股份    1,409,716,150    79.55           0    1,409,716,150   79.56
  总股本      1,772,007,338   100.00      -23,701   1,771,983,637    100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注销事项完成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
经计算,“北港转债”的转股价格不做调整,仍为 8.00 元/股。
   五、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系公司根据《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对已不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 10 -
的具体处理,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较少,且回购所用资金
较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
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
勉尽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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