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5 证券简称:天保基建 公告编号:2023-48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3 年 9 月 8 日以书面文件方
式送达全体董事,并同时送达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
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全体董事侯海兴先生、尹琪女士、梁
辰女士、梁德强先生、严建伟女士、于海生先生、张昆先生共 7 人
亲自出席了会议。部分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侯海兴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
审议,逐项表决,对会议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1
基建 01”公司债券票面利率调整的议案》
。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公开发行 2021 年公司债(第一期)
(以下简称“21 基建 01”或“本期债券”
),发行金额为人民币 4
亿元,票面年利率为 6.50%,债券期限为 3 年,附第 2 年末发行人
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择不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存
续期后 1 年(即 2023 年 10 月 19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8 日)的票面
利率为 6.50%,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1 年固定不变,计息方式和
付息方式保持不变。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根据有关公司债券
业务规则组织办理“21 基建 01”公司债券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
回售、转售实施相关工作。
二、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
定<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为规范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正式
实施。
三、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
全资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房地产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天
保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医药产业公司”)
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天津分行申请人民币 3 亿元额度的贷款,贷款
期限为 2 年,贷款利率为 3.55%,该笔贷款用于天津港保税区生物
医药产业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建设使用。公司为生物医药产业公司本
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3 亿元。
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贷款及提供担保事项,同时授权公司总经
理办公会尽快组织办理上述贷款及担保事项相关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贷款提
供担保的公告》
。
四、以 2 票回避,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为控股子公司申请 6.4 亿元房地产项目
开发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尹琪女士、梁辰
女士回避表决。
为满足公司房地产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天保创
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保创源”)拟向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人民币 6.4 亿元额度的房地产
项目开发贷款,贷款期限为 3 年,贷款利率为浮动利率(以每笔提
款日前一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1 年期贷款市
场报价利率(LPR)加 95 个基点(一个基点=0.01%)确定)
,该笔
贷款用于天保创源“津滨保(挂)2022-16 号地”住宅项目建设使
用。天保创源以其自持的上述项目土地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
同时,公司根据持股比例,为天保创源按上述贷款额度的 55.73%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35,667.20 万元。
公司实际控制人天津保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
保投控集团”)同意为天保创源上述贷款按天保创源另一股东天津
天保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保控股”
)持股比例 44.27%无偿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8,332.80 万元。
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贷款及提供担保事项,同时授权公司总经
理办公会尽快组织办理上述贷款及担保事项相关工作。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
项议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
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的《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为控股
子公司申请 6.4 亿元房地产项目开发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
五、以 2 票回避,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为控股子公司申请 3.6 亿元房地产项目
开发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尹琪女士、梁辰
女士回避表决。
为满足公司房地产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天保创
源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人民币 3.6
亿元额度的房地产项目开发贷款,贷款期限为 3 年,贷款利率为浮
动利率(以每笔提款日前一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
的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 95 个基点(一个基点=0.01%)
确定),该笔贷款用于天保创源“津滨保(挂)2022-17 号地”住
宅项目建设使用。天保创源拟以其自持的上述项目土地及在建工程
提供抵押担保。同时,公司根据持股比例,为天保创源按上述贷款
额度的 55.73%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述贷款按天保创源另一股东天保控股持股比例 44.27%无偿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5,937.20 万元。
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贷款及提供担保事项,同时授权公司总经
理办公会尽快组织办理上述贷款及担保事项相关工作。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
项议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
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的《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为控股
子公司申请 3.6 亿元房地产项目开发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
特此公告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