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1 证券简称:德尔未来 公告编号:2023-66
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3 年 9 月 12 日(星期二)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9 月 1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9 月 1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
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9 月 12 日上午 9:15-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会议室;
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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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860%,其中:现场出席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
委托代表 6 人,代表股份数 65,133,93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8889%;通过网
络投票的股东共 11 人,代表股份数 1,298,04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971%。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12 人,代表
股份数量 1,298,14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971%。
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未来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5,928,3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419%;
反对 502,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566%;弃权 1,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794,5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61.2060%;反对 502,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70%。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秦行、魏勇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
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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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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