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3-078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9 月 1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泰坦大道 199 号公司办公楼
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38.176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表决,由于公司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临时有重要公务出差,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
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现场会议由董事俞越蕾女士主持。会议的
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40,748,550 100 0 0 0 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40,748,550 100 0 0 0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年度公司审计 ,350 0
机构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决权 2/3 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秦桂森、黄雨桑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
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上网公告文件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五洲新春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见证法
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五洲新春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