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科技: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9-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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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以及全体股东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
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后,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发展战略、未来资金需求,公司确定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3,663,003 股。其中,金亚东认购 50,000 股股票、
宁波长阳实业控股有限公司认购 3,613,003 股股票。公司拟与金亚东及其控制的
宁波长阳实业控股有限公司签署《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金亚东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宁
波长阳实业控股有限公司为金亚东控制的企业,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各方发生交易的理由合理、充分,发行价
格和定价方式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且关联交易相关事项会履行必要的关联交易内部决策程序,关联交易
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行为。
  综上,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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